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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報憂] (轉貼)無愛醫院

本帖最後由 hellboy 於 2009/9/24 17:37 編輯
56# hellboy
咁您依家唔係話佢犯法,係話佢冇愛嘛
去當場質問佢啦,或者人家真係當日月事來潮影响判斷力呢?唔原諒佢,又係冇愛喎
沙文 發表於 2009/9/24 17:23


或者咁講啦,佢喺無愛,就好平常嘅,不過佢仲無「良」啫。

咁我其實都唔喺好扮博愛既人,只是有少少「良知」,咁杯葛啲無良無品既人,又唔會損害到我本人既良知嘅。

至於,我緊喺唔會走去明愛當場質問佢那日是不是月事來潮影响判斷力啦,這會被當是性騷擾嘛,就算法律唔保非工作間,都無理由咁做既。
800米數據喺點嚟?
本帖最後由 hellboy 於 2009/9/24 18:05 編輯
「其中明愛醫院附近道路只有兩個醫院指示牌,分別位於青山道與集輝街交界及青山道422號對出,但只顯示前行可直達醫院;若根據前者路牌行駛,結果會到達懷明樓正門,亦即楊德祥被送到的地方。而懷明樓醫院正門大堂及 ...
dye 發表於 2009/9/24 17:44


派人到院外做CPR只需要兩個人,400米趕到現場,直到救護車到達,可以上埋車,職員如早通傳上級,上級又有派人做野,唔會有事發生。

家屬迷路,報警便有困難,文員助報警,救護車亦不會延遲抵達現場。
62# hellboy
車,係您杯葛佢地之嘛,唔係我喎
沙文 發表於 2009/9/24 17:45


但喺我唔會喺明愛附近出事嘛,所以留翻比你自己啦。
65# hellboy
世事嘅嘢好多時唔到您話嘅。任您推論點叻,您点都推論唔到您一定不可能喺明愛附近出事嘛
沙文 發表於 2009/9/24 17:57


咩推論?我吉人天相,唔會撞車,亦都唔會去個頭。你就世事嘅嘢唔到您話喇,你立定遺囑丫笨。
67# hellboy
非也非也。吉人都未必有天相,您搭錯車去左嗰頭而撞車都得嘛
沙文 發表於 2009/9/24 18:28

從死者的醫療紀錄,院方獲悉死者原是本院病人,因長期患有糖尿病、高血脂、高血壓及嚴重
缺血性心臟病(三條冠動脈狹窄),須定期於本院覆診及接受治療。


沙文你記住有長病去明愛睇,做佢地既病人,一定有機會死喺佢地醫院門前。
不說了,不如自己看看報告。看看自己是否中肯?

http://www.ha.org.hk/haho/ho/hesd/cmc090102_cht.pdf
dye 發表於 2009/9/24 18:29

4.1 支援服務助理的回應
市民期望醫院職員即時回應對緊急事故及提供迅速援助,是可以理解的;令人遺憾的是,在這
事件中該支援服務助理並沒有立即提供協助,只是叫司機致電999 求助。院方認為她是一名
初級文員,所以可能會低估了事件嚴重性;她亦否認曾說過「不關我事」一類的話,但院方覺
得她的反應並不符合求助者的的期望,令求助者感到她冷漠和缺乏同理心....

14:45 時
一名明愛醫院醫生 (“醫生”) 剛巧路過,並發現該人士失卻知覺,倒臥於一輛貨車的前面。他
立即利用手提電話致電明愛醫院接綫生,再轉駁急症室。根據醫生所述,他向一名女職員傳達
要求派遣人員到現場的訊息
。致電後,醫生對該人士作了初步評估,證實該人士已昏迷及停止
心跳。他立即為其施行體外心壓

4.2 急症室的回應
醫生於大約 14:45 首次致電急症室。急症室護士表示第一次接收的訊息並不清楚,並於大約
14:51(即6 分鐘後)致電保安員 ....院方認為急症室人員有責任清楚核實緊急求助電話之內容,如有困難,亦應立即要求保安員協助查證該人士的正確位置,而非在數分鐘後才行動,因此急症室有關職員對求助電話的處理,明顯有不足之處。....另一方面,市民則期望醫院面對院外緊急求助時能立即作出任何可能的援助。顯然路經的醫生能做到這點,但明愛醫院整體上在這方面並未能符合市民的期望。

5.2 儀器及其他主要急救ユ用具
iii) 在重要位置擺放輪椅及可調校高度的擔架床,讓員工可迅速取用。


see!!市民最失望還有接待處文員和急症室接線護士竟不用受到處分!
本帖最後由 hellboy 於 2009/9/24 19:02 編輯
64# hellboy

「懷明樓樓高12 層,設有康復/紓緩病房及其他辦公室。所有懷明樓的辦公室於星期六下午、星期日及公眾假期都不辦公。事故發生當日為星期六下午,地下大堂詢問處只有一名支援服務助理(初級文書人員) ...
dye 發表於 2009/9/24 18:42


接待處有責任協助市民報警,並且緊急電話聯絡急症室救護組, 急症室接線護士應核核實電話內容,連明愛醫生都要求派遣人員到現場了,急症室護士卻無動於衷。

由此可見,明愛醫院都唔喺個個都不正常的,這事故不正常的只是大概三四個人,分別是接待員、接電話的護士、和決定是否處分兩人的有關上級。
本帖最後由 hellboy 於 2009/9/24 19:57 編輯
74# hellboy
14:45
「他告訴當值支援服務助理有一名人士 (“人士”) 懷明樓門外暈倒,要求她出去提供協助。」

「詢問處的窗口朝內,面向電梯。(見圖C)」

「支援服務助理建議司機致電 999,並解釋她只是一名文員而 ...
dye 發表於 2009/9/24 19:18


14:43
「他告訴當值支援服務助理有一名人士 (“人士”) 懷明樓門外暈倒,要求她出去提供協助。」

「支援服務助理建議司機致電 999(家屬迷路,報警有困難,文員無協助報警,表現冷淡)

14:47 時,即4分鐘之後
她才致電駐守醫院急症室的消防處救護車聯絡主任,要求派遣救護車到現場。」拖延通報,錯失最佳時機

——————
14:45
醫生並向該人士的兒子查問事故的詳情,但無法得到恰當的描述。」(事主已經受驚,說話當然有含混

14:45
「根據急症室的護士所述,她曾接獲有關的求助電話,但因為背景嘈雜而無法清楚取得訊息,僅知懷明樓有人跌倒或暈倒,需要人協助。護士將事件向當時任主管的護士長 (“護士長”) 及一名專科護士 (“專科護士”) 報告。」

14:52
專科護士指令另一名急症室護士通知保安人員前往懷明樓以確定事故的地點。專科護士並提及
急症室可能需要為此提供協助。(專科護士要7分鐘才能作出反應,那7分鐘她在做什麼?

大約 14:52,醫生發覺並無其他醫療人員出現。在他施行復蘇術期間,有一名警員
抵達現場,他要求該警員繼續進行體外心壓,而他則再透過醫院接綫生致電急症室。急症室登
記處證實有這個來電,並將其轉接至護士站。但其後急症室護士在院方多番查問下未能證實曾
接聽醫生第二個來電。( 負責接線的是不是應該驗耳了?)
本帖最後由 hellboy 於 2009/9/24 20:00 編輯
14:45
「根據急症室的護士所述,她曾接獲有關的求助電話,但因為背景嘈雜而無法清楚取得訊息,僅知懷明樓有人跌倒或暈倒,需要人協助。護士將事件向當時任主管的護士長 (“護士長”) 及一名專科護士 (“專科護士”) 報告。」

14:52
專科護士指令另一名急症室護士通知保安人員前往懷明樓以確定事故的地點。專科護士並提及
急症室可能需要為此提供協助。(專科護士要7分鐘才能作出反應,那7分鐘她在做什麼?
hellboy 發表於 2009/9/24 19:43



現在問題人物又加多二個 專科護士護士長啦。點解專科護士要7分鐘才能作出反應嘅,那7分鐘她在做什麼?
嘩,您唔俾我喉嚨痛講唔到嘢咖?
沙文 發表於 2009/9/24 19:11


咁就九死一生口架喇。
本帖最後由 hellboy 於 2009/9/24 20:18 編輯
79# hellboy

14:43
「他告訴當值支援服務助理有一名人士 (“人士”) 懷明樓門外暈倒,要求她出去提供協助。」

「支援服務助理建議司機致電 999,並解釋她只是一名文員而不是醫護專業人員。司機隨後離開詢問處。」 ...
dye 發表於 2009/9/24 19:55

14:45 時
根據急症室的護士所述,她曾接獲有關的求助電話,但因為背景嘈雜而無法清楚取得訊息,僅知懷明樓有人跌倒或暈倒,需要人協助將事件向當時任主管的 (“護士長”) 及一名護士長專科護士 (“專科護士”) 報告。

大約 14:51 時 / 14:52 時
專科護士令另一名急症室護士通知保安人員前往懷明樓以確定事故的地點專科護士並提及急症室可能需要為此提供協助。

2:53 消防處先遣急救員帶備心臟除纖儀器到現場

-----------------------------------------------------------------
7分鐘去左邊?

院方認為她是一名初級文員,所以可能會低估了事件嚴重性;她亦否認曾說過「不關我事」一類的話,」


低估心臟病發嚴重性?咁牽強嘅理由就想卸責,無恥!
本帖最後由 hellboy 於 2009/9/24 20:58 編輯

如果我不是耶教徒,並且:

如果我是護士長,我收到消息有人心臟病發會立即指令「另一名急症室護士通知保安人員前往懷明樓以確定事故的地點」,而不是拖延七分鐘。

如果我是護士,我唔會發聾釘把心臟病發當成「仆親」,唔會不核實胡亂上報後賴電話訊號不清。

如果我是支援助理,我不會延遲2分鐘通知救護車聯絡主任,也不會叫言語紊亂的家屬自行求救報警。

如果我是院長,我會把接線護士及支援助理隔職。

2:43 市民求救,報警

2:45 醫生致電,通傳有人心臟病發,有人發聾釘兼報錯漏比護士長,僅以為懷明樓有人仆暈低,需要人協助
2:47 支援助理致電駐院急症室的消防處救護車聯絡主任要求派遣救護車到現場。
2:52護士長指派另一名急症室護士通知保安人員前往懷明樓以確定事故的地點
3:00 那部接載該人士的救護車才到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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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月入數千的支援服務助理有低估門外暈倒嚴重性?


收入與冷血冷漠及評估能力無關。
本帖最後由 hellboy 於 2009/9/24 21:12 編輯
咁都有一生,應該係因為明愛職員/醫護醒目之故
沙文 發表於 2009/9/24 20:44


淨喺個路過醫生和路過警察醒目咋,無佢地兩個你在明愛外面撞車十死無生喇。

「見錢才救」事件證明左明愛事隔年幾根本無改善過啦,連報紙都講醫院講大話啦,謊言說上一千遍,也不可能變成真理,這一套早就不靈了。

我好高興明愛醫院改名做「無愛醫院」口架,不過「無愛」唔順口,「冷血醫院」更貼切唧。
14:45 收到電話
14:47 時剛離開明愛醫院的那一部(15:00那部),救護車已出發。
14:58 便到
15:00 又有另一部明愛醫院的車到

—————————
如果懷明樓只是有人跌倒或暈倒,你派了的人是白派了?懷明樓也不小。 ...
dye 發表於 2009/9/24 20:43


如果我不是耶教徒,並且:

如果我是護士長,我收到消息有人心臟病發會立即指令「另一名急症室護士通知保安人員前往懷明樓以確定事故的地點」,而不是拖延七分鐘。

如果我是護士,我唔會發聾釘把心臟病發當成「仆親」,唔會不核實胡亂上報後賴電話訊號不清。

如果我是支援助理,我不會延遲2分鐘通知救護車聯絡主任,也不會叫言語紊亂的家屬自行求救報警。

如果我是院長,我會把接線護士及支援助理隔職。

2:43 市民求救,報警

2:45 醫生致電,通傳有人心臟病發,有人發聾釘兼報錯漏比護士長,僅以為懷明樓有人仆暈低,需要人協助
2:47 支援助理致電駐院急症室的消防處救護車聯絡主任要求派遣救護車到現場。
2:52護士長指派另一名急症室護士通知保安人員前往懷明樓以確定事故的地點
3:00 那部接載該人士的救護車才到達

-----------------------------------------------------------------------


一個月入數千的支援服務助理有低估門外暈倒嚴重性?


收入與冷血冷漠及評估能力無關。
如果是我,我會用地線打給文員(地線),清清楚楚核實資料(地點,病人情况),再派有關人員出發。(車呀,人呀)

但事後諸葛亮有何難?
dye 發表於 2009/9/24 21:12


事後推卸責任賴地硬仲容易啦,真喺難以想像咁荒謬的事都可以發生,2次。
89# hellboy  

韋醫生也是明愛的

他是無愛醫生?
dye 發表於 2009/9/24 21:35


韋醫生的做法很對,如果我是他,我會考慮離職,避免受那些護士和助理連累。
本帖最後由 hellboy 於 2009/9/24 22:55 編輯
第2次很不同。第2次根本不是急症

炒了人不一定能解決問題,甚至加深問題…
dye 發表於 2009/9/24 21:22


你走得太遠了。

我們不是明愛醫院的院長,不在其位不謀其事,佢醫院有問題點解決與我無關,總之佢間醫院就有問題連累病人,兩次,死左人又有病人延誤幾小時差啲盲,我哋就插,就喺咁簡單。
明愛醫院既問題 以經唔再係時間上既問題
呢種問題 係香港人, 不 耶教徒心中同情心的問題
逆天而行 發表於 2009/9/24 21:46



你點知?
無即時失明的危險,唔等如沒有失明危機,更加唔喺延誤救治, 無錢不救的藉口。

唔單止明愛醫院有問題,連你都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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