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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w] 找到有誤,就可以把基督教幹掉,丟進垃圾桶

本帖最後由 android 於 2010/4/24 15:15 編輯

這個網站最有意思的就是前面說新約時代不必遵守,但有些律法卻是新約之後仍要遵守,所以經典的解釋依時代演進而有所不同解讀的話,那基督教的新舊約全書(俗稱聖經)還可宣告是無誤嗎?

這也難怪"人瘦嬌"(我的尾軟新注音打不出那些字)會被提出來作為議題批判!

節錄幾段蠻有意思的



這是規定在打架時,不能攻擊別人的生殖器。
舊約時代的處罰,很多在新約時代都已廢棄。不過,『不得攻擊別人下體』這樣的精神,我們這時代依然適用。

在利未記十八章裡提到的有不得與這些人亂倫:
母親、繼母、姊妹(異父同母或同父異母)、孫女外孫女、姑母、姨母、兒婦、弟兄妻子。
這樣的規定,別說是舊約時代,
即使是現今,都一樣不得違反,必須遵守。

相形之下,上帝在那個時代所啟示出來的禁止亂倫真理,遠遠超過當時的大國文化。

Android按:亞當夏娃的子孫們,洪水滅絕後的諾亞子孫們哪一個不是犯了這些亂倫的天條,不然哪能繁衍成地球這麼多人來啊!整段創世紀是腦筋不清楚下的產物,還侈言該教"真理"遠遠超過當時的大國文化

出處:基督教小小羊園地:聖經裡的『不可露下體』是什麼意思呢?
回復 6# android
所謂爆竹一聲除舊約,新袋新酒肏獸嘛. 新約時代,您可以食咗隻豬、買樓無需顧慮原沽家會在一年內回購、姨媽期做愛、甚至,您喜歡人獸交的話, 娶一隻信基督教的秋田犬亦可由拉比證婚

http://exchristian.hk/forum/viewthread.php?tid=683&extra=page%3D1
與本主題同一網站有一篇是這樣說吃豬肉,有趣的是文章說"新約時代,許多舊約儀禮的規條都已經不再使用。",對照前一篇信誓旦旦說聖經(包括新舊約都算吧)無誤,不知道他們是如何的自圓其說,古諺說"言多必失",吹噓越多就越不好把前前後後兜的完全(天衣無縫)。

還是真的像說的"有誤都只是譬喻而已"!


我們要小心,舊約律法的經文,我們只能取其精義、不是死板板照做。
舊約摩西五經禁止的東西可多了,哪些不可吃、哪些不可摸,禁令一大堆。
摩西律法裡,豬肉是不可吃的(利11:7),偏偏我們都在吃。
事實上,新約時代,許多舊約儀禮的規條都已經不再使用

出處:[基督教小小羊園地]基督徒姊妹可以化妝、戴首飾、妝扮自己嗎?
回復 4# android
無誤
教徒還是老實的
若不是他們的如實記載, 我還真不知道原來那位犯人做了冤大頭

某個星期五:
Luk23:42 就說、耶穌阿、你得國降臨的時候、求你記念我。
23:43 耶穌對他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


某個星期日:
Jhn20:16 耶穌說、馬利亞。馬利亞就轉過來、用希伯來話對他說、拉波尼.(拉波尼就是夫子的意思。)
20:17 耶穌說、不要摸我.因我還沒有升上去見我的父.
只怪我不用功,原來網路隨便找一找,就有.... 聖經的錯誤

那耶穌真的無誤嗎?
無誤無誤,有誤都只是譬喻而已,都是無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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