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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次證明聖經都是人作的

本帖最後由 weiyan 於 2010/7/17 13:52 編輯

免責聲明:
如果閣下以聖經作為行為標準,立即離開本網頁.馮象指出宣教士在譯經時刻意錯譯,以收私已果效.你看完會發現自已做左傻仔而癲.

全文可以跟下面條link.
節錄些小重點以省大家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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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譯的成就,以新教和合本( 1919)為最高,堪稱幾代英美傳教士在華譯經的「天鵝之歌」(見拙譯《摩西五經》前言)。然而和合本的舛誤極多,且被之後的白話譯本大量繼承,如思高本( 1968)、呂振中本( 1970)等,給讀者造成不少困惑,亟需糾正。比如,近東名物每每誤譯:海棗(椰棗)作棕櫚,毒麥作稗子,提燈作燈籠。猶大領來抓耶穌的一營士兵和差役,居然「拿着燈籠」(和合本《約翰福音》 18:3),純如國產古裝大片裏的場面。動詞更是錯得離譜:迫害作逼迫,記住/掛念作記念,驚愕/驚訝作希奇。有個百夫長愛僕病重,懇請耶穌救治;他雖是外族,卻非常虔敬,耶穌聽了他的信仰表白「就希奇」(和合本《路加福音》 7:9),彷彿太陽下真有甚麼新事,讓降神迹的人子少見多怪了。 

甚麼新事,讓降神迹的人子少見多怪了。

有鑒於此,本卷夾注在簡短的釋義、重要的異文異讀之外,擇要舉出舊譯一些典型的舛訛及語病,以和合本為主,兼及思高本。例如《馬太福音》五章,耶穌登山訓眾,第一句「福哉,苦靈的人」,夾注:「苦靈,喻(甘願)貧賤。舊譯虛心、神貧,誤」。分別指和合本、思高本的誤譯。希伯來傳統,「靈」( ruah,希臘語: pneuma)指人的生命之氣、整個的人、精神、靈魂;「苦靈」( ptochoi to pneumati),實際是一句希伯來/亞蘭語習語——耶穌與門徒百姓講亞蘭語,故福音書所載非耶穌原話,而是經後人整理編輯,譯成希臘文的數個版本——指人在精神上或整個的人甘願貧賤;絕不是要人「虛心」行事(謙虛),或安於「神貧」(精神貧乏)的狀態。耶穌以舉揚貧苦人為「九福」之首,否定傳統偏見,指明了他的天國福音的一個核心理念。

再如,耶穌被捕前同門徒一起吃逾越節晚餐,席間他告訴眾人:你們當中有一個要把我交出去。門徒們又悲又惱,一個接一個問他:不是我,對吧?出賣老師的猶大也說:不是我,對吧,拉比?耶穌的回答,若依照和合本的譯法,「你說的是」(《馬太福音》 26:25),即是同意猶大,自相矛盾了。其實這句話( sy eipas)也是亞蘭語習語,直譯如欽定本: Thou hast said,你說了,「你」( sy)字重讀;通常用來表示事實不容否定,委婉拒絕對方的想法,暗示其錯誤,相當於漢語「那是你說的」。正如後來羅馬總督彼拉多審訊耶穌時,問他:你是猶太人的王,是嗎?耶穌又這麼回答:「那是你說的」(sy legeis,同上, 27:11)。暗示自己並非要稱王作亂,反抗羅馬;基督的國不屬今世,乃是在天上。舊譯「你說的是」,卻成了人子招供,承認耶路撒冷祭司當局的指控和捏造的罪名;而彼拉多把他當作羅馬的敵人釘十字架處死,就是合法的了。



有趣的是,舊譯有個別關鍵術語的誤譯,按學術標準不足取,卻可能不是疏忽,而是傳教士的刻意選擇。例如,和合本將「言」( logos,欽定本: word)譯作「道」:「太初有道」(《約翰福音》 1:1)。無論講本義、轉喻,還是闡發傳統教義,這「道」都是誤譯。希臘語「言」的動詞( lego)本義,有收集、安排、挑選的意思(荷馬史詩的用法),言說在希臘傳統,便蘊含着思辨、理智、啟示、精神追求,故而可以用來指稱人格化的不朽不滅的神性。這一用法恰好跟希伯來語《聖經》裏「言」( dabar)的一些義項吻合。後者不僅指言說的內容,也指言說行為及其後果。所謂「創世之言」或「聖言」,並非只是《創世記》一章記載的那幾句話(「上帝說」),它着重的是至高者的大能、一言創世,及延續至今而達於萬代的救世宏圖:聖言乃是人類作為受造之物的道德與信仰依據,拯救的預定同保證。故在希伯來智慧文學中,又把它描寫為參與創世的大智慧( hokmah,七十士本: sophia),賦予人格化的詩意的形象(《箴言》 8:12-31,次經《德訓篇》 24章)。耶穌時代的猶太哲人,如亞歷山大城的菲羅( Philo of Alexandria),對此多有闡述。這些,都不是植根於中國哲學的傳統術語「道」所能涵蓋的。所以,為準確理解計,還是直譯作「言」較好;能夠提醒讀者注意外來的宗教思想和表達。  

然而,和合本不僅把「言」改作「道」,還進一步,有選擇地把另外三個重要術語「道/路」( hodos)、「真理」( aletheia)與「信仰」( pistis),也譯作了「道」或「真道」(《雅各書》 3:14,《迦拉太書》 1:23,《提摩太前書》 1:19)。跟希伯來語經文的用法一樣,《新約》中的「道」,除了本義道路,還可轉指人的精神生活方向、道德準則、上帝之道等。基督的會眾便美稱為「道」(《使徒行傳》 19:23, 22:4),信徒則叫「入道之人」(同上, 9:2)。而和合本將聖言、耶穌之言(即福音)跟信仰、真理合併,歸在「道」之下,就從根本上修正了教義。這恐怕不是一時的草率。

我對清末民初的傳教史沒有研究。這兒僅指出舊譯在若干核心術語上的混淆。但為甚麼傳教士譯者要引入「道」,這樣一個傳統中國哲學與宗教術語,不惜曲解經文改造教義,一定是有着現實的考慮或傳教經驗支持的。不管動機如何,這一選擇的歷史意義是深遠的。因為,加上其他一些重要術語有意無意的誤譯,如「信仰」也譯作「信心」——強調立信皈依基於心願,而淡化預定論和選民觀念——新教的傳佈,就有了鮮明的「中國特色」;殊可視為基督教中國化的一項成果。因此,雖然以學術要求衡量,我們把此類曲解混淆列為誤譯,就傳教策略跟教派發展而言,卻顯示了傳教士的注重實際、善於妥協。我以為,在這宗教復興的時代,和合本等中文舊譯對基督教核心術語同教義的改造,是特別值得研究的。而且可以預見,隨着中國社會開始倫理重建,民族自信心日漸提高,包括基督教在內的本土宗教思想,會有更為多元的發展,甚至產生新的宗派,一如歷史上佛教在中土的流布。到那時,一些關鍵術語的改造創新,便很可能再次成為傳道者的選擇。換言之,傳教「牧靈」的譯經,若能揚棄學術之道,由「誤譯」生發新枝,將是基督教中國化的必由之路的一個標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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