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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和我的婚姻

本帖最後由 liberale 於 2010/10/12 15:33 編輯
尊重你丈夫的信仰選擇,並且要求他也尊重你的宗教觀抽刀斷水 發表於 2010/10/12 14:31


完全同意!

記住,you are not alone!呢度好多人撐您!

重有,做人要有盼望,最好有傳離教褔音既心志,多為你老公祈禱,求真理軟化他剛硬的心,悔改回轉,離開猶太基督伊斯蘭獨神論宗教系統,歸向真理。願大自然的恩典與您倆同在!願愛人如己的善心與您倆同在!誠心所願!
你不會是玩曲線傳教吧
淚兒 發表於 2010/10/12 17:20


她的丈夫必定有類似思想。我認為她大可以禮尚往來,向丈夫大傳離教褔音,增加夫婦間情趣。
本帖最後由 liberale 於 2010/10/13 11:02 編輯
相信神就是需要一顆信心
Paul_Bard 發表於 2010/10/12 21:59


「信心」是謊言的代名詞。當我讀到以下這幾句,拍案叫絕!
The only true statement about God or ultimate reality is...I don't know. Say more, and there's just one appropriate response: "You're a liar."
...If someone claims to know that something is true, and they really are clueless, that's a lie. Again, it can be called by another name, such as faith, but that doesn't change anything.
from At the heart of religion...a lie
本帖最後由 liberale 於 2010/10/13 09:45 編輯
回復  liberale

你不要搞死她了,信仰是不能拿來玩的,他當真的東西,你說是假的,這不擺明了要勞燕分飛 ...
Dr.Sherlock 發表於 2010/10/12 23:12


小弟愚見:如果婚姻要靠不信的一方單方面忍受信的一方的褔音轟炸來維繫,對不信的一方未免不公平。而且,這情況,久而久之,便會使夫婦及旁人產生一個印象,就是不信的一方頑固,遲遲不肯信,以致婚姻關系未如理想,這樣就對不信的一方更不公平了。所以,不信的一方有權(也有責任)向信的一方傳離教褔音。這樣,婚姻關系未如理想,如果有人說是不信的一方不肯信,回應可以說也是信的一方不肯不信,雙方便公平地背負同等責任了。
其實就聖經內, 所謂的矛盾及神的所謂"殘暴性格", 全部都已有解釋
Paul_Bard 發表於 2010/10/12 21:59

同意。最合理的解釋就是,雅威是古希伯來部落創作出來的戰神,以解釋身邊現象及合理化自己的習俗與行為。自己殘暴的行為,推說是雅威的命令,雅威的性格便變得殘暴。猶太聖典是人的著作,不同的群體之間,例如祭司傳統與先知傳統之間,存在權力鬥爭,所以他們的著作之間,自然充滿矛盾。
本帖最後由 liberale 於 2010/10/13 10:32 編輯
希伯來書 11:1        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

很多東西, 經驗告訴我們, 你未做一件事己先, 你看到你相信做到的結果, 便有信心去做... 雖然那未有結果的東西未存在/ 未達成效, 但信心便已經在你的心裡...

你可以選擇有信心, 也可以選擇沒有... 這是你的自由意志.Paul_Bard 發表於 2010/10/13 00:39

「信心」亦是賭博的代名詞

信就是所望跑出隻馬的實底,是未見彩池的確據。

經驗告訴我們, 你未買一隻馬以先, 你看到你相信隻馬做到的結果, 便有信心去買...雖然那結果未存在, 但信心便已經在你的心裡...

你可以選擇對隻馬有信心, 也可以選擇沒有...這是你的自由意志.

(其實信神既人唔應該反對賭博,因為自己在賭博,信神存在就是賭博。)
愛是無敵。

用無限的愛與包容,去化解這場危機吧!
抽刀斷水 發表於 2010/10/13 10:23


說得好!
本帖最後由 liberale 於 2010/10/14 11:10 編輯

To "Paul_Bard":

In the light of these challenges, how would you think of your own religion:

1  The only true statement about God or ultimate reality is "I don't know." Say more, and there's just one appropriate response: "You're a liar." If someone claims to know that something is true, and they really are clueless, that's a lie. Again, it can be called by another name, such as faith, but that doesn't change anything.

2  基督宗教之根本—「信」—是不折不扣的賭博,而且是注碼不能再大的賭博—人的靈魂加上人的一生。基督宗教叫人作出多重賭博,要人買有神、買神有意識人格、買神有向人啟示、買《聖經》是神的話語、買耶穌是神、買耶穌被釘十架拯救人、買信耶穌得永生,等等。呼籲「監察賭風聯盟」發聲明反對基督宗教散播及鼓吹靈魂與人生賭風。
本帖最後由 liberale 於 2010/10/16 13:21 編輯
回復  dye
理性是認識被造世界的一種原理方式, 這原理是靠經驗及知識的累積而被系統化的; 但超驗的東西是不能被理性所推理出, 因法則根本不在世界裡.

如只以為眼看及人的知識可觸及真理的全部, 那實在是表面上的文明, 而實際上將腦袋緊緊封著罷了...
Paul_Bard 發表於 2010/10/16 00:00


我不反對經驗知識不是真理的全部,即在經驗知識之外可能有存在。但既然是經驗知識之外的,人類便沒有能力就它作任何談論,只能說兩個字:「不知」。
即使不是經驗知識之外無一物,也是經驗知識之外無一物可談,因為人沒有能力談。
即使有神,人也沒有能力有意義地談論神。說「神啟示」已是企圖談論神,已超出人的能力,所以無意義。
你同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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