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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殺﹗挑戰耶教的一道題目

本帖最後由 dior13dior13 於 2011/1/22 02:26 編輯

太5:21 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殺人;又說: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
太5:39 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
太5:42 有求你的,就給他;有向你借貸的,不可推辭。
太5:38 你們聽見有話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太5:43 你們聽見有話說: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
太5:20 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
太5:46 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有什麼賞賜呢﹖就是稅吏不也是這樣行嗎﹖
雅2:11 原來那說不可姦淫的,也說不可殺人;你就是不姦淫,卻殺人,仍是成了犯律法的。
太19:18 他說:什麼誡命﹖耶穌說:就是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

路19:27 至於我那些仇敵,不要我作他們王的,把他們拉來,在我面前了吧!

這不是就是耶穌親口說的?你也不相信嗎?
這些句語沒有一句是來至於啟示錄歐!我說不可殺人,而我除外你認為呢?你不覺得我跟某人很像嗎?這些都毫無關西於你所不相信的啟示錄歐!不是耶穌親口說的話嗎?

太19:18 他說:什麼誡命﹖耶穌說:就是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
羅3:15 殺人流血,他們的腳飛跑,
雅2:11 原來那說不可姦淫的,也說不可殺人;你就是不姦淫,卻殺人,仍是成了犯律法的。

路19:27 至於我那些仇敵,不要我作他們王的,把他們拉來,在我面前了吧!
原來耶穌是叫人犯法的(OvO)?!

有教徒殺人犯殺人後聲稱自己沒有犯罪於宗教上的律法於「不可殺人」,因為是叫我殺人的,所以我沒有干犯戒命的法庭供詞

不知檢方聽到是否人都歪了.......


這是什麼常識?
夫子不是敎我們:你們聽過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善待你的朋友;惡待你的仇敵,只是我告訴你惡待你的仇人要待他好,不可以惡報惡嗎?

但啟示錄中的夫子,卻是殺人?

基督徒的邏輯, 亂七八糟
本帖最後由 dior13dior13 於 2011/1/22 01:47 編輯
回復  dior13dior13

判斷人的外貌俊美與否  憑一個人的外貌俊美與否判斷一個人的人品、性格、高低。這麼 ...
jimmychauck 發表於 2011/1/22 01:32



羅2:12「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滅亡.....」

是指基督是你的律法, 這裡律法是指基督, 外幫人沒有律法, 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是指, 是指外幫人沒有基督!!!

你的聖經基礎及其低能錯誤
本帖最後由 dior13dior13 於 2011/1/22 01:48 編輯

「判斷人的外貌俊美與否 <> 憑一個人的外貌俊美與否判斷一個人的人品、性格、高低。這麼淺都不懂?」


摘錄 #42
(來11:23) 摩西生下來,他的父母見他是個俊美的孩子就因著信,把他藏了三個月,並不怕王命。
VS
(雅2:9) 但你們若按外貌待人便是犯罪被律法定為犯法的
本帖最後由 dior13dior13 於 2011/1/22 01:53 編輯

這年代對的還要給人罵成錯的

#42連上文下文都看不懂的人還說別人犯規

問題是我也沒有罵人和犯規, 我講的是實話

本帖最後由 dior13dior13 於 2011/1/22 01:59 編輯

羅2:14
[14]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
本帖最後由 dior13dior13 於 2011/1/22 02:12 編輯

這年代講實話被嗆的.....

唉....
本帖最後由 dior13dior13 於 2011/1/22 03:11 編輯

摩西父母以貌取人是因著信,不可以嗎?

(來11:23) 摩西生下來,他的父母「見他是個俊美的孩子就因著信,把他藏了三個月,並不怕王命。

因著信是不對的嗎?

以貌取人便是犯罪?




大餅一張
本帖最後由 dior13dior13 於 2011/1/22 02:55 編輯

羅2章14節清楚的寫著, 「沒有律法外邦人

羅2:12
[12]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滅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審判





你從頭到尾就是一直在自說自唱的那一種, 我很不喜歡你在那畫你自己的圈圈
本帖最後由 dior13dior13 於 2011/1/22 05:49 編輯

梅瑟父母見他「俊美」, 不算是以予貌取?

大餅一張

說過了, 你腦有病可是又不肯承認


你的餅又特別大

beebeechan 你知你距離可以作解經的層次, 實在是鬧劇呢?

本帖最後由 dior13dior13 於 2011/1/22 03:16 編輯

beebeechan 想玩文字遊戲, 你不明的, 可多些向我請教
本帖最後由 dior13dior13 於 2011/1/22 03:42 編輯

基督教的邏輯, 亂七八糟


還同人講邏輯, 讓我想起在長洲吐的那口痰
人最愛的就是被人欺哄
本帖最後由 dior13dior13 於 2011/2/5 03:29 編輯

我講jimmychauck 自己刪自己的帖, 你幹麼老刪我帖?




這又不帶髒字你有謀問題?
本帖最後由 dior13dior13 於 2011/2/5 03:52 編輯

我是看了你很多文章, 但是文章要按造讀者的角度去寫, 若是不能的話就是犯了大忌, 普羅大眾的要歸普羅大眾的, 基督教鄉民的要歸基督教鄉民的, 中毒者要歸中毒者的, 這樣讀文章讀起來較正常人沒有頭緒, 情節類別的要標明/敘述情節, 陳之藩散文集看一看好不好

先抓住你的類別性質好不好

我之所以憤怒是因為兩個神人完全直接忽視我已提出明確的誤謬依據/佐證, 再寫自己經證實卻是我早已回答過的錯誤

我這些日子在其他基督宗教版的聖經戰要開打了, 呵呵
你的解經有連貫經句嗎? 沒有!
本帖最後由 dior13dior13 於 2011/2/6 16:07 編輯

「既1:20、2:1~2已圈定人人必知,2:6圈定行為,2:12,14,15就不可能指基督,而是指實體「不可A」「不可B」「不可C」的律法?」


羅馬書第二章
[12]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滅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審判。
[14]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

律法在這指的是基督的約

[17]你稱為猶太人又倚靠律法,且指著神誇口;

[18]既從律法中受了教訓,就曉得神的旨意,也能分別是非(或作:也喜愛那美好的事);
[19]又深信自己是給瞎子領路的,是黑暗中人的光,
[20]是蠢笨人的師傅,是小孩子的先生,在律法上有知識和真理的模範。

這裡是指猶太人有領受神的律法

羅馬書第二章
[21]你既是教導別人,還不教導自己嗎?你講說人不可偷竊,自己還偷竊嗎?

這裡罵的是猶太人知法犯法

外邦人當然是指希臘人和羅馬人等等了

就是你們這些人jimmychauck beebeechan 腦子有問題稿毛我了!
本帖最後由 dior13dior13 於 2011/2/24 16:35 編輯

「更擺明是指著猶太律法(誰膽敢說基督徒得救是靠行為我就扁誰),2:17又指著猶太人說,那麼整個連貫的段落,為何會在中間無故出現 猶太人律法<>律法=基督的約?這是dior需要解釋的問題,不是我要解釋的問題。在沒有任何證據下,就強指2:14 律法=基督的約 ,這才是有問題的解經方法。」


看了你長篇大論只問你一個問題, 基督是向誰傳?

是要傳給哪些人?




問題再縮小一點


基督是猶太人要傳給哪些人作成就律法上約?




你看出了你的無意義與是是他他了嗎?




基督有沒有來說過:

因為人子是安息日的主,門徒說我們務必竭力進入那安息?

2我是來成就律法的?

3耶穌有沒有說過律法一點一劃也不得廢去?


就說你兩的邏輯都有問題但是還是打到死還是不承認......

還是看不懂就不是我的責任了.....

jimmychauck 你真是個外幫人
本帖最後由 dior13dior13 於 2011/2/8 04:56 編輯

我再教聖經的時侯你可能還沒「性」哪

誰叫你還是處男


至於星星(天象)由巨人摘落在腳底踐踏, 也是不分恆星、行星、流星、超新星、白矮星、中子星的




但8:10 他漸漸強大,高及天象,將些天象和星宿拋落在地,用腳踐踏。

等我有一天長的像大樹一樣, 高及天象你們在來拜我


滿天星斗, 新宿呀~~
本帖最後由 dior13dior13 於 2011/2/6 19:45 編輯

jimmychauck 不要刪文呀

鍋蓋上有你的主人, 不要愧對他, 你原也是外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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