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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不想你知的聖經內容

本帖最後由 Gauss 於 2012/5/5 09:26 編輯

補充:

1. 聖經中多處描述耶穌驅鬼當治病;耶穌不知病從口入,飯前不洗手。
2. 耶和華規定,主人可以虐打奴隸,只是不可當場打死,因為是用錢買的。
3. 聖經中多處描述耶和華煽動以色列人進行種族屠殺。
本帖最後由 Gauss 於 2014/1/26 14:34 編輯

耶穌說:娶離婚婦人為妻罪犯通姦

只是我告訴你們,凡休妻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叫他作淫婦了;人若娶這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馬太福音 5:32)

注意:
1. 英文聖經多採用 adultery 一詞,意思是通姦。
2. 古以色列人對通姦有特定的含義,意思是指一名男子和一名已婚女子之間的性行為,該名男子的婚姻狀況是無關重要的。已婚男子與未婚女子的性行為不算是通姦。這點可從申命記 22:22-29 中清楚看到。

本帖最後由 Gauss 於 2014/1/26 14:36 編輯

基督教——一個認魔作父的宗教

你們因這一切的事若不聽從我,卻行事與我反對,我就要發烈怒,行事與你們反對,又因你們的罪懲罰你們七次。並且你們要吃兒子的肉,也要吃女兒的肉。(利未記 26:27-29)

注意:
1. 在所有的虛構作品中,聖經中的耶和華是一個最討厭、最醜惡、最不堪的角色。
2. 聖經裡有數之不清那麼多關於耶和華野蠻荒謬、兇殘暴虐的描述,信徒卻喜歡扮作視而不見、聽而不聞,硬要反過來說耶和華是仁慈的。這種顛倒黑白、混淆是非、逃避思考、埋沒良知、自欺欺人的態度正是宗教迷信的禍害。

本帖最後由 Gauss 於 2012/5/13 11:29 編輯

再踼和合本聖經混帳翻譯,欺騙華人

非利士人將耶和華的約櫃送回伯示麥後,伯示麥人觀看約櫃,耶和華究竟擊殺了多少人?

耶和華因伯示麥人擅觀他的約櫃,就擊殺了他們七十人;那時有五萬人在那裡。百姓因耶和華大大擊殺他們,就哀哭了。(撒母耳記上 6:19,和合本)

耶和華擊殺伯‧示麥人,因為他們觀看他的約櫃。他擊殺了百姓七十人。百姓因耶和華大大擊殺他們,就哀哭了。(撒母耳記上 6:19,和修本)

And he smote the men of Bethshemesh, because they had looked into the ark of the Lord, even he smote of the people fifty thousand and threescore and ten men: and the people lamented, because the Lord had smitten many of the people with a great slaughter. (1 Samuel 6:19, KJV)

He struck down some of the men of Beth-shemesh because they had looked into the ark of the Lord. He struck down of all the people, 50,070 men, and the people mourned because the Lord had struck the people with a great slaughter. (1 Samuel 6:19, NASB)

注意:

1. 大多數抄本都作「五萬零七十人」,少數抄本作「七十人」。
2. 英文 KJV 譯本中,threescore 即 60,fifty thousand and threescore and ten 即 50,070。
3. 根據聖經的血腥及暴力程度,七十人只是區區之數,似乎與「大大擊殺」 great slaughter 這個措詞顯得格格不入。
4. 和合本聖經在譯文中擅自加上一個「擅」字,即「觀看」譯成「擅觀」,似為耶和華脫罪把責任推在伯示麥人上。「擅」英文是 unauthorized,英文聖經不見有這個意思。和修本聖經亦修正了這個「錯誤」翻譯。
本帖最後由 Gauss 於 2014/1/26 14:38 編輯

聖經的律法——打人無罪,強姦無罪

人若彼此相爭,這個用石頭或是拳頭打那個,尚且不至於死,不過躺臥在床,若再能起來扶杖而出,那打他的可算無罪;但要將他耽誤的工夫用錢賠補,並要將他全然醫好。(出埃及記 21:18-19)

注意:強姦無罪,見申命記 22:28-29。

本帖最後由 Gauss 於 2014/1/26 14:40 編輯

這就是聖經的公義

人若用棍子打奴僕或婢女,立時死在他的手下,他必要受刑。若過一兩天才死,就可以不受刑,因為是用錢買的。(出埃及記 21:20-21)

注意:
1. 販賣奴隸的行為是人類歷史上最嚴重的罪行之一。
2. 聖經禁止很多瑣碎的事情,其中包括不可穿兩種線織成的衣服、不可在安息日撿柴、不可吃豬肉,但聖經不單只沒有譴責販賣奴隸的行為,反而更認同這種醜惡的制度。
3. 聖經是神所默示?還是冒充神聖?人有智愚賢庸,各位可自行判斷。

本帖最後由 Gauss 於 2014/1/26 14:43 編輯

基督的奴隸 Slaves of Christ

你們作僕人的,要懼怕戰兢,用誠實的心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好像聽從基督一般。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討人喜歡的,要像基督的僕人,從心裡遵行神的旨意。(以弗所書 6:5-6,和合本)

Slaves, obey your earthly masters with respect and fear, and with sincerity of heart, just as you would obey Christ. Obey them not only to win their favor when their eye is on you, but as slaves of Christ, doing the will of God from your heart. (Ephesians 6:5-6, NIV)

Slaves, be obedient to those who are your masters according to the flesh, with fear and trembling, in the sincerity of your heart, as to Christ; not by way of eyeservice, as men-pleasers, but as slaves of Christ, doing the will of God from the heart. (Ephesians 6:5-6, NASB)

Slaves, be obedient to those who are, according to human reckoning, your masters, with deep respect and sincere loyalty, as you are obedient to Christ: not only when you are under their eye, as if you had only to please human beings, but as slaves of Christ who wholeheartedly do the will of God. (Ephesians 6:5-6, NJB)

Slaves, be obedient to your human masters with fear and trembling, in sincerity of heart, as to Christ, not only when being watched, as currying favor, but as slaves of Christ, doing the will of God from the heart, (Ephesians 6:5-6, NAB)

注意:
1. Slaves 是「奴隸」,slaves of Christ 是「基督的奴隸」。中文聖經譯本,往往把 slaves of Christ 譯成「基督的僕人」,隱瞞淡化原經文的奴性思想,欺騙中文讀者。
2. 耶穌和他的門徒從來沒有談及民主、人權、宗教自由、言論自由和思想自由,他們顯然對這些概念是無知的。

本帖最後由 Gauss 於 2012/7/6 23:03 編輯

要成為一名基督徒就是先承認是基督的奴隸

When you give somebody the gospel, you are saying to them, "I would like to invite you to become a slave of Jesus Christ. I would like to invite you to give up your independence, give up your freedom, submit yourself to an alien will, abandon all your rights, be owned by, controlled by the Lord."

When you confess Jesus as Lord, you are at the same time confessing yourself as slave.

本帖最後由 Gauss 於 2014/1/26 14:45 編輯

這就是基督教的慈愛

你若不聽從耶和華─你神的話,……耶和華要用癆病、熱病、火症、瘧疾、刀劍、旱風、霉爛攻擊你。……耶和華必用埃及人的瘡並痔瘡、牛皮癬與疥攻擊你,使你不能醫治。……你聘定了妻,別人必與他同房;……你在仇敵圍困窘迫之中,必吃你本身所生的,就是耶和華─你神所賜給你的兒女之肉。……(申命記 28:15-68)

注意:
1. 耶和華心胸極度狹隘,咒詛不信者時,言辭重複累贅,思想野蠻變態。這裡引述的經文只是其中一小部分。
2. 基督徒妄稱野蠻為慈愛,充分彰顯他們的奴隸心態。

本帖最後由 Gauss 於 2014/1/26 14:47 編輯

基督教——一個拜邪神的宗教

耶和華如此說:我與你為敵,並要拔刀出鞘,從你中間將義人和惡人一併剪除。我既要從你中間剪除義人和惡人,所以我的刀要出鞘,自南至北攻擊一切有血氣的;一切有血氣的就知道我─耶和華已經拔刀出鞘,必不再入鞘。(以西結書 21:3-5)

注意:
1. 金庸武俠小說天龍八部中的反派角色,星宿派創派師祖丁春秋,每逢出遊其弟子必在前吹吹打打,熱烈讚美:「星宿老仙,德配天地,威震寰宇,古今無比」。
2. 聖經中的耶和華同樣殺人不眨眼,最愛信徒阿諛奉承,與金庸武俠小說中的丁春秋實在並無兩樣。

本帖最後由 Gauss 於 2014/1/26 14:49 編輯

這就是不知道敬畏耶和華的後果

亞述王從巴比倫、古他、亞瓦、哈馬,和西法瓦音遷移人來,安置在撒瑪利亞的城邑,代替以色列人;他們就得了撒瑪利亞,住在其中。他們才住那裡的時候,不敬畏耶和華,所以耶和華叫獅子進入他們中間,咬死了些人。有人告訴亞述王說:你所遷移安置在撒瑪利亞各城的那些民,不知道那地之神的規矩,所以那神叫獅子進入他們中間,咬死他們。(列王紀下 17:24-26)

注意:耶和華著緊要人拜,只要他在眾人面前現身,眾人皆會下拜,又何需叫獅子咬人?

本帖最後由 Gauss 於 2014/1/26 14:50 編輯

耶和華——一個邪惡至極的大魔頭

耶和華說:我必從地上除滅萬類。我必除滅人和牲畜,與空中的鳥、海裡的魚,以及絆腳石和惡人;我必將人從地上剪除。這是耶和華說的。(西番雅書 1:2-3)

注意:
1. 崇拜外邦偶像的人,在耶和華眼中即被看為「惡人」。
2. 電影中,地痞流氓追隨窮兇極惡的大反派;現實間,基督教徒崇拜邪惡至極的耶和華。

本帖最後由 Gauss 於 2020/2/12 00:46 編輯

耶和華求捐獻,叫人試探神

人豈可奪取神之物呢?你們竟奪取我的供物。你們卻說:我們在何事上奪取你的供物呢?就是你們在當納的十分之一和當獻的供物上。因你們通國的人都奪取我的供物,咒詛就臨到你們身上。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瑪拉基書 3:8-10)

注意:
1. 不作十分之一的捐獻,就是奪取神之物?荒謬!
2. 號稱全能的神,竟然依靠人的捐獻供養?無稽!
3. 神渴求捐獻,叫人試探神。為什麼神父、牧師,那些在社會上以欺騙為業的寄生蟲,卻只會說:「不可試探神」?
4. 人不作捐獻,神會咒詛人,這是恐嚇;人作出捐獻,神會祝福人,這是利誘。恐嚇利誘是基督教欺騙愚民慣用的伎倆。
5. 是神需要捐獻,還是神棍需要捐獻?各位可以想想,勿再被人愚弄。
6. 人作出捐獻,神會打開天窗傾福與人,據稱福報多至「滿載溢出」。聖經譯者竟然把「滿載溢出」譯成「無處可容」,語文水平之低令人側目。

你們所列舉的那些殘忍的、不人道的經文似乎都是出自舊約,但真的,如#13的遊客所言,請看整本聖經,特別是新約,就知道神是多麽的愛我們,祂知道猶太人誤解了祂的話,所以差派耶穌來教導我們,且用他的血一次性地贖我們的罪,以後我們可直接地到神面前求,不用再透過大祭司。

猶太人誤會什麽?多的是,就如E72因著詩篇109章而得的結論——以眼還眼,就是誤解之一。

“你們聽見有話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裡衣、連外衣也由他拿去。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有求你的、就給他.有向你借貸的、不可推辭。” 【太5:38-42】

神教導我們要愛人如己,要饒恕人,要有憐憫心,要體諒人的難處,盡力的幫助他們......這才是神真正的教導。神從來都是好的,請不要因著人的不好而遷怒於神。


有人喜歡扮懵扮盲,此乃正是宗教迷信之害。
本帖最後由 Gauss 於 2014/1/26 14:53 編輯

基督教——一個野蠻偽善的宗教

至於我那些仇敵,不要我作他們王的,把他們拉來,在我面前殺了吧!(路加福音 19:27)

本帖最後由 Gauss 於 2014/1/26 14:55 編輯

基督教——一個邪惡病態的宗教

你們要進窄門。因為引到滅亡,那門是寬的,路是大的,進去的人也多;引到永生,那門是窄的,路是小的,找著的人也少。(馬太福音 7:13-14)

注意:
1. 胡適指出:那些替個人謀死後的「天堂」「淨土」的宗教,乃是自私自利的宗教。
2. 得救的人少,滅亡的人多,這是極其邪惡病態的思想。耶穌應先跟隨胡適好好學習後才出來說教。

本帖最後由 Gauss 於 2014/1/26 14:56 編輯

天使真面目

當夜,耶和華的使者出去,在亞述營中殺了十八萬五千人。清早有人起來,一看,都是死屍了。(列王紀下 19:35)

注意:
1. 耶和華和天使殺人無數;撒但殺了約伯的十個兒女和僕人,也是事先得到耶和華的同意。
2. 妄稱「邪惡」為「仁慈」,唯基督教是也。

本帖最後由 Gauss 於 2014/1/26 15:00 編輯

聖經中的陋俗——猴子偷桃

亞伯拉罕對管理他全業最老的僕人說:請你把手放在我大腿底下。我要叫你指著耶和華—天地的主起誓,不要為我兒子娶這迦南地中的女子為妻。……僕人就把手放在他主人亞伯拉罕的大腿底下,為這事向他起誓。(創世記 24:2-9)

以色列的死期臨近了,他就叫了他兒子約瑟來,說:我若在你眼前蒙恩,請你把手放在我大腿底下,用慈愛和誠實待我,請你不要將我葬在埃及。(創世記 47:29)

注意:
1. 大腿,借指私處。古俗,立誓人手觸邀約者子孫的出處發誓,誓約即牢不可破。
2. 神與亞伯拉罕立約,要亞伯拉罕割包皮;亞伯拉罕邀僕人立誓,要僕人觸其下體。
3. 亞伯拉罕和雅各在聖經裡是耶穌的祖先,德高望重的人物。他們要求立誓者一邊立誓,一邊「撚雀」,實在是極其愚昧和迷信的人。
4. 聖經是半開化蠻族的神話傳說,現今竟有人相信是神的話語,他們的腦袋究竟生在哪裡?



本帖最後由 Gauss 於 2014/1/26 15:02 編輯

基督教——一個狹隘排外的宗教

凡栽種的物,若不是我天父栽種的,必要拔出來。(馬太福音 15:13)

本帖最後由 Gauss 於 2014/1/26 15:06 編輯

教會不想你知的真相

耶穌又對他們說:我實在告訴你們,站在這裡的,有人在沒嘗死味以前,必要看見神的國大有能力臨到。(馬可福音 9:1)

注意:耶穌相信天國降臨迫於眉睫(太10:23;太16:28;太24:34;可9:1;可13:30;路9:27;路21:32),初期教會領袖彼得和保羅都一再警告信徒準備天國來臨。二千年過去了,與耶穌同一年代的人都已死去,太陽月亮並沒有昏暗變黑,星辰也沒有從天上墜下,天國久久沒有到來,耶穌的預言早已落空,耶穌的誠信早已破產。

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我和福音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姊妹、父母、兒女、田地,沒有不在今世得百倍的,就是房屋、弟兄、姊妹、母親、兒女、田地,並且要受逼迫,在來世必得永生。(馬可福音 10:29-30)

注意:
1. 以報酬惑人,邪教本色也;空口講白話,老千本色也。
2. 房屋、田地,理論上可得百倍;弟兄、姊妹、父母,怎可得百倍?

又有一人說:主,我要跟從你,但容我先去辭別我家裡的人。耶穌說:手扶著犁向後看的,不配進神的國。(路加福音 9:61-62)

你們無論什麼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門徒。(路加福音 14:33)

注意:
1. 妄稱末日將至,叫人撇下一切,還要不辭而別,邪教本色也。
2. 現今的所謂基督徒,極多都是虛偽的人,他們有多少人真的撇下一切所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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