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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再罵明光社了,可是.........

原帖由 酒井明 於 2007-7-23 17:38 發表
我真的非常非常不明白:是不是沒有婚姻的性愛,就必定等如濫交、亂來?為什麼性行為一定要有婚姻約束,單靠大家真心相愛不也可以嗎?我和她是真心真意的互相深愛著,對對方非常專一絕不越軌,性行為是我們其中一種溝通方式;我們就是 ...


這只是教會方便管理的技倆,
如果婚前性行為合理化, d教徒就冇原動力去結婚架啦
咁佢地d堂口個個星期吉左係度 邊個比錢裝修?
又借唔到婚禮傳教wor
花開花落花無缺!

對付教徒三式: 不主動、 不抗拒、 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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