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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問] 希望大家聽聽我的故事

看完喇。

看來你其實一直當教會聚會和活動是聯誼性質吧?老師、修女、父母都說信不信都可以,那麼你大可以順著自己的感覺吧,想信就信、想不信就不信,想或不想參加教會活動都可以的哩,一切都由自己決定。

(可能太自由又無所適從了嗎?
支持鼓勵每位離教者 › 閹割神父 刻不容緩 ‹
回覆 3# Guest from 42.3.182.x


    有時是很難分辨的。我們可以假設一個情況:當你熟悉的神父、修女,發現捲入性侵醜聞,原來他們根本是說一套、做一套,淫亂無度。

先在腦海好好想像一下這個假設。

然後,你是否還會信仰天主教、以及認同天主教的教義呢?
當你發覺有警察也在犯法時, 便認為法律不再有意義, 不用去遵守耶?
(相信任何一個地方也有會犯罪的警察罷 ...
beebeechan 發表於 2012/4/13 12:09



    法律的意義在於有人遵守,有人執法,有人司法,有人立法。

假如再無人遵守法律,沒人執法,沒人司法,沒人修正法律,法律就沒有意義了。

神父、修女淫亂,違反教義,可以用作無人遵守法律的類比。

把這個情況推到至極:假如所有神職人員都不遵守其所宣揚的教義,說一套做一套,你會如何看待這套教義呢?我就認為這教義已沒有意義了。
回覆 14# Guest from 42.3.182.x


    說到底,最終的決定都是由你自己來做,我在5樓說的只是其中一個方法,去分辨你相信的究竟是神父修女抑或是這個神(如有)而已。
回覆 16# Guest from 42.3.182.x


    替佢地難過之餘,對你對呢個宗教既睇法有無改變呢?
回覆 18# beebeechan


    你有意無意曲解別人意思,樓主都覺得很厭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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