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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對同性戀沒有佛教那麼包容(你看林以諾牧師)

本帖最後由 666 於 2012/6/7 23:04 編輯

佛教指一切事物都是因緣生因緣滅,不存在一個當時印度人認為的『常一主宰」的永存的實體,也就是一般人認為的永遠不變 單一存在的靈魂或物件,既是世間一切是因緣生滅就有多重變化如變魔術幻化般轉化(一切如幻),人因而也可改變一切, 成就一切。
佛說善惡隨人如影隨形,罪福追人久無不彰 ,自殺業果還是隨死後再生存在
自殺不一定有罪
個別而論
>>咁即喺極樂世界和永恆的佛祖不存在嗎?

遇緣則有

>>既然是空,又何來有罪
>>那些人,口口聲聲說萬物皆空

佛教的空是佛學術語;指因緣所生法;不是空無一物;什麼都沒有的空

閣下對佛學一知半解狗屁不通
佛陀許一些了道但難耐病痛苦礎的信徒自殺
佛陀教導世人切勿迷信~羯臘磨經

羯臘磨經

本經可和漢譯本《中阿含經》十六《伽藍經》互相對照

有一次,佛世尊帶領若干弟子到羯腊摩人的村落去,在那裏佛世尊的智慧、功德和神聖,是眾所週知的。於是羯腊摩人集合起來,向佛頂禮,並對佛說,許多僧侶和婆羅門曾屢次來訪問他們,向他們說教,都宣稱自已的教義是最好的,且又互相攻訐,因而羯腊摩人感到困惑,不知誰的宗教對,誰的宗教錯,由於曾聽說佛世尊所教的是最好的宗教,他們乃求佛世尊為他們釋疑,以使他們能夠得知真理是什麼。

佛世尊回答他們說:你們懷疑(的態度)是對的,因為這根本就是一件可疑的事,我告訴你們所有的人,不要相信你們所聽到的,那就是說,當你們聽到任何人說,這個特別好,或這個非常壞的時候,不要相信。不要與自已辯論,心想如果不是真的,就不會說的那麼確定,這麼一想,就(會)信以為真了,也不要因傳統是多代多處傳下來的而(輕易)信仰傳統。

不要因為謠傳如此或許多人這麼說而相信任何事物,不要認為謠言或多人之言就足以証明那是真的。

不要只因為某位先賢的書面聲明被提出來而相信,不要就此肯定該作品曾被那位賢者校正過,就肯定該作品可以信賴。

不要相信你們的幻想,認為某一念頭既然如此奇特,那麼它必定是某一神祗或不可思議的生靈灌輸給你們的。

不要相信猜測,那就是說,不要任意假設某事為起點,從而獲得結論 ,這等於是先算二、三、四,然後才確定什麼是一。

不要因為你們認為有類似之處,即在事物或事物之間有相應之處,而相信,如因看見水在盆中而相信世界一定有圍牆(印度傳說中的鐵圍山),或因看見樹影而相信一定有須彌山,或因房舍城鎮皆有建築師而相信必定有一造物主。

不要相信你們習慣而戀著的就是真理,因為每一個國家都相信自已本國的服飾和語文優於他國。

不要因為告訴你們的人看來可信而相信他的話,譬如當你們看見任人有感人的外表,就推斷他一定聰明可靠,或當你們看見任何人有超出常人的職權或才能,就相信他的話,或者想大貴人應得到信任,因為他若不是好人,國王決不會提名他到如此高的地位。

不要就憑老師或師父的話而相信,不要只因他們相信和修行,你們就跟著他們相信而修行。我告訴你們所有的人,你們必須親知這是惡,這是該罰的,這是賢者所譴責的,信仰這種(惡的..)東西,於人非但無益,而且會招致悲哀,如是知已,即應遠離。

我要對你們住在此村的每一人如是說,回答我這個問題,貪,即貪婪; 瞋,即憤怒和野蠻,痴,即愚痴和無明,當此三者或其中任何一個在人心中生起時,結果是有益還是無益? 他們回答:「世尊啊,無益!」

於是佛世尊繼續說:「有貪瞋痴的人殺生、偷盜、犯邪淫、說謊話,是不是這樣呢?」他們回答:「如世尊所說」

佛世尊繼續說:「貪、瞋、痴、殺生、偷盜、犯邪淫、說謊話,這些是好呢?還是壞呢?是對呢?還是錯呢?是為賢者所讚許呢?還是 為賢者所譴責呢?它們難道不是無益的和憂患之因嗎?」他們回 答:「如佛世尊所說」

佛世尊又說「因此,我告訴你們,不要只因聽到就相信,但是,當你們親自覺知某事為惡時。即應禁戒。」

然後佛世尊又教導他們何者為善:「如果你們中間有任何人親知那一件事是善,不是惡的,是賢者所許,是有益的,是能產生幸福的,那麼他就應依信力行,我問你們,無貪即無貪瞋,無瞋即無怒,無痴即無愚,這些是有利的?還是無利的?」他們回 答:「是有利的」

佛世尊繼續說:「不貪、不瞋、不痴的人不會殺生、偷盜、犯邪淫、說謊話,不是這樣嗎?」他們回 答:「如佛世尊所說」

於是佛世尊問:「不貪、不瞋、不痴、不殺生、不偷盜、不犯邪淫、不說謊話,這是好呢還是壞呢?是對呢?還是錯呢?這是為賢者所讚許呢?還是為賢者所譴責呢?是有利和趨向幸福呢? 還是不如此?」他們回 答:「是好的,對的、賢者所讚許的,有利的,趨向幸福的。」

佛世尊又說:「因此我教導你們,不要只因聽到過就相信,但是當你們因自已覺知而相信的時候,就應依信力行。」

佛世尊繼續說:「聖人必須不貪不瞋不痴,並且一定要熟暗四無量心(Brahmaviharas).即:

慈:自已所追求的幸福,願一切眾生皆能享有;

悲:對一切眾生修悲心,願他們一切都能免於地獄或其他惡道所有憂患,就如看見朋友生病,希望他康復的心比什麼都強一樣;

喜:以一切眾生為樂,就像遊伴彼此遇見時那麼高興;

捨:使心保持平衡和公正,不厚此薄彼。」

勿因耳聞而輕信,道聽塗說本無稽;

不以傳統而妄信,歷代傳說多謬奇;

眾人謠言不可靠,毫釐之差失千里;

迷信教條未見安,經典所載非無疑;

師長訓示固可貴,懾信權威非所宜;

凡事合理方可信,且需益己復益人;

必俟體察分析後,始能虔信並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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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666 於 2012/6/10 16:25 編輯

你是佛教門外漢沒人會怪你
不過不懂就要多學而不是憑已意相像

佛教判斷善惡的標準當然有一標準在阿含經講的
就是跟孔子一樣所謂的世間黃金律[[已所不欲勿施於人]]

《禮記·中庸》十九章也云:「博學之,審問之,慎思之,明辨之,篤行之。」
跟佛陀羯臘磨經教導一樣有問題嗎?


佛教十善

一不殺生。 二不偷盜。 三不邪淫。 四不妄言。 五不綺語。 六不兩舌。 七不惡口。八不慳貪。 九不嗔恚。 十不邪見。

此中前三名身業。中四名口業。後三名意業。業者。事也。若持而不犯。則為十善。若犯而不持。則為十惡。

佛教的目的『與樂抜苦』即慈悲
大智度論「大慈與一切眾生樂,大悲拔一切眾生苦。」
本帖最後由 666 於 2012/6/10 16:27 編輯

極樂世界是修行地方不是享樂地方
暴君大惡人上極樂世界須在蓮花中先關幾大劫約十億年
本帖最後由 666 於 2012/6/10 16:27 編輯

古印度人生,分四期,出家修道是他們的習俗
別把人家視為光榮的出家修道當成不孝
一般夫婦6個中就有一對生不出小孩也能加『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的罪名嗎
《孟子 離婁篇》:「不孝有三,無後為大!」  趙岐註:「於禮有不孝者三事:謂阿意曲從,陷親不義,一不孝也;家窮親老,不為祿仕,二不孝也;不娶無子,絕先祖祀,三不孝也。」
佛陀也有娶也有儿子,家中是皇族也有賺錢不用祿仕,也沒阿意曲從,陷親不義,印人以其為榮
也能說不孝嗎?
本帖最後由 666 於 2012/6/10 18:13 編輯

佛教不是不可批評,但最少也要言之有物,而不是像古代韓愈連一本佛經都沒讀過,就盲目本位主義的要抄人的家,顯的自已無知又沒度量
佛陀母親難產死;父親是國王也沒生病;儿子也許有一大堆;何用人照顧
佛陀也曾多次回去探父何來不理會
孝經開宗明義章曰:立身行道,揚名於後世,以顯父母,孝之終也。
誰能比佛陀更顯掦父母之名呢
閣下又顯揚父母之名有多少呢?成就又不及人家萬萬分之一
反隨便加人不孝之名,,你的父母是這樣教育你的嗎?不會吧
本帖最後由 666 於 2012/6/11 21:35 編輯

The Crazy World of Religion!
去了佛教少林寺的功夫演出其他都是一神教的瘋子那又如何



>>我多謝豬肉佬牛肉佬宰豬宰牛給我食,讓我有均衡營養,生活多姿多采,縱使如果可以選擇,我會盡可能減少動物的痛苦,並且維持食物鏈這種世間必須的平衡,我愛我的愛人,我最享受我們的之間的邪淫,在你情我願之下,我也沒有傷害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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豬與牛會謝謝你吃他嗎

佛教所謂邪淫,是指在合法的夫妻關係之外搞的男女愛欲行為。例如強姦、通姦,嫖妓、重婚、誘拐、妨礙家庭、亂倫,等有傷社會風化的行為,都犯了邪淫戒。你要是搞人家的老婆會不傷害任何人嗎

>>我重視溝通和言論自由,當然是在注重別人感受的情況下,因為溝通是改進一切,令人類進步,改善人類生活,謀求人類真正可見的幸福的根源,同時溝通特別是嘻笑玩樂和幻想語調也是很多時減壓,心靈健康的根本。我有時候也會對朋友「阿諛奉承、花言巧語」,因為這些是關係的潤滑劑,朋友快樂,我便快樂。我貪戀情慾和財富,我貪戀情慾,是因為我愛我身邊的人,我渴望財富,是因為我想用來幫助貧窮及有需要幫助的所有人。我最討厭倒非為是,但主流如基督教的倒非為是卻把我的當成「邪見」、「偏見」、「異見」,可知道沒有異見,世界就沒有進步的空間?

但我堅持我自己是善的,因為以我的價值觀,愛和「物競天澤、適者生存」才是善的一切根源,而我卻愛我身邊的一切,我愛這個世界的一切,我也努力去適應身邊的一切,而佛教的十善,當中又有幾多是偽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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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競天澤、適者生存」才是善的一切根源?那下次被人強姦;太太與人通姦,被人砍殺都是善了
當然「阿諛奉承、花言巧語」也是騙子與下屬用來適者生存的方法,希望你不會遇到這類騙子與下屬及朋友而受傷
你渴望財富,是因為你想用來幫助貧窮及有需要幫助的所有人,這當然很善;不過既然主張「物競天澤、適者生存」這些窮鬼與有需要幫助的所有人;不是淘汱餓死最善嗎
比較佛教十戒教人不傷別人死原則
你的理念自我矛盾;說你偽善當之無愧
很抱歉電腦打字會出問題下次有空再回答
>>>何用人照顧?荒你講得出口,父母的養育之恩是否可以有兄弟姊妹就不用報?養兒一百歲長憂九十九,除了那些被強姦或胡亂性關係的人,又有邊個父母是不愛護自己的兒女的?佛佗或者有探望父親,但他有報養育之恩嗎?兒女對父母的養育之恩不是探一探就能還的,你還要真心去愛護他們,至少最基本不能不認父母親,佛佗不是不認父母親嗎?就算佛佗有,那其他那些躲在佛寺裏的出家人呢?他們不是要與父母親和兄弟姊妹斷絕關係嗎?他們有重視過自己親人的恩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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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國之王,食衣住行醫療育樂至少有百人 以上在照顧他的生活起居,何況人家生活好好的又沒生病,要王子照顧幹嘛,就是有也不需要,歐美還要趕走18歲小孩讓其獨立,有人講話嗎?

是不是王子要無聊到沒事找事幹?王子一天到晚不知長進只會跟在父母身邊照顧又沒生病的父母,你會要你小孩如此嗎????日本泰國英國挪威~~皇室的王子會如此嗎?用屁股想也知道

佛陀29歲成年後才出家,出家後大大顯掦父母大名,照中國人的標準那才是最大的報恩,人家做到最高級,那像你我默默無名,你還有臉講人家!
以中國人的孝經而言,子 曰 . 夫 孝
. 德 之 本 也 . 教 之 所 由 生 也 . 復 坐 . 吾 語 汝 . 身 體 髮膚 . 受 之 父 母 .不 敢 毀 傷 孝 之 始 也 . 立 身 行 道 . 揚 名 於 後 世 . 以 顯 父母 . 孝 之 終 也 .
佛陀那來不認父母,佛律出家要經父母同意《維摩經》弟子品曰:「我聽佛言,父母不聽,不得出家。」出家既經父母同意,你外人能說什麼?
誰說出家要與父母親和兄弟姊妹斷絕關係, 我師父的精舍就建在師公師婆住處的旁邊,要斷什麼關係?

《法苑珠林》說:「出家造惡極難,如陸地行船,在家起過極易,如海中泛舟,出家修道易為,如海中泛舟,在家修道實難,如陸地行船。」在家人經常造惡而不知,有個小孩出家還更好!
豬與牛會謝謝你吃他嗎



我覺得你的價值觀很錯,在大自然的世界本來就是弱肉強食,物競天澤,適者生存,眾生平等是不存在的,無論你的外形你的內形你的智力你的靈魂通通都與豬與牛不同,人獸有別,這就是事實,我們當然基於人類的惻隱之心而有顧念低等生物的痛苦,但我們只能夠減少這些痛苦,而不能除去,因為生存就是善的最基本原因和理由,而生存,便要在弱肉強食之下前進或防守,這是自然界的法則,唯有這樣想,善才可以有道理可言,好好地生活,並且盡可能去愛護並享受身邊的一切便是最基本的善,你可能覺得這樣很殘忍,但大自然本身就是由弱肉強食所做成,大自然便是我們唯一觸摸到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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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笑,既然要講弱肉強食,物競天澤,適者生存,那就不要再講什惻隱之心愛護動物那些鳥話了,學禽獸行為弱肉強食,物競天澤,適者生存就好了,老虎吃你也是應該的,你吃老虎也是,你被人強姦也是應該的,你強姦別人也該的
要講愛護動物惻隱之心那就食素不就得了,講一大堆理由不就是還在貪肉的美味吧!






    佛教所謂邪淫,是指在合法的夫妻關係之外搞的男女愛欲行為。例如強姦、通姦,嫖妓、重婚、誘拐、妨礙家庭、亂倫,等有傷社會風化的行為,都犯了邪淫戒。你要是搞人家的老婆會不傷害任何人嗎



我是單身,但有性伴侶,所以即是有在合法夫妻關係之外搞的愛慾行為,但我沒有做強姦、通姦、重婚、嫖妓、誘拐、妨礙家庭、亂倫、等有傷社會風化的性行為,而且我認為,未結婚嫖妓,根本沒有傷害任何人,而結了婚嫖妓,則是對妻子不忠,但也不是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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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妓如果法律不許可,那就是你們的社會不容許這種不法的行為,如果容許誰也不會置評
結婚後要對妻子不忠,那就是傷害妻子了




>>我重視溝通和言論自由,當然是在注重別人感受的情況下,因為溝通是改進一切,令人類進步,改善人類生活,謀求人類真正可見的幸福的根源,同時溝通特別是嘻笑玩樂和幻想語調也是很多時減壓,心靈健康的根本。我有時候也會對朋友「阿諛奉承、花言巧語」,因為這些是關係的潤滑劑,朋友快樂,我便快樂。我貪戀情慾和財富,我貪戀情慾,是因為我愛我身邊的人,我渴望財富,是因為我想用來幫助貧窮及有需要幫助的所有人。我最討厭倒非為是,但主流如基督教的倒非為是卻把我的當成「邪見」、「偏見」、「異見」,可知道沒有異見,世界就沒有進步的空間?

但我堅持我自己是善的,因為以我的價值觀,愛和「物競天澤、適者生存」才是善的一切根源,而我卻愛我身邊的一切,我愛這個世界的一切,我也努力去適應身邊的一切,而佛教的十善,當中又有幾多是偽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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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競天澤、適者生存」才是善的一切根源?那下次被人強姦;太太與人通姦,被人砍殺都是善了


你不要斷章取義,我是說愛和「物競天澤、適者生存」才是善的一切根源,這不是一個「或」的關係,而是一個「及」的關係,強姦、通姦、砍殺這些都不是基於大愛的行為,當然不是善了。那如果一個人被雞姦(無論是真正性關係還是心靈上)不反抗及不從正道合理地報復,她是善還是不善呢?在這件事上面,我們一定會體諒她是一個受害者,我們基本上不會評價他是善或不善,事實也不適宜去作出是與否的判斷,要注意,我們根本沒有這個權利,沒有權利去判斷她是善還是不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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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斷章取義,閣下要主張弱肉強食,物競天澤,適者生存為真,那就不要談什麼大愛什慈悲什博愛什是善的話了,因這二者本就互相抗拮,人異於禽獸者希,但人還是因智慧高一些,所以能將心比心,愛屋及屋,發掦人道精神而不是獸性


但如果我就是被雞姦的本人呢?我是有權利去判斷自己是善與不善的,而我會判斷自己,認為自己是不善的,因為最基本的原因是我對不起自己,也對不起所有愛我的人,對不起自己的父母和兄弟姊妹,對不起這個社會和因為我不去把他繩之以法而被他所害的下一個人,所以在過去被基督教強姦我的心靈的日子,我是罪大惡極,罪業深重的,唯有反基督教,可以把我從罪業之中拯救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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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你天性還是很善良的,還沒被基督教的邪惡掩蓋理性良心,幫其作惡,不過佛教是不同的,希望閣下多讀佛經了解佛教而不是一視同仁




    當然「阿諛奉承、花言巧語」也是騙子與下屬用來適者生存的方法,希望你不會遇到這類騙子與下屬及朋友而受傷


物競天澤,適者生存的適應的方式有很多種,但這種競爭本身是不應該存在於同類和與人類有接近智力的生物身上的,同類要「適者生存」理應要互助互愛,這才是「適者生存」,即適應弱肉強食的世界的根本,人類是群體的動物,一直以來靠互相幫助來進行「適者生存」,所以當人類犯錯的時候,最終結果往往就是導致大量的死亡,你看看牛群,牠們會自相殘殺的嗎?唯有心存愛心的適者生存方式才是正道,挑撥離間這些傷害人的行為不是愛護朋友的行為,所以是之為惡。

    你渴望財富,是因為你想用來幫助貧窮及有需要幫助的所有人,這當然很善;不過既然主張「物競天澤、適者生存」這些窮鬼與有需要幫助的所有人;不是淘汱餓死最善嗎比較佛教十戒教人不傷別人死原則



我渴望財富,也渴望幫助貧窮及有需要幫助的人,而這些人首先很多便是我身邊的好朋友,我對他們當然本身就心存着愛。
基於人類的「適者生存」方式便是互相幫助以抵禦其他物種的弱肉強食,貧窮的朋友必須得到幫助,以達成我憑着愛心而「適者生存」的善念。

至於佛教的十戒,一不殺生,世界便不得以平衡,小強滿屋都喺,是之為惡, 三不邪淫,我是說我的那種邪淫,既然根本無傷害任何人,當然也不是什麼需要戒的事了,五不綺語,阿諛奉承、花言巧語如果沒有挑撥離間或傷害人,也沒有什麼問題,六不慳貪,但我看貪得有節制以及不是貪污,只是貪圖用努力來換取報酬,也沒有所謂,九不嗔恚,人有感情有憤怒是正常的,適當的憤怒有時也是有作用的,例如對罪惡的憤怒,當然人必須盡可能去接納不同的人,少一點少見多怪,這當中沒有矛盾,因為我是說適當的憤怒,而佛教要人忍辱,是不是有點想成就罪惡,讓罪惡漫延?至於十,不邪見,這根本就是統治手段,愚民政策,不知所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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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強滿屋那是生活習性不良或防範不得宜的問題,害人的基督徒滿街跑要不要也殺一殺?
你沒結婚當然沒邪淫的問題,不過要是搞人家的老婆那就是問題了
遇事嗔恚,心隨境轉,只會讓心理不平,解決不了事情,有時反會亂了理智處事的陣腳
不邪見,這根本就是統治手段,愚民政策,不知所謂?
不邪見就是主張智慧去分辨怎會是統治手段,愚民政策?不覺得你自已講的真是莫名其妙嗎!

佛教要人忍辱,是不是有點想成就罪惡,讓罪惡漫延?
馬佛青砂州聯委會主頁      《學佛群疑》目錄
卍忍氣吞聲就是修忍辱行嗎? 
 
  忍辱是六度中的第三度,「度」是度過煩惱苦海之意,而「忍辱度」的確也有忍氣吞聲的意思。比如《遺教經》說︰「能行忍者,乃可為有力大人。若其不能歡喜忍受惡淔之毒,如飲甘露者,不名入道智慧人也。」《瑜伽師地論》卷五十七也說︰「云何忍辱?謂由三種行相應知︰⑴不忿怒,⑵不抱怨,⑶不懷惡。」另《大智度論》卷六亦云︰「眾生種種加惡,心不瞋恚;種種恭敬供養,心不歡喜。...是為眾生中忍。」同書卷十五也有︰「忍諸恭敬供養眾生,及諸瞋惱淫欲之人,是名生忍。忍其供養恭敬法,及瞋惱欲法,是為法忍。」在《優婆塞戒經》卷七也另示如下︰忍有兩種︰第一是世間忍,就是能忍飢、渴、寒、熱、苦、樂;第二是出世間忍,即能忍信、戒、施、聞、智慧、正見無謬,忍佛、法、僧,忍淔詈、撾打、惡口、惡事、貪、瞋、癡等,能忍難忍,能施難施。

  從以上所引經論內容看來,忍辱二字的涵義甚廣,有拒受諸樂而接受諸苦之意。無理的侮辱不是一般人所能忍受;拒絕美女的投懷送抱,也不是普通人能夠做得到的;而信受佛法中的種種法門,更不是一般人所能夠辦得到的。一般而言,若與自己無關的事,大致能夠忍受;若與切身的名利、眷屬、男女等相關諸事,那就不容易忍了。

  佛法不僅為個人忍,也要為眾生忍。到達無諍的程度時,就成了八風吹不動,即對利、衰、毀、譽、稱、譏、苦、樂的八種現象,無一不能忍的境界。所以,解脫的菩薩稱為已得無生法忍。對於內六情的眼、耳、鼻、舌、身、意等不著,於外六塵的色、聲、香、味、觸、法能不受,即稱為法忍。如能遇迫害而不瞋,受供養而不喜,既無能受的我,也無使我接受的他,能達如此,則稱生忍。此不僅是聖位菩薩的境界,也是修行佛法的目的。能忍就能安己安人、和眾共濟,所以忍辱是建立和樂人間的最佳準則。

  根據這樣的標準,好像忍辱就是忍氣吞聲,一切的涻枉、侮辱、毀謗、打擊,都應該全部接受,沒有反抗的餘地似的。然事實並非如此,我們必須注意,如果不是出於智慧的忍辱,很可能造成更大的災難,因此透過智慧的觀照,應當是十分重要的。比如說,風雨水火的襲擊,是無法控制的;但是仍可以未雨綢繆,設法避免,來減少傷害、損失。業報是要正面接受它,但也可以經過努力,來改變業報的程度和方式。

  所以,若對雙方無損並且有益的事物,那是必須接受的;如果對他有益,於己無益,也應考慮接受的;若對雙方都是有害而無益,那就需要設法避免或轉變它了。例如︰明明知道對方是醉象、瘋狗、狂人,見人就咬、逢人就殺,就當然要設法制止,因對方已經不幸,切莫讓他再製造更多的不幸。但也不可存著「以牙還牙」的報復心態,應是基於慈悲的原則,自己時時加以反省和慚愧懺悔。對於喪失理性的人,應該通過制約、教化等方式和方法,使他們得以恢復正常。這對他們自己本身,以及整個社會,乃至所有的眾生,都是有大功德的。
本帖最後由 666 於 2012/6/18 22:43 編輯

很好笑,既然要講弱肉強食,物競天澤,適者生存,那就不要再講什惻隱之心愛護動物那些鳥話了,



有什麼好笑?低能。弱肉強食根本是自然界不同物種甚至同種之間的常見事實,你就算不講不談就可以改變到這個事實嗎?惻隱之心也是人類的自然本性,這些是事實,你不接受,也要接受。至於你信那些六道輪迴鬼神之說的虛構狗屁,怪力亂神,給我節省一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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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就好笑,一邊主張弱肉強食吃力氣不及自已的動物,一邊大談愛護,這才是不通,人改天遇見老虎,獅子時才會知道自已多低能了,當人吃動物的肉時,惻隱之心那時怎不見了,其實吃動物只不過是要滿足人類自已的口腹之慾吧

六道輪迴鬼神之說是否虛構,那是你識見不
廣,你說你我能談什麼呢





    學禽獸行為弱肉強食,物競天澤,適者生存就好了,老虎吃你也是應該的,你吃老虎也是  



你為什麼喜歡別人學禽獸那樣地弱肉強食呢?你真的因為佛教而把自己當作是禽獸同等的嗎?我知道人類也弱肉強食,但我們人類有一套人類高等的方法,最基本自從學懂生火後就不再如毛飲血,不會好像你那樣想學禽獸般低能地弱肉強食。

=============
好搞笑哩,你自已主張弱肉強食,竟賴在我頭上;
還有吃草的牛羊等大部份動物也茹毛飲血,弱肉強食?,
如此看來人類比牛羊至今還是低等動物了




    你被人強姦也是應該的,你強姦別人也該的



我已經說過,人類的物競天澤,適者生存,便是互相幫助,這當中不用說也知道是包括互相尊重,互不侵犯,因此,強姦別人便在我的道德觀內示之為惡!理應受到制裁。


==========
難倒你看過牛羊不是互相幫助,而是互殺來的?
所以呢為了滿足個人的口慾對牛羊就搞弱肉強食主張,還說這是最合理,
這種道德觀對牛羊而言不過是虛偽的
>>宗教便離不開迷信,迷信本質就是錯

搞無知也是一種迷信
本帖最後由 666 於 2012/6/18 22:36 編輯

嫖妓是合法的。叫雞傷害妻子故然是惡,但我不認為是死罪,同樣,妻子勾佬也不是死罪。


嫖妓不一定是合法,邪淫當然不是死罪,也沒人說是死罪


    我不是斷章取義,閣下要主張弱肉強食,物競天澤,適者生存為真,那就不要談什麼大愛什慈悲什博愛什是善的話了,因這二者本就互相抗拮,人異於禽獸者希,但人還是因智慧高一些,所以能將心比心,愛屋及屋,發掦人道精神而不是獸性



我已經解釋左,好明顯你沒有看,並且斷章取義,你自問如果不適應,豈不等如滅亡,當你滅亡,你如何去行仁道?生存和適應就是愛護自己和愛護身邊人的根本,追求人類整體的生存以及個人的生存就是善的根本,先追求人類整體的生存,然後追求個人的生存,人皆異於禽獸者,不希,只是你的判斷力和精神出左問題者。



追求人類整體的生存以及個人的生存就是善的根本?
這不過是站在人類自私的立場而言,與一些禽獸想法一樣





你看清楚,我是說:「物競天澤,適者生存的適應的方式有很多種,但這種競爭本身是不應該存在於同類和與人類有接近智力的生物身上的,同類要「適者生存」理應要互助互愛,這才是「適者生存」,即適應弱肉強食的世界的根本,人類是群體的動物,一直以來靠互相幫助來進行「適者生存」,所以當人類犯錯的時候,最終結果往往就是導致大量的死亡,你看看牛群,牠們會自相殘殺的嗎?唯有心存愛心的適者生存方式才是正道,挑撥離間這些傷害人的行為不是愛護朋友的行為,所以是之為惡。」



搞了大半天,閣下講的物競天澤,適者生存 還自帶條件
>>>你想想,如果我不是善良,會勸你逃離佛教這個用來操縱人心使人沉淪的陷阱嗎?就我所見,它們兩者根本就是專門製造地獄的兩大魔王呀 何況,我與基督教這邪魔決鬥已經八年零又幾個月的歲月了,我付出了這些年月,你認為你真的有資格在這件事上做我師兄嗎?


佛教是講智慧去貪瞋痴的宗教,從來沒聽過佛教是用來操縱人心能使人沉淪,當然我也不否認佛教存有不肖份子

八年確是很長的時間,倒是真佩服閣下的毅力
小強滿屋那是生活習性不良或防範不得宜的問題,害人的基督徒滿街跑要不要也殺一殺?



小強你什麼防範?牠們就是要找食物,你阻也阻不了,唯一方法就是見一隻殺一隻,畢竟牠們是比畜牲更低等的生物,根本不值得我去憐惜。基督徒是人類,當然不能把人類當成小強作比喻,你的邏輯真的很有問題,何況對付邪惡的人類,人類世界有自己的法規,至於國家腐敗的問題,卻是我們能力以外的問題。


小強只要家中清理乾淨不留食物殘渣,壁上油漆,水溝加網通常就能防阻
小強還不會害人命,你都動不動要打死,那些基督徒專幹傷天害理的事卻不敢動手
可見你的邏輯有二樣,標準欺弱怕強



    你沒結婚當然沒邪淫的問題,不過要是搞人家的老婆那就是問題了



我和很多人上床,全部都是你情我願,但我沒有搞過別人老婆,但你也不能說我沒有邪淫,而我亦不認為我的邪淫是問題,除了要提防性病之外。

    遇事嗔恚,心隨境轉,只會讓心理不平,解決不了事情,有時反會亂了理智處事的陣腳
    不邪見,這根本就是統治手段,愚民政策,不知所謂?
    不邪見就是主張智慧去分辨怎會是統治手段,愚民政策?不覺得你自已講的真是莫名其妙嗎!。



根據維基,不邪見等於凡事無異見,跟大圍走,在我看簡單地形容為低能弱智,已經浪費得夠多時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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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維基,不邪見等於凡事無異見,跟大圍走?
不會辭典都看不懂吧

名相:邪見
釋文: 梵語 mithy-di,巴利語 micch-dihi。指不正之執見,主要指撥無四諦因果之道理者。係八邪行之一,十惡之一,十隨眠之一,五見之一。以為世間無可招結果之原因,亦無由原因而生之結果,而謂惡不足畏,善亦不足喜等之謬見,即是邪見

《三藏法數》字庫. 解釋: 不邪見者,謂不偏邪異見,執非為是,即是止邪見之善。既不邪見,當行正信正見之善也
>>>無人說孝順父母要一天到晚不知長進,你日頭可以出去搏殺,夜晚也可以獨居,但每天或每幾天也應給電話父母報平安,一有時間便應關心父母,與他們見面,與他們交談,關心他們的近況,那時侯沒有電話,便應該親身去慰問及寄信,以免父母擔憂自己,更不可以不認父母,這些只是很普通的做人道理,難以想像,你不懂嗎?何況,我已經聽過好多次,決定出家的人,等於六親不認,不認父母,不認兄弟姊妹,不報養育之恩,我個人就覺得禽獸不如,佛教徒出家的他們要絕緣化緣,拋棄世上一切,走上極樂世界的捷徑,脫離虛構的六道輪迴,簡直低能白痴,為左一個虛構的迷信主題,荒廢自己實實在在的真實人生,他們的種種不是你一個人吹少少水就可以吹甩的。我覺得佛陀的父母口頭同意佛佗出家,不代表他們不心痛,不是賣佛佗硬頸帳,何況我也不覺得佛教出家人有什麼榮耀,相反只有羞恥,一天到晚講極樂地獄,發白日夢,妖言惑眾,誤導迷信,怪力亂神,簡直低能。你師父的精舍建在師公師婆住處的旁邊,但你的師公師婆是你師父的親生父母嗎?為何不叫你師父把兄弟姊妹的屍骨也安葬在旁邊?如果他們不是不信佛的話。真的不代表他們要斷什麼關係嗎?
何況出家,原本便等如荒廢生命,不思長進,浪費光陰,誤人誤己,的確是父母的恥辱是也,那些讚揚和傳揚這道的人,不是xxxx就是xxx嗎?可況,我沒有子女,不知道做父母的心意是 如何,但身為兒女,我很清楚我有責任好好照顧好自己,不浪費自己的生命,孝順父母,不要讓他們擔心,這就是最基本的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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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家離親學道,就是為修養自已,造福人群, 顯掦父母,那來你的一片胡言亂扯,不懂裝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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