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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教簡而言之就是「邪惡的教派」,但教派有什麼教義,有什麼宗教傳統,才算是邪惡,就相當因人而異。
對於道德相對主義者來講,邪惡只不過是方便製造概念的詞語(例如邪惡博士),並不意味這個概念是客觀或有用。邪教一詞於原教旨主義者及世俗主義者之間又容易有衡突,雖然雙方都不反對邪惡觀念存在,但在理解上卻南轅北轍。各教派所司之事雖然是信仰事宜,但亦涉及很多人間之事,往往免不了與世俗權力妥協,不同教派不獲得世俗權力接納程度不同,因而出現互相指責對方為邪教、異端或附佛外道等,有些世俗權力甚至點名指一些教派為邪教。
邪教的邪惡性通常表現在它對所在社會造成的衝擊。通常被稱為邪教的教派的教義會與當時的社會道德準則衝突。這種特性導致某些宗教在某個社會環境下被稱為邪教,而在另一些社會環境下不被稱為邪教。
另外,亦有部份人由於「邪」字本身所含明顯的貶義,主張以較為客觀的基礎去使用「邪教」此一稱呼。主張此說者通常會摒棄純信仰、純哲理等等方面的分歧,而以保障生命和財產為分野。即是說,當某宗教或宗派的主張與主流相異時,若不同處只是純粹在於信仰上、屬靈上、哲理上等形而上的範疇,則不應稱此為「邪教」。而當其主張直接危及別人生命(例如在東京發動沙林毒氣襲擊的奧姆真理教上門補習
補習
私人補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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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習介紹
)、危及信徒生命(例如教導信徒集體自殺的大衞教)、謀財(例如唆使信徒賣淫並從中取利的青龍教)、滿足部份人的性慾(例如著名的上帝的兒女)等等,才應被稱為「邪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