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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不應侍奉兩個主

您地冇理由會唔知我打咩文嘅
信主嘅人唔會咁冇sense嘅
Don't know where God is but the Devil is in the details
信唔信主同有冇sense好似冇關係架喎。。。。
你明唔明自己講緊乜?
唔係啦
信咗主有聖靈充滿, 會有較好sense
你明唔明自己唔明乜?
Don't know where God is but the Devil is in the details
本帖最後由 E72 於 2010/7/16 13:33 編輯

回复 78 # 出 位 基督徒
God of Ichana those that Mdbaat Huahatsat to them - to the
Construction - the Ataba still not Chihala Edakp Ankh
: Ianshl quarters - swallowed Mishls - the

-----------------------------------------------------回复78#出位基督徒
神Ichana那些Mdbaat Huahatsat他們 - 到
建設 - 阿塔巴仍未Chihala Edakp安赫
:Ianshl宿舍 - 吞食Mishls - 的

------------------------------------------------------
有些翻譯唔到.....

神啊! 我地領受唔到你的意思.....不如你打中文....(終於明白, 點解有人要將King James Bibble作為神的最終話語!)
如果聖靈充滿左就梗睇得明啦。不過睇來你唔係好知聖靈充滿係乜。 因為信左主之後唔一定會聖靈充滿。 如果你想的話我可以同你查一查經。
回復 85# 出位基督徒

我唔想

就算想都揾個聖靈充滿同sense較sharp嘅姊妹
回復 86# 沙文


完全可以理解。
回復 87# 出位基督徒


    多謝理解
回復 88# 沙文


冇問題。所以一個人不能侍奉兩個主。 就係咁。 冇野好argue.
回復 89# 出位基督徒


     係呀 係呀, 所以我向來都係一個人侍奉3個主 就係咁。 冇野好argue.
本帖最後由 dior13dior13 於 2010/7/16 21:19 編輯

耶穌的話是對的....

因為經上說過神就是愛.

而愛就是神....

不明白神=愛, 為何愛不能=神.

不是因為只懂行使神跡便能稱做神的兒子,

是因為耶穌愛人的心便是神的兒子見證.

侍奉愛的人便是侍奉主.

不論任何宗教或是沒有信仰的人,

只要他們懂得愛人便是侍奉獨一的主.

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
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
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
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
愛是永不止息。

所以我想我們應該要懂得包容別的宗教才算是侍奉神,

只因神是完美的愛, 而愛是不嫉妒.


Dalvm 發表於 2010/7/13 00:49


出20:5 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他,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Exodus chapter 20:5 King James Version 洋文版聖經 出埃及記 20:5
Thou shalt not bow down thyself to them, nor serve them: for I the LORD thy God am a jealous God, visiting the iniquity of the fathers upon the children unto the third and fourth generation of them that hate me;

Thou shalt not bow down thyself to them, nor serve them: for I the LORD thy God am a jealous God, visiting the iniquity of the fathers upon the children unto the third and fourth generation
你不可跪倒他們,亦不服務他們: 閣下上帝為嫉妒的上帝,參觀父親的不義在第三的孩子和第四代

出34:14 不可敬拜別神;因為耶和華是忌邪的神,名為忌邪者。
Exodus chapter 34:14 King James Version 洋文版聖經 出埃及記 34:14
For thou shalt worship no other god: for the LORD, whose name is Jealous, is a jealous God:

jealous
妒忌的[(+of)]吃醋的

the LORD, whose name is Jealous, is a jealous
閣下,名字是嫉妒的,是嫉妒的

name is Jealous, is a jealous
名字是嫉妒的,是嫉妒的

Jealous, is a jealous
嫉妒的,是嫉妒

Jealous是只嫉妒,
好像有些推翻舊約.......
本帖最後由 dior13dior13 於 2010/7/17 02:25 編輯
出20:5 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他,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 ...
dior13dior13 發表於 2010/7/16 20:41


十度門比喻的答案是有問題的.
http://exchristian.hk/forum/viewthread.php?tid=4709&extra=&highlight=%E4%B8%8D%E8%83%BD%E6%88%90%E7%AB%8B&page=1
錯了.

假如A是說有金蛋, B想証明無.....他們一同開門...
假設金蛋在第5度門...
1-4大家沒有發現. 那他們一同開了第5.  
A發現了他是正確, B發現他是錯誤的.
A和B不用再開6-10, 大家一樣開了5度門便找出答案
又如果金蛋真的不存在.
開了1-10, 最終A發現了他是錯誤, B發現他是正確的.
大家一樣要開所有的門才知道結果.
Dalvm 發表於 2010/3/1 08:54



其實金蛋其實是你內心的軟弱巴,我的意思是你那一個現實社會中內心需求部份。


我知道那也可能是你對愛於心理的架構,但我不需要那種形式的東西,拋開那種形式,只要是愛沒有他內心不就不再有負擔了嗎?

但你說的愛在某些人心裡不能成立,因為對某些種族戰爭、殺戮去卻是神的旨意,就是你內心裡愛的源頭,但就以一樣是人、社會的立場那是愛能成立嗎?你認為主導民族性質上的殺戮行為的人是叫於源至愛,或是愛嗎?

出於愛那樣去行能合理嗎?起初做的和後來說出來的不吻合就不是了!你那形式也不可能是事實了。


(舊文一案)

形式:你理解中那些愛被定義的結構方式

不是以「你覺得」這把尺來量甚麼是愛自己, 甚麼是有罪, 無罪哩.
葉繼歡也「覺得」他是個好人, 不是大壞旦, 因為他無殺過人。
--> 係呀..佢話信主 mar..  呢d 就係好既 example.

係咩? 有激動咩?
-> 無呀..你好平靜呀..個個 post 都 有reply, 有交帶,有回應, 真係乖.

你的觀察力和判斷力都幾屎囉.  -> 係啦..我都認同呀..
你俾三個我會因你而激動的理由來罷. -> 你唔好呀.. 呢度大把人回應你..其實我好佩服你的.. haha

(所以...「我覺得」 便是一把尺, 人人都要跟隨你???) -> 唔駛的.  跟你最好.  haha
信主既野..你鍾意 應侍幾多個就幾多個啦..  
放棄自己既人..  信幾多個都係一樣的.
其它宗教說同時侍奉幾個主有無問題, 我唔同你呦。
不過, 基督宗教就講明不可以同時奉兩個主, 你可以不信, 但不能扭曲別人的東西.
無知唔緊要, 無知而扮權威過下先乞人憎.
這東西整合起來就是歪曲的,

對外是歪曲.

對內也是歪曲.
回復  kwongyauleung

係呀!係呀!

我都係唔明"耶穌唔係神個仔啦, 話明係人子 --Son of Man".
係人都知人同狗攪唔出野呀啦,咁瑪利又係處女,但耶穌又話上帝係佢阿爸,上帝又話係神唔係人,其實……究竟係咩一回事?係唔係淫亂大醜聞呢?
LCM 發表於 2010/7/14 02:34

我趁此機會深入研究下

聖經中第一次出現 Son of man 稱號的是在達尼爾書:
# 我仍在夜間的神視中觀望;看見一位相似人子者 (Son of man),乘著天上的雲彩而來,走向萬古常存者,遂即被引到他面前。
# 他便賜給似人子者統治權、尊榮和國度,各民族、各邦國及各異語人民都要侍奉他;他的王權是永遠的王權,永存不替,他的國度永不滅亡。

這個 Son of man 能乘彩雲來, 從天降下, 你說是不是一個「人」, 或是有神能?

一般見到能乘彩雲來, 從天降下, 唔駛問一定係神仙啦,
但係, 猶太佬堅持話係一個「人」, 由此可見, 根本猶太佬係人人都曉敕法嘅, 所以見怪不怪,  能乘彩雲來, 從天降下, 其實早午晚三班都有,繁忙時間仲經常會撞埋一堆添
Son of man就係咁黎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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