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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序看帖
遊客 2010/9/7 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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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信仰愚昧、道德低落、性情邪惡
讀聖經的人都有一個感覺,就是讀新約與讀舊約感覺明顯不同。舊約多讓我們看到一個易怒、殘暴、善變、難以取悅、報復心強的神的形象,經常說到神發怒、咒詛、攻擊、報仇、毀滅,等等。事實上,從人起初犯罪開始,神的咒詛也隨著開始了:
[1] 耶和華神對蛇說:“你既作了這事,就必受咒詛,比一切的牲畜野獸更甚;你必用肚子行走,終身吃土”……又對女人說:“我必多多加增你懷胎的苦楚,你生產兒女必多受苦楚”……又對亞當說:“你既聽從妻子的話,吃了我所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樹上的果子,地必為你的緣故受咒詛;你必終身勞苦,才能從地裡得吃的。”(創3:14,16,17)
[2] 眾百姓發怨言,他們的惡語達到耶和華的耳中。耶和華聽見了就怒氣發作,使火在他們中間焚燒,直燒到營的邊界。 (民11:1)
[3] 耶和華因你行惡離棄他,必在你手裡所辦的一切事上,使咒詛、擾亂、責罰臨到你,直到你被毀滅,速速地滅亡。 (申28:20)
[4] 耶和華的怒氣與憤恨要向他發作,如煙冒出,將這書上所寫的一切咒詛都加在他身上。 (申29:20)
[5] 在我怒中有火燒起,直燒到極深的陰間,把地和地的出產盡都焚燒,山的根基也燒著了。 (申32:2)
[6] 他們卻不聽從,不側耳而聽,竟隨從自己頑梗的噁心去行,所以我使這約中一切咒詛的話臨到他們身上。 (耶11:8)
[7] 我要在怒氣、忿怒和大惱恨中,用伸出來的手並大能的膀臂,親自攻擊你們(耶21:5)
以上經文只是隨意選取的幾個例子,類似的話在舊約聖經隨處可見。所以有人說舊約的神不是真神,也有人說聖經充滿暴力,等等。對此,我們基督徒該作何理解並給予答复呢?我們暫且先聽聽另一種聲音。儘管如上令人壓抑的話語隨處可見,如下經文卻像暗夜的星光,給人以安慰和希望:
[1] 耶和華在他面前宣告說:“耶和華,耶和華,是有憐憫有恩典的神,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出34:6)
[2] 耶和華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赦免罪孽和過犯。 (民14:18)
[3] 主啊,你是有憐憫有恩典的神,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 (詩86:15)
[4] 他沒有按我們的罪過待我們,也沒有照我們的罪孽報應我們。天離地何等的高,他的慈愛向敬畏他的人也是何等的大。 (詩103:10-11)
[5] 耶和華善待萬民,他的慈悲覆庇他一切所造的。 (詩145:9)
兩種聲音同時並存,所以人們相信對於犯罪作惡的人,神的憤怒、惱恨、咒詛就加在他身上,而對於聽從神命令、遵行神旨意的人,神的慈愛、憐憫、恩典就施在他身上,並稱其為神的公義。或者,當我們犯罪作惡的時候,神就發怒懲罰我們,而當我們悔改行善的時候,神就施恩憐恤我們:
[1] 我的怒氣漲溢,頃刻之間向你掩面,卻要以永遠的慈愛憐恤你。 (賽54:8)
[2] 我曾發怒擊打你,現今卻施恩憐恤你。 (賽60:10)
[3] 來吧,我們歸向耶和華!他撕裂我們,也必醫治;他打傷我們,也必纏裹。 (何6:1)
[4] 慈愛的人,你以慈愛待他。完全的人,你以完全待他。清潔的人,你以清潔待他。乖僻的人,你以彎曲待他。 (撒下22:26-27;詩18:25-26)
或許很多人認為這是合宜的解釋,相信這確是出於神的公義。但也有很多人不能接受這種所謂的公義,轉而尋求更合情合理的解釋。一方面,舊約著實讓人看到一個易怒、殘暴、善變、難以取悅、報復心強的神的形象,這是無可否認的。另一方面,他們相信,即使百姓發再多的怨言,神也不至於怒氣發作,即使人們犯再大的過錯,神也不至於咒詛攻擊。將其簡單地解釋為公義,擺脫不了易怒、殘忍的暴君形象。
那麼,我們究竟該如何理解,才能真正令人心滿意足呢?我們一開始就說到,讀新約和讀舊約給人明顯不同的感覺和印象。雖然新約仍然有少許與舊約類似的話,而且主的一些話也遭到了誤解,但總的來說,讀新約是輕鬆的,而讀舊約是令人壓抑的。不管怎樣,主在世間的生活讓我們清楚看到神愛的形象,即使遭到不公正的對待,受盡無知、邪惡、狂妄之人的嗤笑、譏誚、謾罵、戲弄、鞭打,直到被殘酷地釘在十字架上,他依然在饒恕。 “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路23:34)這哪是一位易怒、殘暴的神?哪是詛咒人、攻擊人、毀滅人的神?
新約和舊約為何有如此顯著的差別?是神變了嗎?當然不是! “各樣美善的恩賜和各樣全備的賞賜都是從上頭來的,從眾光之父那裡降下來的,在他並沒有改變,也沒有轉動的影兒。”(雅1:17) “耶穌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遠是一樣的。”(來13:8)神永不改變,但人的認知能力提高了。從舊約聖經我們不難看出,那時以色列民的信仰是非常原始愚昧的。在他們眼中,神就是這樣一幅易怒、殘暴、善變、難以取悅的形象。但到了新約時代,人們已經開始有能力更清楚地認識神,因為主已經將神的形象表明出來。當然,這不是說門徒的認識一下子提高了很多,事實上,他們依然有很多不能明白,正如主說:“我還有好些事要告訴你們,但你們現在擔當不了。”(約16:12 )主還需要繼續等待,等到人類有能力接受更高的啟示,那時他要引導我們進入一切的真理(約16:13)。 “時候將到,我不再用比喻對你們說,乃要將父明明地告訴你們。”(約16:25)
有些人不明白,為何同是神的啟示,卻要受限於人的領受能力,以致不同時期的啟示會顯出如此顯著的差異。其實這道理不難明白。神的啟示是為了人得到益處,自然得根據當時人的領受能力而定。教孩子和教小學生、中學生、大學生的方法各不相同,事實上,舊約時代的以色列人在信仰上不過是個孩子。孩子在理性上尚不成熟,稍微深一點的道理他們就听不懂。聽都聽不懂,又如何得到益處呢?教孩子不妨用簡單的故事,他們喜歡聽,也能從故事中得到教訓。倘若神在舊約時代賜予更高的啟示,對當時的人來說,能讓他們得到什麼益處呢?
這樣看來,不是神懷怒、殘暴、喜歡咒詛,而是人在信仰愚昧、道德低落、性情邪惡的情況下,將屬於自己的惡加在了神身上。在他們看來,幸運是神的祝福和賞賜,災難是神的咒詛和懲罰。因為在信仰上,他們無異於孩子,只有簡單的思維,無法作更多的分析和思考。事實上,我們每個人都是根據自己的認知程度來看待神,在人生不同時期,我們對神會有不同程度的認識。隨著我們在智慧、悟性、愛心上不斷成長,神的形像也將逐漸清晰。 “清心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見神。”(太5:8)
從舊約易怒的神到新約“神就是愛”,這是一個質的飛躍。而且根據主的應許,當時機成熟的時候,主還要賜下更豐富、全面、深刻的啟示,引我們進入一切的真理,將父明明地告訴我們。可想而知,新的啟示能讓我們在新約啟示的基礎上,更“近距離”地瞻仰神的榮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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