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老是喜歡摘錄各種個案到處去見證。
但話說基督教真的教人向善嗎?不一定。
【太 10:21】:“弟兄要把弟兄,父親要把兒子,送到死地。兒女要與父母為敵,害死他們。”
【路 14:26】: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
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
(值得圈點的是King James Version. If any man come to me, and hate not his father, and mother, and wife, and children, and brethren, and sisters, yea, and his own life also, he cannot be my disciple. 而每次牧師都會解釋這個“恨”是相對的。聖經世界一切都是那麼絕對,偏偏到這裡了牧師們就每次都著實玩了一把“相對論”)
還能找到很多矛盾的章節。
不一一列舉,不過Moses的十誡裡面有“Thou shall not bear false witness”(其實來自埃及“Book of the Dead” 第一百二十五條魔法“I have not told lies”),如果真信得出這樣混亂的邏輯關係也就算了,但如果是故意誤導他人的話,他們就不怕被自己的神懲罰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