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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誰讀過艾賽尼派的平安福音?

本帖最後由 beebeechan 於 2026/1/19 03:20 編輯
咁你講神愛世人時又引唔引耶弗他獻自己個女?又引唔引啟示錄第17章?吓你唔引?神唔愛世人?
jimmychauck 發表於 2026/1/19 01:37


保祿講既係同一本羅馬書啵, 唔係第二本書.
你即係要上文, 唔要下理。----呢個dior13都識批你喇
本帖最後由 beebeechan 於 2026/1/19 03:49 編輯
。都講左稱義有兩條路啦,一係行為,一係信,唔係信+行為嘛
jimmychauck 發表於 2026/1/19 01:37



    「信」就唔使睇行為, 上邊(#85, #87) 一早批咗: 咁係咪憑個信字, 打家劫舍, 姦淫虜掠都可稱義
唔係我要引雅各書解出因信稱義喎。我只要證明雅各書同因信稱義冇衝突就得㗎啦喎。
jimmychauck 發表於 2026/1/19 01:37


你有咩?
你就係講唔出啵
堂堂一個羅馬天主教,面對羅馬書3,4章只能絕口不提
jimmychauck 發表於 2026/1/19 10:33





堂堂一個羅馬天主教,面對羅馬書3,4章只能絕口不提
jimmychauck 發表於 2026/1/19 10:33









你都唔識天主教既就唔好亂講啵。


天主教教理第1987條清楚講了救恩, 成義是賜給的。不是由好行為而得。
用了羅馬書3章, 6章。



從來也没有一條教理說救恩是人用好行為賺取的。


同時也叫信徒讀埋雅各書: 教理第1812條



是全面的教導, 不是關我叉事片面教義。
本帖最後由 beebeechan 於 2026/1/19 22:43 編輯
回覆  beebeechan
你就話教理話成義藉著聖洗聖事而賜給,
1. 聖經3:22就話明"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 ...
jimmychauck 發表於 2026/1/19 22:16


乜關我叉事教係唔使「洗」架咩, 一信就夠?
浸信會唔止洗, 重強調要「浸」啵, 不浸不算數咁。
平安福音會都唔理建築安全, 係二樓裝個大浸缸。唔冧樓算執到喇
你一日到黑同我吹咩天主教睇全面,睇多啲,係冇用㗎。羅馬書3,4章係講因信稱義吖嘛,我俾左機會你反對啦,
jimmychauck 發表於 2026/1/19 22:16


炒嚟炒去都係嗰款冷飯啵
你一日到黑同我吹咩天主教睇全面,睇多啲,係冇用㗎。羅馬書3,4章係講因信稱義吖嘛,我俾左機會你反對啦,你自己承認冇反對㗎,你宜家攞其他聖經章節出黎反對佢,即係你反對聖經認為聖經有矛盾啦!我從來冇反對第6章,我係話你解錯第6章,第六章明明就講成聖,係你自己夾硬扭曲做稱義之嘛。我從來冇反對第2章,我係話你解錯第2章,第2章明明就講"全守律法係另外一條稱義之路",你就夾硬扭曲做"所有稱義之路都包括守律法"。
你要講得過我,你一係就指出第3 4 章唔係講因信稱義,一係就指出我曲解第2章,一係就指出我曲解第6章,你嘅解法啱我嘅解法錯,一係你就直接承認你認為羅馬書第3,4章本身係錯,佢講乜你都唔理。你任何一樣都做唔到,只係覆述自己立場,就冇資格喺我面前講咩你有道理。
jimmychauck 發表於 2026/1/19 22:16


「哈佛」又批得你幾岩, 你寫野真係亂78糟
唔知你想翕乜, 無以回應
.

第四章,連亞伯拉罕都係因信稱義,你地大過佢呀,仲咁多聲?
jimmychauck 發表於 2026/1/18 09:24



    我又不厭其煩咁提下你係點解錯經。

何謂成義? 「成義」今日「關我叉事」既教會多演繹為「獲得救的人」。。


羅馬書:Chapter 4
3因為經上說:「亞巴郎信了天主,天主就以此算為他的正義。」

(你就拎呢句嚟「因信稱義」))

「義」,righteous, 由希伯來文 tsadik Strong#3477而來.
希伯來文是指那些願意為信仰而作出一些行為(獻祭, 守齋, 守律法, 做好事, 殉道)的人。
英文版亦譯成了是一種 an act of righteousness (行為)。

所以, 是否應解作為「因為信主, 所以照主的吩咐而生活」?
諾厄, 亞巴郎..在經中稱義人, 因為當時他生活方式, 因信上主, 與其他人不一樣。
本帖最後由 beebeechan 於 2026/1/19 23:49 編輯
...
穿耶和華送的禮服
dior13dior13 發表於 2026/1/19 22:52


肯「穿耶和華的禮服」已經是好行為的表現。

    「穿耶和華的禮服」正是過聖潔的生活。符合「信」+「好行為」。天國歡迎你。

路加福音中, 没有禮服來婚宴才被踢出門外。
沒有呀,他說禮服是白白送的,無關行為,可以得救!
dior13dior13 發表於 2026/1/19 23:48


他在那一亂七八糟的帖這樣說過??
本帖最後由 beebeechan 於 2026/1/19 23:53 編輯
沒有呀,他說禮服是白白送的,無關行為,可以得救!
dior13dior13 發表於 2026/1/19 23:48


耶和華不會侍候你穿禮服罷。
有禮服, 要穿上, 還是你自己來。
無錯嘞,對於慕道者來說,這些神學觀點的分歧是最要釐清的,這才可以安安樂樂地去信嘛。 ...
抽刀斷水 發表於 2026/1/20 00:00

呢啲神學觀點幾百年來都釐到好清架勒

你呢啲用家, 只係楝牌子咁。 你認為邊個牌子好啲自己選擇。
本帖最後由 beebeechan 於 2026/1/20 06:40 編輯
.
不穿的含義: 賓客並非因為「窮」買不起禮服,而是他在門口拒絕了主人提供的衣服。

冒犯之處: 穿著自己的便服入席,代表無視主人的恩典、不尊重主人的規矩,並試圖以「自我」的身分參與神聖的筵席
jimmychauck 發表於 2026/1/20 04:22


(1)
唯獨的聖經上没有說那人「拒絕主人家的禮服」。。甚至是你加鹽加醋的:「而他卻故意拒絕」

(2)
即是主人家的邀請是有條件的: 你來赴宴要穿禮服。
天主給你的救贖恩典也是有條件附帶: 你要穿禮服, 不管是自備或是主人家提供。 係咪咁??
B按: #174說了甚麼是「天主的禮服」
本帖最後由 beebeechan 於 2026/1/20 06:56 編輯
..
那人的「無言可答」: 在馬太福音 22:12 中,當王問那人為何不穿禮服時,他「無言可答」。如果他真的因為窮買不起,他大可以解釋;他之所以無話可說,是因為王已經白白提供了禮服,而他卻故意拒絕
jimmychauck 發表於 2026/1/20 04:22


不過又睇到22:12 呢句全句:

便對他說:朋友,你怎麼到這裏來,不穿婚宴禮服?那人默然無語。
22:13        國王遂對僕役說:你們捆起他的腳和手來,把他丟在外面的黑暗中:在那裏要有哀號和切齒。


開頭主人家仍叫那人:「朋友」, 但因那人無禮服, 不尊重主人家, 後來朋友都無得做.....掟佢走!


天主俾恩典你, 好鬼朋友架, 不過, 你唔著好禮服, 天主掟番你走, 再無朋友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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