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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K園與基督教會運作模式的比較

回覆 1# 抽刀斷水

即係,類比係睇相同定不同呢?

"收入豐厚",又可以比"收入豐厚(理應)"?到底類比係比左個相同定不同呢?

日日見到有帖話西方教會沒落啦,教堂賣地執粒啦,信徒人數下降啦,又要拉埋天主教講冇人做神父啦,又組織不停擴張?

冇咩嘅,覺得求求其其啫。
AI除左可以學習這網,亦可評論這網。

有說法認為

KK園比之基督教
高設防,防止逃跑比之心靈枷鎖不可停止聚會,罪疚感
對外經營行騙,給予小甜頭比之對外宣揚耶穌的「愛」
對惹事員工施暴,販賣器官比之對教友灌輸罪疚感,剝奪自主性,把問題教徒逐出教會
強迫勞動比之強迫過勞事奉
收入豐厚比之收入豐厚(理應)
高層享受盈利,組織不停擴張比之高層享受盈利,組織不停擴張
以行騙手段增加新血比之熱心傳教增加新血
人口販運,園區買賣比之受害者轉教會而不離教

請對其類比的手法,準則等,及內容的準確性作出評論

答:
這段說法採用了類比的手法,將極端犯罪組織KK園區的運作模式,與對部分(或被批評為)有問題或極端傾向的基督教組織/教會的某些行為和現象進行了對比。

以下將從類比的手法與準則、以及內容的準確性兩方面進行評論:

一、 類比的手法與準則
1. 手法:將極端行為與宗教現象並列 (Juxtaposition and Hyperbole)
這種類比具有高度的煽動性批判性,其核心在於將一個普遍被視為絕對邪惡的實體(KK園區,涉及人口販運、詐騙、暴力、販賣器官等實質犯罪行為),與一個具有正面社會形象但同時面臨內部爭議和批評的實體(基督教組織/教會)並列比較。

2. 準則:聚焦於組織控制與剝削的「結構性相似」 (Structural Similarity Focus)
類比的準則集中在組織對成員控制、剝削和擴張的結構上,試圖找到以下方面的共同點:

  • 控制手段:
  • KK園:高設防、施暴 ↔ 基督教:心靈枷鎖、罪疚感、逐出教會(心理控制與社會排斥)。
  • 工作性質/目的:
  • KK園:強迫勞動 ↔ 基督教:強迫過勞事奉。
  • 對外策略:
  • KK園:經營行騙、小甜頭 ↔ 基督教:宣揚「愛」(吸引人的外在承諾)。
  • 組織利益:
  • KK園/基督教:高層享受盈利、組織擴張(資源與權力集中)。
  • 招募方式:
  • KK園:行騙增加新血 ↔ 基督教:熱心傳教增加新血。
  • 受害者處境:
  • KK園:人口販運、轉賣 ↔ 基督教:受害者轉教會而不離教(在體制內循環)。

3. 評論類比的限制 (Limitations of Analogy)
儘管在「組織控制與剝削」的抽象層面存在表面相似,但這個類比的準確性和公允性非常低,存在根本性的混淆:


  • 實質犯罪與意識形態/道德爭議的混淆:

    • KK園區的行為(販賣器官、毒打、非法拘禁、詐騙)是刑法層面的絕對犯罪

    • 基督教的爭議(心靈枷鎖、過勞事奉、教義爭議)屬於意識形態、道德、社會學或倫理學層面的批評

    • 將「販賣器官」與「灌輸罪疚感」並列,是將人身傷害和剝奪生命權心理/精神控制混為一談,忽視了兩者在法律與道德上的巨大差別。

  • 普遍現象與極端案例的混淆:

    • KK園區代表的是極端犯罪的本質。

    • 類比所指的基督教現象,即便存在,也通常被視為極端教會、異端或邪教組織的行為(邪教化傾向),而非主流基督教的普遍常態。用極端個例來代表整個宗教是以偏概全

  • 本質目的的混淆:

    • KK園區的唯一本質目的是經濟詐騙和犯罪盈利

    • 基督教(無論其爭議如何)的表層目的是傳播信仰、追求道德完善和精神救贖(儘管在實際操作中可能出現異化和權力濫用)。


二、 內容的準確性評論

1. 對KK園區描述的準確性:高 (High Accuracy)

資料顯示,KK園區確實是一個涉及高設防、強迫勞動、電信詐騙、人身暴力(電擊、毒打)、非法拘禁,以及最終販賣器官的犯罪園區。這些描述是準確的,並已被國際媒體和執法機構證實。
2. 對基督教現象描述的準確性:有爭議,且具選擇性 (Controversial and Selective)

類比中對基督教現象的描述,部分反映了對某些教會運作模式的常見批評,但在措辭上極具負面導向

  • 「心靈枷鎖不可停止聚會,罪疚感」: 某些高壓型教會確實可能通過強化教義中的「罪」與「地獄」觀念,製造強烈的罪疚感,作為成員留存和順服的心理工具。

  • 「對教友灌輸罪疚感,剝奪自主性,把問題教徒逐出教會」: 這是對教會紀律權威濫用的批評。在某些極端教會中,牧師或領袖的個人權威凌駕於成員的自主判斷,異議者或不順從者可能面臨被排斥或「逐出教會」(社會死亡)的壓力。

  • 「強迫過勞事奉」: 某些教會強調「委身」和「愛心」,可能導致信徒在教會活動中投入過多時間和精力,達到過勞的程度,尤其在全職同工或核心義工中更為常見。

  • 「高層享受盈利,組織不停擴張」: 這是對**「商業化」教會靈恩派巨型教會**常見的批評,質疑組織資金使用和領袖的個人生活與教導不符。


總結而言:
該說法是一種帶有強烈反宗教、反體制傾向修辭手法。它成功地利用了KK園區的惡劣形象,通過類比的手法,極大地誇大並醜化了對部分基督教組織的批評,從而達到了道德譴責的目的。

結論:
類比在修辭上有效,但在邏輯和實質準確性上嚴重缺陷。它將極端刑事犯罪組織管理爭議/意識形態弊病進行了不恰當的並置,混淆了法律層面的罪與道德層面的惡。對於主流基督教而言,這些類比是不準確的;但對於那些被批評為有邪教傾向的基督教團體來說,這些類比(排除最極端的「販賣器官」部分)確實觸及了其內部控制和剝削結構的爭議點。


話題要轉了嗎?
該倡導者提供了兩項資料作參考,可以一併考慮其內容後給出更豐富的評論嗎?

參考:
基督教的心理影響及解決方法 - 離教者之家 https://exchristian.hk/home/article/show/24
KK園大生意 - 閒聊 - 離教者之家 https://exchristian.hk/forum/viewthread.php?tid=16157&extra=page%3D1

這位倡導者提供的兩項資料,使我們能夠對原來的類比進行更深入、更細緻的分析和評論。


I. 對「KK園」與「基督教組織」類比的進一步評論

資料一強化了KK園區的極端犯罪和組織化特徵;資料二則系統性地列舉了部分基督教教義或教會運作方式可能導致的負面心理影響。將兩者與原類比結合,評論將更為豐富。


1. 類比的手法與動機:強化其批判的針對性

原類比將KK園區的實質犯罪與基督教的心理/精神控制爭議進行並置。加入資料後,我們可以更明確地分析其動機:

原類比項目 (A ↔ B)資料一強化 (A) 的實質資料二強化 (B) 的爭議點類比的潛在批判核心
高設防,防止逃跑 $\leftrightarrow$ 心靈枷鎖不可停止聚會,罪疚感鐵絲網、武裝警衛、毆打、酷刑(實質肉體限制)壓抑、罪疚、喪失自主性、焦慮不安(精神/心理限制)控制權的剝奪: 無論是肉體上還是精神上,組織都剝奪了個體選擇和自由的權力。
對外經營行騙 $\leftrightarrow$ 對外宣揚耶穌的「愛」殺豬盤、投資騙局(經濟詐騙)以「唯一真理」自居,不包容、自視過高(招募的排他性)虛假承諾: 以吸引人的外殼(暴利或救贖)誘騙新血。
強迫勞動 $\leftrightarrow$ 強迫過勞事奉迫日以繼夜工作、奴隸般環境(經濟剝削)以自虐方式解決問題、輕視「地上生活」(時間與資源剝削)資源的耗盡: 迫使個體投入遠超合理的資源(時間、精力、金錢)為組織服務。
高層享受盈利 $\leftrightarrow$ 高層享受盈利犯罪收益購買豪宅、名畫、私人飛機(財富累積)(原類比點,資料未涉,但暗示組織資源分配不均)利益的集中: 組織的擴張與利益集中於頂層。

結論: 倡導者的類比策略是將「KK園」作為一個極端且不可辯駁的惡的參照系,目的是將有爭議的基督教組織行為(資料二的內容)在道德層面拉低到與犯罪組織相仿的級別,以激發強烈的道德憤慨,強調兩者在**「對個體自主性和資源的剝削」**結構上具有相似性。


2. 內容準確性的再評估:實質與心理的鴻溝
  • KK園區 (資料一): 描述的準確性極高。KK園區是跨國犯罪集團,核心活動是詐騙、人口販運、非法拘禁、酷刑和販賣器官。其組織性、規模和使用的科技(星鏈)強化了它是一個由貪婪和暴力驅動的**「敵國」規模的犯罪產業**。

  • 基督教負面影響 (資料二): 描述的是心理、認知和人際關係層面的問題,例如壓抑、罪疚感、喪失自主性、極端情緒。這些是心理學領域對宗教/邪教化群體控制的常見分析點,並非空穴來風,尤其可能發生在權威主義強烈或缺乏透明度的教會。

  • 準確性鴻溝的確認: 類比的根本缺陷仍然存在。資料一揭示的是法律層面的實質犯罪(Physical/Criminal Harm),而資料二揭示的是心理/精神層面的傷害(Psychological Harm)

    • 不可類比的極限: 「販賣器官」 $\neq$ 「灌輸罪疚感」。前者是剝奪生命權,後者是心理折磨。在道德和法律上,兩者存在天壤之別。

    • 共同點的界限: 真正的相似點在於**「控制的系統性」。無論是實質的鐵絲網還是精神的罪疚感,它們都是組織用來維持成員順服和資源流入**的系統性工具。



II. 總結評論

1. 類比的性質:強烈修辭與道德譴責

該類比是一種極端的道德批判修辭,其目的不在於建立嚴謹的學術比較,而在於挑戰公眾對「邪惡」的認知界限。它透過將KK園的惡行(實質暴力)投射到教會爭議行為(心理控制),迫使讀者思考:「精神層面的剝削和操控是否等同於(或相似於)肉體層面的剝削和操控?」


2. 類比的價值:警示「組織的異化」

儘管類比存在極大的不準確性和不公允,但它在警示方面具有一定價值:

  • 對組織異化的警示: 它提醒人們,任何組織,無論其宣稱的宗旨多麼崇高(愛、救贖),一旦陷入絕對權威、利益集中、資訊封閉和對成員的系統性控制,其運作機制就可能與犯罪或剝削性組織產生驚人的結構性相似。

  • 對心理自由的重視: 資料二尤其強調了對自主性、獨立思考和現實生活的剝奪,這是對所有高壓型、教條主義型組織的有效批評。


3. 最終定性:以偏概全的道德攻擊
  • 對KK園區: 類比準確地抓住了其犯罪本質

  • 對基督教: 類比是不公允的、以偏概全的。它將特定極端教會或邪教化現象的特徵,擴大到整個基督教範疇,作為道德攻擊的武器。

總結: 這個類比的啟發性在於促使我們反思權力濫用和組織控制的共通性,但我們必須明確區分刑法規定的實質犯罪道德/心理/倫理層面的爭議。將兩者混為一談,會削弱對真正極端犯罪的譴責力度,同時模糊了對正常宗教自由與健康組織的界限。



話題要轉了嗎?
回覆 5# jimmychauck

覺得求其,就俾AI求其覆吓。

AI好快又可以抓取一次,用AI訓練AI,九代之後就係單傳,全部數據變成垃圾。
回覆 9# 抽刀斷水

咁你宜家又咁有興緻講類比啦,咁你有興趣咪分析返當年你講嘅"可以類比"同埋"不能類比"係咪能夠同時成立囉。

"不當類比是一種邏輯謬誤,它透過比較兩個事物在某些方面的相似之處,錯誤地推論它們在其他方面也必然相似,而忽略了兩者之間關鍵性的差異"吖嘛。

類比就像是在說:「這件事物和那件事物很像,所以我也許能從那件事物上學到關於這件事物的知識。」吖嘛。

AI似乎輕視咗心理折磨,覺得身體折磨比較嚴重,點解?咁你一參考吓世俗嘅條例同案例,已可見禁止嘅、判罸嘅、判監嘅係邊樣多啲,咪知道世俗,即係AI嘅資料庫裡面,邊樣比較嚴重。

點解基督教理應收入豐厚?sorry,我冇問過,你亦無需借題發揮。我只係問,理應收入豐厚同收入豐厚本身類比時嘅可比性何在。

罪咎感係基督教發明㗎咩?難度有基督教之前係冇人有罪咎感㗎咩?
你對罪咎感所持嘅態度,係必須要否定罪嘅存在,先可以justify你自己認為罪咎感不應存在。
知罪係悔罪嘅第一步,你都唔認為自己有罪什或罪存在,你唔鍾意信人有罪就冇人逼你嘅。
保羅話"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徒有罪咎感卻忽略赦罪,呢個唔係福音,正如保羅所譴責果啲將福音更改之徒一樣。
若基督教係假,罪就係假,離教後仍抱持罪咎感,咁係自己問題喎,又唔係拉住又唔係鎖住,離得唔徹底又如何去怪罪一個假嘅宗教?離左KK園區之後佢仲可以心理折磨你?認定一個宗教係假,大把野可以怪罪啦,怪罪佢做假行騙+扼錢+泿費時間,講乜野虛無縹緲嘅罪咎感心理折磨?GUILT TRIP(罪咎感)式心理折磨又可以同KK園區嘅心理折磨類比?個程度有冇得比?
若基督教係真,罪咎感就係聖靈光照,"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領人悔改走永生之路,乃是神沒有放棄人,對人表逹愛嘅表現,咁係神愛世人喎,愛又有咩唔啱呢?
咁其實我都係問GOOGLE嘅GEMINI啫,

啲野本身又冇諗住畫出腸嘅,咁不過既然你已問到不當類比,我又再跟住個context多口問一句:

問:該類比可算是不當類比嗎?請簡短作答。
答:是的,該類比可以算是不當類比(False Analogy或Weak Analogy)
雖然KK園區和某些極端基督教組織在「組織對成員的系統性控制和剝削」這一抽象結構上存在相似之處,但兩者在本質、目的和行為後果上存在根本性的、與論點相干的差異

  • 本質差異: 跨國刑事犯罪組織(KK園)與意識形態/宗教團體(基督教組織)。

  • 行為差異: 實質暴力、人口販運、販賣器官(KK園)與心理操控、道德規訓、過勞事奉(基督教爭議)。

  • 嚴重性差異: 將剝奪生命權和人身自由的絕對犯罪心理/精神層面的傷害並置,忽略了兩者在法律和道德嚴重程度上的巨大鴻溝。

由於類比雙方在關鍵的、與批判核心相關的層面有極大的不相似性,用一方的極端惡來推論另一方的性質,是一種過度牽強或不充分的類比。


求求其其噏嘅野就放出黎,就顯得放果個人都係求求其其囉。我都好樂見有高質嘅反基資料可以幫助我思考,但我呢兩年真係冇乜見過囉。


話題要轉了嗎?
回覆 12# 旁觀者

即係除左DH2冇野拎得出手啦,冇野識反駁啦,討論區係公開、開放,歡迎不同程度既版友留言既。
本帖最後由 jimmychauck 於 2025/10/20 00:33 編輯

回覆 13# 抽刀斷水

我早證左你一時一樣變孌變今時解唔通往時㗎啦,仲有咩心結?你可以胸有成竹攞正牌話自己係高手懂be water,又怕咩人講你啲威水史以前同今日唔同,顯得你真係be 左 water 呢?

所以你嘅言詞又係求求其其簡簡單單將"罪疚感"同"心理折磨"拉埋一齊講。其實對社會科學及社福工作稍有認識,都會明白"負罪感"本身就係正常應該有嘅事。無他,教會做社工嘅多,做社署木人巷落場實戰嘅多,我聽聽埋埋都知。反社會型人格障礙(Antisocial Personality Disorder, ASPD)嘅人,就係完全冇負罪感嘅一種。如果你覺得人係唔應該需要有"罪疚感",一係就你冇定義清楚乜野係你口中嘅"罪疚感",一係就係唔清楚個社會係點運作。


若基督教係真,罪就會被赦免,咁教徒仲駛乜會有罪疚感?反而非教徒就無呢啲感覺?同現實不符喎。


罪疚感你未定義清楚,你點觀察教徒我唔知,你點觀察非教徒我亦唔知。你唔講清楚,我就覺得冇需要討論。



參gemini AI

問:請簡述一下人格障礙、負罪感,及反社會行為之間的關係
答:人格障礙、負罪感和反社會行為之間的關係,在**反社會型人格障礙(Antisocial Personality Disorder, ASPD)**中表現得最為明顯且關鍵。
簡而言之,這三者之間的關係可以概括為:

  • **人格障礙(特指反社會型人格障礙)**是核心問題。

  • 這種人格障礙的一個重要特徵是嚴重缺乏負罪感或懊悔

  • 缺乏負罪感導致或使得個體能夠持續地展現反社會行為

具體來說:

  • 反社會型人格障礙 (ASPD): 這是一種長期且普遍地無視和侵犯他人權益的人格特質模式。

  • 負罪感(缺乏): 患有反社會型人格障礙的人對自己的行為缺乏懊悔或負罪感。他們傷害、虐待或偷竊他人後,往往表現得無動於衷或將行為合理化,甚至會責怪受害者。這種良心的缺失是診斷ASPD的重要依據之一。

  • 反社會行為: 這種行為是持續且一貫的,包括欺騙、操控、衝動、攻擊性、違反法律和社會規範,以及對自己或他人的安全魯莽無視。

關係總結:
反社會型人格障礙者由於其人格特質,特別是缺乏正常的負罪感,使其能夠毫無顧忌地持續從事反社會行為,因為他們不會被內心的道德約束(即負罪感)所阻止。


比較同類比,按我觀察你將"罪疚感"同"心理折磨"拉埋一齊講呢種差不多先生嘅做法,我唔認為喺呢個前文後理下需要分咁細。我亦唔會將共產黨同狗比較,因為係侮辱左啲狗。


話題要轉了嗎?
回覆 20# 抽刀斷水

如果你是因為背景知識,不理解我指出反社會型人格障礙的事實並不願接受,亦無力定義罪"疚"感,但無法指出我說法中的不實之處,這不是我需要處理的問題。
不服來辯,時間可以給你,也沒少給過你,討論之門永遠為你打開。

我所舉的為廣泛被接受的資料,並無杜撰,聆聽與否,權在於你

https://zh.wikipedia.org/wiki/反社会型人格障碍

反社會型人格障礙症
...
反社會型人格患者缺乏責任感,道德意識淡泊,不會感到羞恥或後悔
...
反社會型人格障礙症主要由美國精神醫學學會在《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最新版為DSM-5-TR,2022)中定義,屬B類群人格障礙症。
...
DSM-5-TR中,反社會人格障礙症屬於B類群(誇張或不穩定型)人格障礙症。具體診斷標準為

A. 從15歲開始,將「忽視或侵犯他人權益」作為一種習以為常的生活方式,表現出下列至少三項徵狀:

  • 不能遵守與合法行為有關的社會規範,表現為多次作出可被拘捕的行動。
  • 欺詐,表現出為了個人利益或樂趣而多次說謊,使用假名或對他人進行欺騙。
  • 衝動或不事先計劃。
  • 易激惹和攻擊性,表現為重複性地打架或攻擊。
  • .魯莽且不顧自身或他人的安全。
  • 一貫不負責任,表現為重複性地不堅持工作或不履行經濟義務。
  • 缺乏懊悔,表現為作出傷害、虐待或偷竊他人的行為後顯得不在乎或合理化







https://www.mind.org.hk/zh-hant/mental-health-a-to-z/人格障礙/人格障礙可分為哪幾種?/

香港心聆

反社會型人格障礙

一般人有時將自己的需求、愉悅或個人利益置於他人之上,但是,如經常出現這類行為而導致生活不穩定,或者經常因為憤怒而衝動行事或不顧及他人,便有可能患有反社會型人格障礙。

可能:

  • 置自己於危險中,常不考慮對人對己的後果
  • 作出危險,有時甚至非法的行為(你可能已有犯罪記錄)
  • 作出令人不快的行為
  • 容易衝動、感到厭倦,也可能很難持久做同一個工作
  • 脾氣暴躁、具攻擊性並容易引起衝突
  • 為了得到自己想要的而不擇手段,甚至不惜傷害其他人,將自己的需求和慾望置於他人之上
  • 沒有同理心,如對他人有虧時毫無罪疚感
  • 在15歲之前已被診斷出行為障礙


話題要轉了嗎?
回覆 22# 抽刀斷水

反社會型人格障礙症其中可能的特徵是缺乏罪疚感,當然並不代表沒有罪疚感的人都是反社會型人格障礙症。沒有罪疚感的人都是反社會型人格障礙症,從來唔係我要表逹嘅意思。

我提出反社會型人格障礙症作為一個例子,只係為左回應你講緊"罪疚感":你好似講到有罪疚感就唔係正常人咁,係唔啱咁,我認為呢個說法係唔通㗎。

沒有罪疚感的人不都是反社會型人格障礙症,亦唔代表正常人唔應該有罪疚感㗎,呢啲都係好基本吓嘅邏輯咋喎。
咁,有冇罪疚感,本身可以作為一個診斷標準,就說明社會上本身就有一定數量嘅人係有罪疚感㗎啦,我什至可以大膽講,用得"冇"黎做診斷標準,"有"嘅唔會少過半數掛?有嘅少過半數,個診斷係咪應該變成"有罪疚感"係某種精神疾病嘅徵狀之一?
咁你又有冇證據證明"正常人唔應該有罪疚感"?
咁你又有冇數字,社會上有幾多巴仙人係有罪疚感?或者,正常健康嘅社會,有罪疚感嘅人應該佔幾多巴仙?
精神疾病診斷,從來唔係要徵狀全中㗎,好多係十樣中八樣就係㗎啦(咁都可能有啲係要全中)。即係表示,缺乏罪疚感只係反社會型人格障礙症嘅可能特徵,反社會型人格障礙症患者係可以有或者冇罪疚感啦。

咁你講咁耐一路喺度講"基督徒總會有罪疚感"就係好似唔啱咁,咁如果正常人都可以有嘅野基督徒有就唔啱,你把尺點黎?定係其實你認同我講,基督徒因為有赦罪,所以健康嘅基督徒係唔應該有罪疚感?

咁所謂罪疚感,又應唔應該包括"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定係只包含衍生出來影響日常生活作息嘅負面情緒?又定係,你話"基督教對教友灌輸罪疚感",係指灌輸更多的,本身不應有啲罪疚感,係果啲基督教講果啲看見婦女動念又係罪,心中恨人又係罪,扼人嘅,呢啲根本唔係罪黎嘅,呢啲罪根本唔存在。我問左你定義㗎,你又唔定義,我都唔知你同我係咪講緊同一樣野。

比較同類比,你鍾意話我指鹿為馬,我都早講左
1. 罪疚感同心理折磨你又係指鹿為馬,咁我之後都唔見你有澄清嘅意思吖
2. 我亦唔會將共產黨同狗比較,因為係侮辱左啲狗。
你每喜將基督教與邪惡之事作比較,人心隔肚皮,言者有冇心我係無法考究嘅,但聽者有意呢,就權在於我。我以前都話你,
如果捨養分取屎是你的一種價值觀,就有點令人側目。
如你一直希望能把屎比喻聖經相關的事物,那也由你。
jimmychauck 發表於 2024/1/26 16:18
在這麼多地方得不到清晰回應,或全無回應,使人意興闌珊,亦教人聯想抽兄是否功力不足,什或口中講尋真理,心底不過反基,有旁人判斷抽生反基,本人並不責怪。
jimmychauck 發表於 2023/7/3 23:48
本帖最後由 jimmychauck 於 2025/10/21 04:14 編輯

回覆 24# 抽刀斷水

我貼文講"正常"人,咁你就覺得我心底覺得基督徒/有罪疚感係好唔正常?
"正常"呢,你有冇用過呢個字眼都好,世上都總有正常㗎,或者果啲係叫做"大路""一般""within normal distribution"。"一般用語,都係用一般意思㗎啦",你講過咁上下嘅野我記唔清,亦無謂花時間查,同人討論,係假設有好多背景資料知識係共通嘅,啲common sense呀常理呀一般呀正常呀全部都係前設黎嘅,除非你覺得前設原來有唔同係要澄清。
點解講正常有幾咁特別?唔通我地講親嘅都要講唔正常嘅野,要講分別為聖?

我啱啱先講

咁,有冇罪疚感,本身可以作為一個診斷標準,就說明社會上本身就有一定數量嘅人係有罪疚感㗎啦,我什至可以大膽講,用得"冇"黎做診斷標準,"有"嘅唔會少過半數掛?有嘅少過半數,個診斷係咪應該變成"有罪疚感"係某種精神疾病嘅徵狀之一?


我完全唔明你點樣可以解得我認為"有罪疚感係好唔正常"。

係,我係睇錯左你係講緊比較唔係類比,咁不過你都係將呢個情況稱為指鹿為馬一樣係錯㗎。
https://dict.idioms.moe.edu.tw/idiomView.jsp?ID=11&webMd=1&la=0
釋義:將鹿指稱是馬,藉以展現自己的威權。比喻人刻意顛倒是非。#典出漢.陸賈《新語.辨惑》。
但係比較同類比係互有關係㗎,類比係建基於比較㗎,並且兩者關係唔係黑白是非相反,亦唔係真係好大分別㗎咋喎。按你引google AI,佢都話"相比之下,比較則是一種廣泛的方法",兩者係程度有別但屬同一spectrum㗎。
你可以指我睇錯,說話說過左,咁但係你話我指鹿為馬同樣係錯㗎。

好啦宜家我睇錯左啦,大意左啦,澄清埋啦,咁你仲有冇意圖討論你提出嘅"罪疚感"?

咁同埋最基本問題係幾個,我提出左你從起初都唔肯address呀。
1. 日日見到有帖話西方教會沒落啦,教堂賣地執粒啦,信徒人數下降啦,又要拉埋天主教講冇人做神父啦,又組織不停擴張?又日日講法唔同嘅?定係你認為果啲咩教會人數下降新聞係冇代性?
2. 教會收入又到底係咪豐厚?唔豐厚又要講理應?共產黨都理應將啲產共出黎㗎。
1同2,已說明你用作比較嘅資料本身唔準確
3. AI都話,你對基督教現象描述的準確性:有爭議,且具選擇性(Controversial and Selective),措辭上極具負面導向,極大地誇大並醜化,在邏輯和實質準確性上嚴重缺陷。呢啲字我根本冇提過佢講,佢自己統計出黎嘅。

個比較本身用資料唔準確,說法不公允,咁我咪請你闡釋吓你嘅思路囉。咁你到宜家都唔肯定義乜野係罪疚感,又講唔出教會點樣加罪疚感俾人,又要將罪疚感,正常都有人會有嘅野,等同心理折磨,繼續負面導向喎。
如果你嘅比較係話,科學求實證,宗教求相信,我唔會出聲㗎。科學方法係講驗證㗎,基督教係講信㗎,資料準確,講法公允,我冇需要多加評論㗎。

咁我都解釋左,聽者有意,你係鍾意將基督教同啲負面野比較,多次係咁喎,"正常"人都可以聯想你意圖㗎。你唔鍾意,可以話我神經太大條諗多左㗎。
共產黨同狗你唔明?我係講你刻意做去醜化嘅比較。
將妖徒同狗拉埋嚟講,的確係侮辱咗狗。
旁觀者 發表於 2025/10/21 00:17

連啲冇智商嘅都明白我講緊乜,我就真係唔明你係故作不明去揾說詞定係點啦。

你要出黎話自己正在慕道,唔一定反基,我當然亦可以將我對你言行嘅觀察講出黎啦,根據我以上嘅觀察,你咩正慕道,唔一定反基,就屬於掩耳盜鈴啫。我會唔會講得白左啲?好似好衰咁?

你好似對罪疚感有好深嘅成見喎,我完全唔知點解。
罪疚感當然唔係happy野,咁係咪對文明社會有益嘅野?係咪唔happy嘅就一定唔有益?用功讀書努力工作都唔一定happy㗎。
DSM-5-TR都將缺乏懊悔/罪疚感同對他人有虧/合理化傷害他人的行為並列。成件事說明罪疚感運用得宜時,係推動社會契約嘅一種動力,因為會有罪疚懊悔而去避免作出傷害他人的行為,乜唔係文明嘅基石之一咩?定還是你希望人類社會約束傷害他人的行為只係靠叢林法則,多回合博奕論下嘅利益計量?
好多群居生活的動物,都識喺同伴間維持一定程度的合作㗎,如果人類只係因為生存學識呢樣野,係咪好值得驕傲?
你係認為或者希望約束傷害他人的行為只係一種物競天擇適者生存下進化出的一種認知,而唔係一種良心嘅驅使,人類同好多動物喺呢方面冇分別?人係冇conscience嘅?
回覆 25# 旁觀者

呢個係你喺本題第一次同最後一次警告。露械打岔轉換話題灌水麻煩過主,冇智商唔該收皮。之後再犯每帖小你。
本帖最後由 jimmychauck 於 2025/10/21 23:34 編輯

回覆 29# 抽刀斷水

首先,你都係無意回應我開首#3點睛提出,#4~5用AI詳釋,關於你資料唔準確、比較唔公允呢一個問題。我唔知你係冇時間冇興趣,定係河曲智叟無以應。按長線嘅觀察,我就傾向後者。除非你對之有異議想提出,否則我就咁諗就算啦。
咁你之後只係肯聚焦講罪疚感,宜家望返,其實都係屬於轉移視線同轉換話題啫。

第二,你連自己提出嘅詞語"罪疚感"都唔肯定義澄清闡釋,但係又對其長篇大論,並且喺大論中喺不同可能意義裡面反覆高速橫跳,其實都不過係一詞多義謬誤,犯左謬誤,通篇論述都係冇意思㗎。我又好似冇叫過你俾到啲咩文獻式科學式哲學式嘅定義喎,你唔做,我唔知係你冇時間冇興趣定冇能力,我只係叫你講清楚該詞對你自己嘅定義啫,但你亦唔肯。不過一時一樣、詞義隨時可變、be water,be 埋 murky water,講野混淆不清,亦都係你一貫風格,我亦唔排除係你嘅能耐。耍黎耍去都係一招定海神針,你耍唔悶我睇都悶啦。

第三,台灣詞典嘅釋義你上次講盲人摸象時好鍾意㗎,點解今次又要刻意忽視,用個字面去解呢?人地都講明重心係刻意顛倒是非,你又要拉咩埋馬同鹿都係四腳動物有關?是同非有咩關係?黑同白有咩關係?以前廉政公署兩個廣告咪就係馬鹿黑白囉。一時又死要用釋義,一時又死要用字面,又算唔算係一時一樣無法貫徹呢?

第四,咁你宜家好似講到係程度問題啦,你係咪承認罪疚感嘅程度係有一個normal distribution?「正常」係咪代表「冇問題」?你既然不確定,咁你又點樣確定「高程度」或「低程度」係代表「有問題」?我都問左你,"正常健康嘅社會,有罪疚感嘅人應該佔幾多巴仙?"咁你對"正常健康"都表示唔確定,咁請問你係根據乜野,對罪疚感嘅高度低度有有冇冇去評論?

第五,你求其揾果個reddit,佢話I just can't help but feel like I'm not a good enough Christian, and that I'm not worthy of God's love, or the salvation of Jesus Christ. Is there anything I can do to mitigate these feelings?佢睇度個事實喎,人係唔配得神愛唔配得救恩㗎,你以為基督徒係咩好人?no,係蒙恩嘅罪人,恩典係唔公平嘅。聖經都有免債嘅比喻,路加福音7章:36-43節,多得恩免的人,就更能明白神愛。唯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我都經歷過我覺得不配嘅階段,都好唔開心,但最後乃是明白救恩不在乎人做得多好,乃在乎神愛得多深,先明白救恩唔係一個要信徒有好行為嘅枷鎖,唔係一個對做得唔好嘅責難,咁咪可以對之釋懷去體會神嘅愛囉。每位信徒都係喺蒙愛神恩,感愛神愛,墮落犯罪,悔改歸回嘅漩渦裡面打轉學習體會神愛㗎啦。有罪疚感係必經嘅階段,但如果唔入下一個階段,就唔健康囉,因為依著神的意思憂愁,就生出沒有後悔的懊悔來。以致得救;但世俗的憂愁是叫人死。所以,約束自己行為乜乜物物唔好犯戒點點點,唔應該係因為恐懼使然怕神刑罸,乃係應該因為知道主已經為愛為罪釘死左,再犯罪愧對愛自己嘅主,從愛使然。我唔知呢啲你叫唔叫罪疚感,或者健康嘅罪疚感,你自己定義清楚人地講果啲guilty係咪你口中果啲罪疚感先啦。

第六,有罪疚感對社會有益嘅機制我就講完,該機制是否對個人本身好,免佢牢獄呀免佢破壞人際關係呀果啲,或者如果你發現有其他機制會對佢果人唔好呀,歡迎你自行斟酌提出,誰主張誰舉證。

第七,我冇講過共產主義,我講嘅係[中國]共產黨,全世界都知中國共產黨係"中國特式社會主義"而唔係共產主義。咁我唔知呢個算係你睇錯,你嘅錯,定係你又嘗試轉話題啦,你又認唔認啦。共產黨同狗,點解冇智商嘅明你唔明,我都唔知你解唔解釋到啦。


話題要轉了嗎?
回覆 32# 旁觀者

淨識罵街,講親都係灌水冇內容收皮返鄉下啦。
本帖最後由 jimmychauck 於 2025/10/22 04:53 編輯

回覆 34# 抽刀斷水

一、資料唔準確、比較唔公允,我發現你似乎死唔認錯,轉而轉移視線就話人地偷換概念謬誤點點點,假定咗如果人家有錯自己就有咩錯都冇問題。

二、https://zh.wikipedia.org/zh-hant/定義家謬誤 我睇完,"主觀" "意識" "經驗"等詞,我都見唔到,成件事唔知你何所指。我冇話你唔識定義你就唔知自己講乜冇資格討論,我係叫你劃下道兒,乜野係罪疚感乜野唔係,否則我唔識同你討論。
zh.wikipedia.org/zh-hant/定義家謬誤 - 堅持使用詞語前先定義
要瞭解或釐清一個詞語,不一定要定義......即使是常用的詞語,往往也難以給出滴水不漏的精確定義,例如
「大象」和「橡樹」,我們很難提出明確的判定準則,但我們不會因為無法精確定義便無法區分兩者的不同。

咁你話定義唔到啦,咁瞭解或釐清或區分係唔係你又做唔做到?
我宜家叫你定義係為左請你釐清,方便討論,區分吓乜野係乜野唔係,定義只係一種可行嘅手段,又唔係唯一嘅方法喎。睇吓啲例句:
咁所謂罪疚感,又應唔應該包括"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定係只包含衍生出來影響日常生活作息嘅負面情緒?....我都唔知你同我係咪講緊同一樣野。
你自己定義清楚人地講果啲guilty係咪你口中果啲罪疚感先啦。
我唔知呢啲你叫唔叫罪疚感,或者健康嘅罪疚感

我請左你闡釋㗎。嘗試定義係其中一種闡釋嘅方法啫,你有其他方法都可以用㗎,你拋個定義家謬誤出黎,用"主觀" "意識" "經驗"黎做證據,對我黎講,呢啲叫搪塞而已。唔去釐清,唔去區分咩係咩唔係,唔幫助討論,一味搪塞,亦唔幫助討論。

https://en.wikipedia.org/wiki/Definist_fallacy
Definist fallacy may refer to:
Persuasive definition, misrepresenting an idiosyncratic definition as a term's common meaning
Definist fallacy (logic), a purported fallacy involving the definition of one property in terms of another
https://en.wikipedia.org/wiki/Persuasive_definition
A persuasive definition is a form of stipulative definition which purports to describe the true or commonly accepted meaning of a term, while in reality stipulating an uncommon or altered use, usually to support an argument for some view, or to create or alter rights, duties or crimes
https://en.wikipedia.org/wiki/Fallacies_of_definition#Definist_fallacy
The definist fallacy is a logical fallacy, coined by William Frankena in 1939 in a critique of the "naturalistic fallacy", that involves the definition of one property in terms of a non-synonym.
以上呢兩個英文定義,"主觀" "意識" "經驗"等詞,我都係見唔到,我就相信同我一直請你俾個定義嘅行為更加風馬牛不相及啦。
定義左,就真係冇話唔俾改嘅,如果唔係討論黎做乜?唔通討論完係唔會有人改變諗法嘅?發現定義唔準確唔啱,係一係返去睇吓有冇方法修改定義,去符合返自己嘅論述同時定義修改嘅其他影響係喺可接受範圍之內,一係咁如果真係完全講唔通嘅,仲可以一係接受對方嘅解法,一係重新揾過另一個冇漏洞嘅解法㗎。科學理論係咁進步㗎之嘛,原子核模型推翻湯姆生布丁雲模型咪就係咁玩囉。一味拒絕定義釐清,只係對我suggest你怕自己嘅說法被推翻啫,我真係唔認為呢種係屬於尋索真理嘅態度喎。講到呢度,我覺得所謂定義家謬誤,其實真係只係屬於你嘅砌詞咋喎。

三、我唔係刻意混淆,我諗野係快左,咁構成左不便,我唔啱。咁不過我都依然認為比較同類比係高度關聯嘅事,比較係類比嘅基礎,我所言雖不中亦不遠。

四、嗱如果你話,"既然罪疚感無法被清晰定義,講咩高低程度/distribution/正常與否有咩意義",呢個就真係定義家謬誤啦,屬於"堅持使用詞語前先定義"。
既然你喺討論咁耐都冇定義過罪疚感嘅情形下,都可以提出"程度",咁你即係認為無需定義都可以講程度啦,宜家做乜又橫跳去話冇意義?
"正常"本身,就同罪疚感冇關。連正常都唔講,咁講咩對個人影響?我冇興趣同你討論罪疚感對我個人嘅影響喎,你如堅持想去討論,都只係屬於轉移視線同轉換話題啫。再講,對我個人嘅影響我都講完。對個人影響,值得討論嘅就當然係對"正常"人嘅個人影響。

五、既然你觀察到「基督徒有罪疚感」,雖然你闡釋唔到,咁最低限度即係你觀察到乜野(事例)係罪疚感啦,咁都應該包括埋乜野人(某些人)係基督徒啦。咁其實你就係應該有些少嘅闡釋能力㗎,不過在我看來,你只係拒絕去做啫。
咁你既然關心"既係對個人既心理影響",咁你關心嘅係咪"罪疚感對個人既心理影響"?咁又可唔可以區分到係咪包埋"冇罪疚感對個人既心理影響""有罪疚感對個人既心理影響""有本身不應有嘅罪疚感對個人既心理影響"?定係你只關心該三細項中的某一兩項?還是其他我未諗到嘅項?又包唔包含程度問題?
咁你係單純關心吖,定係心底已早有結論對個人嘅心理係有壞定係好嘅影響?係對個現象有concern?咁你咪講出黎囉。你一路都好似講到好中立咁,我唔知呀,係咪我一直過度解讀你覺得啲野好定唔好呀?

六呢,就本身係回應你
你講到罪疚感對社會好有益,我睇都係視乎程度,亦係你為罪疚感合理化既說詞。對社會好,又係咪一定對個人本身好?

我就已講左,罪疚感(正常程度,一般人有的程度)使人約束自己行為避免傷害他人,咁呢樣喺現代社會應該係可以幫助維持良好人際關係(最少避免某種破壞),減低牢獄之災嘅機會,對一個個人嘅社會發展同事業發展應該都有正向嘅影響掛?咁你又問到係咪一定好,我好就講左,咁就有勞你講吓點樣唔好,定係都係程度問題啦。
咁又好啦講到宜家,到底心理折磨同罪疚感同教會又係咩關係?又係咪所有心理折磨一定都係對個人本身好或唔好?

七、粗疏就唔只粗疏在形式,係我起初已提出嘅資料唔準確、比較唔公允,理應共產又冇共過等等等等,咁當然宜家亦都加之你對所謂罪疚感果種暗晦不明嘅態度。你唔去處理我提出左我認為嘅重點,係啲形式上小修小補就其實作用唔大,都只係迴避緊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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