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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和執著,不過是一線之差;愛別人之前, 
先要學懂愛自己。 
       有這樣的一個邏輯:在愛情關係裡面,並沒有 
所謂的責任。兩個人走在一起談戀愛,純粹只因大 
家對對方有傾慕、信賴之情,從而進展到互相關懷 
,互相愛護。一切會做的事,都純粹出於感性。責 
任這名詞,只會在婚姻內出現;因為婚姻牽涉了兩 
人的資產分配,與及生產、撫養、教育下一代的任 
務。這些事,都會影響社會的運作。 
      換句話說,所謂婚姻,就是將"責任"這名詞加在 
一段愛情關係裡面。再換一個角度來看,就是說,愛 
情,並不等於責任。 
      在這邏輯下,執著誰負了誰,誰離棄誰,從而要 
對方"償還"什麼,豈不是自私、野蠻的行為? 
      失戀後的女人,用減肥、纖體、美容來好好裝備 
自己,吸引異性垂青,是積極的、愛自己的表現;失 
戀後的男人跑去召妓,是消極的、不愛自己的行為。 
連自己都不愛自己,又怎會懂得愛別人?又怎可以 
奢求別人的愛? 
       若要人怎樣待我們,我們也要怎樣待人。我們並 
不能控制對方會否愛自己;我們所能控制的,只有自己 
是否願意、懂得付出愛。這才是值得我們去堅持、執著 
的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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