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帖由 酒井明 於 2007-10-7 19:00 發表 
唔o岩,你黎做呀,笨?
只要拍過拖,曾經真心愛過一個人,為一個人真心付出,而又因為某D原因而分開,失過幾次戀,曾經傷得好重,甚至因而諗過自殺,但係之後又可以重新上路,再戀愛,再失戀........就有資格做愛情版o既版主。
或者,簡單D講句 ...
你既定義好大爭議空間
如果該版主在這些條件上還在拍拖, 而且可以拖女出教 我覺得實至名歸
但如果此人到依家都仲未有拖拍, 咁呢個版應該改改名 叫毒男版適合d...
不過點都好, 因為失戀就叫生叫死的人, 我覺得死了比較適合~ 因為我想不了出有其他用處
[ 本帖最後由 Step.King 於 2007-10-7 23:47 編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