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efeng 當前離線
天下一家
過了幾天,在互聯網討論區看到S先生提出了這樣一個「天問」:「如果根據佛教的理論,我做不成石油大亨洛克菲勒的兒子是因為我前世縱慾過度犯了淫誡 ,那麼我認命;但是如果根據基督宗教的理論,人沒有前世,每個靈魂都是第一次來到這個世界, 這樣我就不服氣了,天主是根據什麼標準去安排哪個靈魂做哪個人的兒女的呢?他憑什麼不安排我做富豪的兒子呢?」我就用聖經中天主向以色列人頒布的十誡的第一誡回答他:「除我之外,你不可有別的神⋯⋯凡惱恨我的,我要追討他們的罪,從父親直到兒子,甚至三代四代的子孫。愛慕我和遵守我誡命的,我要對他們施仁慈,直到他們的千代子孫。」(出谷紀20:5-6) 逃出魔幻紀 發表於 2023/3/4 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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