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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 基督徒對《天堂地獄的啟示》一書的批判

本帖最後由 逃出魔幻紀 於 2026/4/20 17:08 編輯
基督徒對《天堂地獄的啟示》一書的批判,部分論點也適用於所有自稱遊過天堂地獄的見證 慎思明辨看"天堂地獄 ...
dior13dior13 發表於 2026/4/18 23:20



    我的個人觀點如下(粗略說說不全面):

1)此書所宣揚的,與聖經的原則是否相悖?如不違背聖經,我是接受的;如果違背,我會將其視為異端或魔鬼的勾當。因為一切能印證聖經啟示的事情本身,都符合聖經的啟示;可能見證者用「啟示」這個字來描述主耶穌向他顯示聖經所說的天堂、地獄,用詞不當,應該用「展示」更合適,這種關係就像老師教(啟示)了小學生「黃加藍等於綠」,學生回家後看到父親用黃墨水及藍墨水為他展示混合變成綠色墨水的過程一樣。我們不應否認那個「以人形顯現的耶穌基督」就是主耶穌,也不應因為「聖經沒有這樣寫」就否認那個顯現的耶穌基督所說的符合聖經原則的話;只要那個見證者在書中所說的不違反聖經的原則,我們就不應該指他所見證的東西是假的,還未去過天堂、地獄的人是沒有資格作這麼肯定的判斷;就算耶穌說祂升天後會在末日再來世界,我們也不可能以絕對代言人自居,說耶穌不可以在重臨世界之前暗訪世界某些人,我們沒有那個資格,那是天主耶穌基督的主權。因為我們人類非常有限,無限的天主用人類的有限語言向我們啟示的聖經,不可能巨細無遺地將無限的天主及其一切作為向人類清晰顯示,否則厚得比天高的書也無法載下這一切。因此,我們看待聖經及屬靈事物的關係時應該帶着「有限、無限、天主的主權、聖經的原則」這些概念。

2)基於以上原因,我讀聖經時,在遵守原則的前提下,理解的態度是開放的。例如復活後的身體是靈而不是物質嗎?不能如此武斷,因為復活後的耶穌叫門徒去摸他的肉和骨,他還能把物質烤魚吃進嘴裏吞下去,我不敢說我們的觸覺能夠感受到的肉和骨不是物質,最多只能猜那是我們從未見過的新物質;默示錄警告說:「誰若在這些預言上加添什麼,天主必要把載於本書上的災禍,加在他身上;誰若從這書上的預言刪除什麼,天主必要從本書所載的生命樹和聖城中,刪除他的名分」,按字面意思理解,「本書」就是《默示錄》,而不是從《創世紀》到《默示錄》包含73卷書的聖經。如果是指整部聖經,在耶穌時期已經成書、被應用的七十士譯本(一直被應用到16世紀)的所有內容,也不可以刪除或增加,但基督新教在16世紀刪除了七卷,如何解釋呢?難道馬丁路德要承受「本書上的災禍」嗎?另外,次經不同偽經,次經不是次貨假貨的意思,我曾聽人說這個「次」字的原文意思大概是「隱藏」,次經被教會列為第二正典,而偽經才帶有怪談的意思,兩者不可混為一談。

我沒有看過《天堂地獄的啟示》這本書,經樓主轉載文章的作者這麼一說,以後就算遇到也不打算看,因為「魔鬼自由進出地獄」這情節肯定不符合聖經;作者的幾個質疑也有道理;「超級市場電閘、交通、無數車輛⋯⋯」之類的情節寫得太仔細,我不能一口咬定這種情形是魔鬼迷惑人的幻象,但天主向我們啟示的都是為了我們的益處,向我們隱藏的也是為了我們的益處,這些類似科幻情節的描寫,我感覺不是很屬靈,正如我以前看過一個美國人及一個瑞典人分別寫的兩本類似見證書,也有同樣感覺,我認為那兩個都是異端,至於《天堂地獄的啟示》,我未看過不下判斷,但肯定讀聖經的益處比讀這本書大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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