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諾特-阿姆斯特朗(Walter Sinnott-Armstrong) 著
局外人 撮譯
從前的信仰
我在基督教世界長大,不是因為家裡特別虔誠,而是因為住在曼非斯。在1960年代,曼非斯跟大部分美國南方城市一樣,是基督教的世界。星期天,一家人上教會。做完禮拜,我上主日學。唱詩班,當輔祭。上基督教的幼稚園、小學。搭公車也好,逛街也好,到處看得到教會的尖頂,聽得到讚美詩。
當時,宗教沒有給我困擾;現在重提舊事,不是抱怨,而只是說明:基督教那麼無孔不入,當地的小孩子自然都受影響。宗教的想法都成了想當然耳。假如有人問我是否信神,我會答說:「當然信。」這樣答不是因為我已經想過,而是因為根本沒想。
宗教像空氣一樣環繞着人,平常並不覺察;等呼吸到烏煙瘴氣,才警覺起來。
第一口烏煙瘴氣跟新的傳道人有關。教會裡很多人愛喝酒,新來的傳道人認為酗酒會毀掉人生、毀掉家庭;他沒叫大家戒酒,只是說要節制。我覺得他有道理。但是會眾聽不進去,說他一個北佬憑什麼干涉大家的生活。不久,新傳道人離開了。我印象深刻。關鍵不在會眾是否喝得太多、新傳道人的手段能否委婉一點,而在根本沒有人理會他說的理由。大家一聽是不入耳的話,就把腦袋關緊,把他送走。我就擔心起來,怕信教的人只聽中聽的話。
另一件事可見我多麼無知、天真。我有一個要好的朋友,伯父、伯母也是我父母的摯友。可是他們卻不是我們參加的俱樂部的會員。我問爸媽為什麼,他們答說:「他們是猶太人。」我心裡嘀咕:「那又怎樣?」後來才知道,俱樂部也不准天主教徒參加。好像是說:耶穌是給猶太人害死的,天主教徒是教宗說啥都信的。我覺得這些理由不通。我朋友沒有害死耶穌,我認識的天主教徒也沒有盲從教宗。我還小,卻不笨。已經發覺宗教觀念在離間人,叫我很難跟好朋友一起在俱樂部玩。
民權運動時,曼非斯是重鎮。有些教會支持,有些反對,包括我上的。有一天,一對黑人夫婦走進一間白人教會,過半的會眾起身離去。裡面有些人是我認識的,他們不覺得做錯什麼,甚至聲稱是神的旨意。這當然是濫用宗教。開明的人總是說真正的宗教支持民權運動。然而,盲從宗教傳統跟盲從南方隔離政策的保守傾向好像密切相關。宗教這種願意憑信念依循傳統的思考模式,會助長不公義,似乎是危險的。1
福音派基督教
儘管疑慮漸增,卻還不想放棄宗教。我仍然喜歡那些詩歌、儀式、繽紛的玻璃、聖經的故事。教會的人也對我好。再說,如果不信,家裡一定嚇壞了。所以一聲不吭。
到康乃狄克州上預科學校,頭一年因為南方口音被同學取笑,特別寂寞,也特別用功,學業突飛猛進。那陣子,基督徒團契總是熱誠的歡迎我,就頻頻聚會。有幾次宗教經驗,彷彿被上帝觸摸,就一次又一次決志跟從耶穌。上了大學,還選修宗教的課程。
大學的團契似乎比我以前參加的要好得多。不講宗派,也沒那麼分「我們」「他們」的;而且會用理由來說服你信主,似乎是理性的。我以為找到對的宗教了。
尤其大一那年,有一位講者叫我印象深刻。他聲稱耶穌實現了《舊約》裡上百的預言。因為一一計算機會率,所有預言碰巧實現的機會微乎其微,可見耶穌是神云云。
我受他啟發,很想多研究《聖經》,深信有助於為基督教信仰辯護。結果相反。越研究,問題越多。例如:從來沒有人告訴過我,現在《聖經》裡有什麼耶穌的故事,是耶穌死後幾百年教會會議決定的。他們要了一些,不要另一些,我們憑什麼要相信他們的選擇呢?就算只看正典,矛盾仍然越看越多。《舊約》也可疑,不只因為事實記述跟歷史不符,連道德上的教訓也叫人反感。大洪水消滅罪人,為什麼要淹死那麼多無辜的孩子呢?為什麼上帝不吩咐挪亞抱些孩子上方舟呢?
雖然《聖經》的作者是人,被人搞亂、搞錯了,我仍然認為有神啟的部分。於是挑出耶穌說的比喻來研究。期末報告大概是我寫過最學術性的文章:有十一個比喻,不但風格結構相類,而且可以追溯出耶穌所用的亞蘭語字根的比例也特別高;可見十一個比喻很可能出自說亞蘭語的同一個作者。我不能證明就是耶穌,但還會是誰呢?
我大喜,把好消息告訴了團契裡所有朋友。大部分人這樣回應:「那其他比喻呢?都不是出自耶穌?你大錯特錯。」我以為他們會理性地批評我的報告。他們沒有指出我的理據有問題,他們不採信,只因為不喜歡那個結論而已。那有這麼不誠實的呢?我希望實事求是;我講理由,講證據。我以為大家目標一致。原來不是。他們假裝信主是基於理據,全在裝樣子。他們跟曼非斯的會眾一樣思想封閉;而且虛偽,擺出一副尋找真理的樣子。
另一件事也叫我疑惑。我姊(譯按:不確定年紀,姑且譯成姊姊)本來是個堅強的人,參加了一家照字面解經的教會;因為保羅在〈歌林多前書〉說:「婦女在會中要閉口不言,像在聖徒的眾教會一樣,因為不准他們說話。他們總要順服,正如律法所說的。 」(14:34)就乖乖閉嘴了。我錯愕,我難過。那麼不公道,她卻遵從。當然,我可以把經文重新詮釋,結果就不會這樣。可是叫我困擾的又是那個問題:思考模式。你必須遵從《聖經》,就算經文說的是蠢話。如果你要把經文說的變合理,而重新詮釋本來一清二楚的意思,就是歪曲,就是不誠實。我不想聽蠢話,也不想不誠實。
最後一根稻草是不得不跟着團契上街傳福音。有些路人嫌煩,有些罵髒話,但是更叫我困擾的是路人有興趣交談。我一邊搬出那些熟悉的罐頭說法,一邊像旁觀者那樣聽自己的話。很膚淺的說法。我知道可疑、有問題,卻沒有說出來。很骯髒的做法。
這種反應多少因為哲學的訓練。好的哲學家會面對反對意見、坦承某說法無法確定;會順着思路推衍,不管結論是否叫人意外、不安。我們要求學者在思辨上誠實。我如果把康德的說法歪曲成自己喜歡的,教授會把我當掉。相反,基督徒朋友似乎樂於隱藏《聖經》的大紕漏。他們要安慰,不要思辨上的誠實。我做不到。
此外,我不想失去許多要好的基督徒朋友,如果不是認識了不信的莉茲,可能永遠鼓不起勇氣放棄基督教。她人那麼好,上帝為什麼要她下地獄呢?那時候追求她,就不太需要基督徒的朋友了。基督教的教義也看得更客觀,更清楚了:實在沒有理由再信下去。當然,許多人相信不是為了理由,而只是別有動機。既然有莉茲作伴,當基督徒的動機少了;沒有理由、沒有動機,信仰就淡了。
新紀元基督教
大學沒畢業,已經沒興趣信教了。在研究院修了一門宗教哲學的課,好像研究的是陌生的文化。期間也試着,看看宗教教義能不能跟科學和常識相容。也許上帝不是全能,不是全善。也許上帝不是人格神,只是一股力量或整個大自然。也許宗教語言不是事實陳述,而只是表達希望、恐懼。
諸如此類的宗教重構,似乎全是為了避開爭議而改換主題,或者把教義的內容損之又損、淡之又淡。宗教一旦變得這樣不湯不水,你駁不倒他,也沒有理由相信他。有些人可能愛談什麼「高層次的存在」、「指引的力量」,但是根本沒有證據。我到今時今日都搞不懂這些準宗教鬼話是什麼意思。
這些開明派詮釋的教義跟大部分教會的人所相信的差別太大。信徒跟模棱混沌的「高層次的存在」祈禱,實在沒有意義。低脂減糖版的基督教不會叫信徒過什麼樣的生活,支持什麼政治上、道德上的立場,也不能送他們上天堂;在思辨上、生活上也吸引不了我。
沉默的批判思考
我就是這樣克服基督教的,此後二十年就很少想起來了。當然,當了大學教授,也曾跟同事合教過哲學導論,也負責跟同學討論神存在的論證。其實是很好的教材。因為傳統的論證很簡單,卻包含了我想叫學生避免的典型錯誤。否定神存在的論證也很好教。例如:世上那麼多的苦難。許多孩子一出生就有可怕的殘疾,叫他們受盡折磨,甚至死去。全善的神一定想不要這樣,全能的神一定能不要這樣。實情是世上有無數這樣的事,可見根本沒有全能、全善的神。道理很清楚,入門的學生都懂。
為公平起見,也會介紹神學家對反證的回應。這最難教,因為課程的目的是教學生批判思考,偏偏神學家的回應都有明顯的缺陷。例如:
也許世上的苦難源於人的自由意志?
就算自由意志比多少苦難都重要,但是自然的苦難,像天生殘疾,跟自由意志有什麼關係呢?
也許孩子慘死後,上帝會補償,送他上天堂?
那為什麼不免掉折磨、直接上天堂呢?
也許上帝要給父母學一門課?
但是要甲受苦來讓乙上課,並不公道;何況有更好的教育方法呢!
也許屬世的人太軟弱、太無知,猜不透苦難背後的道理?
那麼我們何必相信苦難背後有道理呢?
也許上帝不局限於卑微的人類道德標準?
那麼我們為什麼要愛祂、敬拜祂呢?除非是因為害怕、糊塗吧。
也許人需要一些苦難來教他欣賞美好的事物?
但是為什麼需要那麼多?又分配得那麼不公呢?
我還有另一個難處,就是打分數。那些基督徒學生要為信仰辯護,卻很難辯得通。為了彌補他們的弱勢,分數只好打得鬆一點。
苦難是清楚不過的反證,可是一般信徒好像永遠不懂似的。
這樣一邊教學,一邊反省,證據顯然都支持無神論,漸漸胸有成竹,不再是不可知論者了。
但是我仍然不想公開。為什麼要敲鑼打鼓公告自己是無神論呢?朋友、家人一定會疏遠我,還可能嚇跑剛好是信徒的好學生。有什麼好處呢?不多。犯不着自找麻煩。
福音派無神論
我終於打破沉默,是因為許多時事叫我領教到宗教的危害。宗教在中東、愛爾蘭等地引起戰爭,不管其中還有沒有別的因素,宗教不但是導火線,也是大油桶。恐怖分子往往是為了宗教,因為不信教而甘願當自殺炸彈客的人很難找。
激進分子殺死同性戀者,不一定以宗教為理由。但是基督教為他們煽風點火:如果基督教不到處指責同性戀,激進分子殺人的機會會減少。還有宗教團體殺死幫人墮胎的醫生。
當然,無神論者也殺人。蘇共、中共都是有名的例子。然而他們殺人不是為無神論,而是為共黨政權。除了宗教,也有人為別的意識形態而殺人。無論如何,基督教等宗教是許多人殺人的主要原因。
有些命案的宗教因素卻有點隱晦,例如因不道德云云而反對幹細胞的研究。我請教一位專家,有沒有非宗教的反對理由呢?據他參加政府的委員會,出席上百次會議的經驗,所有反對幹細胞研究的證詞都出自宗教團體,無一例外。政府卻仍然限制相關的研究。「這不是違憲嗎?」「是違憲。」幹細胞研究有望治療許多頑疾,或加以舒緩,包括癱瘓、第一型糖尿病等。要不是教會阻撓政府的計劃,那些病人有望少受點苦。
宗教團體不擇手段地插手政治,叫我憤怒。有些人為了些不通的說法,叫另一些受害,並不公道。我想做點事,可是做什麼呢?我受邀去跟著名神學家克雷格辯論。我辯論得不錯。事後的幾個星期,都有無神論者「出櫃」,恭喜我。有一個學生說我注定下地獄,但是他顯然很煩惱。不久又有第二場辯論會,也順利。
我覺得做了件重要的事,也樂在其中。後來有出版社把雙方的論辯、事後評論結集出版。
有些信徒朋友不喜歡這本書,認為克雷格版的基督教、殺死同性戀、墮胎醫生版的基督教,都不是他們信的。我聽了很高興。儘管有人不喜歡,書評和銷路都不錯。為了宣傳,在校友期刊上寫了一篇短文;而校友期刊有許多讀者是宗教狂熱分子。一如所料,收到許多惡評。我最喜歡的一篇稱我為「小心眼」的「自大狂」、「傲慢的笨蛋」、「老氣橫秋的博士」,又說「大學請你教書,太可憐了」,「不好意思,我得告訴你,你不[信神],智力很可疑。」結論是:「請放心,你要是說得出有力反駁,我這個有神論者會公正地斟酌的;就這樣,我希望跟你繼續交流下去。」他根本懶得看我的書呢。
從這件事可見一個大問題:許多信神的人理直氣壯地謾罵無神論者。無神論者可能以為批評宗教是不禮貌的。宗教好比老背晦的親戚,說了再奇怪的話,也不能質疑的。無論如何,有神論者大聲疾呼,無神論者一聲不吭。此外,有些無神論者會藏起來。他們避開宗教,因為覺得無聊,不想浪費生命去討論神,就跟不想浪費生命去討論飛碟、尼斯湖水怪一樣。於是大家常常低估了無神論者、不可知論者的人數。
然而,無神論者的沉默也帶着陰影:他們害怕自己的想法,會叫親友疏遠,別說潛在的顧客、老闆了。傳道人老是給無神論者貼標籤:「什麼都幹得出來」。誰想親近目無道德的人呢?當然,真的以為什麼都可以幹的人少之又少。但是只要處處給無神論貼標籤,出櫃就要有點勇氣了。
再說,大部分無神論者認為,宣揚自己的觀念的好處不大。信神的人不聽,別的無神論者不需要聽。這種認輸的態度便宜了那些基要派基督徒,叫他們肆無忌憚地散播有害的胡說八道;同時叫開放心胸、懸而未決的人只聽到有神論的一面之詞。
無神論者再退縮下去,國家的政策就會一再被古老的宗教神話干擾;要墮胎的人、等着幹細胞療法的人、某些性向的人都要受更多的苦;宗教戰爭就更多。社會進步的希望就在於無神論者有話直說,有禮地跟任何想聽的有神論者說清楚:為什麼宗教觀念荒唐可笑。
我承認宗教對某些人有好處。宗教信念幫助他們過生活,鼓勵他們助人。然而這也叫人難過。如果人沒有幻覺就無法面對自己的人生,沒有虛構的神來命令就不想助人;人類就太不堪了。人人都應該彼此關懷,互相幫助,不管有沒有神下指令。
如果朋友沒有神過不了活,你跟他宣揚無神論,指陳宗教的謬誤,好像有點殘忍。你只給信神的學生打他該得的分數,也好像有點殘忍。無論如何,還有許多機會是無神論者可以說出來、應該說出來的。機會來了,無神論者要挺身而出。這是為社會克服基督教、開闢進步的大道的惟一方法。
注
1 譯者注:基督教裡雖有人道的精神,卻不是優勢的因素;其他更本色的因素(像我群-他群的分別、服從權威等)往往把人道精神完全埋沒。我們聽到「宗教就是與人為善」「宗教維護道德」之類想當然耳的理論,要倍加警惕。Hall et al. (2010) 以黑人的種族歧視為案例,來研究一個基督徒有意無意地回避的問題:為什麼基督徒講一套,做一套。
(譯後記:譯文如侵犯版權,請告訴我。)
參考文獻
Antony, Louise M. (ed). 2007. Philosophers without Gods: Meditations on Atheism and the Secular Life.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Craig, W. L. and Sinnott-Armstrong, W. 2004. God? A Debate between a Christian and an Atheist.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Hall, D . L.; Matz, D. C .; Wood, W. 2010.“Why Don't We Practice What We Preach? A Meta-Analytic Review of Religious Racism." Personality and Social Psychology Review 14, 126–139.
Sinnott-Armstrong, Walter. 2007. Overcoming Christianity. IN Antony (ed) (2007: ch. 6).
https://vocus.cc/science_religion/5e8749fffd89780001be6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