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ungvictory 當前離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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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cheungvictory 咁我凡見到兒童即查閱其出世紙,倘屬8歲以下我就殺咗佢,就可保証其將來必不同性戀兼而幫佢一定入神的國,功德無量矣 沙文 發表於 2009/5/19 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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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cheungvictory 七世紀時,佢係被譯做「移鼠」,到十八世紀改為「耶穌」。 既然您鍾意未改的翻譯,咁我地亦可勉為其難,就下您 沙文 發表於 2009/5/19 16:52
沙文 當前離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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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員
150# cheungvictory 本人的回應本想告一段落,但看見閣下新近的post,實在令人瞠目結舌,這種當自已是對的而胆敢登出來的 post, 只有基督教和其分支的教派才會如此﹕ 想請問這句「真理」出自何處?再請問,如有兒 ... 撻Q猛男 發表於 2009/5/19 06:04
161# cheungvictory 係呀。我犧牲自己的幸福來造就其他人入神的國,偉大過移鼠仔啦。 可惜您超過8歲,唔係我就第1個幫您 沙文 發表於 2009/5/19 21:06
148# cheungvictory 咁不准娶多一個老婆,係違反貴教本身的原則同立場啦,您地都好應該反對教友只娶一個老婆嘛。若教友只娶一個老婆,即行開除教籍嘛。 ... 沙文 發表於 2009/5/19 05:02
1. 敢問一句,如果沒有保障同性戀者的法律,你們便會對他們做出各樣不仁道的行為? 當然不會做各樣不仁道的行為,只是不會接受同性戀者加入教會。 2. 貴教的中心思想是覺得同性戀是錯的,所以對同性戀者作出歧視, 是不是? 不同意同性戀,並不代表要歧視他們 cheungvictory 發表於 2009/5/19 05:09
154# 沙文 阿沙兄,敢問既然要係八歳前後呢個point度爭論既,咁不如摩教支持全民墮胞吧啦.... 未出世就殺咗先,直上天堂得永生,咪會唔會又方便又環保又唔駛拗呢? ... Jom 發表於 2009/5/19 13:03
165# cheungvictory 您都超齡,邊有謝要多吖? 沙文 發表於 2009/5/19 21:12
嗱,您唔准佢加入教會,即是岐視佢啦,即是觸犯反岐視法啦,即是不尊重法律啦 沙文 發表於 2009/5/19 21:15
169# cheungvictory 您先前又話貴會唔做不仁道行為? 雖則阿媽被姦,但胎兒無罪,貴会又於心何忍呀? 沙文 發表於 2009/5/19 21:20
咁若然佢冇足夠的愛接受這新生命,貴會沒有足夠的愛借俾該女子,所以貴会就不仁道地允許墮胎啦 沙文 發表於 2009/5/19 21:38
170# cheungvictory 可惜太遲。但我可以幫助您的子女。若您有8歲以下子女可交來 沙文 發表於 2009/5/19 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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