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回覆 發帖

牧師特懷念從前睇戲的青葱歲月

三級片戲院舊址租予教會12年 業主指教會違租約興訴
以播三級片聞名的南昌戲院,其業主後把戲院於石硤尾南昌街的物業租予一教會,租約為期12年,並協議教會可根據租購協議,約滿後以1850萬元價錢行使購入該物業的權利,惟教會在約期滿後,仍未將物業交吉給業主,亦無意購入物業;業主遂入稟高院要求收樓及取消該份買賣協議合約,以及向教會追討約滿後佔用物業的租金。
原告Jin Investments Limited,是南昌戲院的業主,被告Jesus Is Lord Church Limited。

入稟狀透露,雙方於2003年12月15日與被告簽署為期12年的租購合約,該戲院舊址每月租金為15.6萬元,協議又容許被告行使權利購入該物業,售價為1850萬港元加利息,但如果被告支付的租金超過售價,被告可用1港元購入該物業。

租約於2015年12月14日期滿,但原告指被告佔用該物業之餘,卻未有購入物業,但仍一直佔用物業,原告因而入稟要求收樓,並追討被告在約滿後佔用該物業的費用。

另外,原告又要求高院宣佈被告不能再行使權利購入該物業,並要求在土地註冊處的登記中取消該份協議的登記。

案件編號:HCA 2689、HCMP 2780/2016
傳教伎倆無孔不入,會否有教會想過或做過,利用三級片fusion福音電影,以收傳教奇效?
支持鼓勵每位離教者 › 閹割神父 刻不容緩 ‹
其實教會已畀咗1850萬租, 只要畀多一蚊就可以買咗佢,點解教會連一蚊都唔出呢?

唔通冇錢畀律師費/印花稅?
Don't know where God is but the Devil is in the details
返回列表
高級模式 | 發新話題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換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