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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3/20
胡志偉牧師
《2014香港教會普查簡報》與許志超團隊所作〈離開信仰和離開教會的一些前因〉,引發廣泛討論與關注是一件好事。我們解讀這些研究數據,不宜先入為主,直線思維式理解,武斷地宣稱 :「我一早話咗咁…教會而家有咁結果。」面對數據反映的現象,我們宜開放地聆聽各方意見,綜合分析,謀求對策,不宜諉過於堂會或出走信徒任何一方。
2002年筆者曾撰文探討信徒流失現象:〈一個都不能少–正視信徒出走問題 ?〉,收錄於《廿一世紀教會牧養與挑戰》(香港:教新,2002年)。筆者採用較為正面的「出走」(runaway),取代「離開信仰」和「離開教會」,前者中性描述信徒離開教會一段日子,而後者則從堂會本位看信徒離開而一去不返。任何地方堂會不能避免有人流入與流出,適切的牧養儘可能減少信徒出走的數量與頻率。
John Savage早期研究 (1976年)指出那些出走信徒,或「不活躍」(inactive)會眾並非全部放棄信仰。他/她們不少仍是「歸信者」(believers),但不作堂會的「歸屬者」(belongers)。這方面反映於2014年出版《耶穌比宗教大:我熱愛耶穌,為什麼卻討厭宗教?》,這世代部份信徒表示「我愛耶穌卻恨教會」 (I love Jesus but hate church)。
另一位學者 David Roozen (1980年) 看信徒出走不是永久性,青少年階段出走現象較為嚴重,而稍後當他/她們成家立室,兒女出生後,有近五成會重返教會。 Roozen認為信徒出走是普遍現象,而教會內部不和並非主因,教會亦不應視他/她們為永不回頭的一群。
Ed Stetzer探討美國高中生流失現象時,2014年撰文指出,有七成青少年會短暫反叛出走堂會一段年日,離開的主因是教會生活於這個人生階段並非首要。有些則不這樣樂觀,認為新世代信徒離家後極可能一去不返。
Reginald Bibby就聖公會多倫多教區的調查(1986年),發現那些不活躍或出走的信徒對教會仍抱有期望,期望教會於信徒人生歷程內扮演「僕人」角色,給予適切指導。同樣,現今所謂「離教者」有相當部份,筆者認為是「分歧者」(divergents),對原先所屬信仰群體的教導與決策有所不滿,憤而出走。
David Kinnaman於《論盡基督徒》(UnChristian,中文版2010年) 剖析教會文化六項因素導致18歲至30歲青年信徒離家出走 : 教會過度保護、信仰經驗膚淺、對科學欠缺理性、對同性戀過度論斷、信仰過度排斥性、對疑惑者極不友善。這些不同因素交織,使有理想的青年信徒感到難以在堂會內健康成長。
部分青成年信徒出走教會不是易事,他/她們不少是經過數番掙扎、帶著傷痛,最後在無可奈何情況下與所屬堂會切斷關係。在他/她們出走前,很可能教牧、身旁的弟兄姊妹不曾理會他/她們內心的呼喊,或不予機會與空間表達真實感受,致使他/她們在孤立無援下,傷感離開 !
因此,教會中人理解青年信徒出走現象,要從人生成長歷程、現有教會文化偏差、新世代信徒持守價值不容於現存堂會等,任何簡單化的解說與答案不一定有助我們作出全面與客觀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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