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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執事涉殺聾啞情婦

聾啞情殺案 執事囚15年 死者丈夫助求情 信妻子追求被告
(明報)2009年11月17日 星期二 05:15
【明報專訊】聾啞教會執事誤殺多次色誘他的女教友,昨日在高院被判囚15年,女死者的丈夫昨日為殺死妻子的被告撰求情信,指相信妻子追求被告在先,而且她經常騙人,他亦已原諒被告,甚至指被告平日樂於助人,自己但凡遇到問題必會先找他。

已原諒被告 指妻子常騙人

47歲被告葉啟明昨表現冷靜,聞判後向約20名教友微笑揮手道別。辯方求情指出,連死者丈夫梁偉光亦為被告求情,撰信指「吳桂芳常騙我,我相信吳桂芳追求啟明,我原諒啟明」。牧師稱讚被告即使皮膚敏感動輒痕癢,仍會盡其本分為教會和教友維修水電。被告的妻子則表示,被告即使身陷囹圄,仍曾在獄中開解一名打算自殺的謀殺犯,成功救人一命。

被告獄中開解欲自殺犯人

法官麥明康判刑時指出,雖然被告聲稱殺人念頭消散後,吳試圖擁抱他,才令他反感致失控刺死她;但若非被告有意殺人在先,未必會有失控情况出現,故被告罪有應得;但考慮到他早已承認誤殺、在獄中聾啞犯人難以生活、加上其良好品格,最後判他入獄15年。

案情指出,吳婦自2007年起多次故意弄壞家中水喉電線,要當執事的被告上門修理,並趁家中無人時3度色誘他發生關係。被告有感違反道德信條又影響家庭生活,多次叫停但吳婦卻反口,因而趁去年9月13日吳婦要他到訪時帶備果刀,他刺傷吳婦頸項後本已停手,但吳婦負傷抱他才令他失控殺人。

控方不接納被告承認誤殺,因而以謀殺罪起訴他,惟陪審團上周裁定被告謀殺罪不成立,誤殺罪成。

【案件編號:HCCC14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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