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月07日(一) 12:56
裝修男工被指在2014至2016年間,涉嫌多次非禮當時成年不久的繼女,包括以下體磨她大腿內側、在她面前手淫及脅迫繼女每周為他手淫,又曾威嚇要求與她性交以「母債女還」。受辱多時的繼女最終告知母親報警,被捕男工事後被控6項非禮及1項普通襲擊罪,案件今(7日)於區院審理。法庭早前為任職大廈維修的51歲被告索取精神科醫生報告,報告顯示他適合答辯,他今日選擇認罪並同意控方案情。
被告無律師代表,親自向法庭求情:「我8歲個時畀隔離個姨姨性侵犯,搞到日後心理有問題,情緒好容易發脾氣,一時做錯事」,「我唔會再走回頭路,而家好關心屋企人。」他指自己被捕至今已還押8個月,期間「好辛苦、好抑鬱、好焦慮」,想過自殺亦開始有宗教信仰,他在犯人欄高呼「願主寬恕我嘅罪」。被告向法庭呈交的求情信,承認自己「慾望蓋過理智,做出天理不容的案件」。法官決定再為被告索取背景及心理學家報告,案件押後至8月25日判刑。
案情指,事主X現在是專上學生,在內地出生,她的父母早於2002年離婚,X母親及後與被告結婚,另誕下一子兩女。這三名與X同母異父的弟妹,現年僅2歲、4歲及7歲。X於2012年申請來港定居。
2014年4月某日下午,當時19歲的X與兩名妹妹及被告在青衣的公屋住所,單位內只有客廳沒有睡房,被告說X母親不願跟他做愛,要求X「母債女還」,要求X躺在客廳床上,被告僅穿內褲騎在X身上,X用雙手遮掩私處,被告用陽具磨擦X大腿內側近膝頭位置,5分鐘後,被告將自己內褲放入洗衣機。
2014年4月至7月,被告三度在家中用上述手法非禮X,每次X的手都感到被告內褲是濕的,被告還向X說射精後感覺舒服,所以不會責罵X。另外一次被告將X拉入廁所,要求X替他手淫遭拒後,再自行手淫。
約於2014年7月,X母親因與被告經常爭執,遂帶同X及兩名幼女搬到元朗,不過此後被告仍定期到元朗的單位照顧X及兩名幼女,並繼續要求X跟他發生性行為及替他手淫,但X拒絕。被告試過透過微信,將影有男女裸體性交姿勢的色情相片寄給X,X則暗中將被告要求性交的對話錄音留為證據。
直至去年7月,被告就瑣碎事無故揮拳打X頭部,當時X已經報警。去年11月,被告在元朗住所大廈的升降機,再隔X褲子摸X私處,此後數天,被告再透過電話提出想摸X私處,X憤怒下決定將偷錄的錄音轉交母親,母親陪X報警。
http://hk.on.cc/hk/bkn/cnt/news/ ... 0807_00822_001.html
問答題:你認為被告在犯人欄高呼「願主寬恕我嘅罪」,佢實際係想同佢既主講,定係其實想同個官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