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復 43# AmiHO
在外國從一些前耶証所知,耶証是這樣的:若成員己受了洗但後來不參與教會事務,例如不返教會,唔出去傳教,這就視為停止傳道的人,教會仍視這些人為弟兄姊妹,不時會有長老安排聯絡這些人,鼓勵這些人返教會.家人亦可與這些人同住或即使不同住但常聯絡交往關心.
但若是己受浸的人後來因他們的所謂嚴重過犯,這包括的範圍甚廣,不只是我們一般人認為犯罪的事,以下各項均可被視為嚴重的例如:淫亂(不只是實察性交,即使無做但互相接觸對方性器亦視淫亂,),未婚性行為,拜偶像,輸血,參加政治活動,對教會或長老有批評,參與他們不認可節日如聖誕,抽煙,醉酒,說謊(即使善良謊言亦不行),看色情書刊或色情網頁.等等,若教會知道成員有做這些事,便會安排二,三位長老審審"案件",若成員不悔改便會被開除.教會成員對被開除的人都會避開,斷絕來往.即使是家人亦要遵守教會這指引,所以若耶証被開除,除非他是個小耶証末成年,否則他的其他耶証家人便會只跟他作最有限接觸,當然配偶若沒離婚除外,被開除的小耶証成年後若沒被接納重返教會就需搬走,家人對他待遇如前述般.即一個耶証若被開除至被接納重返教會之間時間會失去所有耶証朋友友誼及基本失去耶証家人的親情.
若耶証成員即使無因犯過而被開除而是自己聲明脫離耶証,這以後他們受到的教會及耶証家人的對待便會如被開除的人般.
另外耶証是反對成員與教外人結婚的,若有耶証成員(包括己沒參加活動多久)這樣做,雖不至被開除,但教會其他成員及耶証家人(即使父母)都不能出席婚禮,出席者會被長老批評.
樓主的確是痛苦的,他很難決定他要走的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