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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記

四年多了,最近重遊這舊地。
對不起,我食言了。我說過不會再上來的;沒想到出爾反爾。
出爾反爾,因為在常遊的某網站,有人留帖,再提到"反基督教"這老掉大牙的現象。撥動我心頭的興緻,叫我找尋這網站,再次留言。
先感謝網主沒刪除我的用戶資格。
這裡跟四年多以前,一點也沒有變。大家仍然喜歡曲解基督教教義,仍然愛將自己對基督教,以致對其信仰的無知,大肆評論作文章;仍然喜歡針對著教會種種惡行大肆批評,然後大家齊來,嘻哈恥笑一番。
當然,在我眼中,我是感到欣喜的。如果反基督教的一群,就是給這些人、這些言論在代表著;如果就連網主都承認自己不了解美國國情(正所謂,既然不了解人家國情,那你引用人家西方白人的反基督教現象來說是幹嗎?);如果有人留言說[教會為人提供強姦],其邏輯等同孔教授的一句[香港人守法是因為賤]一樣,而網主就像坐在孔教授旁邊的女主持,陪著笑,讓教授繼續說的話,所謂反基督教勢力,就根本不能成為一股勢力;對基督教的影響不會大,也容易對付。那麼,信仰可繼續治療人類的心靈,人類文明的崩壞,可望推遲。
四年多以來,就像之前給網民666的留言所說般,因為身邊發生的事,我選擇研究神學、基督教。愈讀得多,愈對這裡的一切不屑;不屑的態度儲到一個程度,加上前述的事,我再次上來這所謂的[離教者之家]。留言,是按捺不住;畢竟讀了這麼多,不在這裡"分享"一點,駁斥一下,自覺是一種自私。當然,各位網民理解到多少,我理會不到。
縱使是多麼的無知與幼稚,基督教知道,只要有互聯網,就等如有一個龐大的空間,讓這種無知、幼稚有安身立命之所。所以,現時教會推出了很多"聖經詮繹系列"的書藉;由簡單的數十字短文加圖解組成的小書,到適合愛深入研究(例如我這種人)的學者級厚甸甸的大書,各式各樣,為的是希望大家因應自己的閱讀、理解能力,選取合適自己的書本,讓自己去正確理解——退一步,讓自己理解——基督教的教義。
猶幸是,大家也真愛安身立命:繼續讓自己去誤解、曲解基督教教義,並以此為自己反基督教的理由,一起笑笑、說說,不亦樂乎。而且,離教經歷,到最後也只屬於個人經歷;基督教的組織力實在太強,唐人那種"內鬥內行"的習性也有能力抵抗,所謂離教者,畢竟只會是一盤散沙。故此,這次[離教者之家]一行,只讓我知道:反基督教的勢力,四年多以來,原來毫無寸進。
很好、很好。我感到很欣喜。畢竟香港這地方,不會出到像Richard Dawkins這種人才,只有像李天命這種愛抖露的所謂學者。反基督教勢力弱,絕對是好事。
Alessa is a daughter of Dahlia Gillespie. Alessa gets toasted in a ritual. Alessa is in agony. Alessa sends a part of her soul (the pure part, the part that wouldn't have to suffer) away in a form of a baby abandoned on the road. Harry finds the baby with his wife. They name her Cheryl.

The rest of it... You know.
什麼叫學術流氓  就是毫無立場 毫無堅持 毫無自己的論點  拿別人所研究的菁華當工具為自己的利益辯護  文字遊戲一流  卻左右搖擺  沒有中心思想  原來神學界也有這種人
跟智障說那麼多又何苦.........
>>>釋經學者如何解釋你所引的經文,真的煩請到書樓裡找找看;你問我的話,我會從[狗]這個字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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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笑,你以為我沒看過釋經學嗎



>>>在西方文化中,狗代表人類可靠的朋友、忠心耿耿的奴僕。只是,狗的忠心,也是愚忠;縱使主人惡貫滿盈,只要有食物、住所及排泄地方,這人所養的狗也只會對他/她死忠一片,並不理會這人是否值得跟隨。這是西方文化對狗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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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你就愛胡 說八道,從來釋經學就認為猶太人仇視外邦人並視之為賤狗,外邦人怎會是猶太人的『可靠的朋友、忠心耿耿的奴僕』,還有西方文化不代表就是猶太人的文化,本網不是有人剛貼猶太人如何看外邦人的文章嗎



>>>耶穌不論在什麼時刻,說話都經深思熟慮,很明顯,他的心思很細密,頭腦非常清醒。當門徒請求他,望耶穌主動打發那婦人時,耶穌卻說:[我被差遣,只是到以色列家的迷羊那裡去。](馬15:24);反而不正面、主動打發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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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不就是鬼扯嗎,講這話這就是正面拒絕呀,你到底看的懂還是不懂文字



>>>是因為想看看她的反應。他甚至再加一句:[拿兒女的餅丟給小狗吃是不好的。](馬15:26),用[小狗]這詞,婉轉而語帶嘲諷,暗示的一句就是:[你相信我(可以替你的女兒驅鬼),就只是像小狗的愚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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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你鬼扯慣了,婦人要愚忠什麼?
你去看醫生醫生會說:『你相信我可以替你的女兒治病,就只是像小狗的愚忠嗎?』



>>>耶穌先用[迷羊]比喻未有信仰而迷失的人,後用[兒女]比喻願意跟從他的人;而在此之後,再用[小狗]比喻對信仰盲目的人。婦人是因為女兒被鬼附而找耶穌的,只是在耶穌眼中就有問題:她是願意忠心的跟從主,還是不過當耶穌是一個驅鬼師傅?[如果你只當我是驅鬼師傅,那就免了。]這就是耶穌用[小狗]這詞作喻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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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喔!經你一說看來耶穌也不怎樣博愛,救人還要講條件講忠誠,比一般的醫生的品德還不如




>>>然而,婦人的回答讓耶穌欣喜。在27節中,她說:[主啊]——一開始,婦人就以[主]稱呼耶穌,意即她內心已接受眼前的[主耶穌];[是的],代表她同意耶穌的說話,並接受耶穌用[小狗]對自己的暗喻。[不過小狗也吃主人桌子掉下來的碎渣。]她詞鋒一轉,將耶穌口中的[小狗]納為己用,意表她的頭腦也都非常清醒,在此找上耶穌,絕非病急亂投醫,而是對耶穌有絕對的信心。她更是話中有話:[你身為主人,又怎會忍心要跟隨你的小狗,吃你掉在地上的碎渣呢?]由此可見,這婦人既表順服耶穌,卻也有點小聰明及口才,會藉詞反諷。
========
再請教你找醫生看病時也要自已當成小狗盲目信仰,叫主呀,醫生才會醫你嗎





>>>實際上,在這一小段對話中,耶穌跟婦人同樣詞鋒銳利,說話針鋒相對。所以,耶穌欣賞她的順服而不盲目,就成就她所希望(給自己的女兒驅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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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喔,那耶穌教導這信徒什麼了,讓她不盲目了?叫她自認是狗就叫不盲目了?



>>>牧師、神父也要被鬼附的人在他面前,才能給他驅鬼。耶穌離那人遠遠的,單單說一句話就可以驅鬼了。真是信不信由你。

我是相信呀,你的鬼話連篇的本事也不輸耶穌
道聽塗說,我想已經斬頭了.
本帖最後由 dior13dior13 於 2012/4/5 10:25 編輯

[完全征服]也是我[吃定你],小朋友!聖經因該改為,[我們吃定他們].

我不是問你有幾多意辭與相仿名詞!

你 不 要 逃 避 問 題 !



這些神祇為何會出現?祂們的出現,實際上有邏輯嗎?

奧丁和洛基的相對存在皆有邏輯的!

濕婆和大梵天神話也有相對性質!

你 有 邏 輯 可 言 嗎 !

神話也是哲學之母,你問我是不是智障了?


回覆 50# 酒井明


    看多些釋經書,真的可以把屎變香,神蹟!
本帖最後由 酒井明 於 2012/3/31 01:29 編輯

回覆 48# dior13dior13


    解釋聖經,我會比提及神學概論更認真,因為解釋聖經牽涉到神學的延伸學科——釋經學。所以,你所引的一段經文,我只能用釋經學其中的[修辭、象徵]推論;而我之後親身到九龍灣的天道書樓查証,幸運地,証實了我的理解是成立的。當中提到的[食物],是有[完全征服]的意思。你不相信、認為有誤,煩請到書樓找聖經詮釋系列,"民數記"的讀本查看一下。
不是在說查考聖經的嗎?無端又拉扯到說什麼[哲學]了?
我何時有對宗教作定論?為何我有必要對宗教作定論?
每一門信仰皆會有自己所崇拜的神祇,或所信奉的理論——例如無神論,就是[相信這世界並無任何神祇存在]。每一位神衹皆有其"出現"的"邏輯",由大梵天、濕婆、卑濕奴,到奧林匹斯、奧丁,到我最認識的耶和華、上帝、耶穌,皆有。這些神祇為何會出現?祂們的出現,實際上有邏輯嗎?
民間信仰:由燒衣、上香,先人會"收到",到柚葉驅邪氣,這些諸如此類的,有沒有邏輯?
神、信仰,當然是邏輯以外。硬要將以上各式各樣定性為[對]與[錯],才是智障。
你不是說要查考聖經的嗎?無端又拉扯到[哲學],是不是智障了?
Alessa is a daughter of Dahlia Gillespie. Alessa gets toasted in a ritual. Alessa is in agony. Alessa sends a part of her soul (the pure part, the part that wouldn't have to suffer) away in a form of a baby abandoned on the road. Harry finds the baby with his wife. They name her Cheryl.

The rest of it... You know.
晾你就到這裡,因為你比bbc更低等,他還會賤術,你只會胡說八道.
本帖最後由 dior13dior13 於 2012/3/30 18:31 編輯

問一: [做出明確的判斷然分析數據的正確和錯誤]?我何時有說過要分正確和錯誤?

答:不會分辨正確和錯誤很明確的只有實質智障.


問二:我是從修辭中解釋你所引的經文;我看過上下文,覺得說這話的人,用這種修辭是可以理解的,因為我認為當中是以[食物],通俗形容[絕對征服]的意思。正如廣東話會有[我咬佢食咩]、[食住個勢]、[俾佢食住上喎]之類通俗語句,形容日常生活的某種情形;我是從這一點去理解的,正如之前的留言一樣。

答:我說的很清楚,我是說教導別人是自己的食物與囊中物是不是對的?不是問你有幾多意辭與相仿名詞,食物卻更佳視為理所當然.你又達非所問了.
我們言談到這裡,依據上文下文和邏輯,我認為你是智障.因為上下符合也無需對錯,都能滿嘴胡亂說,帶你到九龍你說本島近月亮遠,晚上帶你回本島你說月亮遠,因為我看不到九龍半島飯店,都是一樣的儲存在你的腦子理,毫無障礙,若有問題只是偏向問題,您自己也親口親生的證明了,你不需要對錯也都能講這樣的定論了宗教,將來想要抵賴也賴不掉.我已經文字存檔了!

由:「將宗教放在[對]與[錯]之間[作論],是一種謬誤。」
酒井明 2012/03/29

教別人別人是自己的食物與教導人我吃定你,都是不對的!因為香港不容許黑社會!


問三:我是說將宗教當作是一門學術、學科來閱讀![第三者]是指非教徒的身份![自己的接受偏向]是個人感性的感受,個人感受當然正常不過;但我不會因接受偏向,就將相反的視為錯而拒絕。這是學術的理性。

答:當然不是,是你沒有哲學分析能力,與學術能力,必要時你也可以不要邏輯,所以你沒有障礙,也能亂言有理,這第三回覆文也以證明你擺名是個的智障了.我向來分析精準,尤其在那些有學術相衝,怡然自得,又不要自己挖洞的人.就是有些硬體相衝歪著頭用不重灌的人.

哲學辯思是用之道,若是不做用之道,意義也不存在了,哲學辯思無誤才能鑑定學術和理論是否是完美的.
卻這樣被廢了?那是人的問題,勞工也有十塊的.

我若是駐香港飯店房間在酒井先生對面,對酒井先生說:你是我的食物,是我的蘘中物,把所有東西都拿書來給我、房子、金屬和其所有財物,讓我絕對征服,你不拿我就拿拳虎撬你.因為將來酒井先生會比我有錢又愛因自己強大而完全!有神與我同行!

但是拳虎是非法管制品帶不進香港,所以算了,但聖經上說「世勢盛衰,人都不變」.
回覆 46# dior13dior13


    [做出明確的判斷然分析數據的正確和錯誤]?我何時有說過要分正確和錯誤?極其量,我只是說自己的接受偏向而已,卻從沒分過對與錯啊。
不接受的,不代表我就認為是錯。將宗教放在[對]與[錯]之間作論,是一種謬誤。
另外,我是從修辭中解釋你所引的經文;我看過上下文,覺得說這話的人,用這種修辭是可以理解的,因為我認為當中是以[食物],通俗形容[絕對征服]的意思。正如廣東話會有[我咬佢食咩]、[食住個勢]、[俾佢食住上喎]之類通俗語句,形容日常生活的某種情形;我是從這一點去理解的,正如之前的留言一樣。
說真的,你甚至斷章取義:我是說將宗教當作是一門學術、學科來閱讀![第三者]是指非教徒的身份![自己的接受偏向]是個人感性的感受,個人感受當然正常不過;但我不會因接受偏向,就將相反的視為錯而拒絕。這是學術的理性。
到底是誰智障了?
Alessa is a daughter of Dahlia Gillespie. Alessa gets toasted in a ritual. Alessa is in agony. Alessa sends a part of her soul (the pure part, the part that wouldn't have to suffer) away in a form of a baby abandoned on the road. Harry finds the baby with his wife. They name her Cheryl.

The rest of it... You know.
本帖最後由 dior13dior13 於 2012/3/28 17:28 編輯

回覆 45# 酒井明


第一,你說了等於白說,別人是我們的食物和別人是我們的囊中物有什麼區別?白痴!別人問你什麼你回答什麼?

我若說你是我的食物,是我的蘘中物,把東西都拿書來給我、房子、家具與金屬財物,你不拿我就拿拳虎撬你.打的你臉骨裂開!是正確的!是正確的嗎?請你回答!

也請大家評評理,這樣的教導是正確的嗎?


第二,迦南地有七族,憑什麼說他們會一致對外族攻擊,絕對地征服其他比自己弱的人,若是沒有競爭嗎?軍事與財力,爭搶外遷民族,原地迦南各族不會自行爭執利屬?聖經上所寫的明明是以色列人上去直接攻壞耶利歌城,叫其他六族見到他們都盡懼怕,並用技急其的求和.這是夸耀與炫武,卻說成是怕人家征服他,你小小無知騙的過誰呢?

乃是敝人自貶學養的請您回答,不嫌手髒.


第三,你認為不可以,不代表別人就一定不可以。相沖的學說,是可以放在同一個腦袋內的,卻都還能獨立思考,第三者角度思想,只有一種人可以,「智障」.智障的腦袋不懂思考後能做出明確的判斷然分析數據的正確和錯誤,是智障的腦袋.

能做精神分析的人,尤其是智障,醫師可以,不代表別人就一定不可以,這包括dior13dior13的腦袋。
回覆 42# dior13dior13


    同上,現在也給你多點的回覆。
不過,亦同上,我自覺根本沒必要答你。很明顯,這是比喻,是用[食物]比喻為[囊中物]、[絕對征服]的意思。在之前的,即民數記第13章,由32節開始,就用[吞吃居民]來形容迦南的人民;這當然不會是指迦南的是食人族,而是指這裡的人太強大,也愛因自己強大而完全、絕對地征服其他比自己弱的人。
基本上,打開聖經,翻到民數記第13章開始讀,就可找到答案。所以我認為你這種提問,是故意斷章取義,故意誤導對聖經陌生的人。
真的,回答你,真的有點自貶學養。
基督教的神觀,與佛教的世界觀當然相沖,不過這只在於個人。個人對學術、宗教及信仰的態度——意即我所說的:學養。
如果讀的時候不能跳出[個人]的範疇,當然會讀得走火入魔;如果能夠從第三者角度,將兩者當作為一種學說去閱讀、比較,不要過份沉迷其中的靈性,那就不會有問題。
你認為不可以,不代表別人就一定不可以。相沖的學說,是可以放在同一個腦袋內的;這包括酒井明的腦袋。
Alessa is a daughter of Dahlia Gillespie. Alessa gets toasted in a ritual. Alessa is in agony. Alessa sends a part of her soul (the pure part, the part that wouldn't have to suffer) away in a form of a baby abandoned on the road. Harry finds the baby with his wife. They name her Cheryl.

The rest of it... You know.
本帖最後由 酒井明 於 2012/3/28 02:45 編輯

回覆 41# 666


    很抱歉,之前因為感冒,只作簡單回覆。今晚康復了,所以再上來,給你詳細一點的回覆。
釋經學者如何解釋你所引的經文,真的煩請到書樓裡找找看;你問我的話,我會從[狗]這個字開始。
在西方文化中,狗代表人類可靠的朋友、忠心耿耿的奴僕。只是,狗的忠心,也是愚忠;縱使主人惡貫滿盈,只要有食物、住所及排泄地方,這人所養的狗也只會對他/她死忠一片,並不理會這人是否值得跟隨。這是西方文化對狗的理解。
耶穌不論在什麼時刻,說話都經深思熟慮,很明顯,他的心思很細密,頭腦非常清醒。當門徒請求他,望耶穌主動打發那婦人時,耶穌卻說:[我被差遣,只是到以色列家的迷羊那裡去。](馬15:24);反而不正面、主動打發她,是因為想看看她的反應。他甚至再加一句:[拿兒女的餅丟給小狗吃是不好的。](馬15:26),用[小狗]這詞,婉轉而語帶嘲諷,暗示的一句就是:[你相信我(可以替你的女兒驅鬼),就只是像小狗的愚忠嗎?]。
耶穌先用[迷羊]比喻未有信仰而迷失的人,後用[兒女]比喻願意跟從他的人;而在此之後,再用[小狗]比喻對信仰盲目的人。婦人是因為女兒被鬼附而找耶穌的,只是在耶穌眼中就有問題:她是願意忠心的跟從主,還是不過當耶穌是一個驅鬼師傅?[如果你只當我是驅鬼師傅,那就免了。]這就是耶穌用[小狗]這詞作喻的原因。
然而,婦人的回答讓耶穌欣喜。在27節中,她說:[主啊]——一開始,婦人就以[主]稱呼耶穌,意即她內心已接受眼前的[主耶穌];[是的],代表她同意耶穌的說話,並接受耶穌用[小狗]對自己的暗喻。[不過小狗也吃主人桌子掉下來的碎渣。]她詞鋒一轉,將耶穌口中的[小狗]納為己用,意表她的頭腦也都非常清醒,在此找上耶穌,絕非病急亂投醫,而是對耶穌有絕對的信心。她更是話中有話:[你身為主人,又怎會忍心要跟隨你的小狗,吃你掉在地上的碎渣呢?]由此可見,這婦人既表順服耶穌,卻也有點小聰明及口才,會藉詞反諷。
實際上,在這一小段對話中,耶穌跟婦人同樣詞鋒銳利,說話針鋒相對。所以,耶穌欣賞她的順服而不盲目,就成就她所希望(給自己的女兒驅鬼)了。
牧師、神父也要被鬼附的人在他面前,才能給他驅鬼。耶穌離那人遠遠的,單單說一句話就可以驅鬼了。真是信不信由你。
Alessa is a daughter of Dahlia Gillespie. Alessa gets toasted in a ritual. Alessa is in agony. Alessa sends a part of her soul (the pure part, the part that wouldn't have to suffer) away in a form of a baby abandoned on the road. Harry finds the baby with his wife. They name her Cheryl.

The rest of it... You know.
回覆 40# Step.King


    呵!老實說句,我也不是什麼"論證",只是遷就一下大家的思維邏輯而已,就像之前回應沙文留言時一樣。他們有人將馬克思、共產黨與基督教混為一談,我也遷就一下而合論;我早就說明這是[不大對勁]的,不過,沒辦法吧。
畢竟當年馬克思,的確是衝著當年的基督教而來。
本帖最後由 dior13dior13 於 2012/3/27 20:56 編輯

回覆 32# 酒井明


1. 比喻別人是我的食物是對的嗎?請問你這種比喻和現實的區隔在哪裡>?

2. 佛教思維與世界觀和基督教神學觀現世觀是完全不能相容的, 敢問你是拿頭砸兩扇牆樂得自怡不能自知嗎>?


你既不是神學論者, 也不得能算為佛說論, 我認為你是學藝不精>不然就是邏輯有誤~


回覆 28# 666


>>>   簡單來說:門徒叫那婦人走,是因為覺得她老是跟著來,很煩。耶穌此番話,暗示認同門徒所感,並要考驗婦人對他的信心。
你要詳細的解經,基督教書樓有大量書藉供你查閱,完全免費。只要你肯付出時間,和跑到那些店裡的交通費就可以了。
其實,根本不需要問我。
============================

怎麼?問到要點又不敢答,
耶穌是考驗什鬼信心?
他何時有講很煩?
還是你也很會胡 扯!
這婦人是來求醫,若沒信心求醫,難道是來驗認自已是狗的信心
若要查基督教的胡 扯解釋,我還用問你嗎!
回覆  Step.King


   藉馬克思論證基督教不是新鮮事。正如某網民所說而我並沒有求證的,馬克思是神學院出 ...
酒井明 發表於 2012/3/26 14:53


馬克斯的思想一向貫徹從根本處否定宗教的存在價值, 因此才有"宗教是人民的鴉片" 觀點。你以此論証基督教, 可真藝高人膽大, 攪不好就變成了抱薪救火.......
回覆 35# 抽刀斷水


    我說過,天真、無知,有時候是一種幸褔。既然自知連問[我死後會到哪裡去],這問題的預備——甚或資格也沒有,那就不要冒昧往這範疇裡鑽。
不是每個人都需要,在生時就抱著這答案的。縱使,這是每一個人的人生最後的答案。
你一定聽過, 有些人到老婆(老公)唔係到移左民之後才知老婆老公係咁好既。

所以, 也是有可能你雙腳一伸 ...
beebeechan 發表於 2012/3/12 01:26



    問題就在這裡了。
以前看過一套電影,名字是[Immortal]。這是一套極為科幻的電影;在第三、四段情節左右,劇情就交待獨一真神——Horus(鷹頭人身那位)降臨人間,並藉和一個人類對話,嘲笑人類幾千年來,都在崇拜耶穌、上帝這些假神,獨一真神的祂——Horus卻完全忘記了。
Horus啊!古埃及,是五六千年前的事。真的"問你死未"。
我怎知道自己會不會拜了假神?可能耶和華、上帝耶穌甚麼的,一切都是假的,我死後到的是地府,見的是閻王,如果我選了基督教,豈不全都是一場美麗的誤會?
相反地,如果我死後,發現原來一切都不是,而是耶穌、上帝來審判我,那怎麼辦?
除了真的如電影般,獨一真神是Horus之外,更有可能什麼都不是,死後見到的是濕婆、卑濕奴。噢!全世界的基督徒都"買錯"、"落錯注"了。
無論是什麼情形,你也會有可能浪費一生。真的"問你死未"。
Alessa is a daughter of Dahlia Gillespie. Alessa gets toasted in a ritual. Alessa is in agony. Alessa sends a part of her soul (the pure part, the part that wouldn't have to suffer) away in a form of a baby abandoned on the road. Harry finds the baby with his wife. They name her Cheryl.

The rest of it... You kn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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