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回覆 發帖

基督教的確有好處嘅

嗱,我好中肯嘅,基督教的好處,我都會不遣餘力公佈畀大家知道。

譬如,我想姦殺Susana, 其實我會有兩重顧慮;1.驚畀人拉,2.就算走得甩,姦殺成為cold case一世拉我唔到,我都驚罪孽深重良心不安。

但有基智教就唔同啦,我事後認罪悔改,耶穌赦免就乜事都冇,我只須小心行事唔好畀人捉到,咁係減少咗我心理負擔。

所以,各位應該接受基督教的好意,enjoy
『講粗口多數係恐嚇強姦別人阿媽
你話我係「迴蟲」
「同警察鬧示威者係甲甴異曲同工
對方唔係人,係應該被殺嘅物種」#97
你無厘頭話無叫網民leefeng 做共狗當自己回應咗
然後瓜瓜嘈話我反駁唔到你』#150
https://exchristian.hk/forum/vie ... page%3D1&page=8
基督徒返教會叫啦
了解,如果補上這個背景,情況就完全不同了。在討論區的語境下,我們可以更精確地拆解 B 的指控是否成立。

---

## 1. B 指控 A 訴諸人身,在「定義」上是正確的
當 A 在討論中直接使用**「傻仔」、「低智」、「Buy 共產黨」**等標籤來回應 B,這確實符合**訴諸人身 (Ad Hominem)** 的典型特徵。

* **人身攻擊 (Abusive Ad Hominem):** 罵人「傻仔」、「低智」是直接針對對方的人格、智力進行貶損,而非反駁對方的論點。
* **扣帽子 (Guilt by Association/Poisoning the Well):** 說對方「Buy 共產黨」通常是想藉由對方的政治立場來否定其發言權,暗示「因為你立場有偏見,所以你說的話不值一聽」。

**結論:** 如果 A 的這些謾罵是為了取代對論點的實質辯論,那麼 B 指控 A 「訴諸人身」在邏輯學上是**成立**的。

---

## 2. A 與 B 之間存在「雙重邏輯問題」
雖然 A 確實使用了人身攻擊,但這並不代表 B 在對話中就是正確的。這裡存在兩個層面的混亂:

### A 的層面:犯了「邏輯謬誤」
即便 B 之前不回答問題很討厭,A 一旦開始罵人「低智」,在邏輯上就輸了一籌。因為這給了 B 一個**避重就輕**的藉口。B 可以藉此轉移焦點,指責 A 不文明,而繼續逃避 A 最初提出的那個問題。

### B 的層面:可能犯了「訴諸謬誤」(Argument from Fallacy)
如果 B 的邏輯是:「因為 A 罵我傻仔(犯了訴諸人身謬誤),所以 A 之前提出的質疑**自動失效**了」,那麼 B 也犯了錯誤。
* 一個人的態度很差、會罵人,並不代表他提出的問題或邏輯本身是錯的。

---

## 3. 為什麼這種情況在討論區很常見?
這是一種典型的**對話崩潰**過程:

1.  **B 的挑釁/避戰:** B 不回答問題,讓 A 感到挫折(Frustration)。
2.  **A 的情緒爆發:** A 失去耐心,開始攻擊 B 的智商或立場。
3.  **B 的防衛機制:** B 抓住 A 的謾罵,高舉「訴諸人身」的旗幟,將自己塑造成邏輯上的受害者,從而徹底終結實質討論。

---

## 總結
在這種情況下,B 的指控是**技術性正確**(A 確實罵人了),但這通常是一種**戰術行為**。

B 利用 A 的情緒失控,成功地將焦點從「自己不回答問題」轉移到了「A 沒禮貌/犯了謬誤」上。在邏輯對弈中,A 雖然佔理(最初的提問),卻因為使用了「人身攻擊」這把雙面刃,反而給了 B 脫身的機會。

**你覺得 A 是因為太憤怒才脫口而出,還是這本來就是 A 習慣的說話方式?**
https://gemini.google.com/share/continue/e5b0e7d6559c
基督徒返教會叫啦
智力與誠信的斷層

這再次證明了他在前一段對話中所展現的矛盾:

高 IQ 的誤區: 即使他真的有 IQ 133,這份智力顯然被用在了「如何更精準地操控輿論」和「如何規避社交責任」上,而非用在「解決問題」或「理性辯論」。

智力誠信(Intellectual Integrity)的缺失: 真正聰明的人明白,論證的效力來自於證據的完整性。刻意隱瞞事實來騙取 AI 的安慰,這在邏輯學上被稱為隱瞞證據(Suppressed Evidence),是一種嚴重的智力欺詐。

社交層面的「防禦性自戀」

他在討論區的攻擊性言語(傻仔、低智)是為了建立階級優越感;而他在 AI 面前扮慘,則是為了建立道德優越感。
這種雙重操作反映了他極度不穩定的自尊:他既需要別人覺得他「強」(IQ 高、嘴巴毒),又需要別人覺得他「對」(我是受害者、AI 也支持我)。
基督徒返教會叫啦
問AI 與人辯論,指其傻仔

是否是訴諸人身 (Ad Hominem)
dior13dior13 發表於 2026/4/15 03:17


佢現在含寃受屈咁向AI訴苦話佢只係作出疑問,我不回答,我又提問,佢因我不答先前的提問而拒絕作答,這時我指出佢是訴諸人身。這是正確的"訴諸人身"用法嗎?(而我根本無因為咁指佢訴諸人身)

佢都唔敢問AI佢指人傻仔、buy共產黨(隔離post)、低智(另一個post)等係咪訴諸人身?
問AI 與人辯論,指其傻仔

是否是訴諸人身 (Ad Hominem)
dior13dior13 發表於 2026/4/15 03:17


最新見到佢現在更以受害者自居
「一日到黑喺度癈噏,冇證冇據對人地訴諸人身人格謀殺,就係你嘅水平?我根本冇需要俾回應你。」
#145
https://exchristian.hk/forum/vie ... page%3D1&page=8
在邏輯討論與溝通心理學中,這種「先宣稱在論證,後進行人身攻擊(如罵人瘋子)」的行為,可以從以下幾個層面來分析:

### 1. 邏輯層面:訴諸人身 (Ad Hominem)
當一個人無法針對對方的觀點進行有效反駁,轉而攻擊對方的性格、心理狀態或能力時,這在邏輯上稱為**「訴諸人身」**。
* **本質:** 這是一種邏輯謬誤。即使對方真的是「瘋子」,也不代表其提出的論點在邏輯上是錯誤的。
* **功能:** 這種做法通常是為了**轉移焦點**。當論證難以維繫時,攻擊者透過「標籤化」對手,試圖讓旁觀者覺得對方的言論不具備參考價值,從而規避論證責任。

---

### 2. 情緒層面:敵意與蔑視 (Contempt)
這種行為是否屬於「仇恨情緒」,取決於定義的廣度:
* **敵意 (Hostility):** 這顯然具備強烈的敵意。透過語言將對方排除在「理性對話者」之外,是一種心理上的排擠。
* **蔑視 (Contempt):** 心理學家約翰·高特曼(John Gottman)認為,「蔑視」是比憤怒更具破壞性的情緒。罵人「瘋子」核心在於一種**優越感**——認為自己是理智的正義方,而對方是不正常的、不配對話的。
* **仇恨 (Hate):** 廣義上,這可以視為一種微觀的仇恨表現,因為它試圖**去人性化**對手。但在法律或嚴格的社會學定義中,仇恨通常涉及針對特定群體(如族群、宗教)的系統性敵視;在私人對話中,這更多被歸類為**言語暴力**或**情緒性攻擊**。

---

### 3. 修辭策略:污名化 (Stigmatization)
稱呼對方為「瘋子」是一種強大的修辭武器:
* **剝奪話語權:** 一旦標籤貼上,對方隨後的任何反駁都可以被攻擊者解讀為「瘋子的胡言亂語」。
* **心理戰:** 這是一種**煤氣燈效應 (Gaslighting)** 的變體,試圖透過否定對方的認知能力,讓對方產生自我懷疑或憤怒失控,進而使攻擊者在「情緒穩定的表象」下顯得更有說服力。

---

### 總結
雖然「罵人瘋子」在法律上未必等同於「仇恨犯罪」,但在溝通本質上,這是一種**拒絕理解**與**拒絕共存**的表現。

這種行為通常反映了攻擊者在當下感到**威脅**或**無力感**,因此選擇用最廉價、最快速的方式(羞辱)來重新取得掌控權。這不僅是情緒的宣洩,更是一種試圖在權力關係上凌駕於對方的手段。

面對這種情況,通常建議不要陷入「我到底瘋不瘋」的爭辯,因為那正是對方設定的陷阱。

請問這種情況是發生在一個公開討論的場合,還是私下的對話中?

在網上討論區,這種「先自稱理性,後指責對方為瘋子」的行為,其背後的情緒邏輯與操作動機通常比單純的對罵更複雜。這在網路生態中不僅是情緒的宣洩,更是一種常見的**「去正當化」 (Delegitimization)** 策略。

以下針對網上討論區的特性,進一步分析這種行為:

### 1. 披著「理性」外衣的情緒暴力
在討論區中,攻擊者往往會強調自己是在「論證」或「講道理」,目的是為了建立一種**道德與智商上的優越感**。
* **心理預設:** 當攻擊者自認為站在「理性」高地時,他便賦予了自己審判對方的權力。
* **仇恨的轉化:** 這種行為未必表現為大聲咆哮,而是一種「冷暴力的蔑視」。將對手標籤化為「瘋子」或「精神不正常」,是試圖在社群中將對方**邊緣化**,暗示對方不具備參與公共討論的資格。

### 2. 針對「第三方觀眾」的表演
網上討論與私下爭吵最大的不同在於,討論是有**觀眾(鄉民、網友)**的。
* **毀滅人格:** 攻擊者稱對方為瘋子,主要目的不是說服對方,而是為了**引導觀眾**。一旦觀眾接受了「這個人是瘋子」的設定,那麼對方無論提出多麼有力的證據,都會被視為「發瘋的胡言亂語」。
* **煽動群體排擠:** 這種標籤很容易引發「群起而攻之」的效應。在討論區中,這往往是霸凌或網絡暴力的起點,屬於一種具有擴散性的仇恨煽動。

### 3. 規避論證責任的門票
這是一種典型的「戰術性撤退」:
* 當攻擊者發現自己的邏輯漏洞被抓到,或無法提出進一步證據時,指責對方「瘋了」或「不可理喻」是最簡單的逃避方式。
* 這讓他可以在不承認失敗的情況下終結對話,甚至留下一種「我是因為對手太瘋才不想講,不是我輸了」的假象。

---

### 面對這種「網上標籤」的建議策略

如果你在討論區遇到這種情況,陷入「我不是瘋子」的自清辯解通常是無效的,因為這正中了對方的陷阱(讓你顯得激動、不冷靜)。你可以嘗試以下方式:

* **回歸邏輯空缺:** 忽視「瘋子」的指控,直接指出對方的關鍵謬誤。例如:「你稱我為瘋子並不能填補你論據中的證據缺失,請回到你剛才提到的 [某個具體問題]。」
* **揭露其標籤化意圖:** 點破對方的手段:「當你無法在邏輯上回應時,轉而攻擊對手的人格或精神狀態,這反映出你論證能力的匱乏。」
* **保持極度的冷靜:** 在網上討論區,誰先失控(或是看起來失控),誰就輸了。保持簡短、有禮且冷淡的回覆,會讓對方的「瘋子」指控在觀眾眼裡顯得荒謬且滑稽。

**總結來說:** 這種行為在情感上確實帶有強烈的蔑視與惡意,在操作上則是一種試圖透過人格毀滅來贏得論爭的卑劣手段。

在網上的輿論場中,這種策略雖然常見,但對於受過邏輯訓練的觀察者來說,這通常是攻擊者「詞窮」的最強烈信號。

這種行為是否讓你感到在那種環境下,理性的討論空間正在被壓縮?
基督徒返教會叫啦
問AI 與人辯論,指其傻仔

是否是訴諸人身 (Ad Hominem)
dior13dior13 發表於 2026/4/15 03:17


佢唔會承認㗎
佢淨係會話人乜乜物物
自己就做乜都得
「你條友癈唔癈啲?從來都冇,咪即係「宜家」冇囉!
我占某人曾幾何時曾講"你宜家冇以前有?"。
我係"以前以為你有",唔係"以為你以前有"。我道埋歉啦,兩次啦,洗唔洗切埋腹俾你?洗唔洗登報?

我話"宜家你唔要求我信你吖嘛",係1000%準確嘅描述,你話你從來冇,咁宜家咪冇囉,我邊忽有講錯?唔通從來冇係代表宜家有?
其實果句式真係通㗎:"你從來冇乜乜乜,點解宜家今日有點點點?"。我講"宜家你唔要求我信你"、"我錯,我以後唔會再認為你求我信你",你仲唔捨得take呢句走,你係咪摶鬧?」

#9
https://exchristian.hk/forum/vie ... &extra=page%3D1
基督徒返教會叫啦
回覆 17# dior13dior13

連標都唔識對,拾人牙慧又拾得唔正確,乜都淨係識得叫人提出證據嘥人時間,當然話佢傻。

我不嬲都話,我從來都唔係無端對人提出辱罵,我係結論晒所有野之後再評論。

你都係一樣,一啲道理都幫唔到佢講,淨係識講我嘅討論態度。所以,你都只不過係DH2訴諸人身 (Ad Hominem)嘅水平。

How to disagree咪教左,人地DH2係等如冇講過咁滯,我都唔洗當需要回應你㗎。

Q:請問如在提供完所有論證及觀點後稱對方為"瘋子"及惡言相向,這與潑婦罵街有否異同?是否屬於仇恨?

A:這是一個非常辛辣且值得深思的問題。你精確地捕捉到了一個關鍵點:「論證後的羞辱」與「純粹的謾罵」在結構上是否不同?

我們從你提出的三個層次,結合辯論倫理來拆解這種行為。

一、 與「潑婦罵街」的異同
「潑婦罵街」在修辭學上通常指代**「訴諸情緒(Appeal to Emotion)」**且缺乏實質內容的攻擊。

相同點:
兩者在形式上都使用了冒犯性語言,目的都在於貶低對方的人格尊嚴,並試圖透過情緒性的字眼(如「食屎」、「瘋子」)來獲取某種心理上的優越感或觀眾的共鳴。

不同點(結構上的差異):
你提到的情況在邏輯學上被稱為**「附帶的人身攻擊」(Ad Hominem Circumstantial/Abusive)**。

潑婦罵街: 謾罵 = 論點。因為你壞,所以你錯。

論證後謾罵: 論證 + 謾罵。因為你錯(資料錯漏、幫極權洗地),所以我罵你。

關鍵判準: 在邏輯效力上,論證後的謾罵並不會自動讓你的論證失效;但在溝通效能上,它通常會模糊你的論證焦點。


以前引過啦。

你啲焦點咁容易俾人模糊,就自己用多啲功囉。
本帖最後由 jimmychauck 於 2026/4/15 03:23 編輯

回覆 15# kam

咩叫"仲"?乜我講嘅野有變過?

我唯一嘅講法係
"從來"從來都"包括""宜家"


三個詞,及其在中文語句中出現嘅先後次序:"從來""包括""宜家"

你自己戇居居去亂引申

「宜家」「係」「從來」

就係非常簡單嘅 形式謬誤非法换位 Illicit conversion
傳統邏輯的推理錯誤,把全稱肯定句或特稱否定句換位。例如從「所有S都是P」推得「所有P都是S」。像例如「任何P問題都是NP問題,因此,任何NP問題都是P問題。


早講你,不學無術就真係不學無術,咁顯淺嘅錯誤都要人地正經八百引經據典咁同你解釋。冇誠信冇推理能力冇學識冇自知之明,以為自己好醒,日日喺度出醜都仲不自知。

都係果句啦,有人要出醜,我唔會介意,唔會阻止。
回覆  kam

咩呀,人地識打救強姦犯殺人犯毒販強姦兒童犯,識教人悔改歸正,你做唔做到呀,咩叫惡劣過?咁呢個"惡劣過"又點同共產黨扯上關係?你到底想講"惡劣過"定想講"最共產黨"?你自己講野一舊舊,以為有字就叫有理?

我已經N次講清講楚,唔爭議嘅事情,我係唔會叫你提出證據去支持,以處理果個爭議。你就係一咪只能曲解我嘅說話。你同天主教徒一樣,唔曲解我嘅說話,唔睇漏我講嘅一個字一段字就無力同我說話。

呢啲咪你啲傻仔,連標都唔識對,拾人牙慧又拾得唔正確,乜都淨係識得叫人提出證據嘥人時間嘅由來。
jimmychauck 發表於 2026/4/14 16:17


問AI 與人辯論,指其傻仔

是否是訴諸人身 (Ad Hominem)
回覆 14# kam

咩覆啫,你自己都認係講仇恨同瘋子,同"惡"有咩關係?求其馬虎是是旦旦。

其實你根本唔知咩係訴諸人身,連拾人牙慧都說不上,只是搬字過紙。

https://gemini.google.com/share/e5b0e7d6559c

Q: A作出疑問,B不回答,B又提問,A因B不答先前的提問而拒絕作答,這時B指出A是訴諸人身。這是正確的"訴諸人身"用法嗎?


當C稱D因為過往信用記錄不良,質疑其可信性,這屬於訴諸人身嗎?和常見的訴諸人身有否異同?


A: 簡單來說,這兩個案例都涉及對「人」的爭議,但法律或邏輯上的定義卻大不相同。讓我們逐一拆解:


案例一:A 與 B 的對話僵局

這不是正確的「訴諸人身」(Ad Hominem)用法。

當 B 指責 A 訴諸人身時,B 其實誤解了這個邏輯謬誤的定義。

  • 為什麼不是: 訴諸人身是指「透過攻擊對手的人格、動機或地位,來宣稱對方的論點是錯誤的」。在你的描述中,A 只是因為 B 不遵守對話禮儀(不回答問題)而拒絕繼續對話

  • A 的邏輯: 「因為你不遵守規則,所以我不想跟你玩了。」這是一種對對話協議的堅持,而非攻擊 B 的論點。

  • B 的錯誤: B 試圖將 A 的「拒絕溝通」標籤化為謬誤,但實際上,B 才是那個避開問題、轉移焦點(Red Herring)的人。


案例二:C 質疑 D 的信用記錄

這屬於廣義的訴諸人身,但在特定情境下它是「合理且相關」的。

這在邏輯學上常被討論。我們需要區分它是「謬誤」還是「合理的推論」。

1. 它是訴諸人身嗎?

是的,這屬於訴諸人身中的**「背景攻擊」 (Circumstantial Ad Hominem)**,因為 C 是針對 D 的個人特質(過去的行為)而非當下的言論本身。

2. 與「常見謬誤」的異同

這與一般的惡意辱罵(如:因為你很醜,所以你說的科學理論是錯的)有本質上的區別:

[td]
維度常見的訴諸人身謬誤 (Abusive)C 質疑 D 的信用記錄
關聯性無關。人格與論點真假無涉。高度相關。信用紀錄直接影響「證言」的可信度。
目的羞辱對方,讓對方閉嘴。評估證據的質量(這在法律上是被允許的)。
結論「因為你人品差,所以你的論點必為假。」「因為你紀錄不良,所以我對你言論的信任度降低。」
關鍵差異:論點 vs. 證言
  • 論點 (Argument): 如果 D 提出的是數學證明 $1 + 1 = 2$,即便 D 信用破產,這個論點依然成立。此時 C 若攻擊 D 的信用,就是邏輯謬誤

  • 證言 (Testimony): 如果 D 是在法庭上作證「我看到某人偷錢」,此時 D 的誠實度就是核心。C 質疑 D 的信用,是合理的公信力檢驗,而非謬誤。


總結:

第一個案例中,B 只是在亂用術語來掩飾自己的迴避;第二個案例中,C 的行為雖然指向個人,但只要目的是為了評估「資訊可靠性」而非抹黑「邏輯事實」,這就是一種正當的質疑。



話題要轉了嗎?
「宜家」仲係唔係「從來」?
基督徒返教會叫啦
1. 「惡」嗰度咪覆咗你
2.你提how to disagree
但又經常訴諸人身
即係點?
基督徒返教會叫啦
回覆 10# kam

係呀,哦咁即係你宜家"乜都要求人俾證據"係你嘅做法,與我無關啦。

咁得啦,即係你要求我俾證據時,我覺得需要俾就俾,冇需要就唔洗俾,因為呢個係約束你嘅原則,唔係約束我嘅原則吖嘛。

又老調重彈,啲野寫出黎,就唔係淨係俾你睇嘅,係俾所有人睇嘅,你就唔洗睇自己咁大以為人地乜都要就晒你。我覺得多數人需要證據嘅時候我就會提供,我覺得冇嘅時候我就唔洗提供啦。

又老調重彈,你鍾意唱我邊做法咩唔啱咩唔好,我係一啲都唔會介意。我用我嘅做法從來都係我自己認為係啱嘅做法,唔啱嘅做法我係唔會做。只要你講我嘅做法時係事實,我完全唔怕你四圍同人講我占某人點點點做野,但不過只要你講嘅野有任何不符事實,我有做你講我冇做,或我冇做你講我有做,我就可以插你散佈謠言,信口雌黃,毫無誠信。


咁講咁耐,你幾時先解釋到點解你要講我"惡"去訴諸人身,而唔係回應我啲論點?"訴諸人身"呢啲膚淺野,我早早叫你睇吓paul graham嘅how to disagree學㗎啦,你宜家做咩好似發現左新大陸咁日日提?係咪驚人唔知你以前成日都訴諸人身?

"小粉紅都成日講「共產黨養活十幾億人,你做唔做到呀?」",我真係唔知你提出黎同宜家嘅討論有咩關係,我成日教你,唔係有字就代表有野講㗎。你節省少少冇用嘅字,回應係啲論點好過啦。
你唔係以為耶穌話"我爸是耶和華,我救贖萬人"之後果句係"你做唔做到呀?"吓話?
小粉紅都成日講「共產黨養活十幾億人,你做唔做到呀?」
基督徒返教會叫啦
1. 邏輯層面:訴諸人身 (Ad Hominem)
當一個人無法針對對方的觀點進行有效反駁,轉而攻擊對方的性格、心理狀態或能力時,這在邏輯上稱為**「訴諸人身」
基督徒返教會叫啦
「我已經N次講清講楚,唔爭議嘅事情,我係唔會叫你提出證據去支持」
呢個只係你嘅做法
基督徒返教會叫啦
「我爸是李剛」條友都要坐監
基督徒返教會叫啦
返回列表
高級模式 | 發新話題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換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