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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禮儀之爭,指17 世紀至18世紀西方天主教傳教士就中國傳統禮儀是否背違天主教義的爭議。狹義而言,這是指康熙與傳教士就儒家學說崇拜引發的爭論,教皇克勉十一世當時認為中國儒教的帝皇及祖先崇拜違反天主教義,支持多明我會,打壓耶穌會,結果引發清朝廷反制,嚴厲限制傳教士活動。直到1939年,羅馬教廷才撤消禁止中國教徒祭祖的禁令;類似爭論有印度的馬拉巴禮儀之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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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議結束
1932 年,日本耶穌會所辦的上智大學部分學生參拜靖國神社不行禮,即所謂「上智大學事件」,引起了當時的日本軍部的強烈反彈。時任廣島主教 Johannes Ross(1875年-1969年)為解決這一問題,遂展開對教史的研究試圖找出有利的案例和證據。結果發現1258年時教廷曾頒發一件通諭,允許教徒可以參加非基督教的儀式,由於此諭先於中國禮儀之爭,因此對重視傳統的羅馬教會而言,具有相當的權威性。在幾經討論之後,羅馬教廷發佈通告,允許日本教徒在神社中低頭行禮,因為此舉「除了表示他們對祖國的熱愛,對天皇的忠誠外,別無他意」。
該事件為日後解決中國禮儀之爭埋下了伏筆。1934年,溥儀在日本關東軍的扶植之下登基為滿洲國皇帝,將祭孔定為強制的文化政策。梵蒂岡不顧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的反對,承認滿洲國政權,因此再度面臨兩個多世紀以前的禮儀問題。由於滿洲國政府在回復吉林主教高德惠的訊問時,答覆曰:「尊孔儀式的唯一目的,就是彰顯對孔子的崇敬之情,絕對不帶宗教的特質。」再加上有先前日本神社事件的前例,教宗庇護十一世於1935年發佈命令,要求滿洲國教區主教應謹慎確認祭孔無宗教特質,而神職人員在行過反對中國禮儀的宣誓之後,還應等待主教們的指導,以避免疑惑和爭執。
1939 年,教宗庇護十二世(Pope Pius XII,1939年-1958年在位)頒佈「眾所皆知」(Plane compertum est)通諭:
「 允許教徒參加祭孔儀式;可以在教會學校中放置孔子之肖像或牌位,並容許鞠躬致敬;如果教徒必須出席帶有迷信色彩的公共儀式時,必須抱持消極的態度;在死者或其遺像、牌位之前鞠躬,是被允許且是適當的。 」
但教廷並不承認先前相關的通諭是錯誤的,而是認為過去宗教性的祭祖、祭孔觀念,歷經數百年後已變成了世俗性活動,故可以被酌情允許。此一宣言對亞洲儒家文化圈內的天主教徒亦是一種解放,如越南的天主教會也在1964年針對祭拜祖先、民族英雄和戰爭亡魂等事,獲得教宗的特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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