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復 9# 沙文
對不起, 那天當我回覆完這個, Internet 就死了三天.... 現在才可以再上來討論
第一, 我再講多一次, 聖經冇咁樣講過. 如果你梗要說有, 唔該你攞D證據出黎.
第二, 我係針對你所講, "... 聖經咁講就想唔信都唔得啫" 而所出討論. 你根本沒有對我的問題作任何回應. 而且你還犯了一個邏輯謬誤:
你我皆錯(two wrongs make a right):指控其他人跟我們所做的同樣事情,為我們所作所為辯護。(例如:你有甚麼資格批評我?你也跟我做著一模一樣的事情!)控方的所犯的罪與討論本身並無關連。
(嗚謝:抽刀斷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