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形成脫離基督教這個決定,我已經花上比原先預期太多的時間。但作為一個見證,我盡量長話短說。
為了使讀者了解我的基督教背景,得先談談我的教會。我來自台灣真耶穌教會(TJC),其特色有:一、完整的「宗教教育」,從幼稚園、國小、國中、高中、大學到研究所,不單只有教室內的官方課程,在寒、暑假還有特別舉辦短期的靈修班;二、「主內聯婚」,只有在自己教派內部聯婚的對象,才有使用教堂進行公開儀式的資格;三、「方言禱告」,只會嚕和啦,私底下都戲稱是集體起乩,厲害之處是能一起開始和一起結束;四、五大教義,用來做出基督教傳教市場區隔的中心思想,包含「洗禮、洗腳禮、聖餐禮、安息日和聖靈」;五、法力賽人主義,這點是和其他教派比較來的,很注重SOP,也將聖經以逐字句的方式像法律一樣解讀,也自認自家的儀式才有神聖性和有效性;六、團契,亦即將有類似性質如年紀、未婚、學校等的信徒聯合起來的小型團體。
轉到我個人,我是家中第三代信徒,年三十多歲,從出生數個月被父母抱去洗禮起,基本上就是受到上述六點來回反覆地洗腦,我在十歲的時候「學」會說方言,約二十五歲起開始擔任宗教教育老師,不只被洗腦,也洗別人的腦。我能本著教派的立場解釋聖經,也能精確地提出聖經經句回答學生或其他慕道者的生活或信仰疑難。現實面上我有不錯的學歷和穩定的工作,如果願意的話,應可在TJC的系統下活得相當自在,對,就像其他弟兄姐妹一樣,找個主內聯婚的對象,一起在TJC中服事主。
作為宗教教育第一線的教員,對於聖經裡面的矛盾和難題,我很清楚也總能很有技巧地避開。譬如苦難和公義的議題:「為何公義的神容許世上的不公義發生?」、愛和得救的議題:「既然神這麼全能也這麼慈愛,為何還要製造地獄?」、科學無法驗證的議題:「請問天堂和地獄到底怎樣?」、神的動機議題:「神到底是為什麼要創造這個世界?」、多元價值議題:「教會中出現同性戀到底要如何處置?」、教派切割議題:「憑什麼只有我們教派能得救?難道從使徒時代到我們教派創立中間的一千九百年都沒有人可以得救?」、神的屬性問題:「為什麼耶穌可以同時是人也是神?到底人和神有什麼不同?」
如果有時間,我還能列出非常多,有時候也蠻佩服自己,對於這種「異端之風」非常敏感,隨時見風轉舵。宗教教育的工作就是灌輸和洗腦,把官方的答案繞了一大圈,趁他們還沒想到問題的時候就先將之弭平。其洗腦的基本中心思想很簡單:「可以使用邏輯的時候就使用邏輯(最好是從定義開始破壞使其問題不存在),不能的時候就用見證。真的迴避不了的時候,就把問題繞上三遍他們就以為是答覆了」。
現在要談離教的轉折點,這也是本見證的主題,其實離教是一個比較中性的用詞,主事者應該稱之為「棄教」、而旁觀者稱之為「叛教」。以下的轉折點是依照時間排序。
第一個轉折點:十六歲時,一個知己(所有外在條件跟我相同)宣布棄教,理由是因為問了一個疑難問題後,老師臉色鐵青地回應說:「這種問題等你得救以後去問神不就好啦?先管好你自己的得救要緊!不要白費力氣!」當時,我去教會有很大的動機是因為和他一起,「他怎麼可以放下我不管?」為此我還費盡心力想要挽回,但也真的找不到什麼好答案可以解決他的問題。從此,這位朋友在教會中很少看到,被我的父母畫入黑名單,要我私下少跟他往來。
第二個轉折點:約十七歲時參加暑期的「靈恩會」,某次唱完詩歌後,傳道在台上大力批評坊間的各種流行歌根本「完全比不上聖歌」。我心想,這些聖歌的旋律也不過是從其他地方抄來的,何以能如此的武斷?
第三個轉折點:約十九歲時,我們教派組織內的BBS站中的信仰討論版,以「信仰偏差討論過多」為由而關閉,那時我感到教會限制言論自由。
第四個轉折點:約二十歲時交了一個女友,她不是基督教徒,我也表明立場一定要跟基督徒結婚,過不久她受洗了,但我們愛情路上並不因此順遂,反而分分合合多次,其主要問題在於教會很難去承認一個門外漢來信主,不是因為愛情的原因,不論她多麼的努力,始終很難得到家人真正的承認。這個問題就我自己的體會也是如此,每當我的信心變「強」,就會開始對她的信仰挑三揀四而導致分手;然後信心變「弱」時,又會求她跟我復合。我很討厭這樣噁心的自己。
第五個轉折點:我無意間知道兩個傳道被教會革職的事情,深入了解他們被革職的緣由,其實不過是把聖經疑難做了公開的陳述。人憑著理性都會思考到這些疑難,教會因為這樣將傳道革職,豈不是想貫徹愚民政策?果然,被革職的傳道,在信徒談論之間都沒有好下場,例如「他的道理都已經亂掉了,不適合在台上」、「後來還不是又回到教會聚會」之類的。
第六個轉折點:「我的身體作出了一個奇妙的保護機制,只要在講道壇上的人,張開嘴巴說話不到三分鐘,我就會打瞌睡,同時,頭顱無法自控地禁不住往左右搖晃,所有主內的弟兄姊妹全都看見。」我承認這段話是從其他文章抄來的,因為我也是一樣的情形,但是,只要不打瞌睡,腦中隨時能把台上傳道的話給直接導入疑難,此保護機制是必需的,要不然我一定很快就會發瘋。
第七個轉折點:我辭去了宗教教育老師的工作,因為我發現我的教法越來越偏激,變得喜歡在疑難附近「刻意繞一繞」觀看學員的反應,我覺得這種有如貓逗老鼠的心情,與其被教會發現革職,不如先自我了斷。
第八個轉折點:為了解決基督教的諸多疑難,我寫下了一個作為聖經補充的「猶太福音」,其原理是引入外部世界,徹底從各種定義上一口氣解決所有矛盾問題,簡單來說就是把這個世界當作神的子宮,其目的是要製造神,而人是神的未完成體。當然,我知道這是一種異端,是一種唯物相對主義的思想,也只能寫好放著。
第九個轉折點:母親找我一對一深談信仰的問題,她以強烈的「母愛」為出發點,希望我能夠至少每周去一次教會,我們談了很多卻不歡而散。我說我如果再去教會聽道,遲早精神病或心臟病擇一發作,她卻告訴我那是魔鬼作工,要對神有信心!要順服!管好自己的得救!要相信聖經!
第十個轉折點:我從書本認識了德國哲學家叔本華,撇清了概念上到底是抽象或是幻象、形上與形下、唯心與唯物等的觀念。總之叔本華為我開啟了西方哲學的大門,且西哲裡的基督思想又是我熟稔的部分,於是又有許多想法被激發出來。
最後轉折點:我認為方言禱告可能來自於自我催眠。有一些導入催眠的理論,和靈言禱告所營造的條件符合,基本上就是反覆念同樣字句並且進入一種輕鬆失神的狀態,然後由施術者在耳邊下指令。
我並沒有真正丟棄基督教,而是將之轉變,從主客分立的基本形式出發,來探究基督教理,「罪:人與神主客對立的狀態;愛:人與神主客合一的狀態」,出於愛、也消除罪,我與神若能合一,那麼「我」就不復存在、只剩下「神」,此即「神就是愛」和「在基督裡」的真義。一個內心充滿愛的人,是「無我」的,在無止盡的自我否定上肯定神,既然跳脫自利原則,其行為就只被出於同理心的動機推動,於是成就了各種愛德。
然而,現在的基督教中,並沒有真正追求人與神主客合一,因為他們仍舊將得救後的狀態想像成主客對立,也就是死後仍保有自我的意識,甚至可以和神對話。說穿了其實就是在虛構的幻象上導入了自利原則,為了自己永恆靈魂的私有權,在這短暫的人世中,別說是付出勞力,哪怕是拋棄理性或肉身殉道也是划算的。
是的,若由我來評論基督教,一句話:「基督教從保羅開始就是靈魂私有制的俱樂部,沒有基督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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