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只供「離教者之家」網頁分享,不同意用作出版用途。
本人於1986夏開始接觸基督新教,並受邀參加若干聚會。兩年後(1988)正式接受成人洗禮成為教會一員,並養成每週參加教會聚會之習慣。此時與其他初信者無異,確信有至高無上的神,神慈愛萬分,曾對人類施下救恩,更相信死後還有無盡的天堂福樂。
相信不少初信者都有著相若的經驗,就是初到教會時,教會都會安排資深教友作為信仰栽培導師,在備受呵護的環境下逐步成長,令初到教會的新丁感受到一份大愛,頓時難以抗拒。記得當時導師說,基督徒的其中一個特徵,是對罪具有較高的敏感度,當人接受了基督教信仰後,這些特質便會慢慢地展現出來。聽來令人感到接受了基督教信仰彷彿踏上了成聖之路,多麼美善,多麼神聖,教人嚮往。
就是這樣展開了廿多年的基督徒生涯。其間,還修讀聲稱具專上程度的神學學位課程,修讀的本意,是想增進個人神學知識,尤其聖經研究。因為晚間學位神學課程不獲政府資助,當時兩年學費約六萬港幣。學院除了希望能收回成本外,還希望藉開辦夜間課程帶來豐厚利潤,就因為營辦者一切只向「錢」看,時間和金錢花光了,固然是失望收場,除了獲得一紙認可畢業證書可以到處炫耀外,其他一無所得。最終,在2012年復活節,筆者決定正式脫離基督宗教,棄絕基督信仰,並宣布與所有基督教宗派終止關係,一刀兩斷,從此不再自稱為「基督徒」。由正式受洗至正式離教,共經歷二十四個寒暑,至今(2017)依然堅定不移,甚至要以更堅定的語調,向耶穌說再見,向教會說不!
「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約翰福音13:34 – 35)
這段節錄自約翰福音的經文,曾經是筆者初信時所屬團契的團訓,每次團契聚會開始時均要求背誦一次。信徒的特質除了對罪特別敏感外,起碼還要包括彼此相愛,按經文所指,旁人可以從彼此相愛的表徵來辨認出這是一群跟從基督的信徒。二十四年的信仰歷程並非一帆風順,當中可謂幾經波折,能持續二十四年之久,算是奇蹟。就在受洗後不久,所屬堂會因調派制度而有了人事變動,先後兩次更換了堂會的最高「掌權人」(主任牧師),一場驚心動魄的人事風波繼之而起。所謂新人新作風,對一個當時年僅廿多歲,人生經歷、信仰經歷均屬「初哥」(新手)的年輕信徒來說,未嘗不是好事一樁,破舊立新,必然帶來新氣象。這時,心裡想著,這必定是神親手動工,是神的旨意。弟兄們!起來,與神同工。一眾年輕教友頓時對未來充滿憧憬,就像天使初報佳音的一刻,幻想著未來的堂會在新領導人帶領下必然「大躍進」,制度上必然更民主,事工上必然更興旺。結果,在「希望愈大,失望愈大」的常規下,堂會經歷了一場人事浩劫,數年間堂會在人事上被弄得滿目瘡痍,彼此相愛欠奉,彼此攻擊成了家常便飯,堂區議會成了掌權者互相較量的「戰場」,分裂危機迫在眉睫。幸好,最後調派制度再次發揮作用,令事件稍微降溫。不過,這邊廂紛爭看似暫時止息,那邊廂烽煙又起。被調離的一方不滿被調動,他們要鬥爭到底,目的是要爭取最後勝利,不想就此損手離場。但無奈始終要服從調派制度,在不服輸情況下,合力胡扯各種理據,利用教會月刊展開一輪筆戰,直接針對當時教會最高主事人,即是調派制度中具有終極話語權的長牧輩,從而誤導信徒,把胡扯理據當為調派制度揶揄的工具,為求一己私利而詆毀調派傳統。可笑的是,當時極力揶揄調派制度的人,自己最終竟有機會當上最高主事人,此時他自身樂於行使調派權,四處調派同工,要求同工必須服從調派。您想,這是「理想」的教會嗎?教牧同工們本身是表裡合一的真信徒嗎?飽讀神學的牧師們相信聖經是神的話語嗎?耶穌的新命令,彼此相愛究竟在哪?
「他們來到迦百農,耶穌在屋裡問門徒說:你們在路上議論的是甚麼?門徒不作聲,因為他們在路上彼此爭論誰為大。」(馬可福音 9:33 – 34)
究竟在爭甚麼,正正就是「誰為大」作祟。具有社會地位的平信徒領袖與教牧之間永遠存在權力鬥爭,誰是堂會終極掌權人,可謂爭論不休。彼此固然不會作聲,通常先是暗鬥,事件鬧大了,才逐漸演變成明爭。當明爭愈演愈烈,無法解決,接下來就只有分裂。到了此時此刻,一場深具神聖性的聖潔分裂恐怕無可避免!當時,筆者已在旋渦中打滾多時至透不過氣來,加上私務繁忙,日間上班,晚間進修,無意繼續在鬥爭中求存,於是黯然離開這「出生地」,以類似「偷渡」方式靜悄悄走到同宗派的另一堂會,安頓下來已是1993年初。一直以極低調方式在該堂會「苟且偷安」,除崇拜外,其他活動一律拒絕參加,連時任主任牧師多年來也說不出筆者名字。及後,道聽途說得知,事件主人公被調動後,餘黨在鄰近地方以相近的名稱自行開設聚會所,實行所謂打對台抗議。因為已經離開了「案發現場」,不是親眼見證,此事僅作交代,不作詳述,也不作評論。不過,一個有關信仰的關鍵問題一直存在筆者腦海中沒有解決。面對種種教會亂象,筆者不禁要問的,就是這個所謂全能神究竟孰真孰假?當時(1993)筆者依然期望祂是真,雖然經歷波折,但去意未萌,其中最主要原因或許是當時實在無暇正視問題。(不過,可以先向本文讀者預告,尤其那些神學專家,不要企圖以哲學答辯來遊說筆者改變決定,這注定會失敗。)
「我們如今彷彿對著鏡子觀看,模糊不清(原文作:如同猜謎);到那時就要面對面了。我如今所知道的有限,到那時就全知道,如同主知道我一樣。」(哥林多前書 13:12)
1993年那時所知道的有限,當時沒有能力,亦沒有多餘時間可以求證。不過,約在2007年就全知道了。神秘面紗差不多被揭開,基督教會的謊話在嚴謹學術研究面前無所遁形。對著銅鏡子觀看,鏡像模糊不清,若能換上一面明亮的玻璃鏡,鏡像立即一目了然,清晰可見,到了此時,不得不要與這個所謂全能神「面對面」了。對於先前的遭遇已不覺奇怪,權力鬥爭只不過是人類各項活動中的一樁小事而已,天天在不同場所發生,毋須感到稀奇驚訝。有人類活動,就有鬥爭;有人類爭執,就有殺戮。分裂堂會遠不及殺戮行為厲害。
「有一日,該隱拿地裡的出產為供物獻給耶和華;亞伯也將他羊群中頭生的和羊的脂油獻上。耶和華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只是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該隱就大大的發怒,變了臉色。耶和華對該隱說:你為甚麼發怒呢?你為甚麼變了臉色呢?你若行得好,豈不蒙悅納?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門前。他必戀慕你,你卻要制伏他。該隱與他兄弟亞伯說話;二人正在田間。該隱起來打他兄弟亞伯,把他殺了。」(創世記 4:3 – 8)
該隱因為嫉妒,竟然殺了與他有血緣關係、由同父(亞當)同母(夏娃)所生的親兄弟亞伯。如果閣下相信創世記所載的是真實人類歷史,那麼,隱因殺亞伯就是人類史上首宗謀殺案。該隱殺亞伯的動機出於妒恨,心生妒忌,繼而動殺機。妒恨可以引發不少罪惡,導致兄弟廝殺不足為奇。前述事件主人公自身學歷背景不俗,外表溫文儒雅,與他一同「立志」從事宗教事業的另一知心好友,正是筆者後來偷渡潛入那堂會的時任主任牧師。兩者相比,後者出身寒微,但事業一帆風順,事事如意,未嘗挫敗,平步青雲,可以用「幸運」二字來總括他的一生。然而,論到學術成就,不得不要借用一句廣東話俗語才可傳神描述:簡直是「蚊髀同牛髀」(不能相比)。一個說話粗鄙、不學無術的人,單憑運氣攀上領導地位,自然感覺心虛。因為自身學術水平實在比不上人家,在心魔驅使下,不期然就會對這位「知心好友」產生妒恨。表面是深交好友,處處維護,暗地裡卻希望對方形象受損而自身獲益。該隱與亞伯正好是他們的寫照。
「我們應當彼此相愛。這就是你們從起初所聽見的命令。不可像該隱;他是屬那惡者,殺了他的兄弟。為甚麼殺了他呢?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兄弟的行為是善的。……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殺人的;你們曉得凡殺人的,沒有永生存在他裡面。」(約翰壹書 3:11 – 15)
約翰壹書所指的「命令」,就是上述約翰福音(13:34)提及的耶穌「新命令」,新命令就是彼此相愛,並以此作為基督徒的特徵。心存妒恨,明顯就不是基督的榜樣,也不是基督徒的標記。凡恨弟兄的就失掉永生,當中的「恨」就是指妒恨。約翰壹書開宗名義指出心存妒恨的人,永生無份兒。吃「耶穌飯」的牧師們能以身作則展現信耶穌得永生的見證嗎?不然,怎說服他人信耶穌得永生呢?眼見如此亂象,如果有人說「信耶穌得水牛」,筆者或會動心,起碼有即時實際利益。至於「信耶穌得永生」,實在不感興趣了。
「當時,門徒進前來,問耶穌說:天國裡誰是最大的?耶穌便叫一個小孩子來,使他站在他們當中,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回轉,變成小孩子的樣式,斷不得進天國。所以,凡自己謙卑像這小孩子的,他在天國裡就是最大的。」(馬太福音 18:1 – 4)
耶穌的門徒與今天的人們一樣,對於「誰為大」似乎頗感興趣,於是決定向他們的老師求問。誰知,耶穌的答案竟是如此出人意表,值得稍作討論。首先要釐清門徒的問題,門徒的提問是「天國裡誰是最大的?」場景是「天國」,不是他們目前所處的處境。耶穌答問題的方式符合了今天教育學院要求,借用了具體實物來增強講解效果。大致可以假想當時耶穌指著一個小孩,向門徒具體說明若要與「天國」有份兒,就要從成年人回轉為一個他們眼前所見的小孩一樣,具小孩樣式。筆者認為不必要把耶穌所指的「回轉」作太多詮釋,聯想「回轉」是意指悔改似乎不必要,可以單純理解為確確實實返回小孩樣式已經足夠,以我們的廣東話來說,就是:「首先要變番成好似一個細路咁樣。」耶穌的回答十分完整,先交代了進天國的基本條件,然後才道出天國裡究竟誰為大。耶穌說:「凡自己謙卑像這小孩子的,他在天國裡就是最大的。」簡言之,要取得天國「入場卷」,並且在天國國度裡能稱為大,自我降格是關鍵。掌權降為無權;尊貴降為卑微;頭等降為三等。為何耶穌要以小孩為例?小孩在當時猶太社會跟婦女一樣被視為次等人,他們無權、無勢、無社會地位、無話語權。為何要如此顛覆?因為場景是「天國」,「天國」思想就是要徹底推翻現世,這與耶穌時代流行的天啟思想有莫大關係,他們相信當人子降臨時,現世便會出現災難性的劇烈逆轉,卑微者被提升,強勢者反被降低。現在可以試試沿此天啟思路解讀以下平日教會牧師也無法自圓其說的經文:
「門徒不作聲,因為他們在路上彼此爭論誰為大。耶穌坐下,叫十二個門徒來,說:若有人願意作首先的,他必作眾人末後的,作眾人的用人。」(馬可福音 9:34 – 35)
「耶穌叫他們來,對他們說:你們知道,外邦人有尊為君王的,治理他們,有大臣操權管束他們。只是在你們中間,不是這樣。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必作你們的用人;在你們中間,誰願為首,就必作眾人的僕人。」 (馬可福音 10:42 – 44)
「因為,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馬太福音 18:14)
耶穌是門徒的老師,他的天啟教訓是要教導門徒先成為服侍他人的奴僕(用人),並以當時社會均認同為最卑微的身份,進入他所指的天國,在天國國度裡他們將會被提升為最高。耶穌並沒有教導門徒先要變成社會上的強者,藉著受教育來提升個人社會地位,從而找機會攬權,以猶如帝國君王的統治強者身份帶領群眾進入天國。耶穌反倒指出,這種強權者在他所指的天國裡將會受到懲罰,由最高被貶為最低。常以神僕自居的牧師們,究竟應該爭論「誰為小」還是「誰為大」?應該攬權還是降格?當牧者的心願,究竟是甘願成為服侍人的奴僕,還是備受擁戴且過著奢華生活的教會領袖?當您被所謂神呼召的一刻,究竟當時在幻想甚麼?將要升格還是降格?朋友們,做個表裡合一的真基督徒,首先是要自貶!
「耶穌說:你若願意作完全人,可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那少年人聽見這話,就憂憂愁愁的走了,因為他的產業很多。」(馬太福音 19:21 – 22)
並沒有因為揭開了神秘面紗便立即放棄信仰。原屬堂會的祟拜後來強行實施改革,新設計的形式自覺不適應。另一方面,時任教會最高主事人連任任期即將屆滿,綜觀其過去五年治績,可謂不堪入目。他對整間教會毫無建樹,五年來沒有提出任何發展方案,兩屆任期即將屆滿,卸任時能交出的,相信只會是一份空白答卷。因此,決定以自己雙腿向時任主事人投不信任票。於是,決定再以低調方式潛入另一宗派繼續「苟且偷生」。自2008一月起,已經完全停止了在原屬教會聚會,此時還未有萌生離教念頭,反而決定報讀晚間學位神學課程,希望藉此能有系統地獲得更正確、更學術的認知。前文已交代,因為課程營運者過於商業化,結果一無所得,且不歡而散,除非能容忍近乎售賣式的學位課程而默不作聲。授課時曾有教授親口承認,修讀該學位課程,只不過是為了取得證書可以在教會炫耀一番而已,課堂裡講授甚麼,根本沒有關係。完成了這宗學位交易後已經是2010夏,離完結基督信徒生涯日期已經不遠了,與所謂聖而公之教會即將緣盡。有關偷渡潛入的另一宗派,因為逗留時間不長,再加上潛入時神秘面紗已經揭開,本身是抱著客旅寄居的態度停留,無意與「當地人」深交,不過依然待了數個年頭。該宗派最獨特之處,就是身家異常豐厚,平日收取教友獻金僅是例行公事,教友的些微奉獻根本不是教會主要財政來源。然而,他們常慨嘆教會聚會人數不多,經常十凳九空。筆者膽敢在這裡給他們少許贈言,他們若願意作完全教會,可去變賣他們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他們還要去跟從耶穌。不過,預期他們只會憂憂愁愁的遠去,因為他們的產業很多。
「你要寫信給撒狄教會的使者,說:那有神的七靈和七星的,說:我知道你的行為,按名你是活的,其實是死的。你要儆醒,堅固那剩下將要衰微(原文是死)的;因我見你的行為,在我神面前,沒有一樣是完全的。」(啟示錄 3:1 – 2)
「我又看見一個新天新地;因為先前的天地已經過去了,海也不再有了。……神要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啟示錄 21:1 – 4)
啟示錄屬於天啟文學一類,當中常出現一些數字,例如七、十二等,具有特別象徵意義,成為天啟文學其中一個特色。啟示錄開首,作者已表明要寫信給七個教會,作者所指的七個教會未必是七個真實獨立教會團體,因為「七」具有特別象徵意義,代表完整,因此可以是意指所有教會,經中提及七個教會的個別不同情況,就是意指現世教會存在的普遍狀況,當中有值得稱讚的,也有應受責備的。例如上述援引之經文所指:「因我見你的行為,在我神面前,沒有一樣是完全的。」明顯就是責備。總括廿多年來經驗,除見證了各種教會亂象外,教會管理更是不像樣。在行政架構中,牧師部地位超然,其運作抽離於平信徒,但卻又與平信徒有著切身關係,惟平信徒無權干預。民選堂區議員,主要在堂區發揮功用,代議士對牧師部難起實質監察作用。遇上尸位素餐的教會領袖,牧師們必然牧牧相衛,結果投訴無門。平信徒在敢怒不敢言情況下,唯有慨嘆無奈,只好聽之任之。出現如此情況,皆因教會領袖之委任全由牧師部自決,黑箱作業產生,平信徒往往最後才被通知誰是繼任人,連象徵式篩選權力也不享有。回到教會亂象方面,記得初信時導師教導,基督徒對罪是異常敏感,最後卻發現,有資深教牧及資深信徒認為,只要受害一方找不到有效證據可以在法庭舉證,又或是沒有足夠經濟能力支付高昂訟費,這樣對受害人幹任何違法事也等同合法。這是資深教牧對罪的看法。您說,教會可怕嗎?事實上,就以本地為例,教牧同工被法庭定罪獲刑,比比皆是,當中更以性罪行佔最多數。從聖經所認識的基督信仰,與真實情況相去甚遠,原來一切皆是謊話。筆者先前修讀神學時因不歡而散而結下仇怨,畢業後仍與院內高層時有爭吵,人身攻擊時有發生,甚至遭受髒話辱罵,滋擾行為更延伸至工作場所。再加上後來潛入寄居之宗派,因為畢竟是外來人,他們始終存有猜疑,筆者亦因此對他們信心全失,自覺不宜久留。在心灰意冷下,終於在2012年復活節,下定決心正式棄絕基督宗教信仰,並與所有基督教派和神學院斷絕關係,得以遠離罪惡是非源頭,頓感如釋重負,彷彿看見一個新天新地。此舉本想可以還自己清靜,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但可惜的是,依然不時受到各方無理滋擾,猶如冤鬼纏身,永無寧日,不得自在。曾接受這個信仰,為人生留下一大污點,像被記下大過一樣,難以洗清。如今恨錯難返,後悔莫及。耶穌基督,您實實在在害人很深!
「以色列人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去事奉諸巴力,……耶和華的怒氣向以色列人發作,就把他們交在搶奪他們的人手中,又將他們付與四圍仇敵的手中,甚至他們在仇敵面前再不能站立得住。……耶和華興起士師,士師就拯救他們脫離搶奪他們人的手。」(士師記 2:11 – 16)
根據士師記所載,以色列民當時活在一個黑暗時代中,罪惡處處,亂象叢生。他們常作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屢屢遭受懲罰,但耶和華卻又屢屢興起士師來管理及拯救他們,惟當中不少士師自己也其身不正,作了不少醜惡事。士師記當中還記載一個利未祭司親手殺妾的故事,簡直駭人聽聞。本地有位福音派著名牧師曾寫道,這是祭司失見證。走筆至此,不得不慨嘆,就以本地一些教會為例,不難發現,同樣是亂象叢生,甚至罪惡處處。所謂立志獻身作神僕,泰半是掛羊頭賣狗肉,以赤誠之心獻身者,曠世罕見。士師時代祭司失見證,今天卻是牧師失見證,這就是筆者決定離教的主要原因。
本文分享之事件全部是筆者個人見證,但篇幅所限,不可能把所知的全部以文字記錄,只能選取當中認為是重要的部分形成文字文本,選取過程難免存在個人主觀。每一事件雖是親眼所見,親耳所聽,但單一個人的所見所聞,絕不可能是該事件之全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