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信基督十年,今年終於醒悟。
我曾返過兩間教會,第一間還可以,只是忍受不了教會常藉著傳福音,舉辦甚麼「人數比賽」,帶一些不像是有心信教的人返教會,又單以樂隊,球賽吸引人多返教會。更甚者,有些人返教會是擺明溝女的,他們都帶回來,最後,我還是覺得不適合,便離開。
第二間教會才是我離教的原因,因為在這我看穿了絕大部分教徒的本質──偽善。為甚麼呢?他們聖經讀是有讀,也知道教徒要彼此相愛,可是會為了一些事爭風吃醋,例如,看過有一個姊妹對一個弟兄有意思,另一個弟兄竟連同他較熟的弟兄去排擠他,使他離開。當然,最後這二人拍拖了。我不以為然,覺得不理便可以了。其實,之後,不合理的事一樣發生在我身上。
觸發我離教的原因,是一次,我和另一個弟兄同時喜歡上一個姊妹,那姊妹似乎有意避開那「另一位」弟兄,他便認為我是令他不受理睬的原因,於是不但平時單單打打,更把我之前的分享公開,我感到很受傷害,但心想始終是教會,不應理這些人。但由於那女孩仍然不理他,他有一次竟趁沒人留意,一腳踢到我膝蓋上,我吃了痛,心想忍無可忍,又不想武力解決,於是便找團契導師,你猜他怎麼說?
他竟說我「質地唔好」、「係果d人」,我想,耶穌不是在約翰福音第七章說過「不可以外貌斷定是非,總要以公平斷定是非」的嗎?這人竟然不分是非黑白,幫他想幫的人!教會都是如此,返來作甚?
這個傳道人是沒有神學背景的,只是他返了教會二十多年,便自動變成傳道人了。另一個同樣沒有神學背景的傳道人,一樣,在教人的時候,常引用路加福音第十章,說如果別人不聽使徒的話,耶穌便教他們把腳上的塵土踩下去,那地便遭咀咒了。其他人點頭稱是,好像經文是粉飾了他們心中認為可行的概念。可想而之,不少基督徒只是利用經文,借「神喻」,做他們想做的邪惡事。我當時想,如果是善良的人,不懂得尊重其他人的想法嗎?可能那個傳道人知道我不是會讓他控制的一類,便對我很差。
總結信教經驗,得出以下結論:
1. 基督教會只是一個供人結識異性,或藉著關係搵工的團體;
2. 基督教徒只是用聖經的言語粉飾自己想做的事;
3. 基督教不能改變人,人懂得分辨是非,關鍵是自己選擇怎麼做。
我覺得宗教是人生必須的,因為人有終極問題要解決。但現在知道,真正導人向善的宗教只有佛教。佛教沒有迫人信,也沒有跟理性科學有太大的衝突。它只解決人的問題,強調自力自救,不用可笑神話愚弄人。就算做了佛弟子,不行善,只行惡的話,都會下地獄,因為這是原則。但就算下了地獄,都可自救。而不是倚靠人跟某一「權威」的關係。
奉勸各位,小心選「教」,否則浪費時間傷感情。
我不是聖經學者,不過是抒發我見。
先講「我信果套基督教」。我覺得相信基督教就是相信耶穌,並遵照耶穌的教訓去做人。起因是覺得世界是危險的,人生存,就算富或貧、強壯或孱弱,對於未來都不可把握。譬如,中產可以變負資產,健康可以因意外而死。就算如何計劃,人都沒法肯定自己將來可以幸福。基於怕死心態,便要找一個萬全之法。由於自小在基督教環境成長,宗教便成為一個最方便的解決途徑。
如果聖經說的耶穌是真的,我直到今時今日都不會否認祂最低限度是一個聖人,就算他說的所有故事編的;所講的天國是騙人的;所行的神跡不過是魔術。雖然,有些說話,例如,祂叫人撇下自己的房屋、妻子等去跟從祂,無疑是破壞一些人、團體、民族的固有傳統。但這可以理解為,祂覺得人類的社會不能接受太多的分化,不能接受太多的罪惡,必須要有一統一的權威去統治人的精神文明和捨棄固有的舊傳統,祂或視之為「罪惡的傳統」,才有希望。這可能是基於祂對猶太歷史的理解,因為先知書裡,不少地方提到如果不遵行神的命令,以色列家就會受懲罰,通常都是受「外邦」侵略。的確,以色列先知,或稱有良知的知識分子,甚至有些只是一個尋常的農夫,都會把國家社會動蕩或受外國侵略歸咎於人沒有遵行神的話。他們有些認為,遵行神道就是不要欺壓窮人,把多餘財產分給窮人;有些代神發言,例如說,如人不聽神的話,神不會喜歡他們的獻祭。這明顯是他們看出,那時候的社會,貧富懸殊問題嚴重,國家資源用在貴族享樂,有人借助宗教發達,不能產生教化的作用。故,先知、耶穌的說話,在以色列的歷史而言,有合理性。而耶穌之所以為聖人,是因為他為了完成他度化世人的目的,獻上了自己的生命,我相信這個耶穌。
那時候的信仰耶穌的人,還未成一個教派。他只叫人跟從祂,相信祂。命西門彼得為他教訓之首。耶穌死後,信耶穌的人越來越多,才開始有自己的聚會。
問題是,把基督教成一宗教是彼得和保羅開始的,其中以保羅堪稱最重要。因為有很多理論都是由保羅來。例如我們經常說信與不信不能同負一軛、羅馬書二章說神會為好人壞人做見證;其餘反同性戀、專制(順服主人)很大程度是由保羅提出,或加以強化。其中有些,我相信那本是猶太人的傳統和道德觀,因為保羅未歸主前是文士法利賽人之流。至此我相信,他把猶太人文化加進教義去了。而我更加相信,這是日後基督教在歐洲不斷假宗教之名,殘殺異己的理由。因為猶太文化很保守、排外。當然,其中也可能有基督教會為了鞏固當時政教合一權力而打壓異己的政治目的,這不得而知。
補充一點,我不是反猶。我不認為有人或種族天生是不良,會影響其他人或種族發展的。我只重視結果,如果信仰者,或教會掌權者,以維護正統,來草菅人命,那麼,那確實值得質疑。
至於「基督教果套點唔導人向善」,就是講我在教會經歷中所見所聞了。這個,在我的見證中,已有提到。我提出了最乞人憎的幾件。我是從經驗中,覺得,基督徒很多都「不太好」,即或信了多年都一樣。
我認為做這些事的人不是真正基督徒,因為在我而言,他們的做法不合乎道德,只滿足了自利的目的。但在他們而言,或許是合乎道德的,因為起碼,如果他們過不了自己一關,他們不會做。況且,那導師竟是叫我反省,我覺得這是不公平的。
聖經裡的神可能有多重性格。在創世記時代,祂是全能神;在亞伯拉罕的家庭守護神年代,祂是一個管家事的神;在出埃及至士師年代,祂是戰神;在王國時代,祂是民族保護神;在耶穌時代,祂是慈愛救世神。所以,一個基督徒對家庭,可以學家庭耶和華;對付心中的敵人,可以學戰神耶和華;對弟兄姊妹,可以學慈愛耶和華。所以,那些人這樣對我,可以說有跟從聖經的教導。好老實說,如果他們不當我是弟兄就可以了。
我希望的「導人向善」,不是多重性格的善,這是一種以自利為目的的善,我稱它為「偽善」。我希望的善,是一種似大乘佛教普度眾生的善,這種善帶來和平。
如果聖經剩下福音書,可能會做到這點。
所以,不如信佛教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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