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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boy決戰教會教徒(一至三)賽後精華

1.
作者:遊客 175.181.208.x

……誰讓上帝不爽,總要殺他。男女老少,牛羊驢恐龍都要殺盡。講的好像大家都欠祂的樣子
你們有沒有想過 所謂神的命令,自始至終就沒有遵守的可能了?
換句話說就算不吃那果子結果也不會改變的
2.
遊客 175.181.208.x


開玩笑 要被強姦的女生嫁給強姦她的男人
就因為耶和華不接受男女之間有一人以上的性伴侶
那麼如果被強姦了怎麼辦?
簡單啊 嫁給他不就得了

這傢伙道德那麼低下 自私
還什麼公義的典章
天地要廢去 律法的一字一句都不能廢掉
本帖最後由 hellboy 於 2013/10/2 23:48 編輯

3
作者:jimmychauck
人家說沒條件,是沒有「行為」的條件,只有「信心」。你自己「信心是不是行為的一部分」自己也不定義清楚,隨便怎樣都可以說人家是錯,不過錯的是你對人家的說話和聖經的演譯,不是人家的說話和聖經。這就叫做hellboy你狡辯了。
發表於 2012/10/13 01:11


試根據聖經的要求,舉出六項所述信心以外的到天國條件

1.要像小孩子
路加福音 第18章 17我實在告訴你們,凡要承受 神國的,若不像小孩子,斷不能進去。

2.守誡命
路加福音 第18章
18        有一個官問耶穌說,良善的夫子,我該作什麼事,纔可以承受永生‧
19        耶穌對他說,你為什麼稱我是良善的,除了 神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
20        誡命你是曉得的……。

3.轉離所謂的惡行
以西結書 33:12-19
12        人子阿,你要對本國的人民說,義人的義,在犯罪之日不能救他‧至於惡人的惡,在他轉離惡行之日也不能使他傾倒‧義人在犯罪之日也不能因他的義存活‧
13        我對義人說,你必定存活‧他若倚靠他的義而作罪孽,他所行的義都不被記念‧他必因所作的罪孽死亡‧
14        再者,我對惡人說,你必定死亡‧他若轉離他的罪,行正直與合理的事,
15        還人的當頭和所搶奪的,遵行生命的律例,不作罪孽,他必定存活,不至死亡‧
16        他所犯的一切罪必不被記念‧他行了正直與合理的事,必定存活‧
17        你本國的子民還說,主的道不公平‧其實他們的道不公平‧
18        義人轉離他的義而作罪孽,就必因此死亡‧
19        惡人轉離他的惡,行正直與合理的事,就必因此存活‧

4.不可棄絕地上警戒
希伯來書 12:25
25        你們總要謹慎,不可棄絕那向你們說話的‧因為那些棄絕在地上警戒他們的,尚且不能逃罪,何況我們違背那從天上警戒我們的呢‧

5.信心必須加上行為
雅各書
2:17        這樣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
雅各書
2:24        這樣看來,人稱義是因著行為,不是單因著信‧
雅各書
2:26        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

6. 要結果子(有好行為)

路加福音 第3章
凡屬我不結果子的枝子,他就剪去‧凡結果子的,他就修理乾淨,使枝子結果子更多‧你們要結出果子來,與悔改的心相稱,不要自己心裡說,有亞伯拉罕為我們的祖宗‧我告訴你們,神能從這些石頭中,給亞伯拉罕興起子孫來‧9.現在斧子已經放在樹根上,凡不結好果子的樹,就砍下來丟在火裡‧



新約所佔比例:83.33%
本帖最後由 hellboy 於 2013/10/2 23:18 編輯
行義的是主耶穌,代我們行義的也是主耶穌,所以聖經沒有你那個意思,所以「羅馬書說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
作者:jimmychauck


如果耶穌承擔了你的罪,便代表你可以繼續犯罪,不用遵守行為,這樣的信仰還有邏輯可言嗎?(Hellboy)
作者:Hellboy



你要不接受科學事實,我雖然無奈,但我也絕不容許你散播你誤人誤己的反智歪理,你也無權話我錯解了聖經,因為在亂倫的後果是絕育這必然事實為前提之下,亞當和夏娃以及他可能的一眾妻子的最終結果必然是絕子絕孫。而那些並非出自亞當的人,卻遺傳不了原罪。
作者:jimmychauck



解經,為什麼要以經解經?就是因為假設了聖經是沒有茅盾的,然後解出來的才有意思。不然,合理地解出聖經叫人向左,我合理地解出聖經叫人向右,大家都合理,那解經有甚麼意思?
作者:Hellboy


聖經前後矛盾早就不是新聞,那有些經文要人有行為,又有些要人單靠信心,有什麼出奇?
反正我要帶出來的論點,就是你們基督教最賴以為聖的聖經,也是一本亳無公信力的垃圾。你們基督徒所信的宗教 - 基督教,就是一個沒有任何可信之處的垃圾,而你們之所以信,是因為你們斷章取義、莫視事實、指鹿為馬、誤人誤己。
我那裡斷了?我把羅馬書三章八章一起解、雅各書連一起解,跟你講以經解經、前文後理,全部連一起解,你一句有敢回過?說你「斷章取義」,你一句有敢回過?現在把聖經斷開來解了(所以自然解錯了),說聖經前後茅盾,又還來說人「斷章取義」?你知不知道甚麼叫「斷章取義」?你說我怎樣錯,怎樣也輪不到「斷章取義」。閣下自己「斷章取義」地解得聖經「前後矛盾」,還好意思說人家「斷章取義」、「氣數已盡」,大概「醜」字也不懂寫。
作者:jimmychauck   

我已經不是第一次指出,離教者邏輯上犯了混淆充足性及必然性的問題。斷章取義的意思,是你從一段聖經中解出的訊息在可避免的情況下抵觸另一段聖經的訊息。作者:jimmychauck


唉斷章取義的意思是你將該段/一句抽出來,將它在該段/該句本身的意思另起新意,而不是與另一段聖經的訊息有抵觸呀,這是最基本的定義呀.

作者:64891687
笑死人,自相矛盾就是聖經其中一個本質,垃圾就是聖經本相,我導出了這一點,你為何還會以為我以聖經很有公信力的態度……?

作者:Hellboy
你真喺蠢過隻豬,話你氣數己盡,喺因為見你黔驢技窮,再沒法提出任何有用的論點,而不是指你的回應時間。

Author:Hellboy
我知,喺既話你就唔會同我糾纏不清啦。你依家咪就喺驚我令到啲基督徒離教,所以同我糾纏不清即。估唔到我雖然喺全論壇最弱雞那個,都令你驚到尿都瀨埋。

Author:Hellboy
回覆 3# hellboy

1. 又混淆充足性和必要性,低級邏輯錯誤
2. 你引聖經的,不曉得「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嗎?

你有個一十萬幾千億,就可以比李嘉誠富有了。
你有嗎?

你聽好了,你引一段,不顧解釋時和另一段的衝突,這就正正叫作「斷章取義」了。

你喜歡洗脫的話,把你解路加的解進羅馬書三章去啊。

3.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

怎麼出埃及到被擄歸回二千年的歷史,演示了神揀選的以色列也轉不離惡行,羅馬書也說明了不行,還有人以為是行的通的?

4.天上的?叫你「那賜給你們聖靈,又在你們中間行異能的,是因你們行律法呢?是因你們聽信福音呢?」

5.是談到「死的信心」和「活的信心」,沒行為只顯明了你的信心是「死的信心」,告誡那些空談信心而不知真信心為何物的人。
因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你要不斷章取義,把這句加到雅各書一起解給我看啊。


回覆 4# hellboy
Rom 3:7  若神的真實,因我的虛謊越發顯出他的榮耀,為什麼我還受審判,好像罪人呢?
Rom 3:8  為什麼不說,我們可以作惡以成善呢?這是毀謗我們的人說我們有這話。這等人定罪是該當的。
Rom 6:15  這卻怎麼樣呢?我們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嗎?斷乎不可!
Rom 6:16  豈不曉得你們獻上自己作奴僕,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嗎?或作罪的奴僕,以至於死;或作順命的奴僕,以至成義。

怎麼感覺有人被保羅早一千九百幾年用寫輪眼KO了的樣子。

精華?是的,邏輯錯謬和斷章取義的精華。
本帖最後由 hellboy 於 2013/10/2 23:52 編輯
你聽好了,你引一段,不顧解釋時和另一段的衝突,這就正正叫作「斷章取義」了。
Guest from 219.79.189.x 發表於 2013/10/2 23:44


阻卵住晒。

都喺64891687醒目,一早發現你原來連咩叫斷章取義都理解錯誤。
我已經證明羅馬書也說明律法是要堅守,再加上「希伯來書」、「以西結書」、「路加福音」、「約翰福音」、「馬太福音」、「馬可福音」、「雅各書」,多章多節經文,字字相扣,互相引證,而閣下卻死咬着羅馬書其中兩章,而且那兩章若然與以上眾多卷書作互相引證,也是我表達的意思,但你反過來辯稱信心之內是不用有行為,莫視行為是所謂的信心的一部份,請問如此判斷,到底是你斷章取義,還是我斷章取義?


再者,你只卻懂迷信釋經書,不懂自己分析,讀死書,而且從來沾不上任何可用的道理,你還有什麼公信力,可以在我強大的反基督理性之海中掙扎求存?

Author:Hellboy
回覆 118# jimmychauck
   約翰和路加福音是保羅教派寫的,對猶太人極端仇視。
日後猶太人大舉被屠殺,很多理由都引自這些對猶太人極端仇視的經文。
而希臘羅馬多神教信徒與無神論者和哲學家被基督徒大舉屠殺,則是根據以斯拉編的極度仇視外邦人的舊約經文,裡面特別歌頌種族屠殺的殺人魔王大衛。
有你們基督徒,我們異教徒生命財產得不到保障,我們不像回教那樣要發動聖戰。但也請基督教神職人員收斂一點,人的忍耐是有限度的。你們要拿聖經自瀆,就回自已的教會關起門來自已爽就好,聖經裡面的雅歌夠你們爽了。不要跑出來想對外作什麼屬靈戰爭,你們必遭到強烈的反擊。為了保護我們和我們子孫的生命財產,不要逼我們走到最後一步。

Author:遊客 101.15.97.x
故此人無權審判人的行為,我也不審判你的甚麼行為,只有神可以,我只能告訴你神曾藉聖經說甚麼話。你自己向審判人的交帳吧,並不干我的事。

不是逆祂者死,是人人必有一死,你也有一死,我也有一死。祂要把你救出來,你接不接受是你的事。
jimmychauck 發表於 2012/10/23 00:37
你唔好癲啦,在追求包容和仁慈、公正公平的前提下,如果人無權審判人的行為,如果無法官和法律保障人民生命財產,你和我還有可能生存到今時今日嗎?

Author:Hellboy
本帖最後由 hellboy 於 2013/10/3 00:07 編輯
你引聖經的,不曉得「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嗎?你有個一十萬幾千億,就可以比李嘉誠富有了。
Guest from 219.79.189.x 發表於 2013/10/2 23:44


其實以西結書都講左啦,只要你有心改過,前事可以不計,就算以前是惡人,唔需要有好行為多到好似首富咁既。聖經由很多卷書信寫成,作者又不同,緊喺有啲好少少嘅野喺裏面既。
>我已經不是第一次指出,離教者邏輯上犯了混淆充足性及必然性的問題。斷章取義的意思,是你從一段聖經中解出的訊息在可避免的情況下抵觸另一段聖經的訊息。作者:jimmychauck

ans from64891687 :怎樣情況你的邏輯才成立?就是他抽出來那句/那段的意思是要在整篇文/整本聖經的某一處才能解到你引出來的意思才成立=.=

所以你的話又只對一半了,而且多數人對斷章取義的一詞也不是如你這樣解答!
本帖最後由 dior13dior13 於 2014/5/4 20:33 編輯

雅2:17 這樣,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
雅2:20 虛浮的人哪,你願意知道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嗎﹖
雅2:24 這樣看來,人稱義是因著行為,不是單因著信。
雅2:26 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
約一5:16 人若看見弟兄犯了不至於死的罪,就當為他祈求,神必將生命賜給他;有至於死的罪,我不說當為這罪祈求。

信了教還要辯稱因信就可以,因為一個義人也沒有,看看這宗教辯徒的慘況。

彼前1:17 你們既稱那不偏待人,按各人行為審判人的主為父,就當存敬畏的心度你們在世寄居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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