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必須很遺憾的說:
那位被判死刑的基督徒孕婦的信仰裡是有個主的,及她的主(耶穌,耶和華,聖靈)在掌管她一切命運與人生(此即基督教信仰的核心思想之一.
以下讓我們來稍微認識了解一下, 這個依基督教教義, 在掌管她命運和人生的主的性格與行為:
a-舊約:
1-挪亞時代, 耶和華降大水四十晝夜, 淹死全地的人(除了挪亞一家), 包括淹死無數個孕婦和嬰兒.
2-所多瑪, 俄摩拉城, 耶和華降大火燒死兩城的所有人民(除了羅得一家), 包括燒死無數個孕婦和嬰兒.
3-約書亞時代, 耶和華命令以色列人進迦南美地時, 不但要搶奪每一城市居民的財物, 占有別人的土地, 更下令屠城, 即每經一城, 要殺死殺光每個城市裡的男女老少, 包括殺死所有的孕婦和嬰兒.
4-耶利哥城, 耶和華下令, 除了妓女喇合一家外, 全城無辜的男女老少都要殺死, 包括殺光所有的孕婦和嬰兒.
5-艾城和其他迦南美地上的所有城市, 耶和華下令, 全城無辜的男女老少都要殺死, 包括殺光所有的孕婦和嬰兒.
6-每當耶和華怒氣發作時, 便用瘟疫, 地裂, 擊殺等方式, 殺死人民, 包括殺死無數個孕婦和嬰兒.
7-聖經裡唯一被耶和華稱做"合他心意的人", 大衛王的詩篇: 巴比倫啊! 將你的嬰孩摔在磐石上的便為有福!
b-新約:
1-耶穌恐嚇說: 若不信他是基督, 是永生神的兒子, 就要被丟在地獄裡受永遠的刑罰, 那裡的火是不滅的, 蟲是不死的, 必用鹽醃各人.
2-啟示錄說: 不信者要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 受永遠的刑罰, 而耶穌和他的信徒,眾天使都要觀看那些在火湖裡被燒的人的痛苦模樣.
這位基督徒孕婦的"盲目忠誠"是否因為 "兩權相害取其輕"呢 ??
基督教義恐嚇不信者說背離他(耶穌,耶和華)是永遠慘無人道地獄火湖的刑罰, 相較之下穆斯林對基督徒孕婦的死刑判決是否就顯得輕而短暫了呢??
若是這種變態殺人魔耶和華,耶穌都可以在聖經裡被讚美為" 牠本為善, 牠的慈愛永遠長存 .",那麼穆斯林對基督徒孕婦的行為, 也一樣可以被讚美為" 他本為善, 他的慈愛永遠長存."
附註: 基督教義和牠的中心思想聖經,早已被眾多學者認為是人心的汙染源, 其虛擬假神和史實的虛構, 充斥著迷信, 殘暴不仁的價值觀和謊言, 應該早點被現代文明淘汰掉, 以免成為邪惡之人的愚民或歛財利用工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