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bigmonster 於 2019/7/20 04:17 編輯
逃出魔幻紀 發表於 2019/6/29 00:10
基督徒的立場?
本人想更你應該是教徒的立場吧. 基督徒立場不應該是 "主耶穌的話"?
為何不可就是信耶穌?
其實本人說來說去. 信耶穌不可以是耶穌說什麼我同意什麼? 耶穌說做什麼我就做什麼? 這個不是信耶穌嗎? 為何總要相信轉變了的版本才是正統信仰?
異端 是 "真理內摻雜了其它異質", 那本人 "相信主耶穌的話", "轉變了的不相信" 又有沒有 "異質"?
很多被說成 "異端" 的教會的確是說見到神蹟開始. 然後呢? 開始創作自己的道理, 有新的經書. 本人的確說 "遇見神", 但本人為主耶穌的話做見證, 見證祂的話是真的. 對所有人說回到主耶穌教導. 有創作自己的道理嗎?
人總自我中心, 就是喜歡創作自己的道理. 簡單的不喜歡, 一定要加入其他再說成主耶穌教導. 為何本人一再說 馬太福音 (瑪竇福音) 15 章呢? 在這章經文就正正是說這情況. 法利塞人就是喜歡說自己道理, 把神的道更改. 過了二千多年了, 人還是犯相同錯誤, 總把自己的創作說成主的道理.
"三位一體" 是主的道嗎?
老實說, "三位一體" 有可能是真的, "不是主的道" 就一定了, 主沒說過. "不是主的道" 我可以不信嗎? 這很可能就是 "異質" 啊. 這只是人創作出來的.
信服證據的經歷?
"信服證據的經歷" 本人沒有. 本人只作第一身見證主的話是真的. 為何人總要把主的道更改才叫正確?
異端是什麼呢?
這其實是一個非常 "自我中心" 的罪名. 這罪名叫 "你跟我不同". 你說的跟我不同就是罪了. 這是一個強迫別人說自己話的方法. 在教會權力大的時期, "異端" 是一個 "死罪".
本人的確想說自己是一個 "異端", 這根據所有教會定義. 因為本人不同意在主耶穌說話上加其他道理, 再變成 "主的教道".
註: 《魔鬼目擊者》 也不是主的教導. 希望閣下明白這點. 當然內容有可能是真, 也有可能是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