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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加爾文的暴行看一神宗教的本質

本帖最後由 leefeng 於 2023/1/18 06:59 編輯

多謝抽刀斷水
的 “尋問基督教 – 歷史、文化及哲學的思考”


從加爾文的暴行看一神宗教的本質

「當一個宗教信仰者開始使用政權、武力等外在手段來贏得支持者的時候,他們內心的堅定信仰其實就已經褪色了,從此不再具有感召人心的力量。這種強加己見於人的做法,無疑是對自由的最大挑戰。……用暴力的手段來強迫原本各異的理念趨同為一,已經是喪失文明的作為,不再是為了理想而奮鬥的表現了。(1)

某些哲學家如康德主張對神的信仰是維持人類道德標準的規範,所以基督徒把愛神視為人生的最高美德,表面上我們好像看到宗教有助規範人的行為,達成勸善止惡的目的,然而歷史證明,對神的絕對信仰不但不能導人向善,而且是十分危險的,因為信徒往往籍著神的名義做出駭人聽聞的行為,而在聖經,不少經文亦很容易成為宗教機構迫害異端的根據,例如在福音書中,耶穌要求對異教者及不信者進行殘殺:「人若不常在我裏面,就像枝子丟在外面枯乾,人拾起來扔在火裡燒了。」(約15:6)

宗教裁判所在十二世紀成立,數百年以來,不少異教徒、誣稱為女巫者被殘酷的刑罰,包括活活剝皮、火刑等處死,殘酷程度令人不敢想像,基督教披著善良的虛假面具,卻進行謀殺與迫害之實,歷史上的基督教,本就是名符其實的最大的恐怖組織。

基督教本來是一個傳揚福音的信仰,它由一個早期備受迫害的宗教團體,到上升為帝國的宗教後,教會開始利用高壓強制手段來傳揚宗教,而對那些持不同信仰或教義認知上存在分歧的信眾,一律斥為異端,而且以極殘酷的手段來對付,中世紀托馬斯‧阿奎那曾表示,對那些持不同意見的人,這些人都一概要被斥為異端,對之進行精神上和肉體上的殘酷迫害。

被基督教界奉為新教神學的偉人加爾文,奪權後的惡行更把人性醜惡的一面表現得淋漓盡致,他曾經以自由寬容的名義反對過中世紀的神權黑暗,但亦是同一個加爾文,在日內瓦奪權後,他的暴虐程度不亞於任何一位羅馬教皇,他自命為救世主、上帝的代言人,自創了一套新的教義系統及滅絕人慾的教規,壟斷著聖經的唯一解釋權,凡膽敢與他的理論相左的就是死路一條,塞爾維特就是因此而被加爾文喪盡天良地迫害、羅織罪名而被燒死。

這就是神權下的權慾熏心導致的滅絕人性行為,1541年,日內瓦的公民們懷著期待的心情把加爾文恭迎到這座自由城市的時候,他們做夢也沒有想到他們迎來的是一個真正的獨裁者。加爾文親手把日內瓦改造成以教規教義進行神聖統治的人間地獄–所有自由思想者的地獄,他設立的城市宗教法庭由6個行政長官和 12個長者組成,用來監視人民的思想,對於他們眼中的異見人士即視為異端,除了悔改外就是死罪一條,沒有人被允許有獨立思考的權力。

這就是宗教改革領導人之一的加爾文的創舉,在神的名義下,人的天良被埋沒了,無論是羅馬天主教,抑或是改革後的新教,內裏是無窮的神權慾望,新教領袖們在取得勝利後,他們同樣害怕手中的權力被奪去,他們也像羅馬教皇一樣設立宗教法庭以武力鏟除異己,塞爾維特是文藝復興以來新教的第一起宗教迫害醜聞,新教神學家加爾文火燒死塞爾維特達兩小時致死等種種暴行,令我們知道,一神信仰是一個危險的信念,它容易使人性良知喪失。
宗教改革強調對聖經的自由闡釋,所以「異端」這一概念本身原是荒謬的,但新教的重要領導人之一加爾文也在炮製異端,像教皇一樣設立殘酷的宗教刑訴機構迫害異己,並在他的統治的頭十年就把他的異見當作異端燒死了,加爾文這個神權專制獨裁者,正是基督教界享負盛名、創立偉大預定論的新教神學家加爾文。

https://christphilosophy.wordpress.com/2018/11/24/%e5%be%9e%e5%8a%a0%e7%88%be%e6%96%87%e7%9a%84%e6%9a%b4%e8%a1%8c%e7%9c%8b%e4%b8%80%e7%a5%9e%e5%ae%97%e6%95%99%e7%9a%84%e6%9c%ac%e8%b3%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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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爾蘇斯:基督徒有【造反傾向】,他們蔑視傳統,喜歡地下活動,或明或暗地反對習俗和法律。他們不公開生活,對國家完全沒有興趣,所以是文明的敵人,野蠻的開路人。
賽 13:16   他 們 的 嬰 孩 、 必 在 他 們 眼 前 摔 碎 . 他 們 的 房 屋 、 必 被 搶 奪 . 他 們 的 妻 子 、 必 被 玷 污 。
《查理周刊》:「我們得走了!」
一神教三個躝癱,快快上路吧!

不只加爾文, 凡是打著耶穌旗號的, 都是邪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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