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斷事情的真偽,有個好重要的準則,叫
Extraordinary Claims Requires Extraordinary Evidence
如果我見工, 話自己中六畢業, 無5科合格, 咁HR可能連證書都唔會問我拿, 因為太ordinary claims, 甚至係subordinary claims, 所以淨係自己講的subordinary evidence已經足夠令HR相信
如果我見工, 話自己城大畢業, GPA 2.7 , HKDSE 5科4 / 會考6科C, 咁HR就要循例問我拿證書看, 不過唔會抱任何質疑態度. 如果在無大利益衝突的討論區上, 話自己城大畢業, GPA 2.7 , HKDSE 5科4 / 會考6科C, 基本上網友都會信, 唔會質疑, 也唔會問你拿證書睇。
但如果我見工又好, 就算係無咩利益衝突的討論區講都好, 我話會考10A, 高考6A, HKDSE 7科5**, 港大GPA爆4, 呢個係Extraordinary Claims, 那麼, 除非我沒拿證書出黎, 否則不信, 呢個係好合理的, 就算拿咗證書, 都要打電話比考評局及大學CONFIRMS先會信,也會好認真CHECK張證書有無偽造。
呢個就係Extraordinary Claims Requires Extraordinary Evidence原則
好啦, 耶穌復活係Extraordinary Claims , 但鐵證待判呢本書, 或者係任何關於耶穌復活的考證, 頂多比到乎合歷史的ordinary claims 要求的ordinary evidence, 並無任何的Extraordinary Evidenc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