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dior13dior13 於 2024/2/17 07:02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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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你是在這裡混淆,你為什麼講得不清不楚?
3300字,只有十多個字有意義,說明你平常都是癈話連篇。
而你的錯誤是混淆章節,徒3:22-23引的是18:15~19,你講13作什?14, 15, 16, 17都斷了,這便叫斷章取義。
申18:20是說有假先知擅託名說未曾吩咐他說的話,又不是民不聽從興起的先知,又干什麼系?你閱讀理解一塌糊塗,有錯怪不得別人。
jimmychauck 發表於 2024/2/17 01:04
之前不是就有講過!
申20:13 耶和華─你的神把城交付你手,你就要用刀殺盡這城的男丁。
申20:17 只要照耶和華─你神所吩咐的將這赫人、亞摩利人、迦南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都滅絕淨盡,
申18:12 凡行這些事的都為耶和華所憎惡;因那些國民行這可憎惡的事,所以耶和華─你的神將他們從你面前趕出。
利24:16 那褻瀆耶和華名的,必被治死;全會眾總要用石頭打死他。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他褻瀆耶和華名的時候,必被治死。
申22:24 你們就要把這二人帶到本城門,用石頭打死─女子是因為雖在城裡卻沒有喊叫;男子是因為玷污別人的妻。這樣,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
申18:19 誰不聽他奉我名所說的話,我必討誰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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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15:32 以色列人在曠野的時候,遇見一個人在安息日撿柴。
民15:33 遇見他撿柴的人,就把他帶到摩西、亞倫並全會眾那裡,
民15:34 將他收在監內;因為當怎樣辦他,還沒有指明。
民15:35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總要把那人治死;全會眾要在營外用石頭把他打死。
民15:36 於是全會眾將他帶到營外,用石頭打死他,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是不是不聽先知的話就教說殺人,指示信徒行動!沒有干係嗎?
本段聖經清楚指出:
-指殺人
-教訓信徒去行動
-執行的是人
你怎麼會這麼笨呀?
回覆 dior13dior13
我無法找到"凡不聽從那先知的,必要從民中全然滅絕。"舊約一字不改的出處,有機會是如下
申 18:19 誰不聽他奉我名所說的話,我必討誰的罪。
這裡說得很清楚,是神親自討誰的罪,不是人去作什麼,所以也不是教訓信徒去行什麼,乃是告訴信徒該人的結局。
jimmychauck 發表於 2023/7/4 21:39
申 18:19 是你自己講的!
故此矛盾不成立嗎?
不指殺人
指殺人,打臉、啪!
不教訓信徒去行動
乃是教訓信徒去行動.打臉、啪!
執行者是神而非信徒
執行的是人,打臉、啪!
打到你跪下來
說真的,你閱讀理解才一塌糊塗,有錯真的怪不得別人!
精神病人,前言後文沒有連貫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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