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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誰讀過艾賽尼派的平安福音?

..

係咪"齋講就叫行為",
jimmychauck 發表於 2026/1/17 22:58


用口講, 唔係行為咩,
個右盜用口讚揚耶穌喎!


咁即係旁觀者淨係得把口(用字)嚟唱衰個神啫, 咁佢唔係壞行為嚟??
咁你做乜成日同佢駁火?
本帖最後由 dior13dior13 於 2026/1/17 23:27 編輯

他寫的羅馬書是上文的上半部,

Rom 4:4  做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
Rom 4:5  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為義。
Rom 4:6  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以外蒙神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

還有下文:

羅馬書 第六章1~23

這樣,怎麼說呢?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嗎?
斷乎不可!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
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嗎?
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
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
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
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
我們若是與基督同死,就信必與他同活。

因為知道基督既從死裡復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他的主了。
他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他活是向神活著。


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穌裡,卻當看自己是活的。
所以,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慾。


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倒要像從死裡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神,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

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
這卻怎麼樣呢?我們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嗎?斷乎不可!


豈不曉得你們獻上自己作奴僕,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嗎?或作罪的奴僕,以至於死;或作順命的奴僕,以至成義。
感謝神!因為你們從前雖然作罪的奴僕,現今卻從心裡順服了所傳給你們道理的模範。


你們既從罪裡得了釋放,就作了義的奴僕。
我因你們肉體的軟弱,就照人的常話對你們說。你們從前怎樣將肢體獻給不潔不法作奴僕,以至於不法;現今也要照樣將肢體獻給義作奴僕,以至於成聖。


因為你們作罪之奴僕的時候,就不被義約束了。
你們現今所看為羞恥的事,當日有什麼果子呢?那些事的結局就是死。


但現今,你們既從罪裡得了釋放,作了神的奴僕,就有成聖的果子,那結局就是永生。
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


=========================
就信必與他同活。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慾。
這裡的罪與身子的私慾,指的乃是行為!
本帖最後由 beebeechan 於 2026/1/17 23:26 編輯
.
所以,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慾

我們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嗎?斷乎不可!
dior13dior13 發表於 2026/1/17 23:18


無錯, 保祿正是在說有恩典時, 亦要有好行為。
(勸關我叉事......不要唯讀上文, 不讀下理
這些連教外人也懂的教理, 你就不懂, 你羞不羞?)
我有新藥,能讀稍微懂他寫的什麼亂七八糟的東西了!
回覆 141# beebeechan

你解釋清楚自己點解可以同時向左走又向右走又"超出咗佢能力"又"唔係唔使做"先啦。

你又扮睇唔到,以為求其補做另一份功課就算?
其實你只係一直無視前面講不靠行為嘅經文啫。
同埋,其實你一直有一個極大嘅觀念誤區,對於"好行為"同"罪"嘅關係完全錯誤,晏啲再講。
你經常都話我唔理雅各書唔理彼得咩書乜乜乜(which我從來冇避過去解任何一段),咁你咪同我理晒我上面列出黎嘅經文囉。

#123裡面,你一句經文都冇掂過,你唔係又諗住唔講就過骨吓話?我亦都冇乜需要俾新嘅野你。
我理緊你係理緊你啲舊到前年嘅野。
回覆  beebeechan


你又扮睇唔到,以為求其補做另一份功課就算?
其實你只係一直無視前面講不靠行為嘅經 ...
jimmychauck 發表於 2026/1/18 00:32

連diro13也來批你: 
他寫的什麼亂七八糟的東西了!

批的無錯!
本帖最後由 beebeechan 於 2026/1/18 01:02 編輯
#123裡面,你一句經文都冇掂過
jimmychauck 發表於 2026/1/18 00:32



    #120帖我就指出了天主教不會唯讀你的(1, 2, 3)嗰幾句嚟因信稱義, 仲會讀埋下文既。用上, 下文來理解。
dior13亦指出了你只要上文, 嫑下理既唯獨聖經 (見#142)
你關我叉事, 要駁, 要拗。。。唔緊要,
搵來一啲醒一點的論點好嗎?
本帖最後由 dior13dior13 於 2026/1/18 06:33 編輯

還有謾罵猶太人沒有守全律法的前文,

羅2:13 (原來在神面前,不是聽律法的為義,乃是行律法的稱義。


羅馬書下文講的是因應恩典,乃是在行為以內的事情,而不是在行為以外!

羅馬書六章

這樣,怎麼說呢?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嗎?
斷乎不可!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
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嗎?


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
這卻怎麼樣呢?我們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嗎?斷乎不可!


你們既從罪裡得了釋放,就作了義的奴僕。
我因你們肉體的軟弱,就照人的常話對你們說。你們從前怎樣將肢體獻給不潔不法作奴僕,以至於不法;現今也要照樣將肢體獻給義作奴僕,以至於成聖。


你們現今所看為羞恥的事,當日有什麼果子呢?那些事的結局就是死。

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

============

這裡的罪,你們現今所看為羞恥的事,羅馬書2:13 (原來在神面前,不是聽律法的為義,乃是行律法的稱義。
是同一個意思!

中間說的恩典不出於行為,講的是專指慕道友群體,也就是:
羅6:17 感謝神!因為你們從前雖然作罪的奴僕,現今卻從心裡順服了所傳給你們道理的模範。

拏,你硬要把他理解成,基督徒的恩典與行為無關,我也沒有辦法呀!
當慕道友時段結束時,自殺了結自己,才能完全跟行為無關呀!
本帖最後由 jimmychauck 於 2026/1/18 09:33 編輯

回覆 147# beebeechan
#120帖我就指出了天主教不會唯讀你的(1, 2, 3)嗰幾句嚟因信稱義, 仲會讀埋下文既。用上, 下文來理解 ...
beebeechan 發表於 2026/1/18 01:00

#120講乜?
1. 「唯獨聖經」只係唯獨合你心意那幾個章節。不合心意的經句就不唯獨, 甚至不讀。
2. 「因信稱義」教就容不下雅各書,伯多祿書的經句。
3. 天主教的才是「將福音嘅內容、上帝嘅意思」全部的教導。
beebeechan 發表於 2026/1/17 04:08

1 + 2.兩個點差唔多,一齊答。
就請你舉出,我「唯獨聖經」冇讀邊一段囉?馬加比二書呀?舉唔出,咪即係又黎信口雌黃無中生有囉。我都慣晒㗎啦。
雅各書?#119裡面先引左2009年讀雅各書。我冇讀?我解埋俾你聽啦!你大話講小陣得唔得?
你又盲左,我啱啱引嘅2009年咪解緊雅各書。我都唔知你眼盲耳聾仲出黎噏乜。
jimmychauck 發表於 2026/1/17 06:36

我119又講,你120已要用謊言掩飾,我123又打你臉,你147都仲夠膽拎出黎?啲人重重覆覆不停將唔係事實嘅野無限loop,就以為叫做論點?只係不停咁展示自己人格有幾卑劣啫,同吳主光一樣德性。信口雌黃無中生有張口就來,咩罵街啫?完全係一個事實嘅陳述,乜要你啲天主教行禮徒唔好妄證,點解好似仲難過叫人信耶穌嘅?
伯多祿書?#123咪講左囉,"按各人行為審判人的主?當然,按各人的行為審判,判完個罸俾基督揹吖嘛。屌你連咁基礎嘅福音都唔識,"。我冇讀?我解埋俾你聽啦!你大話講小陣得唔得?
3. 我等左你好耐,等你解吓聖靈保守你不失腳,我等你幫我解我#123引嘅每一段經文點樣支持因行為稱義。你咩都做唔到,鳩講咩"福音嘅內容、上帝嘅意思」全部的教導。"?
DIOR講我要上文唔要下文,我自會反駁佢,不過你要咁引,亦都只係反映你只要下文唔要上文啫,你從來都冇解得俾我更全面喎。

1,2,3,冇一樣成立,樣樣講大話,請問關於#120,我仲有咩未反駁?證有不證無,你列埋出黎,我繼續反駁吖,冇問題㗎。

#123嘅內容你就全無回應遠遠避走啦。

DH4. Counterargument.
At level 4 we reach the first form of convincing disagreement: counterargument. Forms up to this point can usually be ignored as proving nothing. Counterargument might prove something. The problem is, it's hard to say exactly what.
你只不過係提出左另外嘅同我"因信稱義"不同嘅主張啫,你只係話有野支持你嘅主張,但係對於我"因信稱義"嘅主張內容裡面有咩問題,你完全冇講出過。你唯一嘅反對理由,就係有另一個主張。

而你所謂"因行為稱義"嘅主張,我已喺好多地方指出毛病喺邊啦,又指出你將"成聖"同"得救"混淆,又指出你咩能唔能力喺度自打嘴巴,我直接engage你啲所謂論點㗎喎,呢啲咪叫反駁囉。


同埋,其實你一直有一個極大嘅觀念誤區,對於"好行為"同"罪"嘅關係完全錯誤,晏啲再講。

咁就講返,你嘅錯誤認知係乜野呢?就係人本身嘅狀態,同罪嘅本質,都搞錯。
罪,就唔該唔好用中文去諗,唔係犯左乜野法俾人判左先叫有罪,當然呢個都係華人教會嘅人個好大挑戰,因為一講到個個人都犯左"罪",就好多人跳起喂我奉公守法你噏乜鳩。
係猶太人嘅文字裡面,罪意思係"射箭射唔中靶心",射中9.9環都係罪,行的不合神心意,就係罪,可以獻最好嘅唔獻,獻次好嘅,都係罪。所以有時點解華人有一個好難接受,就係哇原來講緊咁高嘅標準,你唔好郁啲就講到我犯左法咁啦,差好遠。咁但係冇辦法,呢個真係翻譯嘅限制,真係冇一個比"罪"更貼切嘅中文字去翻譯ἁμαρτάνω呢個字。
G264
Perhaps from G1 (as a negative particle) and the base of G3313; properly to miss the mark (and so not share in the prize), that is, (figuratively) to err, especially (morally) to sin: - for your faults, offend, sin, trespass.

miss the mark (and so not share in the prize)呢個解,係先於咩fault呀sin呀好多。
其實同凍熱一樣。你以為凍係有啲凍喺度?錯,凍唔係有啲凍,只係缺乏左熱能嘅狀態。同樣地,"稱義"或者"義"係咩狀態?其實只係缺乏左罪嘅狀態。
你都識講"無原罪"下話?"無原罪"/"無罪",先係一個"義人"應有嘅狀態。應有嘅狀態,應有咩賞賜?頂你一個警察盡忠職守,係應分㗎喎,唔通仲要額外俾咩讚賞你?
咁所謂"好行為"如何"賺取救恩?一啲本該有嘅野,仲要另外獎你?要獎你根本就唔公平。
並且聖經好清楚:犯一條,即係犯眾條。犯過罪有左罪,就係有左罪嘅狀態,你以為好行為係積功德功過相抵?歡樂天地儲飛仔呀?No,每一次好行為都唔扣分,每一次行為唔好都扣分,一扣過分,就唔係一百,就miss the mark and so not share in the prize㗎啦,你叻沙默書唔係咁㗎咩?咩叫做好行為稱義?冇,你成世人都好行為,從無犯罪,就可以稱義啦。你咪去傳呢個福音囉,羅馬書話沒有義人一個也沒有之嘛。
你呢種好行為功過相抵嘅錯誤概念,好可能就係你以為"需要靠行為得救"嘅原因。
呀唔係喎,聖經話要好行為喎點點點,得呀,你反駁左我#123裡面提出嘅第2~5點咪得囉。你唔洗同我第啲,淨係講我果幾點有咩錯就得㗎啦。



新教從來冇叫你做壞行為,只係話喺"得救"一事上"行為"唔係要求或標準。
jimmychauck 發表於 2026/1/17 22:58

路加福音就有咁既描述
王邀請各人去婚宴, 有條友烏烏wear wear 無著禮服嚟, 都俾王掟番出門口啵。
beebeechan 發表於 2026/1/17 23:08

喂讀左你呢點,一查資料不得了,端的精彩絕倫,要開心share。

你完全抽離左歷史背景,就鳩噏咩為之"行為"。
要理解為什麼沒穿禮服會被丟出去,我們需要從當時的文化背景、神學含義以及「信心與行為」的關係來解析。

1. 歷史文化背景:禮服是「恩典」的標記
在古代中東,君王邀請賓客參加婚宴時,通常會由主人預備禮服給客人。

不穿的含義: 賓客並非因為「窮」買不起禮服,而是他在門口拒絕了主人提供的衣服

冒犯之處: 穿著自己的便服入席,代表無視主人的恩典、不尊重主人的規矩,並試圖以「自我」的身分參與神聖的筵席

2. 與「得救」和「行為」的關係
這個比喻精準地平衡了**恩典(得救)與果子(行為)**的關係:

A. 關於得救:呼召是白白的,進入是有條件的
主人邀請了所有人(不論善惡),這代表福音的普世性。

但「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被選上的人,是那些願意接受主人提供的「義」,並按主人的要求改變自己的人。

B. 關於行為:真實的信心必有改變
這不是說我們靠「做好事」換取門票,而是:如果你真的接受了邀請,你不可能拒絕換上禮服。

1. 文化與歷史背景(Ancient Near Eastern Customs)
雖然現代歷史學家對於「古代中東是否每一場婚禮都會發衣服」仍有學術討論,但有幾項強而有力的根據支持這個說法:

王室的慷慨: 在古代近東(如波斯或希伯來王室),國王為了展示其財富與恩寵,通常會向受邀進入王宮的賓客提供合適的服裝。這在歷史文獻中是有跡可循的。例如,猶太歷史學家約瑟夫斯(Josephus)曾提到希律王向賓客分發細麻布衣服。
https://www.gutenberg.org/files/2848/2848-h/2848-h.htm#link2HCH0016
CHAPTER 5. How Herod Celebrated The Games That Were To Return Every Fifth Year Upon The Building Of Cæsarea; And How He Built And Adorned Many Other Places After A Magnificent Manner; And Did Many Other Actions Gloriously
1. About this time it was that ... ordered it to be celebrated every fifth year. He also sent all sorts of ornaments for it out of his own furniture, that it might want nothing to make it decent; ...

緊急邀請的邏輯: 比喻中提到,王派僕人去「岔路口」隨便拉人來赴宴(不論善惡)。這些人原本在路邊行走或工作,身上穿的是骯髒或簡陋的便服,根本不可能自備華麗的禮服。如果王要求他們穿禮服卻不提供,這在邏輯上是不合理的。因此,大多數解經家認為王一定在門口預備了衣服。

2. 聖經內部的旁證
聖經中有多處經文描述了「由尊貴者提供衣服」的文化:

《列王紀下》10:22: 耶戶在除掉拜巴力的人時,曾吩咐「掌管禮服的人拿出禮服來,給一切拜巴力的人穿」。這證明了當時確有「掌管禮服者」負責為大規模群眾提供統一服飾的職位。

《創世記》45:22: 約瑟在埃及接待兄弟時,「給他們每人一套衣服」。

《士師記》14:12-13: 參孫在婚禮中也曾以「三十套禮服」作為賭注,顯示禮服是婚宴中極具象徵意義且可以被贈予的物品。

3. 解經傳統(奧古斯丁與路德)
這套解釋在神學上具有極強的連貫性,因此被歷代教會廣為接受:

教父與宗教改革者的觀點: 如奧古斯丁(Augustine)和後來的馬丁路德都傾向於此解釋。他們認為禮服代表「基督的義」。如果這件衣服是人自備的,那就是「靠行為稱義」;如果是由王提供的,那就是「因信稱義(恩典)」。

那人的「無言可答」: 在馬太福音 22:12 中,當王問那人為何不穿禮服時,他「無言可答」。如果他真的因為窮買不起,他大可以解釋;他之所以無話可說,是因為王已經白白提供了禮服,而他卻故意拒絕、選擇穿著自己的舊衣服入席。這被視為對王極大的侮辱和蔑視。

已成日同你講,唔好喺神面前誇口搶佢風頭。點解你永遠冥頑不靈?有恩典唔去接受,要自義?康健嘅人真係用不著醫生㗎。






咁當然更加可以side track引出其他點啦。
我有新藥,能讀稍微懂他寫的什麼亂七八糟的東西了!
dior13dior13 發表於 2026/1/17 23:30
連diro13也來批你: 批的無錯!
beebeechan 發表於 2026/1/18 00:55
dior13亦指出了你只要上文, 嫑下理既唯獨聖經 (見#142)
beebeechan 發表於 2026/1/18 01:00

你真係好可憐呀,我唔洗挑你你都黎自殺,連精神病人嘅帖你都要用黎支持自己,我早講過你做過㗎啦,今日我都未攞出黎講,但你唔洗我講,自己直接示範一次去做。

所以,以後你同我講你講過啲乜、冇講過啲乜、我講過啲乜、冇講過啲乜,只要同我嘅記憶唔同,一概無需採信,因為,又有例證係我講嘅野冇落空。

講笑啫,你以為我冇揾到?咪喺度囉。
我睇兩個版友交鋒,睇到暈陀陀。因為我唔係好熟悉聖經。可能我受佛教的影響,所以我唔係好贊成一次得救,永 ...
哈佛專家 發表於 2024/11/3 09:12
我講乜你睇唔到,你自己講乜你又睇唔到,真係關我叉事。
jimmychauck 發表於 2024/11/4 15:23

唔係啵,
我睇到抽水, 同哈佛都好清楚我講緊乜啵。
beebeechan 發表於 2024/11/4 22:29
回覆  beebeechan
一個精神病的看不懂我的文章你也要用來為自己說事辯護,只能令我對你的某些屬性抱持懷 ...
jimmychauck 發表於 2024/11/5 14:05


你都係諗住扮唔記得㗎啦,前回提要:
回覆  哈佛專家
你咁講人地BB陳好醜㗎喎,話晒佢地奉彼得為第一任教皇,又要霸住羅馬㗎嘛。
jimmychauck 發表於 2026/1/8 05:04
乜你連哈佛既神經帖都拎嚟細嚼一番, 咁可憐啊!
beebeechan 發表於 2026/1/8 07:32
我係咪都應該引番你嗰句:
「證有不證無,你話有根據你咪攞出黎插我囉。在線等。」
「我咪可以日日嘲你信口雌黃無中生有囉。」
beebeechan 發表於 2026/1/8 21:20
我接受挑戰呀,不過要用啲時間,我揾到你輸賭乜野?係咪從此之後我話ABC曾講過DEF你冇得質疑?
你確認一下我就開始揾啦。
你唔敢接受挑戰都不妨出聲。超,八成咪我揾左出黎之後你咪又喺對曲解話唔係咁㗎點點點。

你個癈柴日日鳩噏不舉,宜家係咪想連自己講過嘅都當冇講過,你想出醜我當然唔會反對。
jimmychauck 發表於 2026/1/9 00:51


歷史記錄又有,閃時功又打中,"神經帖都拎嚟細嚼一番, 咁可憐啊!",原封奉還。食左個迴力鏢先啦。




DIOR?無視後文?

係囉,咁首先3、4章講因信稱義你地冇人反對先啦。你如果反對3、4章講因信稱義,你用另外一個解法解俾我睇,去解到佢否定因信稱吖嘛。
咁第6章嘅每一句,都係勸勉你離開罪之嘛,邊度有講過佢同得救有關?你指出黎嘛。引一段經文,乜野內容細節全部唔睇,隨口就鳩噏一句"呢段係咁解",呀我差啲唔記得左,DIOR素來都係咁㗎啦。

"你們從前怎樣將肢體獻給不潔不法作奴僕,以至於不法;現今也要照樣將肢體獻給義作奴僕,以至於成聖。"呢句咪直呈係事實嘅陳述囉,
"將肢體獻給義作奴僕"目的係"成聖",唔係"得救"喎。

"所以,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慾"?
身子係必死㗎喎,喂有罪先有死㗎喎,好行為稱埋義點解救唔到個身體嘅?
並且,如果真係可以"令罪不在你們的身上作王,使你們不順從身子的私慾"
咁點解連作者都要喺第7章承認"這樣看來,我以內心順服神的律,我肉體卻順服罪的律了"呢?保羅自己都唔得救呀?你叻你勁你聖潔,你夠保羅叻勁聖潔嘛?OK俾你叻勁聖潔過保羅,咁有幾多%信徒叻勁聖潔過保羅?你BBC連幾多%新教徒得救你都講唔出,呢個%又唔知你講唔講得出?

羅馬書2章?冇錯呀,全守律法吖嘛,犯一條,即係犯眾條吖嘛,有人咁叻咪全守律法去稱義囉。從來都話,之前你先咁大大聲講明左有一條凶險無比嘅稱義之路可以行,我從冇反對,我幾時講過不能憑行為得救呢?
係呀,全守律法就可以稱義㗎啦,之但係第3章咪講得好清楚囉,就係因為按呢個標準冇人稱到義吖嘛,咁咪先至因為神愛世人,先有另一條憑信得救恩之路囉。
成本舊約,就係用黎示範"因行為稱義"呢條路絕對行唔通囉,以色列人被拯救,又自甘墮落,又被拯救,又自甘墮落,又被拯救,又自甘墮落,無限loop,沒有義人,一個也沒有,示範得夠清楚未?
你呢啲發表到好硬膠喎
(1)
多膠魚咗少少喎
beebeechan 發表於 2026/1/17 08:39

點呀陳姓聖徒,成本舊約夠唔夠多膠魚呀?你咪好唔鍾意多膠魚嘅?你真係好野,你以為你係邊個,上帝定嘅計劃你認為你諗到啲仲勁嘅?

將全部因因果果掉返轉黎睇咁可憐呀?
第二章講全守律法可稱義,第三章講前面個方法只係理論上行得通實際上做唔到,但係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
既是這樣,那裡能誇口呢?沒有可誇的了。用何法沒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嗎?不是,乃用信主之法。
夠清楚未?
第四章,連亞伯拉罕都係因信稱義,你地大過佢呀,仲咁多聲?
第六章,因為你又歸入基督啦,又係義嘅奴僕啦,所以唔好犯罪啦!唔係因為你唔再犯罪,你就歸入基督,又係義嘅奴僕!因果唔好調轉晒黎講!
第八章,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連我保羅都行唔到呀。你仲講一個行唔出黎嘅靠行為稱義做乜呀?

你答左我#123先啦,唔係我好似追李瘋答#117咁日日插你㗎


話題要轉了嗎?
回覆 147# beebeechan
#123裡面,你一句經文都冇掂過
jimmychauck 發表於 2026/1/18 00:32

#120帖我就指出了天主教不會唯讀你的(1, 2, 3)嗰幾句嚟因信稱義, 仲會讀埋下文既。用上, 下文來理解。
beebeechan 發表於 2026/1/18 01:00

喂,你邏輯好癈喎,我叫你去掂果(1, 2, 3)嗰幾句因信稱義,你話你自己睇過其他經文,兩者又乜叉關係?我叫你整厠所個漏水,你同我講天花板冇滴水,廚房水龍頭冇事,你逃避、轉話題可唔可以再明顯啲?


話題要轉了嗎?
.
係囉,咁首先3、4章講因信稱義你地冇人反對先啦
jimmychauck 發表於 2026/1/18 09:24


挑, 咁羅馬書淨係要3, 4 章咪夠囉原來保祿跟住講嗰啲係廢話嚟?
回覆 152# beebeechan

你話係其他係癈話咋,我冇話,我1到16章睇晒,雅各彼得書又睇埋。
你唔識覆,就唔好覆。快快的聽,慢慢的說。
回覆 141# beebeechan
用口講, 唔係行為咩,
個右盜用口讚揚耶穌喎!

咁即係旁觀者淨係得把口(用字)嚟唱衰個神啫, 咁佢唔係壞行為嚟??
咁你做乜成日同佢駁火?
beebeechan 發表於 2026/1/17 23:11

又講返去口講就係行為,咁你咪解下點解耶穌要鬧法利賽人假冒為善,要鬧佢地將難擔重擔放人地肩上自己一根指頭都唔動啦,你上次仲欠交緊。

我哂旁觀從來都係哂佢做大內外宣,講野唔真實㗎啦,佢唱衰上帝呢啲野,上帝咁大,我邊洗幫佢出頭。你見我邊次哂佢係因為佢唱衰上帝而唔係因為大內外宣,講野唔真實?有就請舉例。我就唔記得。

呀我記得啦,以後話邊個有冇講過乜野唔到你話事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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