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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超短基版的對答

18# Puppet

Principle of undecidability,其實我也不明白啦,不過你可以試試維基的中文翻譯。

不過principle of undecidability的其中一個重要後果就是:

我們無法確定,到底有無有存在一個無限的集合(set),其大少在實數和有理數之間。


話題要轉了嗎?
反全能理論可以顯示任何東西都非全能,包括其依賴運作的邏輯,其本身是否為邏輯謬論,大家衡量吧。
jimmychauck 發表於 2009/3/5 03:32
今次要大家自己衡量嗱?乜唔係要等民意調查報告顧示較多人傾向的一方决定其是否為邏輯謬論,咁大家就跟尾咩?
Don't know where God is but the Devil is in the details
18# Puppet
要探討邏輯係咪全能,都唔駛識好多英文數学
根本就1字咁淺,您唔駛跟住占伯遊花園嘅,我一解您就明。

邏輯話,冇嘢係全能,咁,若然邏輯自己又要全能,就先係paradox
而家邏輯話,冇嘢係全能,連邏輯自己都唔係全能,咁就fit到漏油啦,冇錯咖
Don't know where God is but the Devil is in the details
20# jimmychauck
我理解占子對待聖經的態度如下:
1. 先看中文
2. 中文釋經出現意義含混時,就查英文
3. 英文出現意義含混時,利用原文工具書考究

加上「採用普遍接受和合理的解釋」,的確是頗為嚴謹的態度。

我很想占子示範一下,試以此態度,嘗試解決關於摩西過紅海/蘆葦海的問題,又或者來理解「駱駝穿針眼」是甚麼意思。

「任何文獻也可以被多人用多種方法詮釋」 → 我起初以為教徒會把聖經視為神的話語、真理,但我看到的似乎是聖經的神聖地位一次又一次地被貶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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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jimmychauck
那我們先撇開死後境況不說

那為甚麼目標一定要設在死亡

而不能設在生命終結前呢?

我認為死只是必經階段而已

死後是甚麼,有沒有甚麼都不能推測出來

反正死了就只是死了
24# 抽刀斷水
您唔会介意我搭單問埋以賽亞書嘅Lilith個可?
Don't know where God is but the Devil is in the details
本帖最後由 jimmychauck 於 2009/3/6 06:59 編輯

22# 沙文

沙文兄,你的語意分析實在有點兒令人那個......
我是叫大家衡量「『反全能理論』本身是否邏輯謬誤?」
如果中文有衝突的話,我給你英文好了,再不成的話請你查希臘原文。
"Is the 'Anti-almighty-ism' itself a logical fallacy?"

怎樣衡量,是各位的事,沙文兄你喜歡用公認證論,做民意調查,我也無法阻止你。反之你用嚴謹的邏輯來說明,我也無法阻止你。


回Login的話
我答的是我的意見,你不接受我也沒有辦法。不過關於「目標」這個字的定義,可能是我倆不同意大家論點的黐結所在。
不過我們也先暫且撇開這個不說,如果我們按你的論點推論,我們對死後的看法維持在不可知論狀態,所以任何死後的情況也不能影響我們正在討論的「人生目標」命題。
我們如果檢視抽兄對基徒的陳述的回答的話:

人生的意義各人不同,是靠自己去賦與意義與努力爭取,而不是像傀儡或奴隸般時時刻刻「榮耀神」。

我們就發現,抽兄是言,人生意義,是靠「自己」賦予的,那麼到底「死」後,這個「自己」還存不存在?這個死了的人的「人生意義」有沒有其永久性?還是只要一死,這意義就失去了。
我想:抽兄的回答,大概是想指基徒所謂的「明確的人生目標」(按西敏斯德要理問答是「榮耀神」)根本無可取之處,所以大夥無需為了些許蠅頭小利爭作基徒罷。我想指出的應該是,如果我們留意「意義」的永恆性的話,基徒的人生目標不無可取之處。


回抽兄的話,我不知道什麼是紅海/蘆葦海問題,請問得清楚一點或給我參考資料/網址。

至於抽兄的說神聖性越來越低的話,我就不懂了。承抽兄看得起,還說在下的查經是「嚴謹」的。存在「嚴謹」的詮釋法,當然也就存在「不嚴謹」的詮釋法,也存在「天馬行空」的詮釋法。我能作「嚴謹」的詮釋,也能作「不嚴謹」的詮釋,也能作「天馬行空」的詮釋,所差者當然是「哪一個詮釋該被接受?」了,抽兄你不是問:「應該跟邊個?」嗎?我早已回答過你了,跟「嚴謹」的比較好。

聖經是神的話,是神聖的,我不會反對。我所言「任何文獻也『可以』被多人用多種方法詮釋」的「可以」者,是Can,不是May。意指「有能力」,不是「有權力」,我說得不清楚的話在這裡澄清。我可以隨便地詮釋聖經,但那是不對的,也不應該隨便地詮釋聖經。

駱駝過針眼嗎?等等,一會再補,又要上學了。


話題要轉了嗎?
27# jimmychauck
点夠您咁那個呀?搭下巴士就話要信主嘞;您又唔話搭的士信主,仲快呀

搭的士信主嘅番文原文又係点咖?

至於民調,其實我都唔想,您估嫌錢腥咩?不過您教我地要跟大部份人釋經,咁,唔做民調又点知边個解釋最潮呢?您研經就嚴謹,我研經就精密嘛
Don't know where God is but the Devil is in the details
27# jimmychauck
本人在與基督徒辯論的經驗中,發覺最可怕的不是他們的所謂「真理」,而是他們去辨識這些「真理」的方法。就是他們所用的methods to arrive at their conclusions. 最終其實是怎樣去認知what is truth and real knowledge, 亦即是批判思考。基督教在批判思考上錯漏百出。從他們的思維方式上不斷重演這惡性循環﹕

1. 我有神的啟示和幫助,我的真理是對的。
2. 當遇到其他人有理由的論據時,反應是-我的論據亦不弱、我的還是可以接受的。(不去objectively consider他人的論據)。
3. 當遇到其他人有力和更convincing的論據時,反應是-我只是暫時仍未找到更有力的論據而已,我遲早會找到的。縱然找不到又如何?神在將來(死後)便會叫我全明白了。(suspension of believe)
4. 我有絕對的真理,我所得出的結論是對的,因為(1)。

這種思維方式是封閉的,不是開放和自我更正的。

閣下超短基版的對答有一些是好的argument, 但絕大部份都出現批判思考的謬誤,礙於本人時間有限,將來會對一部份作出回答,但先就你其後的一些post作出回應﹕

如果大家都不知道死後有什麼的話,大家也無權去憶測死後的事。
不明前一句為何可以推論出後一句。非信徒固然不去憶測死後的事,是一個unknown, undecided。反而閣卞卻是憶測死後的事,並且相信其為事實。
問題是問「人『生』目標」。目標者,target是也,『生』的目標是什麼?每個人最終會到達的目標/地方/終點不也是死嗎?
若「生」的目標是based on一些死後的assumptions(i.e.天堂,與神同在etc.), 那麽在生時的人生目標便會載然不同。非信徒肯定今生的價值,信徒有來生的「盼望」,終點同樣是死,但在生時所作的便很不同,為什麽沒影響?若閣下不是信徒你會在這裏和我們對答嗎?

關於邏輯,邏輯之王數學早已為我們推論出principle of undecidability,邏輯證明他自己是無法證明/反證某些命題的真偽。
http://en.wikipedia.org/wiki/List_of_undecidable_problems
http://en.wikipedia.org/wiki/Continuum_hypothesis
這樣說來,邏輯到底是否全能?
------
回Puppet兄
你是意思是我假設了神有兩個能力,A和B。
但你說,其實按我所言,邏輯只有一種能力,C。
先別談下去,在就裡停一停。按此說法,神豈非並邏輯擁有更多種的能力?

繼續。
退一步說,如果邏輯有兩種或以上的能力,我就可以用「石頭問題」的方法構作一個問題,顯示「邏輯全能」的謬誤了。
再說,邏輯已經不能證明/反證某些命題,石頭問題卻假設神能舉/搬任何重量的石頭。這個,你們是把「邏輯」和「神」放在兩個標準下判斷吧?
反全能理論可以顯示任何東西都非全能,包括其依賴運作的邏輯,其本身是否為邏輯謬論,大家衡量吧。
很想笑、但不好意思。邏輯是一個tool, 是一個method of seeking knowledge,它從來沒有claim自已是全能(本人根本就不明邏輯是全能這一句是什麽意思,拗哂頭)。但在它可被apply的領域內、它是能找出一些事實的真偽的。邏輯不能explain everything, 但它卻能證實這世界上沒有圓的方形,沒有結了婚的未婚者,沒有基督教的所謂「因信稱義J教義,因為這些都是自相矛盾、internally inconsistent 的。
另外請不要亂quote Principle of Undecidability 和 Wikipedia, 我們是會check的。

不過誠然,神蹟之所以被稱為神蹟,就是因為其本身不乎科學,聖經就是記載耶穌有行神蹟的能力,你要不信
,我也沒辦法,但並非代表你要將這兩個問題混為一談。
錯。科學從來不deny神蹟,只是神蹟從來不被proven而已。聖經和耶穌的神蹟從來沒有再發生過,現今所出現的所謂神蹟都有natural explantion, 不是不想信,是無法信。信唔過是也。

對不起,又到吃喝玩樂得間,係咁先!
有沒有宗教,好人都會做好事, 壞人都會做壞事。但要好人做壞事, 那需要宗教。-- 史蒂文·溫伯格(Steven Weinberg)
2# jimmychauck

其實有沒打算趁換site 時update 一下內容呢?? 如果現在的理解和以前不同的話...
27# jimmychauck
首先,你認為摩西過紅海這段事蹟/故事,有無問題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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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抽刀斷水

我相信出埃及記記的是歷史,你是要我在那一段作出解經嗎?還是解出一些神的心意等的教導?

回Weakest,老實說,該站沒有什麼人看,我也有點懶,未必會搬站,不過搬的話應該會搬到fileden或yahoo。不知你有沒有更好的webhost提議?
另觀點雖有些少改變,但真的只是些少而已,九成以上是還沒有變的,我最近也應該沒有時間修改網頁,況且我現在的電腦也沒有編輯網頁的程式.........
我只有openoffice和microsoft offce 2007ultimate,MSOffice不知怎的竟把frontpage刪除了,教人大惑不解。大家知不知道有什麼freeware是能編輯網頁的?


話題要轉了嗎?
32# jimmychauck

事實上出埃及記連史實都記錯。
那不是這問題的答案呀......
32# jimmychauck
即是你認同下文嗎?

「歷史上曾發生摩西用耶和華的手杖指向紅海,使海水分開,顯露出一條海底大道助以色列人逃生,當埃及追兵趕到時,海水又復合起來,將埃及軍隊淹沒。在摩西的帶領下,以色列人終於逃離埃及,獲得自由。」

如果是的話,那麼,嚴謹對待聖經的態度就在Step 1完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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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dior13dior13 於 2009/3/11 17:36 編輯

來看看聖經上實際對女人的要求是什麼.

(創3:16) 又對女人說:我必多多加增你懷胎的苦楚;你生產兒女必多受苦楚。你必戀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轄你。
(羅 7: 2) 就如女人有了丈夫,丈夫還活著,就被律法約束‧丈夫若死了,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
(林前11:3) 我願意你們知道,基督是各人的頭‧男人是女人的頭,神是基督的頭‧
(林前11:4) 凡男人禱告或是講道(或作:說預言;下同),若蒙著頭,就羞辱自己的頭。 凡女人禱告或是講道,若不蒙著頭,就羞辱自己的頭,因為這就如同剃了頭髮一樣。
(林前11:5) 女人若不蒙著頭,就該剪了頭髮;女人若以剪髮、剃髮為羞愧,就該蒙著頭。 男人本不該蒙著頭,因為他是神的形像和榮耀;但女人是男人的榮耀。
(林前 11:7) 男人本不該蒙著頭,因為他是神的形像和榮耀,但女人是男人的榮耀‧起初,男人不是由女人而出‧女人乃是由男人而出‧並且男人不是為女人造的‧女人乃是為男人造的‧
(提前2:9) 又願女人廉恥,自守,以正派衣裳為妝飾,不以編髮,黃金,珍珠,和貴價的衣裳為妝飾‧只要有善行‧這才與自稱是敬神的女人相宜‧ 女人要沉靜學道,一味的順服‧ 我不許女人講道,也不許他轄管男人,只要沉靜‧ 因為先造的是亞當,後造的是夏娃‧且不是亞當被引誘,乃是女人被引誘,陷在罪裡‧
(林前11:5) 凡女人禱告或是講道,若不蒙著頭,就羞辱自己的頭,因為這就如同剃了頭髮一樣。
(林前14:36) 婦女在會中要閉口不言,像在聖徒的眾教會一樣。因為不準他們說話。他們總要順服,正如律法所說的。他們若要學什麼,可以在家裏問自己的丈夫。因為婦女在會中說話原是可恥的。神的道理豈是從你們出來嗎﹖豈是單臨到你們嗎﹖

(申命記 22:21) 女子沒有貞潔的憑據, 就要將女子帶到她父家的門口,本城的人要用石頭將她打死‧
(申命記 23:23) 若有處女已經許配丈夫,有人在城裡遇見她,與她行淫,你們就要把這二人帶到本城門,用石頭打死 ‧
(結16:30) 主耶和華說:你行這一切事,都是不知羞恥妓女所行的,可見你的心是何等懦弱! 因你在一切市口上建造圓頂花樓,在各街上做了高臺,你卻藐視賞賜,不像妓女。
(結16:39) 我又要將你交在他們手中;他們必拆毀你的圓頂花樓,毀壞你的高臺,剝去你的衣服,奪取你的華美寶器,留下你赤身露體。 他們也必帶多人來攻擊你,用石頭打死你,用刀劍刺透你, 我就要將你一切相歡相愛的和你一切所恨的都聚集來,從四圍攻擊你;又將你的下體露出,使他們看盡了。 我也要審判你,好像官長審判淫婦和流人血的婦女一樣。我因忿怒忌恨,使流血的罪歸到你身上。 我又要將你交在他們手中;他們必拆毀你的圓頂花樓,毀壞你的高臺,剝去你的衣服,奪取你的華美寶器,留下你赤身露體。 他們也必帶多人來攻擊你,用石頭打死你,用刀劍刺透你, 用火焚燒你的房屋,在許多婦人眼前向你施行審判。我必使你不再行淫,也不再贈送與人。
本帖最後由 dior13dior13 於 2011/9/20 01:12 編輯

看看聖經中的矛盾是什麼.

(11:23) 摩西生下來,他的父母見他是個俊美的孩子,就因著信,把他藏了三個月,並不怕王命。
(7:20) 那時,摩西生下來,俊美非凡,在他父親家裡撫養了三個月。
VS
(8:15) 你們是以外貌(原文是憑肉身)判斷人,我卻不判斷人。
(2:1) 我的弟兄們,你們信奉我們榮耀的主耶穌基督,便不可按著外貌待人。
(2:9) 但你們若按外貌待人,便是犯罪,被律法定為犯法的。



(約13:34) 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
(徒10:36) 神藉著耶穌基督(他是萬有的主)傳和平的福音,將這道賜給以色列人。
(加5:22) 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
(雅3:17) 惟獨從上頭來的智慧,先是清潔,後是和平,溫良柔順,滿有憐憫,多結善果,沒有偏見,沒有假冒。
(雅3:18) 並且使人和平的,是用和平所栽種的義果。
(腓1:16) 這一等是出於愛心,知道我是為辯明福音設立,
(林後8:8) 我說這話,不是吩咐你們,乃是藉著別人的熱心試驗你們愛心的實在。
(林後13:11) 還有末了的話:願弟兄們都喜樂。要作完全人;要受安慰;要同心合意;要彼此和睦。如此,仁愛和平的神必常與你們同在。
(賽9:6) 因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有一子賜給我們。政權必擔在他的肩頭上;他名稱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
VS
(路12:51) 你們以為我來,是叫地上太平嗎﹖我告訴你們,不是,乃是叫人紛爭
(路12:50) 我有當受的洗還沒有成就,我是何等的迫切呢? 你們以為我來,是叫地上太平嗎﹖我告訴你們,不是,乃是叫人紛爭。
(太24:10) 那時,必有許多人跌倒,也要彼此陷害,彼此恨惡;
(路21:17) 你們要為我的名被眾人恨惡,
(路12:49 ) 我來要把火丟在地上,倘若已經著起來,不也是我所願意的嗎﹖
(路加12:51-53) 你們以為我來,是叫地上太平麼‧我告訴你們,不是,乃是叫人分爭‧從今以後,一家五個人將要分爭,三個人和兩個人相爭,兩個人和三個人相爭‧父親和兒子相爭,兒子和父親相爭‧母親和女兒相爭,女兒和母親相爭‧婆婆和媳婦相爭,媳婦和婆婆相爭‧
(太10:21)弟兄要把弟兄,父親要把兒子,送到死地。兒女要與父母為敵,害死他們。
(太24:10) 那時,必有許多人跌倒,也要彼此陷害,彼此恨惡;
(路23:28)耶穌轉身對他們說:耶路撒冷的女子,不要為我哭,當為自己和自己的兒女哭。
(路23:29)因為日子要到,人必說:不生育的,和未曾懷胎的,未曾乳養嬰孩的,有福了!
(出埃及記22:20) 祭祀別神,不單單祭祀耶和華的,那人必要滅絕‧
(出15:3) 耶和華是戰士;他的名是耶和華。



(弗1:5) 又因愛我們,就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
(弗4:2) 凡事謙虛、溫柔、忍耐,用愛心互相寬容,
(西3:12) 所以,你們既是神的選民,聖潔蒙愛的人,就要存(原文作穿;下同)憐憫、恩慈、謙虛、溫柔、忍耐的心。
喜樂可以滿足。
(弗4:16) 全身都靠他聯絡得合式,百節各按各職,照著各體的功用彼此相助,便叫身體漸漸增長,在愛中建立自己。
(弗1:6) 使他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讚;這恩典是他在愛子裡所賜給我們的。
VS
(申13:6)你的同胞弟兄,或是你的兒女,或是你懷中的妻,或是如同你性命的朋友,若暗中引誘你,說:我們不如去事奉你和你列祖素來所不認識的別神─
(申13:9)總要殺他;你先下手,然後眾民也下手,將他治死。
(申2 : 33) 耶和華我們的 神將他交給我們,我們就把他和他的兒子,並他的眾民,都擊殺了‧ 我們奪了他的一切城邑,將有人煙的各城,連女人帶孩子,盡都毀滅,沒有留下一個‧
(書11:14) 那些城邑所有的財物和牲畜,以色列人都取為自己的掠物;惟有一切人口都用刀擊殺,直到殺盡;凡有氣息的沒有留下一個
(撒15:3) 現在你要去擊打亞瑪力人,滅盡他們所有的,不可憐惜他們,將男女,孩童,喫奶的,並牛,羊,駱駝,和驢盡行殺死‧
(士1:10) 因為百姓被數的時候,沒有一個基列雅比人在那裡‧會眾就打發一萬二千大勇士,吩咐他們說,你們去用刀將基列雅比人連婦女帶孩子都擊殺了‧所當行的就是這樣,要將一切男子和已嫁的女子盡行殺戮‧
(申7:2)耶和華─你神將他們交給你擊殺,那時你要把他們滅絕淨盡,不可與他們立約,也不可憐恤他們。
(出埃及記22:20) 祭祀別神,不單單祭祀耶和華的,那人必要滅絕‧



(羅12:9) 愛人不可虛假;惡要厭惡,善要親近。
(羅13:10) 愛是不加害與人的,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
(林前8:3) 若有人愛神,這人乃是神所知道的。
(林前13:1) 我若能說萬人的方言,並天使的話語,卻沒有愛,我就成了鳴的鑼,響的鈸一般。
(林前13:4)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
(林前13:8) 愛是永不止息。先知講道之能終必歸於無有;說方言之能終必停止;知識也終必歸於無有。
(林前13:13) 如今常存的有信,有望,有愛這三樣,其中最大的是愛。
(林前14:1) 你們要追求愛,也要切慕屬靈的恩賜,其中更要羨慕的,是作先知講道(原文作:是說預言;下同)
(林後2:8) 所以我勸你們,要向他顯出堅定不移的愛心來。
(林後6:6) 廉潔、知識、恆忍、恩慈、聖靈的感化、無偽的愛心、
(林前16:14) 凡你們所做的都要憑愛心而做。
(林前16:24) 我在基督耶穌裡的愛與你們眾人同在。阿們!
(林後8:24) 所以,你們務要在眾教會面前顯明你們愛心的憑據,並我所誇獎你們的憑據。
VS
(林後7:15) 並且提多想起你們眾人的順服,是怎樣恐懼戰兢的接待他,他愛你們的心腸就越發熱了。



(弗6:2) 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
(太19:19) 當孝敬父母,又當愛人如己。
(可12:31) 其次就是說:要愛人如己。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
(加5:14) 因為全律法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
VS
(路14:26) 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愛我勝過愛:原文是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
(馬太福音 10 : 34-38) 你們不要想我來,是叫地上太平‧我來並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動刀兵‧ 因為我來,是叫人與父親生疏,女兒與母親生疏,媳婦與婆婆生疏‧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裡的人‧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 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
(太10:21)弟兄要把弟兄,父親要把兒子,送到死地。兒女要與父母為敵,害死他們。



(可10:14) 耶穌看見就惱怒,對門徒說:讓小孩子到我這裡來,不要禁止他們;因為在神國的,正是這樣的人。
(可10:15) 我實在告訴你們,凡要承受神國的,若不像小孩子,斷不能進去。
(路18:16) 耶穌卻叫他們來,說:讓小孩子到我這裡來,不要禁止他們;因為在神國的正是這樣的人。
(路18:17) 我實在告訴你們,凡要承受神國的,若不像小孩子,斷不能進去。
VS
(賽13:13~16) 我─萬軍之耶和華在忿恨中發烈怒的日子,必使天震動,使地搖撼,離其本位。人必像被追趕的鹿,像無人收聚的羊,各歸回本族,各逃到本土。 凡被仇敵追上的必被刺死;凡被捉住的必被刀殺。 他們的嬰孩必在他們眼前摔碎;他們的房屋必被搶奪;他們的妻子必被玷污。
(何13:16) 撒瑪利亞必擔當自己的罪,因為悖逆他的神。他必倒在刀下;嬰孩必被摔死;孕婦必被剖開。
(詩137:8~9) 將要被滅的巴比倫城啊(城:原文是女子),報復你像你待我們的,那人便為有福!拿你的嬰孩摔在磐石上的,那人便為有福!
36# dior13dior13

講聖經中的矛盾, 最顯眼的倒是創1VS創2....在開始時即有如此顯眼的矛盾...即使是懶得做proofreading的亦是少見的...
37# weakest
其中一個原因係因為聖經deleted咗猶太神話之中的世上第一個女人、亞當的第一個老婆 -- Lilith
兩段經根本唔係講緊同一個女人
http://jandyongenesis.blogspot.com/2008/10/myth-of-lilith.html
http://www.jewfaq.org/women.htm

來自正式猶太佬資料--- 唔係嗰尐扮熱悉猶太文化外行解經佬
Don't know where God is but the Devil is in the details
本帖最後由 撻Q猛男 於 2009/3/10 03:48 編輯

1# jimmychauck
關於閣下超短基版的對答,本人已就頭幾條問題作出了回應,下面是頭三條,因轉載全部像洗版,亦像本人在 grand standing,show off 或 扮識嘢,其餘的可在此link看到﹕
http://kalawala.freewebspace.com/rebuttal1.htm

礙於本人時間有限,餘下的本人會揀一些特別想答的去回應,這兩天會post於此,若閣下有些是想本人回應的,亦請post於此。

關於聖經

問:根據聖經,……
答:這是解釋的其中一種。釋經書中有些地方也有幾個解釋,應該跟邊個?
我答:是普遍接受的解釋,基督教中有被普遍接受的解釋,也有些有爭議的解釋,但普遍被接受的解釋多是比較安全的。題目是說根據聖經,沒有說根據釋經書,世上絕對沒有一本釋經書能沒有錯誤,那些釋經書的作者是將自己的領受寫出來,基督徒和所有人也絕對可以合理地不同意釋經書,任何人也應該自己讀聖經,自己明白。
其實釋經書的解釋,就是普遍被接受的解釋。這問題問的是wrt一段經文,當這些解釋有很大衝突時,應該信邊個?閣下答的是你自己睇,你想信邊個就邊個。答了=冇答。究竟基督教用什麽criteria去定那一個可信,從來冇定準,這其實亦是閣下之答案,這亦解釋了為何基督教有這麽多分支和截然不同的practice

問:(1) 聖經無誤。
  (2) 聖經就是真理,是神所默示的。
  (3) 聖經經文都互相協調連貫,又毫不矛盾。
答:聖經其實是充滿矛盾錯謬的書。〔錯誤百出的聖經(簡體原版 TXT)(繁體版 HTML)〕〔The Skeptic's Annotated Bible
我答:詳見本站的另頁
解釋到,不等於convincing。基督教對聖經矛盾的辯解往往流於成為抗辯,只是叫辯解者可以說服自已繼續信,卻不能叫旁人信服,更甚者,其辯解有時甚至是狡辯。批判思考的一個特點,就是將所有的解釋作一個評分,看那一個最可信才去信,有時若理據不足,甚至全部都不信,這才是正確的態度。


問:某人對聖經是矛盾及邪惡的解釋是斷章取義。
答:怎樣斷章取義?正解又是甚麼?
我答:斷章取義是抽出一段(一節或數句)聖經解釋, 解釋和書卷的上文下理意義不乎。正解我不知有無絕對,但絕對是要合邏輯,合理的。
你說得沒錯,但這不是問題所問的。問題是問當教外人批評聖經是矛盾及邪惡時,教內人說這是斷章取義。本人看這幾段聖經,不知道還可怎樣斷章取義﹕
II Kings 2:23-24 為什麽俾人笑吓,就殺了42個小孩?
Proverbs 12:22, I Kings 22:23 叫人不說謊自已卻叫謊言的靈進入先知的口。
Exodus 20:13, Exodus 32:27-28 叫人不要殺人自已卻命以色列人去殺了三千人。
同樣的文字,同樣的解釋,若印在報紙上,沒人異議,若印在聖經上,便說斷章取義,這有點可笑。
有沒有宗教,好人都會做好事, 壞人都會做壞事。但要好人做壞事, 那需要宗教。-- 史蒂文·溫伯格(Steven Weinberg)
16# 沙文

用慣常做法,祈禱後搖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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