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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借勢要求香港政府檢討慈善組織法例

我有一個夢想~

我想email給各立法會議員,要求廢除以「推廣宗教」名義作為成為慈善團體的理由。希望盡我們的社會責任,以我們對這個宗教的了解,協助香港邁向新的一頁。

各位意下如何?

草擬信件如下:

要求檢討慈善組織法例

尊敬的XXX議員:

您好!我們是一班關懷基督教離教者的人,對於目前教會能自動成為慈善團體(以「推廣宗教」名義),資產的運用卻很容易出現問題,表示十分關注。

近日,傳媒各界均十分關注「正生書院」及「正生會」的問題,反映現時對慈善團體的申請條件、接納過程、財務監管等皆有不足。據知,很多教會都以商業模式營運,竭力吸納教徒以增加奉獻收入,並表面上以社會公益事務為名,向市民募捐籌款。處於馬灣的挪亞方舟展覽館,更是由政府斥資,動用公帑興建,卻只為某一宗教團體所使用,並持續利用該建築物作募集經費之用。

面對日益龐大的教會勢力和資產,假如現仍豁免教會團體的稅收、以至容許教徒奉獻扣稅,香港稅收將無法因而增加,亦對無宗教背景的納稅人及社會服務團體不公平。

我們亟希望 閣下研究以「推廣宗教」名義即可成為慈善團體的有關法例,是否仍合時宜,並在立法會上動議討論有關事宜。

懇請賜覆,聯絡電郵:[email protected]

(我們將在網站上公佈 閣下之回覆、立場及行動等,供本網網友參考之用)

祝 安康

離教者之家 http://exchristian.hk
為何我們不是基督徒 http://www.atypical-christianity.com/exanti

謹上


參考:
1. 正生被指投資夜總會
http://news.sina.com.hk/cgi-bin/nw/focus.cgi?id=680
2. 教會消費,政府付鈔? -- 挪亞方舟討論 http://www.facebook.com/topic.php?uid=47471402827&topic=8142
3. 港慈善團體8年增四成擬規管 http://specials.mingpao.com/cfm/News.cfm?SpecialsID=155&Page=3&News=c19b764a460929ec0c92d3ce9c4371acc99f548ecad367e4a41b15485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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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兄,可唔可以「搭單」加埋要求調查下呢個所謂「共獻屬靈方舟行動」有冇機構蓄意借助用公帑興建的設施當中自己進行與宗教有關嘅籌款活動呢?
http://www.thenoahark.com/spiritualark/index.php
如果我門把本網內容做好,勢必有人慕名而來!
發信給議員不須什麼審查, 不是很容易就可以實現的夢嗎?
廢例才是我的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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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不是單存的關懷離教者這樣感受柔弱的表現,如果可以要大大的加以折罰他們,完成Luxúria女士的壯志。
水兄,可唔可以「搭單」加埋要求調查下呢個所謂「共獻屬靈方舟行動」有冇機構蓄意借助用公帑興建的設施當中自己進行與宗教有關嘅籌款活動呢?
http://www.thenoahark.com/spiritualark/index.php ...
Jennifer 發表於 2009/8/22 01:27

已增加了有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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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抽刀斷水

個人來說ok. 但小心被人打成一群只是"抽水"的人wor....
那要有多幾個類似的證據會比較有說服力
「ソウ… 我コソガ死ダ」...哀傷的人不會流淚,因為眼淚無法承載那滿溢出的悲傷;受傷的人喜歡微笑,因為笑容能掩蓋眼中流露出的絕望
值得一試
1# 抽刀斷水  

個人來說ok. 但小心被人打成一群只是"抽水"的人wor....
weakest 發表於 2009/8/22 14:24

假如「借勢」就是「抽水」,我認喎(Title早已說明)。

要快了,我打算這兩天就做。

羅公子(羅迪亞)說希望加入《為何我們不是基督徒》一起聯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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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三教童 於 2009/8/23 17:12 編輯

香港政府內部和立法議員布滿了這麼多的基督徒﹐發信給他們真的有效??
再加上你們的力量實在太薄弱﹐坦白講連小漣漪都形成不了﹐收信者敷衍拖延﹐最後又都是不了了之

為什麼不趁著正生會、方舟等這件事情﹐將信分發給全香港其他非基督教組織、團體、傳媒、名人等等
要求他們就香港未來作表態﹐是否還要繼續包容被基督教宗教壟斷、主導的香港﹐連帶出繼續去忍受基督教無止境的掠奪資源行為

要求他們為朔照全新的香港前途著想、平衡﹐至少至少以一個簽名﹐要求他們響應支持你們﹐一齊向港府傳媒作表態
另建議收集多些基督教掠奪資源的事件﹐籌碼雄厚才不容易被基督教反駮
三教童的建議不無道理,只是如此勞師動眾的計劃,所要求的差不多是一個政黨的力量才能做得到,這是我們需要面對的現實。再者,收集簽名需時,並不能達至有效利用近來事件的時機。

立法程序必須經由立法會進行,那麼向立法會議員表達意見應是正確的方向,向港府表態可能只會再推給立法會,而且港府高官的基督徒比例不比立法會的少。(見>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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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抽刀斷水

多謝水兄
我絕對贊成

之前我都覺得教會究竟拎左咁多奉獻去用, 有冇規管?? 權力同義務係咩?? 好似我之前返有比奉獻, 佢地夠膽死唔主動比返張單我報稅, 錢就識收, 野又唔識做

而有好多鉉係拎左去建堂, 咁間野係屬於呢個團體所擁有定係註冊人所有??

而家做到好似自己開盤生意做, 不過以宗教名義收人錢, 仲有物業, 但究竟又做過d 咩?? 就係憑佢地班人既良心?? 真係信得過?? 點知亞水係咩人

不過我都有想用咩野身份會較理想, 因為如果話係離教者, 比人會有為反而反既感覺, 本人覺得反而有礙

另外, 我地又要想想其他慈善團體都係咁, 佢地根本一視同仁, 所以要想想佢地既性質有咩唔同, 唔係好難講, 到時影響埋其他真係有心既團體, 對我地亦不利
金句一: 禱告變咀咒; 聖經變神經
金句二: 基督徙講就仁義道德, 做就傷風敗德
金句三: May God Fuxk u
嗯,已傳了給各立法會議員了。等候回覆。(每十位我就update一次吧)

覆「實」:其他慈善團體,就不會利用「推廣宗教」作為申請為慈善團體的理據。

慈 善 用 途 分 為 四 個 類 別  
在 實 際 執 行 時 , 本 局 認 為 麥 納 頓 勛 爵 (Lord MacNaghten) 在 I T Special Commissioners V Pemsel (3 TC 95) 一 案 中 所 開 列 何 者 為 慈 善 用 途 的 判 決 , 實 為 權 威 的 意 見 , 所 包 括 者 為 : —
(a)  救 助 貧 困 ;  
(b)  促 進 教 育 ;  
(c)  推 廣 宗 教 ; 及  
(d)  除 上 述 之 外 , 其 他 有 益 於 社 會 而 具 慈 善 性 質 的 宗 旨 。


http://www.ird.gov.hk/chi/tax/ach_tgc.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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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多謝水兄。我唔知立法會議員有幾多個會回覆,不過要有「效」,冇咩比得上send
俾《壹仔》或者《生果》...好多人都鬧呢兩份野「誨淫誨盜」,之不過真係唔係第一次,《壹仔》/《生果》「做左野」,先至令到政府都「做野」。到底係傳媒力量太驚人,定係我地政府太多人鍾意唔帶腦返工,我真係唔知啦...
17# Jennifer


壹仔或生果的老細是天主教徒。
18# Guest from 119.236.24.x

朋友,重點並非那一份報章/雜誌的老闆是何教教徒;最悲哀的,是近期不少被揭發的問題,都是由傳媒首先帶頭討論,政府才「做野」...那麼,我們的政府難道真的無能至一地步,下下要傳媒提醒先知「出事」??
匯報一下回覆的情況:

☆☆☆☆☆ 積極回覆

劉慧卿 (24/8/2009):
Dear friends,
Thank you for your email. I am meeting residents in my Tseung Kwan O ward office on Thursday night to hear their complaints and suggestions. If you have time, you are welcome to come and see me. Pls call XXXX XXXX to make arrangement. Alternatively, we can handle your suggestions over the phone. Looking forward to hearing from you.
Yours sincerely, Emily Lau
抽註:27/8/2009 在與劉慧卿見面了解事情後,她承諾將草擬信件,致函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

☆☆☆ 略有表示

李華明 (25/8/2009):
多謝你的電郵!
本人亦完全同意你們的觀點。
民主黨已研究如何加強監察慈善機構的財務及管理,包括學校團體。
我們會向政府提交意見。多謝!
李華明上

葉劉淑儀 (26/8/2009):
尊敬的先生/女士: 貴組織於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四日的電郵,已經收悉。感謝 貴組織就慈善團體的規管發表寶貴意見,本人會認真考慮有關意見。
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

☆ 回覆收到

謝偉俊 (24/8/2009):
From: [email protected]
Subject: Acknowledgment
Thank you for your email. Where applicable, we will follow up and revert as soon as practicable.
With best regards, Office of Paul Tse Wai Chun , Legislative Councillor

甘乃威 (25/8/2009):
你好!謝謝你的電郵及意見!如有任何查詢或意見,歡迎再次電郵給我們。
呂小姐  秘書  (立法會甘乃威議員辦事處)

N/A

沒有電郵:劉皇發
電郵失效(待重試):余若薇、梁家傑
電郵信箱爆滿(待重試):湯家驊、梁劉柔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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