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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勿褻瀆亡靈!

李啟文﹕請勿褻瀆亡靈!
(明報)2010年4月28日 星期三 05:10
【明報專訊】繼前年(2008)5‧12的四川    汶川大地震後,本月14日青海玉樹又發生了另一次大地震。香港演藝界再度發揮無私奉獻的精神,組織了「演藝界情繫玉樹關愛行動」的籌款匯演,可是,正如我所預測的一樣,不少主持又在不適當的場合下濫用「分享」一詞!

兩節目主持又濫用「分享」

我在2008年汶川大地震發生後,曾寫過一篇小文章〈不要再「分享」了!〉(《明報》2008年5月20日「觀點」版),希望某些人不要把令人難過悲傷的事情都叫人「分享」。因為「分享」是偏正結構的詞組,「分」是偏,「享」是正,中心語是「享受」。「分享」就是與別人瓜「分」自己的「享」受。所以,若把傷痛難過的事都拿來「分享」,那是把別人的痛苦建築在自己的享受之上,間接陷受害人於不義!

4月26日晚上觀看「演藝界情繫玉樹關愛行動」的籌款匯演電視直播,有兩位節目主持竟又在不適當的場合下濫用「分享」一詞,因此忍不住再撰一文,口誅筆伐。因為把家破人亡的慘事叫人「分享」,除了間接陷受害人於不義外,更是褻瀆亡靈,對傷亡的人大不敬!

這籌款節目在晚上7時播放不久後,主持之一無線電視的鄭裕玲    ,叫曾到過青海西寧探訪地震災民的鄭秀文    及張家輝    「分享」感受,但鄭與張兩人口中所說的,並非叫人可以享受一番的情懷,而是說出傷者的慘况令人震撼,令人傷痛,令人不期然心靈上感到創傷。他們口述的這些場面,聞者總有點傷心,但絕對不是令人覺得這是一種享受,是可以拿來與別人「分享」的。

不久,鄭裕玲又叫余文樂    、謝霆鋒    、吳建豪    三人「分享」在災區的感受,但余謝吳三人口中所述,也是令人難過傷心的事實,請問這些傷心事是否亦是一種享受,是否可以拿來與別人「分享」的?

到了節目的尾段,鳳凰衛視    的吳小莉又說要「分享」一個故事,但內容竟是校長要親手去挖掘泥土,要照顧30多個小孩子,而一位小孩子更失去6名家人。請問這些令人傷心的事實,是否亦是一種享受,是可否以拿來與別人「分享」的?

這幾年來,無論報章上的記者或是電台、電視台的節目主持,動輒就用「分享」一詞,好的開心喜悅的固然可以分甘同味,可以「分享」;但壞的傷心難過的,竟然也可以拿來「分享」!詞彙貧乏一至於此,真是可笑復可憐。這些濫用「分享」一詞的人,他們根本不知道「分享」的真正意義,於是,開心歡樂的事固然可以「分享」,而死人塌屋的事,哥哥徒手挖出妹妹屍首的慘事,都可以拿來「分享」。說句不客氣的話,這除了陷死難者於不義之外,更是侮辱死者,褻瀆亡靈!

內容涉災難 不要濫用「分享」

中國以至全世界的天災(或人禍)仍會不斷發生,我曾寫過一篇拙文〈災禍連緜,分享不絕〉(投稿於香港樹仁大學    中文系刊物《仁聲》),果然給我不幸而言中,只要有災禍,香港不少人就會叫人去「分享」的了。

但請那些隨意說「分享」的人留意,若是內容涉及災難,涉及死人塌樓的慘事,請不要濫用「分享」一詞,因為這是褻瀆亡靈!
我地呢d廣府人,要用d formal d 嘅詞彙黎表達自己,係弱左少少架啦...除左「分享」,我諗藝人們都幾難現場諗到其他詞彙
多口問句...如果「分享」唔岩用,咁「抒發感受」或者「講下當地情況同埋所見所聞」又岩唔岩用呀?
李啟文﹕請勿褻瀆亡靈!


但請那些隨意說「分享」的人留意,若是內容涉及災難,涉及死人塌樓的慘事,請不要濫用「分享」一詞,因為這是褻瀆亡靈!
Guest from 91.121.198.x 發表於 2010/4/29 21:56



咁你又有乜好提議呢?
應該點講?
批評就易, 建議就難?
回復 4# beebeechan
我提議學移鼠大聖咁抓住這個機會恐嚇觀眾:
或如史羅亞塔倒下,而壓死的那十八個人,你們以為他們比耶路撒冷的其他一切居民罪債更大嗎﹖
不是的。我告訴你們:如果你們不悔改,你們都要同樣喪亡。
回復  beebeechan
我提議學移鼠大聖咁抓住這個機會恐嚇觀眾:
或如史羅亞塔倒下,而壓死的那十八個人,你們 ...
沙文 發表於 2010/4/30 02:18


正/.!!
以後你去別人的喪禮, 賑災都說這番話罷
回復 3# Jennifer

悲傷的感受, 應該用「分擔」.
「你地去災區, 見到當地災情既慘況, 講畀觀眾知等大家都可以為你分擔下丫. 」
分享個享係解「享有」唔係「享受」,「享有」本身亦係偏正結構詞組,重點係「有」,而家話比人知自己有o既感受都唔得?
呢D文擺明冇野搵野黎講,但又冇料到,寫文條友好心寫之前查下字典先啦
回復 8# 廢物

享有, 一般都指有價值的東西, 例如福利──某甲是某公司的員工享有醫療福利.
衰野, 有乜所謂"享有"呢? 你何曾聽過人講自己享有絕症?
正/.!!
以後你去別人的喪禮, 賑災都說這番話罷


府上有白事我一定來分享聖訓
府上有白事我一定來分享聖訓
沙文 發表於 2010/4/30 10:42

教可以不信,
教可以離,
良知不可以離
為了反一下教會便棄掉良知實是不智.
希望你上邊的帖全都是說說笑而已.
回復 11# beebeechan

教不可以離.
雖則離了教良知就可以保住了,
但為了保住良知就棄掉聖訓實在不智.
教徒是我們的歡樂泉源,
希望 beebeechan 繼續努力為我們帶來更多歡笑.
回復 11# beebeechan
我從來冇打算離教啦
我一貫本著良知為版友服務, 我禀性嚴肅, 我唯一的缺點就係唔識說笑
子曰:君子不重則不威啦
回復 9# 龍井樹
而家分享o既客體係「感受」
有絕症就梗係分享唔到,但絕症下o既感受就可以分享
你當然可以話「享」係指有一D好野,不過感受本身已經足夠被詮釋為好野,因為有感受總好過冇感受掛?
回復 14# 廢物

係唔係我話唔緊要, 最重要係, 從來就只有"享福"而冇所謂"享禍"既.
悲哀o既感受大家一齊去分擔, 可以減輕傷痛; 你去"分享"災民o既不幸, 好唔好都考慮一下人家聽落有乜感受呢?
咁好啦, 請一位過來人同我們分享一下被神父雞姦的感受啦
Don't know where God is but the Devil is in the details
回復  beebeechan

教不可以離.
雖則離了教良知就可以保住了,
但為了保住良知就棄掉聖訓實在不智.
教徒是 ...

教徒是我們的歡樂泉源,
龍井樹 發表於 2010/4/30 11:21


十帖唔埋五六帖都係講雞姦,
咁就係你既歡樂?
回復  beebeechan
我唯一的缺點就係唔識說笑
...
沙文 發表於 2010/4/30 12:01


你識講都唔方會好笑哩
下流既雞姦笑話我笑唔出囉
十帖唔埋五六帖都係講雞姦,
咁就係你既歡樂?

咁又未必有神父雞姦教友咁喜樂嘅 -- 唔怪得之全球有40幾萬人鍾意做神父啦
雞姦是你唯一的話題?
不如開個雞姦者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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