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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殺﹗挑戰耶教的一道題目

本帖最後由 kyo_028168 於 2011/1/17 18:54 編輯

難題:不信上帝者下地獄,未聽福音者可免
討論過程
反基:
據聞不信上帝的人不能上天堂,所以在聖經未出現前,無人知道不信上帝者要下地獄,故此很多無辜的百姓因此被判入獄。
教徒:
不是的,根據聖經和神的旨意,未聽過福音的人都不用下地獄。
我:
哦...我問你,你們傳教的目的是為了甚麼?
教徒:
為了拯救所有人,令人可以得到救恩(不用下地獄)。

我:
哦……這就簡單啦,照你說法,其實不傳教反而還更多人得救。
教徒:
為什麼?
我:
因為未聽過福音的人不用下地獄嘛。
如果人人都不知道有貴教神祇,就沒人需要下地獄囉。

反而,傳教後令到有些人不相信,這豈不是在害人嗎囧?

結論:

若不傳教,人人得救。
若去傳教,人人失救。
傳教=自私﹑是害人的行為
自以為傳教拯救了別人,卻不知道不傳教效果反而更好....




編收了
基教被推倒了
路人甲
我諗基督徒會拎返呢句出黎…
羅1:20「自從造天地以來,上帝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
邊有咁易推倒呀
難題:不信上帝者下地獄,未聽福音者可免
討論過程

結論:

若不傳教,人人得救。
若去傳教,人人失救。
傳教=自私﹑是害人的行為
自以為傳教拯救了別人,卻不知道不傳教效果反而更好...

據聞不信上帝的人不能上天堂,所以在聖經未出現 ...
kyo_028168 發表於 2011/1/17 18:40


你話你不信有天主
卻相信天主說: "不信我就會「死」。"

那最不合邏輯的是你, 還是基基?
自己喪摑你自己的咀巴。
什麼嘛,超短基板的翻炒,早答過了。





問:不信者下地獄,如未曾接觸過福音者,則視乎在世時的行為
答:傳福音就好比四處下毒,假如不吃解藥(不信教)便會中毒身亡(下地獄),所以應正名為「傳禍音」。

我答:那未先請看到這裡的人快信福音,得救是關乎個人的問題。

沒接觸過福音的人的結局素有爭議,我在此引我所知的聖經:
[太 16:27]人子要在他父的榮耀裡同著眾使者降臨;那時候,他要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

[羅 2:6]他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

[羅 2:11-羅 2:15]
[11]因為神不偏待人。
[12]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滅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審判。
[13](原來在神面前,不是聽律法的為義,乃是行律法的稱義。
[14]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
[15]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


神是公義的,因此會照著各人的行為審判和報應。但
[羅 3:10-羅 3:20]
[10]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
[11]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
[12]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
[13]他們的喉嚨是敞開的墳墓;他們用舌頭弄詭詐,嘴唇裡有虺蛇的毒氣,
[14]滿口是咒罵苦毒。
[15]殺人流血,他們的腳飛跑,
[16]所經過的路便行殘害暴虐的事。
[17]平安的路,他們未曾知道;
[18]他們眼中不怕神。
[19]我們曉得律法上的話都是對律法以下之人說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審判之下。
[20]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最低限度現在有大部分的人行事都是不問良心的(請放眼四看),請問他們的結局將如何?要不要試試救他們?
就算有人不犯罪,不信耶穌,他也不會是神的兒女,可以不和神在一起,也沒理由在一起。神是光、是愛,完全離開這光和愛的源頭,凄慘不?

因此要傳福音。


話題要轉了嗎?
我諗基督徒會拎返呢句出黎…
羅1:20「自從造天地以來,上帝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 ...
豬丫痾腎 發表於 2011/1/17 21:27





天父總有佢既方法傳教
無處不在







Don't know where God is but the Devil is in the details
本帖最後由 dior13dior13 於 2011/1/18 08:39 編輯
什麼嘛,超短基板的翻炒,早答過了。





問:不信者下地獄,如未曾接觸過福音者,則視乎在世時的行為
答:傳福音就好比四處下毒,假如不吃解藥(不信教)便會中毒身亡(下地獄),所以應正名為「傳禍音」。

我答:那未先請看到這裡的人快信福音,得救是關乎個人的問題。

沒接觸過福音的人的結局素有爭議,我在此引我所知的聖經:
[太 16:27]人子要在他父的榮耀裡同著眾使者降臨;那時候,他要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

[羅 2:6]他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

[羅 2:11-羅 2:15]
[11]因為神不偏待人。
[12]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滅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審判。
[13](原來在神面前,不是聽律法的為義,乃是行律法的稱義。
[14]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
[15]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


神是公義的,因此會照著各人的行為審判和報應。但
[羅 3:10-羅 3:20]
[10]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
[11]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
[12]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
[13]他們的喉嚨是敞開的墳墓;他們用舌頭弄詭詐,嘴唇裡有虺蛇的毒氣,
[14]滿口是咒罵苦毒。
[15]殺人流血,他們的腳飛跑,
[16]所經過的路便行殘害暴虐的事。
[17]平安的路,他們未曾知道;
[18]他們眼中不怕神。
[19]我們曉得律法上的話都是對律法以下之人說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審判之下。
[20]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jimmychauck 發表於 2011/1/17 23:27


就是, 把別人罵的體無完膚, 然後喧講你不信就要下地獄  

未曾聽過的也要下地獄
  

本帖最後由 dior13dior13 於 2011/1/18 09:09 編輯

連香蕉上都有, 哈哈哈 笑死我了......










聖人無所不在
其實這個熨斗是個還算不錯的作品,這樣的技術在四百年前就存在了,我這一代的美工科學生還要製作雷同的作物交給老師作業,就是將酸蝕藥水塗在金屬片上作畫,然後拿電風扇吹,等藥水乾掉人的肺燻也壞了,家人也燻死了,全家都不用睡覺了.

方法很簡單,就是拿調配好的有色酸蝕藥水在電熨斗上作畫,畫好後再噴上一層薄薄的色澤中和劑,記得要薄薄的歐,把顏色蓋掉後把成品物擺在潮濕的地方,記得重點在一定要在潮濕處,三天耶穌就顯現了!

劃在木頭上也可以歐!重點是要夠要潮濕!

在木夾板上用油性簽字筆寫字,再噴上一層薄薄的白色噴漆,擺在潮濕處,三天後字跡也都會浮現出歐!
反基通病, 甚麼與耶穌有關奇事的都加以「科學解釋」一頓。
本帖最後由 dior13dior13 於 2011/1/18 09:32 編輯

這就叫現實,孩子你要多學學.



有材料,那種東西你叫我畫我也畫的出來.
隨機而成的一團影像不可以嗎?
一切都要有心經營的嗎?

(semen 那一幅例外)
每個長像都不一樣, 就叫耶穌?
耶穌該是怎樣子的?
耶穌的官方照

刊於思高聖經內頁
本帖最後由 dior13dior13 於 2011/3/6 03:06 編輯

殿熨斗那個根本就是詩人


有圖為證

Florence(佛羅倫斯)
http://www.youtube.com/watch?v=GFfGE-Jd2oU
你管片?
留番俾你自己睇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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