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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君王節醒獅有冇大頭佛呢?

【本報訊】為慶祝「基督君王節」,第八年由聖安多尼堂主辦的「耶穌出巡愛西環」昨日舉行,吸引近二千五百人參加。負責人表示每年均邀請醒獅團體參與宗教巡遊,希望將宗教融合中國文化,使港人更容易接受。
活動於昨午舉行,先由主教在教堂內進行祝聖儀式,及後隨着鑼鼓聲響,由黃飛鴻弟子李燦窩帶領一支五、六十人的醒獅隊伍從教堂出發,高舉鮮艷的大旗,幾百名緊隨其後的參加者浩浩蕩蕩沿着山道一直慢走到皇后大道西與卑路乍街交界,沿路鑼鼓聲不絕,吸引大批市民駐足觀賞及拍照。

除醒獅巡遊外,大會更安排高唱聖詩、舞蹈表演及嘉年華攤位活動予公眾人士參加,氣氛打成一片。負責人表示,活動共吸引近二千五百人參與,今年更特別邀請了二百多名來自菲律賓的宗教團體信眾參加,場面較去年熱鬧。
答案是: 沒有
通常連點睛也不會有.
點解唔改為大頭伯多綠揸把大葵扇? 冇大頭佛,醒獅就唔正宗啦
Don't know where God is but the Devil is in the details
本帖最後由 beebeechan 於 2012/2/5 23:50 編輯
點解唔改為大頭伯多綠揸把大葵扇? 冇大頭佛,醒獅就唔正宗啦
沙文 發表於 2012/2/5 20:35


巡遊既主角, 都不是隻獅,
主角是正宗咪得囉.

靚模賣雪糕, 焦點不是在杯雪糕上囉.
回復 5# beebeechan

不如舞gay督啦,gay督先係主角
回復  beebeechan

不如舞gay督啦,gay督先係主角
沙文 發表於 2012/2/6 00:48


係呀
基督以無私見稱
回復 8# beebeechan

您成日辭不達意,我都唔知「主角是正宗」係咩意思,但係,同一個theory由神父解釋就完全清楚哂!

尋日,我行行下街見到一位乞兒,遂在褲袋淫張一千蚊紙送畀佢,豈料一陣狂風一吹,我追住一千蚊入到一間建築物,執番之後才發現原來是一間教堂。

此時,又聽到有教友叫床,原來係一位神父正在雞姦教友。我馬上上前喝止﹕「基督以無私見稱,您雞姦教友,就唔係正宗教徒啦!」

神父對曰:「基督教既主角, 都不是神父, 主角是正宗咪得囉.靚模賣雪糕, 焦點不是在杯雪糕上囉.」

說著,又拎一張靚模賣雪糕照片出來做證據。


如此,我和教友都完全明白哂何謂「主角是正宗」!神父解釋教義,的確係好過您喎
語無倫次,
詞不達意。

恕不批改, 發還重寫。
回復 10# beebeechan

有目共睹係無力批改喎
希望將宗教融合中國文化
沙文 發表於 2012/2/4 17:36


gay督教好差,成日自打咀巴:

新加坡‧穿衫褲望彌撒被指不合規‧接看守書面提醒婦女感錯愕
(新加坡7日訊)一名婦女申訴,她於兩個星期前穿衫褲到天主教堂望彌撒,卻接到教堂看守的書面提醒,指她的穿著不合教堂規定。
衫褲是中國婦女穿的套裝,包括短上衣和褲子。

周女士(50多歲,家庭主婦)與丈夫阿拉甘(56歲,商業顧問)在兀蘭的St Anthony教堂做禮拜已超過10年。
阿拉甘告訴記者,年約20多歲的看守有禮貌提醒妻子,下次再穿這套衣服,就不能進入教堂。對方也交給周女士一封信,提醒她遵守教堂望彌撒的衣著準則。
阿拉甘夫婿曾見到看守在過去的彌散上將信交給其塔信眾,不過周女士上月也曾穿同樣衣服望彌撒,卻未被告知不可,因此這回被提醒,她感到錯愕。
教堂在去年2月發佈衣著準則,並在12月實施。準則在今年1月1日刊登在教堂的周刊上,並分發給信眾。
衣著準則要求所有女性,所穿的裙子長度須在膝蓋上2.5公分到5公分之間。
對妻子的衫褲褲腳離腳踝5厘米卻被拒,阿拉甘表示不能理解。“我只要求合理和始終如一。”
神父:要求褲子長及腳踝
阿拉甘之後電郵神父。神父回復說︰“這並不是端莊或不端莊的問題,我們要求褲子必須長及腳踝。”
他對神父的回復不滿意,上星期五將妻子的衣著照片放上Stomp,吸引了2萬6千人查看和165條回復。
網民反應不一,有的覺得應該遵照教堂的規定,有的則認為規定過於拘謹。
李神父:統一衣著準則或適得其反
新加坡天主教區(Archdiocese of Singapore)回復說,目前正檢討新加坡31間教堂的衣著準則,以決定是否全面推行。
近年來,天主教教堂對於衣著的要求越來越嚴厲。
Novena教堂的李神父表示,統一衣著準則可能適得其反。
他說︰“讓準則能適用於多數人是一個挑戰,不過,多數人也在盡一份力。
這些是準則,不是強行施加的,它應該是建議而非逼他人接受,如果新加坡天主教區要所有教堂接受,那應該叫規則。”
(星洲日報/國際)

回復  beebeechan

有目共睹係無力批改喎
沙文 發表於 2012/2/9 03:08


還好, 你是知道要給我批改
阿拉甘之後電郵神父。神父回復說︰“這並不是端莊或不端莊的問題,我們要求褲子必須長及腳踝。”

(新加坡7日 ...
沙文 發表於 2012/2/9 03:12


下次著條長及腳踝的睡褲去, 唔知得唔得呢?
(明玩野!)
回復 13# beebeechan

係呀。
我都承認「遂在褲袋淫張一千蚊紙送畀佢」之「淫」字係有商榷餘地,可能改為「遂在褲袋吟張一千蚊紙送畀佢」較為斯文,我並不insist一定要淫。

至於其他方面,神父的「除主角外其他角色唔正宗係老奉嘅」philosophy同您完全吻合,無需修改,您想改都改無可改啦。
翕乜春夏秋冬?
諗下你想講乜蠢夏秋冬先好出帖哩....
阻地方呀!
回復 16# beebeechan

我向來都知您理解力低,您唔駛一再示範嘛
回復  beebeechan

我向來都知您理解力低,您唔駛一再示範嘛
沙文 發表於 2012/2/9 0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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