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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耶穌 有一點很可疑

>>>君不見法庭的判決,是由控方立論+提出證據+反駁所有反方論據至沒有合理懷疑,控罪才可成立嗎?666要結論,自需反駁所有反方論據,自然也要最少搜點反方論據來反駁,我卻完全看不到666有這等動作,說他選擇性資料閱讀何足怪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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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看看,他不是立論『袁崇煥只是書生不是軍事人材嗎」
他有照他上面講的『最少搜點反方論據來反駁」去做嗎?
講「選擇性資料閱讀」不正是他自已嗎!
看了就好笑!
2。有人重覆論述他的觀點,也就正是代表支持他的觀點
666 發表於 2012/4/18 22:00


你以此為論點,便是簡單的公認證論謬誤了,公認證論謬誤不用我解釋吧?

早知找證據這麼簡單,我去重複一下Gasque所說的算了。
回覆 141# 666
回覆  666

我從來沒有說袁崇煥只是書生,閣下是沒有清楚明白我的意思的下發言,明顯曲不在我。

你現在自 ...
jimmychauck 發表於 2012/4/17 00:12


閣下有讀過嗎?
本帖最後由 beebeechan 於 2012/4/18 22:34 編輯
2。有人重覆論述他的觀點,也就正是代表支持他的觀點
666 發表於 2012/4/18 22:00

那666重覆論述333的廢帖, 333又重覆論述999的, 999重覆論述167的, 167重覆論述1649的, 重覆論述777的.......
.噢.....這便是鐵一般的事實耶?

這正是書商的手段,
在網上喪說耶穌抄荷魯斯促銷
作者更開多個網站:
stellahousepublishsing.com
freethoughtnations.com
truthbeknown.com
名不同, 實同一人主理, 唱同一調....一文三貼
給人錯覺這便是真的.....網搜的人, 必會接觸到耶穌抄荷魯斯
謊話便可一講再講
於是....那些「有人重覆論述他的觀點,也就正是代表支持他的觀點」便上釣了, 還幫手貼呀...貼呀...貼呀
回覆 135# Guest from 202.187.17.x

if (under法律標準) then{
constant 我沒有叫他扮演控方和法官
constant 扮演控方的,不能同時扮演法官,如我所說
我說,他沒有稱職地查案,可能他不是警察吧
if(666=控方) then {那他提完證據後無權定論}
}elseif (under學術標準) then{
if(666.wantto(立論)) then {
  if(666.submit(證據).included(正方) and 666.submit(證據).included(反方)) then
  {全面的argument}
  else
  {偏頗的argument}
}
}
>>>>「我只是說666『選擇性維基資料閱讀』」。這對一個企圖在「宗教」範圍內立論(定論),並且完全忽視反方論據的人來說,我認為是一個「完全合情合理的描述」。根本企圖在「宗教」範圍內立論(定論),完全忽視反方論據,完全是一種偏頗的態度,被人冠以「選擇性資料閱讀」,並無不妥。尤其jesus平行Horus論討論甚多,正反雙方論據俯首皆是,666的這種取材水平未免低水平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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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過是貼了Tom Harpur 教授的The Pagan Christ,作品要點,就變成『選擇性維基資料閱讀』,還真莫名其妙,那是否你們這些基督徒日後引用耶穌或任何護教者的話,都要照你的話去做,貼反方論據,不然就變成你講的::

『一個企圖在「宗教」範圍內立論(定論),並且完全忽視反方論據的人來說,我認為是一個「完全合情合理的描述」。根本企圖在「宗教」範圍內立論(定論),完全忽視反方論據,完全是一種偏頗的態度,被人冠以「選擇性資料閱讀」,並無不妥。

你搞笑要到何時呀!
回覆 146# 666

你聽懂沒有?

666只在這裡提倡點甚麼,是他的自由,我也沒空管。他要結論,相煩先跑跑流程,做做正常的資料搜集、閱讀、分析、比較,別再齋引齋貼。
jimmychauck 發表於 2012/4/18 00:41


你喜歡怎做,是你自己的事。
>>>>已知的就是沒有一個版本是說 Seb 是荷魯斯養父,
所以我很有信心地說你是在胡扯廢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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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已犯了jimmychauck所說的『選擇性維基資料閱讀』,你就是偏頗錯誤的示範ゐ快去改進
本帖最後由 666 於 2012/4/18 22:55 編輯

>>>你以此為論點,便是簡單的公認證論謬誤了,公認證論謬誤不用我解釋吧?
早知找證據這麼簡單,我去重複一下Gasque所說的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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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立論已犯了自已所說的『選擇性維基資料閱讀』,沒提反証你就是偏頗錯誤的示範,快去改進
你已犯了jimmychauck所說的『選擇性維基資料閱讀』,你就是偏頗錯誤的示範ゐ快去改進
.
666 發表於 2012/4/18 22:48


可是你尚未弄出荷魯斯有個養父Seb的根據
本帖最後由 666 於 2012/4/18 22:56 編輯

>>>你喜歡怎做,是你自己的事。

你這種立論已犯了自已所說的『選擇性維基資料閱讀』,沒提反証你就是偏頗錯誤的示範,快去改進
>>>可是你尚未弄出荷魯斯有個養父Seb的根據

你這種立論已犯了某基督徒所說的『選擇性維基資料閱讀』,沒提反,証你就是偏頗錯誤的示範,快去改進
我不過是貼了Tom Harpur 教授的The Pagan Christ,作品要點
..
666 發表於 2012/4/18 22:41


唔好意思, 查 Tom Harpur 的履歷, 他也不是教授, 只是一個普通的專欄作者.靠寫書搵飯食, 專寫反基題材而已.

你又一次不核實資料便可九翕
他叫beebee202.187.17.x
dior13dior13 發表於 2012/4/18 21:55



我是這裡的註冊戶 -三教童

在用公共 proxy 上網,所以不想login ,留下登陸資料在這個server
本帖最後由 666 於 2012/4/18 23:04 編輯

是喔九翕?

Professor of New Testament at University of Toronto (Toronto School of Theology) from 1964 to 1971.
http://www.tomharpur.com/biography/

你已犯了jimmychauck所說的『選擇性維基資料閱讀』,沒查反証,你就是偏頗錯誤的示範ゐ快去改進
回覆 149# 666

則我只好問「公認證論是一種謬誤」,是否閣下認同的?怎麼閣下等反基完全不講原則,總是要基督徒來提出,而話說回來,我不過引抽刀的vsfaq為權威而已,閣下是否想幫我質疑他的權威?

別混淆討論運用的邏輯原則和討論的內容。
回覆 151# 666

其實我是很想你可以做你喜歡的事的,問題是你想不想?若你喜歡怎麼做,不是你自己的事,是別人可以管的,我也可勉為其難管上一管,不過我尊重你的意見,你說吧,要不要我管?
>>>則我只好問「公認證論是一種謬誤」,是否閣下認同的?怎麼閣下等反基完全不講原則,總是要基督徒來提出,而話說回來,我不過引抽刀的vsfaq為權威而已,閣下是否想幫我質疑他的權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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讚同某一觀點就是相等「公認証論謬誤」?
那你要我是讚同你這觀點也變成謬誤了
有人讚同你的觀點也都是謬誤
你這話有什原則嗎

別混淆討論運用的邏輯原則和討論的內容。





>>>以前明之將亡,也沒幾個將領擋得了清兵的。獨有書生袁崇煥,一萬明兵抗十萬清兵」
>>我從來沒有說袁崇煥只是書生,閣下是沒有清楚明白我的意思的下發言,明顯曲不在我。

喔,你變成沒講了?

喔!也有這種邏輯運用喔!
本帖最後由 666 於 2012/4/18 23:47 編輯

>>>其實我是很想你可以做你喜歡的事的,問題是你想不想?若你喜歡怎麼做,不是你自己的事,是別人可以管的,我也可勉為其難管上一管,不過我尊重你的意見,你說吧,要不要我管?

?????????????
你該吃藥吧!
>>>>>於是....那些「有人重覆論述他的觀點,也就正是代表支持他的觀點」便上釣了, 還幫手貼呀...貼呀...貼呀

喔,一直重復講神愛世人的,也就正是代表支持他的觀點」便上釣了, 還幫手貼呀...貼呀...貼呀,讓教會賺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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