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復 1# GIG
第1點 既然你會用聖經章節,難倒你沒有看過使徒行傳:五:39,若是出於 神,你們就不能敗壞他們,恐怕你們倒攻擊 神了~~~所以在說話前要三思,因為經上記上,馬太福音:十二:31-33,惟獨說話干犯聖靈的今世來世總不得赦免!!!從果子可看出樹的好壞,難道教會的眾弟兄姐妹親眼所見,親耳所聽的都是監督一手導演的嗎?
第2點 如果離開的人去做生意或上班能夠比在教會事奉還好,那麼他們又為什麼千方百計要得到榮光教會呢?至於忠心傳道與否的部份,不是人說了算,撒母耳記上:十六:7,耶和華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耶和華是看內心!
第3點 針對[由監督帶領同工用腳踩他們照片或名單 一面用所謂方言發出咒詛言語來行他們所謂的行公義禱告]的部份,請問你有什麼證據可以證明教會有如此行嗎?榮光教會公開禱告內容中,從來沒有咒詛別人或是要對方死亡等等,也未曾有用腳踩他們照片或名單的動作!
第4點 [許女士不是先知 也不是牧師 整本聖經大祭司 使徒 長老 監督都不是女的 都是弟兄] 你可以查考聖經路加福音:二:36,聖經明明記戴有女先知,因此你這句話是在否認聖經嗎?還是連 神都否認了呢?
第5點 上法院並非必要之法律途徑,我們的監督是因著聖經的話在隱忍,哥林多前書:六:6-8,而如今你們要如此來傷害我們的教會,我們也只能交由司法處理了~相信司法會還給我們公道!別忘了 神是公平公義的,箴言:十七:13,以惡報善的,禍患必不離他的家!!!
***[孫許碧連阿 許聖使阿 快快悔改吧 神給妳時間不多了]此篇文章已經是觸犯刑法第310條(毀誹罪)
若此篇文章是事實的,請你提出證據,不要到處散播,這些內容也將會成為呈堂證供,所以建議你花時間去找證據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