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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的間碟

回覆 20# beebeechan

看懂你打什麼就好。吹毛求疪的。除非有人給錢工作,誰願意這麼用力看沒錢賺的東西?
但是我相信基督徒不會做hack這等事吧.......
這是很嚴重的罪,耶穌應不會寬恕
Guest from 203.168.208.x 發表於 2012/8/19 10:26



但我相信基督徒會做HACK這等事一點也不出奇呀……
因為,為了基督教信仰的源故和為了神,亞伯拉罕連親手殺自己的兒子這種人渣事也會去做,而且還被稱呼為義人呀。而且,申命記13章和馬太10章21至22節以及出埃及記22章20節也寫得很清楚,就算你的家人和朋友不單單信神,信神的人也要把他們殘忍地殺掉呀。所以,相對之下,HACK入反基督和離教者的帳戶這種人渣才會做的事,對於耶徒來講,不但不是罪,而且還算是義人的行為呀!
本帖最後由 beebeechan 於 2012/8/19 19:55 編輯
亞伯拉罕連親手殺自己的兒子這種人渣事也會去做,而且還被稱呼為義人呀

hellboy 發表於 2012/8/19 13:04



今時今日, 每天都有父母殺自己的子女這種人渣事:



而且還被稱呼為家庭計劃, 人口控制, 優質生活, 經濟穏定.

全球平均一年有四千二百萬次「殺自己的兒子這種人渣事」
每日115,000宗。

你咁有正義, 大聲疾呼地去鬧幾千年前亞巴郎殺子的一個傳說,
卻對周邊日日發生的真人真事殺戮, 視若無睹? 不聞不問?
你對這些事做過了甚麼?
生出一大堆孤兒,好讓教會收養,增加勢力。人家政府不笨說。誰要為你們反智的組織添生力軍?
而且你們教會把自已的快樂建築在孤兒的痛苦上。看看非洲那些不實行人口計劃的國家,有沒有看過小孩活活餓死的畫面?
李沃成
趁小孩還不能感覺和思考的時候拿掉。比讓他痛苦地活在世上,爹不疼娘不愛,送到基督教的孤兒院被色情牧師神父強姦雞姦要好多了。教會為這些可憐的人口頭上道歉,沒什麼實質的補償。甚至壓制事情,受害者還不知道比已知道的多多少倍?
李沃成
生出一大堆孤兒,好讓教會收養,
ximuba 發表於 2012/8/19 19:59


可是, 胎兒想做孤兒, 棄嬰, 給人收養的權利也沒有
可是, 胎兒想做孤兒, 棄嬰, 給人收養的權利也沒有
beebeechan 發表於 2012/8/19 20:05



    你怎知他們想做?你記得三歲以前的事嗎?
而且你們教會把自已的快樂建築在孤兒的痛苦上。看看非洲那些不實行人口計劃的國家,

ximuba 發表於 2012/8/19 19:59

你又給人云亦云愚弄了,
統計資料卻是說: 四千二百萬的墮胎個案, 83%都是發生在發達國家, 生活已經相當優質, 富裕的地區.
子女滿堂, 不是經濟滯後的唯一原因.
古時, 人拜邪神, 奉活人祭, 把孩童獻給摩納, 為求風調雨順, 身體平安.

今日, 父母亦是一樣行活人祭, 把胎兒獻給經濟發達, 優質生活, 家庭計劃.

換湯不換藥的邪行. 縱使科學發達, 民智尚未開.
你又給人云亦云愚弄了,
統計資料卻是說: 四千二百萬的墮胎個案, 83%都是發生在發達國家, 生活已經相當優 ...
beebeechan 發表於 2012/8/19 20:08


發達國家之所以發達,人口控制在夠多的資源分配下是一大原因。應該為家庭計劃的政府官員鼓掌打氣。
應該為家庭計劃的政府官員鼓掌打氣

ximuba 發表於 2012/8/19 20:12


古時, 當孩子要給投入火堆獻神時,
人也是歡喜若狂, 手舞足蹈, 「鼓掌打氣」的
明朝張獻忠小時候是孤兒,向一位小腳姑娘乞討不得,心懷怨恨,以致後來發生砍全城小腳的事件,還把小腳堆成山。張獻忠問姘頭看到小腳山有什麼感想,姘頭說很高興,刺激張獻忠想起小時候那位侮辱他的姑娘,就把姘頭的腳砍下來,放在小腳山的最頂端。

明末是一個饑荒的年代,就是沒做好人口控制,以致人民相殘,最後亡國。
李沃成
本帖最後由 beebeechan 於 2012/8/19 20:22 編輯
有沒有看過小孩活活餓死的畫面?
.
ximuba 發表於 2012/8/19 19:59


你現在也應看過胎兒在手術檯上給絞得支離破碎的畫面了.
你也會是無動於中.
那不一樣。小孩是會痛的而且有記憶的,伊索匹亞那個在記者鏡頭前面活活餽死的小孩也有十歲左右了。

同樣是生命,為什麼我們吃動物比較沈重,有人就吃素才良心得安。都是生命啊!差別在那裡?
李沃成
明末是一個饑荒的年代,就是沒做好人口控制

ximuba 發表於 2012/8/19 20:20


中國現在13億人口, 比明朝時多不知幾倍, 有饑荒嗎?
饑荒不是因為人口多,  是生產的人力, 資源給取走了.
你不要美化殺胎兒來找藉口.
古時, 當孩子要給投入火堆獻神時,
人也是歡喜若狂, 手舞足蹈, 「鼓掌打氣」的
...
beebeechan 發表於 2012/8/19 20:16



    那是已出生的嬰兒好不好。這樣算殺人,法律不容的。要合法墮胎也要三個月裡面才對。那時胎兒還不算是個人。
明末是一個饑荒的年代,就是沒做好人口控制,以致人民相殘,最後亡國。

再討論一下。明朝是當時世界上最發達的國家,根本沒想到明末會有那麼大的饑荒。所以凡事要未雨綢繆。
李沃成
本帖最後由 beebeechan 於 2012/8/19 20:35 編輯
,法律不容的。要合法墮胎也要三個月裡面才對。那時胎兒還不算 ...
ximuba 發表於 2012/8/19 20:29


哦...隨便來個定義, 不足三個月的就不是人, 殺得爽爽耶?
那二個月29日大的是不是人?
兩個月廿九日大的胎兒與足三個月的胎兒生理上有甚麼分便?
哦...隨便來個定義, 不足三個月的就不是人, 殺得爽爽耶?
那二個月29日大的是不是人?
兩個月廿九日大的胎 ...
beebeechan 發表於 2012/8/19 20:33


法律會定三個月合法墮胎,不是隨便定義的,一定是有根據。你唔信,自己向律政署查詢囉。
醫生也不能憑胎兒計算出卵子在何月何日何時受孕。
「不足三個月」的不算是人, 那計算起點應定在何月何日何時?
做不到, 「不足三個月的不算是人」是騙人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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