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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討厭已離開的人?

本帖最後由 666 於 2012/5/23 20:04 編輯

>>>>中國哲學自從佛教傳入之後,就徹底陷沒進佛教宗教哲學中去了,佛教宣揚的因果報應更是被利用為更深層次的精神控制:極權統治秩序的反抗者不但在生前是“名教罪人”死後也要被打入地獄。精神控制可謂嚴密、刻毒!從魏晉到清,中國有影響的思想家大部分是佛教唯心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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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因果報應才是安定民心的力量,怎會是更深層次的精神控制,又何來『極權統治秩序的反抗者不但在生前是“名教罪人”死後也要被打入地獄,精神控制可謂嚴密、刻毒!』鬼話,難道佛陀一生主張眾生平等也要被打入地獄??看來真是無知又屁話特多




>>>中國是受佛教毒害很深的地區

愚民。“民可使之,不可使知之”。就是宣揚宗教迷信,以麻痹人們的精神,摧毀人們的鬥志。佛教的教義是宣揚命運由前生註定,不可強求,它本不是中國的產物,自傳入我國後,被歷代統治者所推崇,以至在佛教全盛期間,居道墨之上,與儒鼎立。而歷代勞動人民受其所害,不可言狀,他們在災難面前,在生死線上,不敢有半點反抗行為,忍受著無以抗拒的痛苦,一批批走向死亡。在封建統治階級的愚弄下,佛教成為一貼毒害人們精神、消除人們鬥志的鴉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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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的教義是宣揚命運由前生註定,不可強求

真是胡 說九道,佛教講緣起法,無我論,四諦,八正道就是要改變命運,解人間痛苦,不知佛教教義,只會在這學狗吠

>>>>在愚民的同時,他們又把一切與維護其統治地位不利的東西實行殘酷排斥。科學與進步思想被說成異端邪說,受到摧殘;出類拔萃而又不能順命的人物不僅不用,而且倍受打擊陷害,敢於反抗的人們被稱作逆賊,受到殺戮。這種愚民與排斥的結果,使人們失去其本來面目,成為毫無獨立意志的順服臣民。有了這樣的臣民,他們也就安然無忌地去實施殘暴統治了
在這種君權、奴才、愚民的長期作用下,整個封建社會呈現一種恐怖的,窒息的,毫無生氣的愚昧狀態。在這種狀態中,人本思想被缺失,人的個性被磨滅,人的思想被禁固,人們的智慧被抑止,人的作用被徹底否定,巨大的創造力消失了;與社會進步息息相關的競爭環境沒有了;科學和進步思想得不到承認,生產力得不到發展,從而造成了中國社會兩千多年來的停滯不前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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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愛編造一些無中生有的鬼話,佛教在中國政治上一直被儒教打壓,連這基本歷史常識都不知,只會吠叫,又何時佛教將科學與進步思想被說成異端邪說了,真是神經病!






>>>這種人本思想的缺失,使得中國封建社會得以延續兩千年之久,但卻使中華民族遭受無窮無盡的災難。皇威皇權、貪官酷吏、兵災戰亂、賦稅勞役、天災人禍,壓迫得廣大人民掙紮在貧困饑餓之中,掙紮在生死線上,一批批走向死亡,也使中國社會經濟的發展靜止不前

自1840年英國以鴉片戰爭打開中國的大門後,西方各帝國主義國家幾乎全都進入到了中國的國土,對我們的資源和財富進行瘋狂的掠奪和榨取,對廣大人民進行殘酷的壓迫和欺淩,中國迅速地處於極端貧窮狀態,中華民族瀕臨亡國的邊緣淪為次殖民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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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笑,佛教才是人本主義的先鋒,進中國時使唐宋成盛世,後來儒教為主的政府一直打壓佛教,甚至只能在深山存在,明代時連都市寺廟都要被趕出,連這些常識都不知,像狗一般吠火車有用嗎!
反英國燒鴉片的林則徐正是佛教徒,可見你的鬼話最多!

>>>中華民族還要被佛教的思想毒害多久?

像這種無知又愛污衊的人才是國人禍害
這教無知者最好看看國學大師梁启超論的佛學


梁啟超《清代學術概論》:

        晚清思想家有一伏流,曰佛學。前清佛學極衰微,高僧已不多,即有,亦與思想家無關係。......其後龔自珍受佛學於紹昇(彭際清)......魏源亦然。龔魏為今文學家所推獎,故今文學家多兼治佛學。.....譚嗣同從之(楊仁山) 遊一年,本其所得以著《仁學》......啟超不能深造,顧亦好焉,其所著論,往往推挹佛教。康有為本好言宗教,往往以己意進退。章炳麟亦好法相宗,有著述。故晚清新學家者,殆無不與佛學有關係。

         

可見晚清革新派士人多與屬於傳統之一的佛學產生興趣,梁氏本人也不例外
第一,佛教的信仰是“智信”而不是迷信。

宗教和迷信不可同日而语。宗教是信仰,是世界观,是文化,是智慧,是哲理,是一种思想体系,它没有现实的功利目的,信而不迷。而迷信则是愚昧无知,危言耸听,故弄玄虚,并有直接的功利目的,如神汉、巫婆、算卦收费等骗取钱财的行为才是迷信。梁启超认为,佛教以外的一些宗教,教主成了智慧之集大成者,教徒只有受教育的资格,这是不平等和不公正的,而佛教不存在这个问题,人人皆可成佛。

第二,佛教的信仰是「兼善」而不是「獨善」。

佛陀說:「有一眾生不成佛者,我誓不成佛。」梁啟超說:「捨己救人之大業,惟佛教足以當之。」「眾生性與佛性本同一源。」佛教認為不能眾生迷而我獨醒,眾生苦而我獨樂。梁啟超就此引伸說,「未有國民愚而我獨智,國民危而我獨安,國民悴而我可以獨榮者也。」用我們現代語言講,佛教是講民主和主張利他的,此即普度眾生之謂也。梁啟超認為有了這些思想修煉,必定能「以為國家,其必不辭矣。」

第三,佛教的信仰是入世的,而不是厭世的。

梁啟超說明的這一點是極重要的。許多人都誤以為佛教是厭世的,對「四大皆空」作望文生義的錯解,如某某歌星出家了,大家則異口同聲地說她看破了紅塵,因厭世而出家。不管出家者本意如何,佛教絕不把出家看成是厭世。厭世才出家,是對佛教重大的誤解。同樣,信佛是為了死後升天堂,也是對佛教的誤解。梁啟超認為,所謂天堂之說,不是愚民之術,佛教所謂的天堂「非有形之天堂,而無形之天堂;非他界之天堂,而本心之天堂。」梁啟超又說,佛的弟子問誰當下地獄?佛說:「佛當下地獄,不惟下地獄也,且常住地獄;不惟常住也,且常樂地獄;不惟常樂也,且莊嚴地獄。」梁啟超一百年前所用的「莊嚴」一詞有「改造」「進步」「提升」的意思。他說數百年前的歐美是個地獄世界,由於仁人君子不厭棄這個地獄,而是改造這個地獄,所以如今的歐美成了先進的地方。這種變化不是厭世的結果,而是積極入世的成就。

第四,佛教的信仰是無量的,而不是有限的。

在這個問題上,梁啟超首先指出,哲學與宗教的區別在於,哲學不講靈魂,而佛教是認可靈魂的。即有靈魂,人生必定是無量無限的。關於靈魂問題,梁啟超特別推崇譚嗣同「仁學」中的觀點。譚氏認為人死靈魂不滅,「死後有莫大之事,無窮之苦樂……」所以絕不能貪生怕死,而要捨生取義。譚嗣同是這樣想,這樣說,這樣寫的,也是毫不猶豫地這樣做的。戊戌政變後,他完全有避難求生的良機,但他義無反顧地選擇了死,死得極其壯烈,因為他認為死後靈魂永在,生命是無限的。要是這個世界上,如果人人都不怕死,而追求靈魂的高尚和永生,那世界必定真正成為樂園。

第五,佛教的信仰講平等而無等級(註:原文為「佛教之信仰乃平等而非差別」)。梁啟超說:「他教者,眾生以受治於一尊之下者也,惟佛教不然。」「一切眾生皆有佛性。」梁啟超認為某些宗教有眾人必須服從的「一尊」(註:如主教、教皇)是不平等的。佛教更高級,更美好,沒有專制的流弊,而是「我服從於我」。

第六,佛教的信仰是自力而不是他力。

在這一小節中,梁啟超主要是講因果關係。梁啟超寫道:「佛說現在之果,即過去之因;現在之因,即未來之果。既造惡因,而欲今後之無惡果焉,不可避也。既造善因,而懼此後之無善果焉,亦不心憂也。」說白話,就是善必有善報,惡必有惡報。梁啟超還說:「佛之說因果,實天地間最高尚、完滿、博深、切明之學說。」他廣而言之,認為達爾文的進化論,斯賓塞的哲學,都是說明因果關係的。
乜佛教在社會上的地位, 全靠梁啟超一個人的言論撐腰?
回覆 203# beebeechan


    成個基督教既地位,都只係靠一本紙草書黎撐腰姐。
我很理解爲何教會不准少年團拍拖,但這並不是治本之法,教會應把神的道正確地教導孩子,讓他們知道守住身子的重要,使他們做一個能尊重對方,慎重經營愛情的人。
本帖最後由 byingfung 於 2013/4/1 21:13 編輯

Aaaaaaaoooooooo
fungfung
Dear byingfung,被以往視為相親相愛的人視為陌路,甚至敵視(可能說得嚴重了)的感覺雖然很不好,但我們只管做主認爲對的事,所謂“伸冤在神,主必報應”,對嗎?

原文的“報應”除了有負面的報復的意思,也有正面的報答、償還的意思。所以,從負面看,若他們不悔改,他們是會因著自己不合神教導的言行受到懲罰;但從正面看,若我們能不記恨,不和他們一般見識,將來必得賞賜

分享一段經文:

“不要以惡報惡、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作。若是能行、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或作讓人發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所以『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喫.若渴了、就給他喝.因為你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 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羅12:17-21】

我不知為甚麽你會離開基督教,但請相信一件事,主一直沒離棄過你,他就如浪子的父親一樣等著你,就算現在找不到一個比較適合自己的教會,也請不要停止與主交通(讀經、禱告),只要你不放棄尋找,神一定幫你找到能與你互相安慰、造就、勸勉的人。
上面的話是放屁。根本沒有耶和華,只有以斯拉偽造的姓耶的種族屠殺的殺人魔王。
靠牠伸冤報應,你別夢想了。牠專殺好人,放陳進興這種強姦犯進天堂。
你等著在你們的天堂和陳進興、希特勒好好相處,祝你永生愉快。
神從來冇講只要信祂就能得永生,耶穌話“凡稱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纔能進去。”

神是公義的,祂會按我們所言所行以祂的話去審判我們,若義人作惡,他不能逃脫憤怒,他必因自己所行的惡死亡。但祂也是有大憐憫和慈愛的神,只要我們真心悔改並遠離所行的惡,祂會把我們以往所行的惡如粉筆字抹去,不再記念。(要是你不信,可找一本聖經看看以西結書33章)
WING, 陳進興強姦無數小女子,他已經因為他的惡而死亡了,但是耶和華有大憐憫和慈愛。因為陳進興相信牠就被接到老耶的巢穴。
我看老耶也是深好此道的吧,物以類聚。
我不大清楚陳進興信主後的生活,若他只是嘴巴相信m,但完全沒有改過,神還是不會接他到天國;但若他真的從此離棄罪惡,按著神的教導去行事為人,他就是一個新造的人,舊事已過,如保羅所說,忘記背後,努力面前,向著標杆直跑。

這就是神的大憐憫,祂不願一人沉淪,但願萬人悔改得生命,無論我們罪多還是罪少,神都一律平等看待,不會因所犯的罪少而罰輕一點,所犯的罪多而罰得比其他人重。

請注意一點,我所說的罪是那些聖經明説不能承受產業的罪,雖然我們不會如(以前的)陳進興般作姦犯科,但那些嫉妒、驕傲、紛爭、貪財、造謠、譭謗人等,在神眼中也是罪,而且是致死的罪。
我不大清楚陳進興信主後的生活,若他只是嘴巴相信m,但完全沒有改過,神還是不會接他到天國;但若他真的從 ...
Wing 發表於 2012/10/22 10:22


這就是爛神狡滑之處,強姦殺人只要投靠爛神就沒事。
而就算有海帕特麗亞這種高尚的人格,不信爛神就該被強姦殺害。我的人格比你們爛神好多了,你們怎麼不信我?偏要信一個不容異已的爛神?
你說“就算有海帕特麗亞這種高尚的人格,不信爛神就該被強姦殺害”

神有說過不信祂就要死嗎?我只知道“信”這個字的原文意思有兩個,一個是相信,一個是堅信神和忠貞、忠實,無論是哪一個,只要真信神的,他一定是能遵行神話語的人,所行所言必如你所說的海帕特麗亞(雖然我不知她是誰)。

而且,耶穌說“凡稱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纔能進去。”

只有遵行神旨意的人才能進天國

(請問怎樣用“引用”這工具?怎樣引用某一小段話?)
我係返恩典的
令我無奈的是
當我同導師助導講他們不足的時候.
他們竟然 我有什麼資格教他們.
他們說 權威在他們手中.
真可笑 其他弟兄姊妹一樣
是非多多 讓我感到身處是非之地
我係返恩典的
令我無奈的是
當我同導師助導講他們不足的時候.
他們竟然 我有什麼資格教他們.
他們說 權 ...
Guest from 218.250.226.x 發表於 2012/10/25 19:18


轉教會囉
呢個會不是你想找的那個
主權係你手上嘛
回覆 214# Guest from 218.250.226.x

Hi,你好,今天才看到你寫的,就你的感嘆分享一下。


耶穌早明言他的場有麥子和稗子,我們不用覺得希奇,雖然是免不了難過,因那些是我們認識的人,但若他們作的不是神眼中看為惡和不正的事,我們就包容、體諒吧,聖靈的果子就是透過不同的人和環境磨煉出來的,對嗎?


但若他們做了得罪神的事(參羅1:29-32、加5:19-21、提後3:2-5),我想我們要本著愛心跟他們說誠實話,這個當然要看我們跟對方的關係,關係不夠或對方不是智慧人,只會讓他恨你,所以一個能傳講真道的好牧者很重要,畢竟公開的、不針對性的講道會更容易讓人接受。唉!人就是那麽軟弱,所以謙卑是神很看重的品德,一個人只有謙卑像小孩子,覺得自己甚麽都不行,才會願意接受別人的教導。
本帖最後由 hellboy 於 2012/11/11 18:09 編輯
回覆  Guest from 218.250.226.x

Hi,你好,今天才看到你寫的,就你的感嘆分享一下。


耶穌早明言他的 ...
Wing 發表於 2012/11/8 17:47



你們的神從來都不是什麼公義的神,人一生所犯過的罪,牠盡都可以不理,盡都可以上天堂,唯獨是一樣,不信神不單單信你的神,拜祭別神,得罪你們的聖靈我眼中的邪靈,這是你們的神眼中的終極惡行,就是享有我自己的宗教信仰自由。這樣霸道的大魔頭,我們人類作為萬物之靈,地球上的真實天使,必須立誓毀滅之!
你誤會神了!


沒錯,只要我們真心悔改並遠離那罪,神就會差派聖靈來幫助我們,使我們最終得以脫離罪的轄制,結出美好的果子,祂是無比的慈愛和憐憫的。但若人以爲信了祂就什麽罪都沒有了,都被赦免了,然後繼續作神眼中看為惡的事,那他只是約翰口裏的“毒蛇的種類”,因他行事與悔改的心不相稱,這等人是不能承受產業的。


神是絕對公義的,不管我們是不是基督徒,將來也要站在台前接受審判,而且審判是從神的家起首。耶穌說他來不是要審判人,將來會有審判人的,就是神的話。我們一生所言所行都記載在冊裏,將來耶穌就是用神的話去審判我們。


神是公義的,看以西結書33章12-16節所寫


“人子阿、你要對本國的人民說、義人的義、在犯罪之日不能救他.至於惡人的惡、在他轉離惡行之日也不能使他傾倒.義人在犯罪之日也不能因他的義存活。我對義人說、你必定存活.他若倚靠他的義而作罪孽、他所行的義、都不被記念.他必因所作的罪孽死亡。再者、我對惡人說、你必定死亡.他若轉離他的罪、行正直與合理的事...... 遵行生命的律例、不作罪孽.他必定存活、不至死亡。他所犯的一切罪、必不被記念.他行了正直與合理的事、必定存活。”  


可能太長了,是嗎?看看之後兩句


“義人轉離他的義而作罪孽、就必因此死亡。惡人轉離他的惡、行正直與合理的事、就必因此存活。”【結33:18,19】

  
所以,你說“人一生所犯過的罪,祂盡都可以不理,盡都可以上天堂”是對了一半。神真的是這麽好,只要我們真心悔改,不再做那些惡事,行正直和合理的事,祂真的會forgive and forget;但若只是受了水洗就以爲能得永生,對不起,門都沒有。所以請不要因其他人的説話而誤解神。
回覆 1# Guest from 218.102.124.x

引文"我作為永光堂少年團契的其中一名導師和屬靈帝國看更之一"


教會比d不知所謂o既名譽比團契導師真係極之誤導,這份"看更"職責好似監視和判斷誰是不得進入教會的罪人!
不知再推上來又是否適合呢?

想不到在這裡有不少同路人。雖然現在我仍然相信這位「三位一體」的上帝,但對某些教會冷漠無情的行為表示極度遺憾,我更不認同某些教會人士(特別是身為聲稱上帝揀選的傳道同工們)令人髮指的作為,我鄙視那些教會內的人和事。我說這些事實出來並不是要他們身敗名裂,而是反思各人的所作所為對當事人的有甚麼正面或負面的影響。雖然我分享的經歷不是發生在本文所講的樂富永光堂,但起源上卻與時任永光堂堂主任伍山河木屍有關。

在高中時期,本人決志後在新界區某靈恩派教會聚會,在教會中雖然認識了到現在仍有聯絡的幾位好友(其中有三個更是我契兄弟姊妹),但自己聚會兩年期間,越見越多教會的問題。小圈子和事奉靠裙帶關係不在講,最大問題是做街佈(即在街向人講福音)和設立律法。

先講做街佈,是向未信的人傳講福音,雖然上帝說要「使萬民作我的門徒」,但本質上其實是有問題,到今日我仍然質疑為何要假定了未信、不信和信其他宗教的人是有罪呢?為何要設立這些界線將基基和非基分開呢?當然這問題也都不是這間教會的獨有。甚麼佈道會帶朋友來、差不多每主日外出做街佈,某些人可能熱心去做,但更多人的心裡其實不想(我是其中之一),我今日仍在想這又有甚麼意義呢?可能有人說做門徒要「付代價」,這是盡基督徒本身的責任,但我認為那是為了上帝,還是為了向上帝交數呢?這種「全民皆兵」的現象,基本上在基基的圈子都頗為常見。

另外就是設立律法禁止年青人拍拖的問題。先撇除《聖經》有沒有講有關觀點,以及引用甚麼經文申述。其實傳道同工一旦發現你拍拖,不論是當事人「鬼拍後尾忱」,還是讓他們撞見都好,都已經要「判你死刑」;隨時仲可以連累到你仍在那裡聚會的朋友,傳道同工一樣可以竭盡所能地迫走,包括會用謊言。至於不可聯絡被踼走的人,我打個譬喻,一個犯人被判死刑,生者都不能與死者溝通,又怎能聯絡呢?在他們的角度,被踢走的人是離開教會和上帝。而我過去返的教會,就是個傳道牧者因為伍山河的建議而跟永光堂風。

我被迫離開那教會的初期的確很不習慣,但經過在現有教會落腳和習慣了與靈恩派教會不同的敬拜模式後,慢慢開始重建信仰生活,最終都受洗加入教會。現在,我的眼光比高中返那靈恩派教會時擴闊了不少,某些事情也不是認為是非黑即白。去年,我遇見一位與那趕我離開的傳道牧者頗熟的舊同學,他仍然問我有沒有返前教會,我強硬地回答他話我已離開很多年(差不多十年),更說離開那裡不等於離開上帝。在這裡,我回想該事起來,真不明白我為何可以呆待在那裡兩年。我只能說:「我當初的離開並非只因為拍拖,而是背後有不少原因令我想離開。」雖然最終與那時任女友分手,但都沒有再回去,這可能是面子原因,而真正原因是個人在教會發展的需要。

在我離開後一年,我有兩個朋友就是一同回去都被趕走,但他們是沒有拍拖,而是被那些掛名是傳道同工的人用謊言迫走。那傳道同工對我兩個朋友說,已向你倆和我說過選擇拍拖而不可回教會;而事實是那傳道人只向我講過,沒有向我兩個朋友講。那時聽到,真是無名火起。自此以後,不論那教會發展如何,我都極度鄙視他,已不當他們是同路人,更當他們是建制教會(縱使骨子裡不是也好)。憤怒是基於那傳道同工令人髮指的行為,說謊詆諉誣諂他人是不應該出自那傳道人身上。我雖然「錯」,但這樣對我兩個朋友,我真是看不過眼。

當然,教會只是由不同的人組成,每個人的性格上都有優缺,價值觀都不一樣。然而,當上帝看到這些事,我想他們都可能得到應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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