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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討論國民教育時,許多人提到英治時期的香港早有洗腦教育——包括左派愛國學校的正宗愛國教育; 右派國民黨學校的教育,以及教會學校推行的宗教教育,都是洗腦教育。這倒是事實。宗教教育在英治年代相當成功,不少學生都是教徒。雖然離校後,大部分份都 毫不虔誠,只是名義上的「口頭教徒」。據此,有些評論便說:為什麼教會可以洗腦,國民教育卻不可以?這不是媚外嗎?
香港部分教會學校的傳教式宗教教育,確與洗腦教育有許多相同的地方:例如校內只容許一種宗教,且報喜不報憂,只說那個宗教及教會的優點及好處,絕口不提該教會任何不是或歷史上的 污點,目的是為了誘使學生信教。校內,信教的教師與學生形成一股群眾壓力,令學生難以抗拒,隨眾合模的入教。一些開明的教會學校還好些,讓學生自由選擇上 不上宗教(聖經)課,考試考不考聖經科;較保守封閉的教會學校則規定,無論學生信不信教,都要上聖經課,考聖經課,甚至聖經不及格不許升班。
不偏不倚
回歸前,容許傳教式宗教教育,是歷史遺留下來的問題,不等於今天應該推行洗腦國民教育。如此不說自明的邏輯,偏偏卻有人混淆視聽。何況,教會學校是擺明車馬的傳教,不會矇騙家長、學生「以認識祖國」為名,卻洗腦為實。
現時,在許多國家已有聲音反對任何強迫宗教教育,以及用公帑資助傳教式宗教教育。在美國,公立學校已禁止傳教,教師或校方偏重任何一個宗教,都可能被控違反 美國憲法第一修訂案。教會要傳教,可辦「主日學」(Sunday school)。在加拿大,紐芬蘭省政府已停止資助天主教及基督新教的學校,教會要傳教,自行開辦私校可也!魁北克省亦停止用公帑資助任何教會學校。
宗教教育分兩種:一是從學術的角度講各個宗教——包括天主教、基督教、東正教、伊斯蘭教、佛教、猶太教等——的教義和歷史,不偏不倚地教,無妨。另一種是傳 教式宗教教育,公帑資助的學校便不應教,教會要教,可自行辦私校,政府無須干涉。假若國民教育不是跟德育綑綁在一起,不是強迫教育的必修課,who cares?
《信報》2012-8-18(轉載自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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